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行政機關
行政單位指由國家依法設立、行使國家行政職權、掌控國家行政事務的國家機構,即可以指中央行政機關、地方行政機關,也可以指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政府部門指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如公安局、財政局、教育局等。
機關是指正式的行政部門,為了與派出機構區分的概念,如公安局與派出所,公安局是正式的行政部門,可以叫機關,但派出所是公安局的派出級別,就不能叫機關了。
『貳』 什麼叫國家機關什麼叫政府部門
國家機關是指從事國家管理和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包括國家元首、權力機關、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和軍事機關。
政府是指國家進行統治和社會管理的機關,是國家表示意志、發布命令和處理事務的機關,實際上是國家代理組織和官吏的總稱。政府的概念一般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政府是指行使國家權力的所有機關,包括立法、行政和司法機關; 狹義的政府是指國家權力的執行機關,即國家行政機關。
(2)什麼是行政機關擴展閱讀:
國家機關組成:
1、國家元首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
2、國家權力機關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和各專門委員會及其辦事機構。
3、國家行政機關
國務院及其所屬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和辦事機構;派駐國外的大使館、代辦處、領事館和其他辦事機構;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的各工作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的派出機構,如行政公署、開發區管委會、公安局派出所、鄉鎮工商所、稅務所等等。
4、國家審判機關
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專門人民法院和派出的人民法庭。
5、國家檢察機關
最高人民檢察院,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專門人民檢察院和派出機關。
6、國家軍事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及其下轄的軍委辦公廳、軍委聯合參謀部、軍委政治工作部、軍委後勤保障部、軍委裝備發展部、軍委訓練管理部。
軍委國防動員部、軍委紀委、軍委政法委、軍委科技委、軍委戰略規劃辦公室、軍委改革和編制辦公室、軍委國際軍事合作辦公室、軍委審計署、軍委機關事務管理總局共15個職能部門。
7、國家監察機關
國家監察委員會,以及地方監察委員會。監察機關辦理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案件,應當與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執法部門互相配合,互相制約。
『叄』 什麼叫行政和國家行政機關有什麼區別
1、行政是指由國家抄行政機關對於不屬於審判、檢察工作以及立法中的其他法律的具體應用問題以及自己依法制定的法規進行的解釋。狹義地講,指國家職能中,除了立法和司法以外的全部職能的總稱;廣義地講,指作為決策職能的政治之外的執行職能。「行政」指的是一定的社會組織,在其活動過程中所進行的各種組織、控制、協調、監督等活動的總稱。
2、國家行政機關又叫國家管理機關,在法律上和實踐中通稱為政府。指統治者運用國家權力,通過強制和非強制手段對國家經濟、政治、教育、科技、文化、衛生、國防等事務進行組織和管理的機關。國家行政機關是國家機構的重要組成部分,其體制、職權由憲法和法律規定。
『肆』 什麼是司法機關什麼是行政機關
立法機關嚴格來講就是全國人大和常委會,地方人大立法許可權很小了,司法機關指法院和檢察院,行政機關很多,各級政府的組成部門都是,權力機關不是一個嚴格的概念,以上的立法、行政、司法機關都可以稱為權力機關
『伍』 國家行政機關的組成部門是什麼
各級行政機關即各級人民政府,是國家行政管理的主體,從行政體制和機構編制管理來說,國家行政機關也是各類機關中職能最復雜、機構設置最多、工作人員最多、規模最大的機關。國家行政機關從上到下分為國務院、省、市、縣、鄉鎮五級政府,各級政府還設置了各種機構。這里重點介紹中央人民政府。
1、中央人民政府
即國務院,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是最高國家行政機關,統一領導全國各級行政機關的工作。國務院由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主任、審計長、秘書長組成。國務院實行總理負責制。國務院的決策機制是國務院會議,分為全體會議、常務會議、總理辦公會議。國務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必須經全體會議或常務會議討論決定。國務院的主要職權共18項,由《憲法》規定。
國務院根據法律規定和工作需要設置行政機構。國務院的行政機構按職能分為:
(1)國務院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是協助國務院領導同志處理國務院日常工作的機構。辦公廳設國務院秘書長1人、副秘書長若幹人。
(2)國務院組成部門,即各部、委員會、人民銀行、審計署。組成部門依法履行國務院
基本的行政管理職能,可在本部門的許可權內發布命令、指示和規章。國務院組成部門的內部,按業務分工設立職能機構,通常設置廳、司(局)。廳是「辦公廳」,是協助部門領導工作並綜合協調部內事務的機構。分管各項業務的機構稱「司」,也有極少數內設機構因業務具有相對獨立的對外職能或歷史原因而稱為「局」。組成部門的內設司(局)的數量多少根據需要確定,司局以下設立處(室)。
國務院組成部門(28個)
外交部
發展和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國防科工委
國家民委
公安部
監察部
民政部
司法部
財政部人事部勞動保障部
國土資源部
建設部
鐵道部交通部
信息產業部
水利部農業部
商務部
文化部
衛生部
人口計生委
人民銀行
審計署
國務院直屬機構(18個)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
工商總局
質檢總局
環保總局
民航總局
廣電總局
新聞出版署
體育總局
統計局
林業局
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知識產權局
旅遊局
宗教局參事室國管局
國務院辦事機構(6個)
僑辦
港澳辦
法制辦
國研室
台辦
新聞辦
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12個)
信訪局
糧食局
煙草局
外專局
海洋局
測繪局
郵政局
文物局
中醫葯局
外匯局
檔案局
保密局
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14個)
新華社
中科院
社科院工程院
發展研究中心
國家行政學院
地震局
氣象局
銀監會
證監會
保監會
電監會
社保基金理事會
自然科學基金委
2、地方人民政府
地方人民政府包括四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人民政府,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其機構設置與中央人民政府類似,這里不再一一介紹。
『陸』 什麼是事業單位什麼是行政單位區別是什麼
事業單位,是指由政府利用國有資產設立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事業單位接受政府領導,是表現形式為組織或機構的法人實體。與企業單位相比,事業單位有以下特徵:一是不以營利為目的;二是財政及其他單位撥入的資金主要不以經濟利益的獲取為回報。事業單位的明顯特徵為中心、會、所、站、大隊等字詞結尾,例如會計核算中心、衛生監督所、司法所、銀監會、保監會、質監站、安全生產監察大隊等,二級局也為事業單位。事業單位分為參公事業單位以及普通事業單位。普通事業單位分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參公改革之後的事業單位在省公務員招考中招考,普通事業單位在事業單位招考中招考。事業單位需要接受黨委和政府的領導,設置黨組或者黨委會。黨的事業單位就是協會和社區,包括其下屬機構。事業單位作為法人,與工作人員通過簽訂聘用合同建立人事關系,並依法參加社會保險。
行政單位是進行國家行政管理、組織經濟建設和文化建設、維護社會公共秩序的單位,主要包括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檢察機關以及實行預算管理的其他機關、政黨組織等。與行政機關是有區別的,這里主要是財政上的概念。其人員實行公務員體制管理,經費、工資福利等全部由政府撥付。
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的區別:
(1)內涵不同——行政單位是國家機關,而事業單位是實施政府某項公共服務的部門,是社會服務組織。
(2)擔負的職責不同——行政單位是負責對國家各項行政事務進行組織、管理和指揮;而事業單位是為了社會的公益目的從事教育、文化、衛生、科技等活動。
(3)編制和工資待遇的來源不同——行政單位使用行政編制、由國家行政經費負擔。事業單位使用事業編制,由國家事業經費負擔。事業單位有全額撥款的,有部分撥款的,還有事業單位企業化管理的。行政單位人員的工資按《公務員法》由國家負擔,而事業單位則根據不同的管理模式實行不同的待遇。 行政單位或事業單位根據工作性質,也有具有行政事業編制的非公務員的人就職,一般是從事後勤保障的工勤人員,他們的待遇除職權不同外,收入和公務員完全一致。
『柒』 行政機關是什麼意思
[行政機關]:是指政府依法管理國家的活動單位或機構,統稱行政機關。
一、[行政]:是指政府依法管理國家的活動。
行政活動不同於立法活動和司法活動,它是為了治理國家而由國家行政機關進行的廣泛組織活動。近代國家,大都強調國家行政活動必須以憲法和法律為依據,把"依法行政"看做在國家行政領域必須遵守的一個重要原則。
國家行政管理涉及的面及廣,包括國防行政、外交行政、公安行政、司法行政、民政行政、教育行政、科技行政、文化行政、衛生行政、體育行政、以及國家對國民經濟實行的大量組織管理活動等。
二、[機關]:指辦事單位或機構。
『捌』 什麼是地方各級國家行政機關
地方國家行政機關的分類,有普通地方國家行政機關、民族自治地方行政機關和特別行政區行政機關,普通地方國家行政機關,是指除民族自治地方和特別行政區以外的,按照行政區劃由當地各級人民代表機關產生的地方行政機關,即指省、直轄市、市(設區的和不設區的)、縣、市轄區、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
『玖』 行政機關與公務員是什麼關系
行政機關是公務員的工作單位,而公務員是行政機關的行政代表人。公務員屬於行政機關。兩者屬於隸屬關系。
行政機關通常簡稱「政府」,是國家機構的基本組成部分,是依法成立的行使國家行政職權的行政組織,包括政府以及有關功能部門。
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公務員職位按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國務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對於具職位特殊性,需單獨管理的,可增設其他職位類別。
『拾』 什麼是行政
行政是指由國家行政機關對於不屬於審判、檢察工作以及立法中的其他法律的具體應用問題以及自己依法制定的法規進行的解釋。狹義地講,指國家職能中,除了立法和司法以外的全部職能的總稱;廣義地講,指作為決策職能的政治之外的執行職能。
「行政」指的是一定的社會組織,在其活動過程中所進行的各種組織、控制、協調、監督等活動的總稱。
在行政法上,行政具有以下特徵:
(1)行政是指公共行政,而不包括企事業單位的行政,二者區別在於:
其一,性質不同。公共行政具有公共性質,一般行政具有個別或局部的非公共性質。
其二,目的不同。公共行政的目的在於謀求公共利益,維持公共秩序;一般行政的目的是為了個別或局部的利益。
其三,手段不同。公共行政具有許多特權,可以採取強制措施;一般行政不能將自己的意志強加於他人,只能採取合同的方式。因而它們分別適用不同的法律制度。
(2)行政是行政機關的活動。從形式上看,行政限定於行政機關的活動。法律對於國家的活動按其表現機關的不同,規定不同的法律制度。行政法上的行政只能是指行政機關的活動。
(3) 行政的實質在於組織管理國家事務,而非立法機關的制定法律,也非司法機關的裁決案件,這是從實質上對行政的界定。組織管理活動直接影響公民的權益,因而需要法律規范,並適用不同於其他活動的法律規則。
(10)什麼是行政機關擴展閱讀:
思想原則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戰略思想,
在堅持實施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基礎上,前瞻性、全局性地謀劃好未來全國人口和經濟的基本格局,引導形成主體功能定位清晰,人口、經濟、資源環境相互協調,公共服務和人民生活水平差距不斷縮小的區域協調發展格局。
(二)主要原則。堅持以人為本,引導人口與經濟在國土空間合理、均衡分布,逐步實現不同區域和城鄉人民都享有均等化公共服務;
堅持集約開發,引導產業相對集聚發展,人口相對集中居住,形成以城市群為主體形態、其他城鎮點狀分布的城鎮化格局,提高土地、水、氣候等資源的利用效率,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
堅持尊重自然,開發必須以保護好自然生態為前提,發展必須以環境容量為基礎,確保生態安全,不斷改善環境質量,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堅持城鄉統籌,防止城鎮化地區對農村地區的過度侵蝕,同時,也為農村人口進入城市提供必要的空間;堅持陸海統籌,強化海洋意識,充分考慮海域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做到陸地開發與海洋開發相協調。
根據上述指導思想和原則,編制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要妥善處理好幾個方面的關系。
一是處理好開發與發展的關系。發展是硬道理,發展必須建立在科學合理、有序適度開發的基礎上。我國正處於工業化、城鎮化加速發展的階段,編制實施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就是要在大規模開發過程中,既明確優化開發、重點開發區域,又根據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劃定限制、禁止開發區域,實現又好又快發展。
二是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是政府對國土空間開發的戰略設計和總體布局,體現了國家戰略意圖,政府應當根據主體功能區的定位合理配置公共資源,同時要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完善法律法規和區域政策,綜合運用各種手段,引導市場主體的行為符合主體功能區的定位。
三是處理好局部與全局的關系。推進形成主體功能區是從全局利益出發,謀求國家和人民的整體利益、長遠利益的最大化,要做到局部服從全局,全局兼顧局部。
四是處理好主體功能與其他功能的關系。主體功能區要突出主要功能和主導作用,同時不排斥其他輔助或附屬功能。
優化開發和重點開發區域的主體功能是集聚經濟和人口,但其中也要有生態區、農業區、旅遊休閑區等;限制開發區域的主體功能是保護生態環境,但在生態和資源環境可承受的范圍內也可以發展特色產業,適度開發礦產資源。
五是處理好行政區與主體功能區的關系。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需要打破行政區界限,改變完全按行政區制定區域政策和績效評價的方法,同時,主體功能區規劃的實施,也需要依託一定層級的行政區。
六是處理好各類主體功能區之間的關系。各類主體功能區之間要分工協作,相互促進。優化開發區域要通過向重點開發區域轉移產業,減輕人口、資源大規模跨區域流動和生態環境的壓力;
重點開發區域要促進產業集群發展,增強承接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區域超載人口的能力;限制開發、禁止開發區域要通過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提高生態環境承載能力,逐步成為全國或區域性的生態屏障和自然文化保護區域。
七是處理好保持穩定與動態調整的關系。主體功能區一經確定,不能隨意更改。禁止開發區域要嚴格依法保護;限制開發區域要堅持保護優先,逐步擴大范圍;重點開發區域可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的變化,適時調整為優化開發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