聽證節假日
A. 交通事故發生後怎麼辦,處理步驟是什麼
1、受理報案。公安交通治理部分接到當事人或其他人的報案之後,按照管轄范圍予以立案。內
2、現場處理。公容安交通治理部分受理案件後,立刻派員趕赴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現場,收集證據。
3、責任認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實的基礎上,公安交通治理部分根據事故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的因果關系、作用大小等,做出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4、裁決處罰。公安交通治理部分應依佔有關劃定,對肇事責任人予以警告、罰款、弔扣、吊銷駕駛證或拘留的處罰。
5、損害賠償調解。對交通事故造成的職員傷、亡及經濟損失的賠償,按照有關劃定和賠償尺度,根據事故責任劃分相應的賠償比例,由公安交通治理部分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雙方同意達成協議,由事故調解職員製作並發給損害賠償調解書。
6、向法院起訴。如雙方當事人在法按期限內調解無效,公安交通治理部分終止調解,並發給調解終結書,由當事雙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B. 要求聽證,收到通知3天內是否包括休息日
聽證自收到通知內三個工作日內提出。
參考依據是:《行政處罰法》第42條1款1項規定:「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在行政機關告知後三日內提出,」這里的三日內提出,指的就是三個工作日。
其實這個很好理解,打個比方你就理解了:國慶放假的前一天作出行政處罰,那麼放假後的第一天肯定可以提出聽證,不然不就是變相剝奪了被處罰當事人聽證的權利了嗎?
回答不易,如滿意望採納,謝謝O(∩_∩)O
C. 「接到法律文書之日起3日內提起聽證」,如果送達之日是周五,那麼從是不是周六(法定假日)開始算起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七十五條期間包括法定期間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間。
期間以時、版日、月、年計算。期權間開始的時和日,不計算在期間內。
期間屆滿的最後一日是節假日的,以節假日後的第一日為期間屆滿的日期。
期間不包括在途時間,訴訟文書在期滿前交郵的,不算過期。
第七十六條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期限的,在障礙消除後的十日內,可以申請順延期限,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決定。
應該是在星期一,超過星期一過了3日期間
縱橫法律網 貴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