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控評價底稿
❶ 內部控制診斷底稿是什麼舉例說明
因為內部診斷,他可以得到控制的
❷ 內部控制評價方法有哪些
從內部控制評價本身以及目前的發展情況來看,主要存在詳細評價法和風險基礎評價法兩種方法。
一、詳細評價法
在《企業內部控制——整合框架》中,COSO指出,確定某一內部控制系統是否有效是一種在評估五個要素是否存在以及是否有效發揮作用基礎上的主觀判斷,這些要素也是有效內部控制的標准。COSO還指出,認定一個主體的企業風險管理是否「有效」,是在對八個構成要素是否存在和有效運行進行評估的基礎之上所作的判斷,構成要素也是判定企業風險管理有效性的標准。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2003年6月通過的實施SOX法案404節的規則(SEC,2003)以及後來發布的管理層評價指南中,都強調內部控制評價的程序必須足以既能評價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設計,又能測試運行的有效性。因此,遵循這個思路,很多企業和事務所都曾經採用過詳細評價法。這種方法的基本思路是:以內部控制框架或標准為參照物,根據內部控制框架的構成要素是否存在評價內部控制的設計有效性,測試內部控制的運行有效性,最後綜合設計和運行的評價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做出總體評價,評估內部控制目標實現的風險,判斷是否存在重大漏洞(material weaknesses,MW),確定內部控制是否有效。
二、風險基礎評價法
企業內部控制的另一種思路和方法不是從控制到風險,而是從風險到控制,即從內部控制相關目標實現的風險到內部控制。首先,要評估相關目標實現的風險;其次,識別和確定企業充分應對這些風險的內部控制是否存在,即評價內部控制的設計應對相關目標實現風險的有效性;第三,識別和確定內部控制運行有效性的證據,評價現有的控制是否得到了有效的運行;最後,對控制缺陷進行評估,判定是否構成實質性漏洞,確定內部控制是否有效。對於不同的目標來說,目標風險的含義、內部控制重大漏洞的含義是不相同的,在評價每一類目標時都需要做具體設定。
《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引》第十五條規定,內部控制評價工作組對被評價單位進行現場測試時,可以單獨或者綜合運用個別訪問、調查問卷、專題討論、穿行測試、實地查驗、抽樣和比較分析等方法,充分收集被評價單位內部控制設計和運行是否有效的證據,按照評價的具體內容,如實填寫評價工作底稿,研究分析內部控制缺陷。
1.個別訪問法
個別訪問法主要用於了解公司內部控制的現狀,在企業層面評價及業務層面評價的了解階段經常使用。訪問前應根據內部控制評價需求形成訪談提綱,撰寫訪問紀要,記錄訪問的內容。為了保證訪談結果的真實性,應盡量訪談不同崗位的人員以獲得更可靠的證據。如分別訪問人力資源部主管和基層員工,公司是否建立了員工培訓長效機制,培訓是否能滿足員工和業務崗位需要?
2.調查問卷法
調查問卷法主要用於企業層面評價。調查問卷應盡量擴大對象范圍,包括企業各個層級員工,應注意事先保密性,題目盡量簡單易答(如答案只需為「是」、「否」、「有」、「沒有」等等)。比如你對企業的核心價值觀是否認同?你對企業未來的發展是否有信心?
3.穿行測試法
穿行測試法是指在內部控制流程中任意選取一筆交易作為樣本,追蹤該交易從最初起源直到最終在財務報表或其他經營管理報告中反映出來的過程,即該流程從起點到終點的全過程,以此了解控制措施設計的有效性,並識別出關鍵控制點。如針對銷售交易,選取一批訂單,追蹤從訂單處理一-核准信用狀況及賒銷條款一-填寫訂單並准備發貨一-編制貨運單據一-訂單運送/遞送追蹤至客戶或由客戶提貨-一開具銷售發票一-復核發票的准確性並郵寄/送至客戶一-生成銷售明細賬一-匯總銷售明細賬,並過賬至總賬和應收賬款明細賬等交易的整個流程,考慮之前對相關控制的了解是否正確和完整,並確定相關控制是否得到執行。
4.抽樣法
抽樣法分為隨機抽樣和其他抽樣。隨機抽樣是指按隨機原則從樣本庫中抽取一定數量的樣本;其他抽樣是指人工任意選取或按某一特定標准從樣本庫中抽取一定數量的樣本。使用抽樣法時首先要確定樣本庫的完整性,即樣本庫應包含符合控制測試的所有樣本;其次要確定所抽取樣本的充分性,即樣本的數量應當能檢驗所測試的控制點的有效性;最後要確定所抽取樣本的適當性,即獲取的證據應當與所測試控制點的設計和運行相關,並能可靠地反映控制的實際運行情況。
5.實地查驗法
實地查驗法主要針對業務層面控制,它通過使用統一的測試工作表,與實際的業務、財務單證進行核對的方法進行控制測試。如實地盤點某種存貨。
6.比較分析法
比較分析法是指通過數據分析,識別評價關注點的方法。數據分析可以是與歷史數據、行業(公司)標准數據或行業最優數據等進行比較。比如針對具體客戶的應收賬款周轉率進行橫向或縱向比較,分析存在異常的應收客戶款,進而對這些客戶的賒銷管理控制進行檢查。
7.專題討論法
專題討論法主要是集合有關專業人員就內部控制執行情況或控制問題進行分析,既可以是控制評價的手段,也是形成缺陷整改方案的途徑。對於同時涉及財務、業務、信息技術等方面的控制缺陷,往往需要由內部控制管理部門組織召開專題討論會議,綜合內部各機構、各方面的意見,研究確定缺陷整改方案。
在實際評價工作中,以上這些方法可以配合使用。此外,還可以使用觀察、檢查、重新執行等方法,也可以利用信息系統開發檢查方法,或利用實際工作和檢查測試經驗。對於企業通過系統採用自動控制、預防控制的,應在方法上注意與人工控制、發現性控制的區別。
❸ 了解內控及測試工作底稿怎麼看懂
首先,你說的內控是不是企業內部控制,如果是的話首先你要了解內控是什麼,包括哪些循環
其次,了解了後想看懂測試底稿,你要先了解測試的是哪個循環,然後你再了解你要測試的工作內容是哪些,掌握到流程,再跟據流程去看測試底稿就容易些了。
❹ 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審計評價怎樣寫
可以看出審計評價是審計報告中重要組成部分。審計機關審計評價是按照確定的審計目標以審計結果為基礎,對被審計單位財政、財務收支真實、合法、效益進行分析判斷,並發表審計意見的行為。審計評價需要審計人員具備較強的政策水平、較好的業務素質和較高的綜合水平,審計評價水平的高低,既體現審計工作質量的好壞,又關系審計部門的形象和權威,同時又直接關繫到被審計對象的形象。
一、審計評價存在的主要問題
(1)審計評價超出審計職責范圍並且前後自相矛盾。在撰寫審計評價時,由於忽視基礎工作,沒有完全掌握情況,詳細佔有素材,或確定目標不準確,使審計評價無文章可做,就根據被審單位提供的工作總結,評價為:什麼工作怎樣做的,達到什麼要求,取得了什麼成績等。特別是在搞財務審計的時候,也將沒有經過審計的業務數據拿出作評價,超出審計職責范圍的內容。同時,審計報告中的內容與做出的審計決定內容相矛盾。如:評價為,某單位較好地執行了國家財經法規,收支合法。但在審計決定中卻又認為:該單位偷漏國家稅收問題嚴重、存在著巨額的帳外資金、「小金庫」。審計評價存在前後自相矛盾現象。
(2)審計評價主觀片面。某些審計項目審計評價意見,未經過必需的審計檢查和測試,而是在對部分情況審計查證後,在主觀推理基礎上得出的片面結論。如部分項目審計評價為:某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比較健全,某單位執行國家財經法規較好等情況,憑主觀推斷給出評價意見,沒有相應的審計工作底稿作為依據。審計評價一個樣,沒有按照被審計單位的具體情況,審計項目確定的審計目標和被審計單位提供的會計資料真實、合法、效益性及被審計單位的相關內部控制制度進行評價,而是作一些單一籠統的評價,或不予評價,或統一評價為帳帳相符、帳表相符。
(3)審計評價用詞不當、不嚴謹。審計評價在用詞上把握不好,存在著用詞不恰當的問題。如有的單位存在一定的違紀違規問題,甚至是比較嚴重的違紀違規問題,但在審計評價時往往顧及被審計單位的形象,或者遷就被審計單位,或是為了審計決定能夠較快較好地落實,於是就把審計評價中的:基本真實、基本合法、基本健全,誇大為:真實、合法、健全。還有的審計評價在對某些重大問題發表肯定意見時,風險防範意識差,不用任何前綴詞加以限制,語言表達過於絕對。如有的審計評價為:通過審計,某單位真實地反映了年度財務收支情況;通過審計,某單位無違紀違規問題;通過審計,某個人清正廉潔,無任何經濟問題。在目前法制尚不健全、被審單位和個人守法意識不強、經濟業務活動錯綜復雜而審計受到諸多客觀條件限制的審計環境下,審計從范圍、深度、廣度上,都不能做到百分之百,因此這類評價存在著巨大的審計風險。
二、存在問題的原因
(1)審計評價規范及評價准則相對落後。隨著形勢發展,審計評價准則相對落後。無論審計對象自身,還是國家對於審計對象的管理以及財務會計制度都發生了較大的變化。從審計自身的發展看,審計的領域不斷拓寬,經濟責任審計、對公共財政管理的審計正不斷加強,但與此相關的審計評價准則尚待建立,而現有審計評價規范過於抽象,操作性、實用性不夠強。同時,由於新的審計評價准則等的規章制定相對建設緩慢,現有的審計評價規范規定不具體,較為抽象。只能以真實、基本真實、不真實三種概念來定性,至於何種情況,依據什麼「量」來定性不明確,使審計人員難以有章可循,把握不好審計評價。
(2)審計人員對審計評價的重要性認識不高。由於部分審計人員對審計評價的重要性認識不夠,導致關於審計評價方面的許多重要內容在審計查證環節就被疏忽,更沒有加工整理資料,對這些材料進行篩選和分類,不能使審計評價「典型、真實、新穎、充分」,在評價時不可避免的難為「無米之炊」,只能單一籠統的含糊其詞,應付過關,也造成了評價無依據。
(3)受主客觀條件的制約。由於部分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不夠強、審計技術手段、審計方法相對落後等客觀因素以及被審計單位配合、提供支持等主觀因素的影響,審計評價所涉及到的較多內容,要麼無從涉及,要麼流於形式,要麼含糊其詞,也造成了評價無依據。
三、解決問題的對策
一是增強審計人員對審計評價工作的重視性認識,把握好「認識關」。審計人員應充分認識審計評價事關審計工作的全局,不能漫不經心,等閑視之。能否客觀地對被審單位和被審事項進行評價,既體現了審計部門依法行政水平的高低,又體現了具體審計項目的廣度和深度、審計質量的好與壞,進而影響整個審計工作的質量,最終影響審計部門的形象和威信。審計評價工作做得好,可以樹立審計部門依法行政的形象和權威,反之,會引起行政復議和訴訟,如果復議和訴訟失利,必然會帶來一系列的負面影響。只有把好「認識關」,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審計評價不實的問題。
二是增強審計人員的整體業務素質,把握好「調查取證關」。在實際工作中要提高審計人員掌握科學審計方法和現代審計手段的能力,增強審計人員的綜合分析和邏輯思維能力。要嚴格按照審計工作實施方案,熟練運用各項輔助審計手段,對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進行健全性、符合性測試,全面詳細審計被審計單位的財務會計資料,對被審計單位的財務會計資料的真實性進行判斷。同時,確定審計重點,進行抽樣審計。運用合理的審計技術方法,查深查透被每一個具體審計事項、具體環節,保證關鍵點的深入挖掘,判斷和評價被審計單位具體財務收支活動的合法性和效益性。最後,利用好審計取證,做出合理評價。審計人員應努力提高分析判斷能力、邏輯思維能力,通過綜合思考、分析問題,根據《審計評價准則》對被審單位和事項做出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評價。
三是增強防範審計評價環節風險工作,把握好「復核關」。目前,審計機關的復核機構和復核人員往往比較注重復核審計程序是否正確、到位,審計查處的問題的定性和處理是否恰當,引用的法律法規是否正確,而往往忽視了對審計評價的復核。因此,作為審計機關的復核人員,必須重視對審計評價工作的復核,把對審計評價的復核與對審計程序的復核、對審計查出問題的定性和處理的復核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加大對審計評價意見的復核力度,徹底糾正審計評價方面存在的問題,把好「復核關」,從而有效地防範和降低審計評價環節的風險。
❺ 如何利用以往審計成果進行內部控制評價
第十條 審計人員在確定內部控制的可信賴程度時,應當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充分關注內部控制 的以下固有限制: 即使是設計完善的內部控制,也可能因執行人員有粗心大意、精力分散、判斷失誤以及對指令的誤解而失效; 內部控制可能因經營環境、業務性質的改變而削弱或失效。第十一條 在編制審計方案時,審計人員應當了解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的設計和運行情況。在確定 了解內部控制所應當實施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和范圍時,審計人員應當主要考慮下列因素: 固有風險的評估結果。第十二條 審計人員了解內部控制時,應當合理利用以往的專業經驗。對於重要的內部控制,通常 還可實施以下程序: 選擇若干具有代表性的交易和事項進行符合測試。第十三條 審計人員應當充分了解控制環境,以評價被審計單位管理階層對內部控制及其重要性的 態度、認識和措施。影響控制環境的主要因素有: 控制系統。第十四條審計人員應當充分了解會計系統,以識別和理解: 重大交易和事項的會計處理過程。第十五條 審計人員應當充分了解以下主要控製程序,以合理確定相關審計程序: 獨立稽核或檢查。第十六條 內部獨立的管理稽核或檢查是被審計單位控制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審計員應當考慮下 列因素,對內部管理稽核工作質量進行研究和評價,以確定是否利用其工作結果: 管理階層對內部稽核工作的重視程度。第十七條 審計人員可採用文字敘述、調查問卷、核對表、流程圖等方法對內部控制進行了解和評 價,並形成審計工作底稿。 第十八條 審計人員應當將審計過程中注意到的內部控制重大缺陷,告知被審計單位管理階層。必 要時,可出具審計建議書。
❻ 怎樣進行企業內部控制測評
從審計意義上來說,內部控制測評(簡稱「內控測評」)是指審計人員採用一定的技術和方法,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的設置和執行情況進行調查了解和測試,並對內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作出評價,以確定審計范圍和審計重點的過程或活動。現實中,多數企業或單位內部控制存在著這樣、那樣的缺陷與不足,與理想狀態有著一定的差距。本文就怎樣結合被審計單位的具體情況開展內控測評談點看法。
一、收集與內部控制有關的文件資料。審計人員在對某個單位進行審計時,首先應當詳細調查了解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的詳細情況和管理現狀,並盡可能地收集齊全該單位涉及內部控制的所有文件資料,特別是比較重要的控制環節和控制因素。調查了解收集的文件資料既包括被審計單位形成書面文字的規章制度、崗位職責、工作流程、操作程序等,也包括沒有留下文字記錄,僅僅以討論通過、領導拍板、電話通知等形式所作出的一些具有遵循執行作用的規定等。
二、搜集、查找與被審計單位及審計目標有關的外部法律法規、政策制度等規定。一般認為,審計人員搜集、查找有關的制度規定,很多情況下是在查出問題後用作處理處罰的依據,其實不然。許多法律法規、政策制度等規定的制定,其出發點本身就是為了規范,為了管理的需要,尤其是一些操作性強、內容具體的制度等,審計人員完全可以用來作為內控測試的依據和內容。這就要求審計人員要盡可能多地找尋到與被審計對象、與本次審計目標有關的各種外部規定,獲得最大范圍可以進行內控測試的原始資料。
三、編制內控測試審計工作底稿。上述兩步工作完成後,接下來就是對被審計單位的內控管理制度規定情況和搜集好的原始資料進行認真仔細研究,並把它們分類、歸納和整理,然後用簡明扼要的語言編製成能進行具體測試的審計工作底稿。這種自己編制的審計工作底稿,一戶一用,比較符合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的具體情況,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適用性。
四、測試、修正和補充審計工作底稿。審計人員在用上述審計工作底稿或審計程序表進行具體測試時,仍有可能遇到與實際狀況不太一致或不相符合、不適用的情況。這時,審計人員應當及時對原測試內容進行調整、修正和補充,或者直接在測試底稿中加以註明,說明被審計單位的實際狀況,使他人通過查閱審計工作底稿,能夠對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現狀有個比較概要、真實和正確的印象。總之,內控測試要緊緊抓住被審計單位實際,以反映被審計單位真實內控狀態為目標,而不是其他。
五、評價與對照。審計人員用自己編制的審計工作底稿完成對被審計單位內控初步測試後,便可根據測試結果得出內控評價。由於測試內容是根據被審計單位情況進行設計的,因此測試結果一般比較符合被審計單位的實際情況,所得出的內控評價也一定比較客觀、正確,使下一步要進行的實質性測試有了比較明確的方向和范圍。
採用上述步驟所進行的內控測評,難點在於編制適合被審計單位實際情況的審計工作底稿上,因為編制的審計工作底稿內容越貼近被審計單位實際情況,所得出的內控評價也就越真實正確,可信度越高。這就要求審計人員開動腦筋,花費大力氣對被審計單位的內控狀況和外部管理的各項規定進行認真仔細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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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簡述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引和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對企業的具體要求
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引和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是財政部、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保監會二○一○年四月十五日《關於印發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通知》(財會[2010]11號)兩個重要文件,目的是促進企業建立、實施和評價內部控制,規范會計師事務所內部控制審計行為。由此可見,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引是為企業管理層對本企業內部控制有效性進行自我評價提供的指引;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是為注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執行內部控制審計業務的執業准則。兩者之間既相互獨立,又相互聯系,形成一個有機整體。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引要求企業建立、實施和評價內部控制,而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是規范會計師事務所內部控制審計行為。兩者結合點在於目標均為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執行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的企業,必須對本企業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自我評價,披露年度自我評價報告,具體要求包括:1、要求企業根據基本規范、應用指引以及本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圍繞內部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內部監督等要素,包括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有效性和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有效性進行全面評價2、要求企業授權內部審計機構或者其他專門機構作為內部控制評價機構,負責內部控制評價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要求企業成立專門的評價工作組,接受內部控制評價機構的領導,具體承擔內部控制評價工作的組織。通過內部控制職能機構和評價工作組這種矩陣式的組織設置,可以有效促進內部控制評價工作的開展。3、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一般可以通過定量的方式予以確定,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的認定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參照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的認定標准,合理確定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的定量和定性認定標准。4、要求企業在評價報告中至少披露以下內容:一是董事會對內部控制報告真實性的聲明,實質就是董事會全體成員對內部控制有效性負責;二是內部控制評價工作的總體情況,即概要說明;三是內部控制評價的依據,一般指基本規范、評價指引及企業在此基礎上制定的評價辦法;四是內部控制評價的范圍,描述內部控制評價所涵蓋的被評價單位,以及納入評價范圍的業務事項;五是內部控制評價的程序和方法;六是內部控制缺陷及其認定情況,主要描述適用本企業的內部控制缺陷具體認定標准,並聲明與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同時,根據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標准,確定評價期末存在的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七是內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況及重大缺陷擬採取的整改措施;八是內部控制有效性的結論,對不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形,出具評價期末內部控制有效結論,對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形,不得作出內部控制有效的結論,並需描述該重大缺陷的成因、表現形式及其對實現相關控制目標的重要程度。財政部將在內部控制規范講解中對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內容提供進一步指引,包括探索引入使用內部控制評價表,作為對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進一步補充。所謂內部控制評價表,就是對評價過程中形成的評價工作底稿的全面整理和綜合匯總,是企業對內部控制各構成要素的結論性評估表格,一般由評價內容、業務描述、有效性/缺陷、評價記錄等欄目組成。通過使用內部控制評價表,可以使不同企業的內部控制評價報告更具可比性,同時也有利於報告使用者閱讀和理解。5、企業應當以12月31日作為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基準日,並於基準日後4個月內報出內部控制評價報告。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是針對會計師事務所接受委託,對特定基準日內部控制設計與運行的有效性進行審計。它是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實施中引入的強制性要求。企業責任在於:1、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內部控制,評價內部控制的有效性是企業董事會的責任。2、要求企業完整而全面地貫徹實施內部控制規范體系。3、企業應提供企業內部審計人員、內部控制評價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的工作及其結果。4、企業應在審計過程中及時加強與注冊會計師溝通。
❽ 求內控審計工作底稿模板
可參考注會教材和《企業內部控制規范 》《企業內部控制規范應用指引》《企業內部控制規范評價指引》《企業內部控制規范審計指引》
❾ 求內部控制審計的底稿模板
以下內容從原文隨機摘錄,並轉為純文本,不代表完整內容,僅供參考。內 部 控 制 報 告
**[200*]第 號
ABC公司:
我們對ABC公司(以下簡稱貴公司)以200*年*月*日為基準日的清產核資進行了專項審計,並於200*年**月**日出具了清產核資專項審計報告。貴公司擬於200*年**月**日申請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建立健全內部控制是貴公司的責任,我們在審計過程中了解、測試和評價了與我們的審計相關的內部控制,其目的不是為內部控制提供可信性保證,而是為了判斷貴公司截至200*年**月**日與我們審計相關的內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內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於錯誤或舞弊而導致錯報發生和未被發現的可能性。此外,由於情況的變化可能導致內部控制變得不恰當,或降低對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據內部控制結果推測未來內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風險。
我們並沒有專門對貴公司內部控制進行審核,而是在審計過程中了解、測試和評價了與我們的審計相關的內部控制,如果我們專門對貴公司內部控制進行審核,可能會發現其他應向你們報告的事項。
(描述內部控制的重大缺陷以及對實現控制目標的影響)有效的內部控制能夠為企業及時防止或發現會計報表中重大錯誤提供合理保證,而上述重大缺陷使貴公司的內部控制失去這一功能。
根據對內部控制的了解和評價,除上述內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及其對實現控制目標的影響外,我們未發現貴公司截至2003年12月31日與我們的審計相關的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本報告僅供貴公司董事會、管理當局及國有資產監管機構使用。因使用不當造成的後果,與執行本審計業務的注冊會計師及會計師事務所無關。
附件:ABC公司內部控制說明
X X 會計師事務所中國注冊會計師
中國·武漢 中國注冊會計師
20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