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貧八類人群
① 通遼市精準扶貧八類人員是
通遼市精準扶貧八類人員是指:
1、一個家庭中,有家庭成員是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或國有大中型企業正式員工的;子女有贍養能力或子女在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或國有大中型企業有正式工作,人為的將父母單獨分戶獨居的;
2、家庭擁有貨車、轎車、麵包車、越野車等(價值在3萬元以上)機動車之一的;
3、家庭成員在縣城或集鎮購置有商品房、商鋪的,如果是國家政策統一安置的移民搬遷戶不再此列;
4、家庭成員中有注冊公司、擁有飯店、賓館、工廠、農場等經濟實體,並辦理了工商登記的,如果是根據政策,注冊成立專業合作社但家庭依然較為貧困的除外。
5、因為工程拆遷得到補償,收入明顯高於當地平均水平的;
6、家庭供養學生中,有高費擇校讀書或在高費私立學校讀書的;
7、現任村支書、副支書、村主任、副主任等不能識別登記為貧困戶,如若家庭確實貧困,確需登記為貧困戶的,必須報經縣級扶貧部門核實後方能登記為貧困戶;
8、家庭整戶長期不在本轄區內居住生活,包括外出打工,經調查人員聯系,聯系不了或者經聯系不願回來參加核查識別的。
對「八類人員」要認真入戶核實,並經民主評議確定是否納入或清退,不得「一刀切」。
(1)扶貧八類人群擴展閱讀:
精準扶貧「四個切實」具體要求:
1、切實落實領導責任
堅持黨的領導,發揮社會主義制度可以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優勢,這是我們的最大政治優勢。
2、切實做到精準扶貧
扶貧開發貴在精準,重在精準,成敗之舉在於精準。我們要在六個精準上(扶持對象精準、項目安排精準、資金使用精準、措施到戶精準、因村派人(第一書記)精準、脫貧成效精準)想辦法、出實招、見真效。要堅持因人因地施策,因貧困原因施策,因貧困類型施策,區別不同情況,做到對症下葯、精準滴灌、靶向治療,不搞大水漫灌、走馬觀花、大而化之。
3、切實強化社會合力
扶貧開發是全黨全社會的共同責任,要動員和凝聚全社會力量廣泛參與。要堅持專項扶貧、行業扶貧、社會扶貧等多方力量、多種舉措有機結合和互為支撐的「三位一體」大扶貧格局。
4、切實加強基層組織
做好扶貧開發工作,基層是基礎。要把扶貧開發同基層組織建設有機結合起來,抓好以村黨組織為核心的村級組織配套建設,鼓勵和選派思想好、作風正、能力強、願意為群眾服務的優秀年輕幹部、退伍軍人、高校畢業生到貧困村工作,真正把基層黨組織建設成帶領群眾脫貧致富的堅強戰斗堡壘。
選派扶貧工作隊是加強基層扶貧工作的有效組織措施,要做到每個貧困村都有駐村工作隊、每個貧困戶都有幫扶責任人。工作隊和駐村幹部要一心撲在扶貧開發工作上,有效發揮作用。
② 八類人員不準進入貧困戶指哪八類
各地規定略有不同,但大同小異,一般是:
一是家庭成員(含已分家立戶回的)有人在行答政事業單位工作屬財政供養的農戶;
二是村幹部家庭沒經過上級組織認定的;
三是家庭擁有樓房,在城鎮購買商品房或高標准裝修現有住房的農戶;
四是家庭成員擁有消費性小轎車的農戶;
五是家庭擁有工程機械及大型農機具從事有償經營服務的農戶;
六是長期僱傭他人從事生產經營的個體經營戶,經營公司的農戶;
七是子女完全具備贍養能力,分戶居住且無慢性病、大病的農戶;
八是舉家多年在外打工不歸的農戶。
③ 我有殘疾證為什麼沒有扶貧資金
這你要問當地民政了~各地都是不一樣的:
給你個參考資料
會寧縣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施細則(試行)
來源: 甘肅白銀會寧民政 時間:2010-06-18 11:21
會寧縣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施細則(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切實保障全縣農村特困群眾的基本生活,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統籌城鄉協調發展,根據《甘肅省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試行辦法》和《白銀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試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建立和實施農村低保制度的目標 從2007年1月1日起,在全縣建立農村低保制度。按照低標准起步、重點保障農村特困戶、逐步擴大覆蓋面的原則,穩步推進,力爭用2至3年的時間,在全縣建立起制度完善、管理規范的農村低保制度。將低於保障標準的農村貧困居民逐步納入保障范圍,基本實現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
第三條 農村低保制度是政府對家庭年人均純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農村貧困居民,按照保障標准進行差額補助的新型社會救助制度,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與本縣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既盡力而為,又量力而行。
(二)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堅持政府救濟、社會救助、穩定土地政策與法定贍(扶、撫)養相結合。
(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做到保障政策、保障對象、保障標准、保障金額公開,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
(四)堅持屬地管理,實行差額補助、分類施保、動態管理。
(五)堅持突出重點,照顧一般的原則。
(六)鼓勵勞動自救,對有勞動能力的農村居民,通過扶貧幫困改善其生產生活條件,提高勞動技能,鼓勵和促進其勞動致富。
第二章 保障對象確定
第四條 農村低保待遇的申請人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持有會寧縣農業戶口且在農村居住一年以上。
(二)上年度家庭年人均純收入低於600元。
第五條 低保家庭成員為國家計劃內招生並在普通大中專院校學習,戶口遷出但仍由其家庭供養的,視為本戶家庭成員納入保障范圍。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列入保障范圍:
(一)有勞動能力和勞動條件,但因好逸惡勞造成生活困難的。
(二)依法具有贍(扶、撫)養關系,而贍(扶、撫)養人有能力,但未履行贍(扶、撫)養義務的。
(三)家庭生活水平明顯高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
(四)當年因違法犯罪受過打擊處理或正在執行刑罰的。
(五)不按規定如實申報家庭收入,或不按規定接受低保待遇定期審核的。
(六)其他不宜列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
第三章 家庭收入核算
第七條 家庭收入核定 農村居民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中具有農業戶口的成員全年的貨幣收入和實物收入的總和。
(一)種植業、養殖業純收入核定。主要包括責任田、責任山、農作物、養殖等純收入。核算時根據上年度農作物的平均產量、生產支出、平均收購價格、市場平均銷售價格及縣統計部門對上年度當地主要農作物、家禽的價格進行調研的主要數據綜合測算。
農作物純收入可按市場平均銷售價格的55-60%進行測算。
家禽純收入(家庭少量飼養)可按市場平均銷售價格的60-80%進行測算。
家庭飼養馬、牛、羊、豬等出欄大(小)牲畜,每頭(只)按市場平均銷售價格的10%計算純收入,其產仔按市場銷售價格的20%計算純收入。
(二)工資性收入核定。
1、對無技術、無特長的外出務工人員,按最低工資的60%計入家庭純收入(會寧縣最低工資標准為320元/月)。
2、木匠、漆匠、泥水匠等有一技之長的手藝工,按離家外出每人每天30-40元計入家庭純收入;學徒工在1至3年學習期內按每人每年100-300元計入家庭純收入。
3、臨時工收入。在家務農,每月有一段時間在外做工的人員為臨時工。臨時工按實際務工天數每人每天10-30元計入家庭純收入。
(三)贍(扶、撫)養費收入核定。
1、法定贍(扶、撫)養義務人按上年度農村人均純收入的20%核算贍(扶、撫)養費。有固定收入的,也按20%核算。
2、如有法院裁決的,按法院裁決執行。
3、有關贍(扶、撫)養關系,按照相關法律執行。
(四)其他收入按實際收入核定。
第八條 下列項目不計入農村居民家庭收入:
(一)優撫對象按照國家政策規定享受的撫恤金、優待金。
(二)對國家、社會和人民做出特殊貢獻,由各級政府部門給予的獎金及市級以上勞動模範享受的榮譽津貼。
(三)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儉學收入及由政府和社會給予困難學生的救助金。
(四)因工(公)負傷和意外傷害的醫療費、誤工費、營養費、護理費及死亡人員的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等。
(五)獨生子女費、農村計劃生育獎勵政策扶助金。
(六)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的醫療費及社會各界捐助的醫療救助金。
(七)農村貧困家庭成員因病由政府部門給予的大病醫療救助費。
(八)因其它特殊困難,由政府、社會或個人給予的臨時性生活撫慰金。
第四章 保障標准
第九條 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按照維持農村居民衣、食、住等基本生活需要,並適當考慮水電、燃煤(柴)和未成年人的義務教育費用及地方財政的承受能力,經縣人民政府批准並報市人民政府核准備案後執行,同時向社會公布。保障標准隨經濟社會發展、財政收入增長、人民生活水平和物價指數的變化,適時進行調整。市政府核定我縣保障標准為600元,月人均補差不低於18元。
第五章 保障金計算和「分類施保」
第十條 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行差額補助。按保障對象家庭年人均收入低於農村低保標準的部分,予以差額補助。計算公式為:家庭月補助金額=保障人數×保障標准-家庭應計入的實際收入。
第十一條 依據勞動能力、健康、就業、贍(扶、撫)養和家庭經濟狀況,實施「分類施保」。具體為:
一類: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扶、撫)養人的老年人、殘疾人或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二類:符合本細則第四條規定的家庭中,因病或因殘(二級以上)造成本人喪失勞動能力且生活不能自理的居民。
三類:符合本細則第四條規定的家庭中,因病因殘(三級)造成本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生活暫時有困難的居民。
四類:家庭主要勞動力因死亡或遭遇意外災禍,導致家庭生活困難,且無其他經濟來源的特困戶,以及撫養未成年子女的特困單親家庭。
五類:農村獨生子女領證戶和二女結扎戶中的特困戶。
六類:特困優撫對象和特困高齡老人。
七類:特困家庭中正在大中專院校就讀的學生。
八類:民政部門認定的其他困難人員。
第十二條 本細則第十一條「分類施保」對象的補差標准為:
(一)一類人員按照我縣農村低保的全額標准執行。
(二)二、三類人員在保障標准差額補助的基礎上上浮10%。
(三)四類人員在保障標准差額補助的基礎上上浮20%。
(四)五、六類人員在保障標准差額補助的基礎上上浮30%。
(五)七、八類人員給予該家庭每年一次性100—500元(含實物折價)的臨時救助。
第六章 保障資金的籌集和管理
第十三條 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由省、市、縣三級財政共同負擔,省級財政對年人均純收入低於600元的保障對象每人每年平均補助120元,市財政每人每年24元,縣級財政每人每年72元。
第十四條 縣政府應整合現有的農村救濟資金,多渠道籌集農村低保資金。鼓勵企事業單位、民間組織和個人為實施農村低保提供捐贈和資助,捐助資金全部納入農村低保資金,專戶管理。
第十五條 每年年末,縣民政部門應核定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資金,向縣財政部門提出下一年度用款計劃。經財政部門審核後列入財政預算,並報請縣人民代表大會批准後實施。
第十六條 縣財政部門對民政部門提出的季度用款計劃及時進行審核,並將保障資金及時撥付專戶,每年年末編制決算。
第十七條 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應納入社會保障財政專戶管理,專賬核算,專款專用。財政部門在「社會保障基金專戶」下開設「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分戶(以下簡稱財政專戶),資金實行專項調撥,封閉運行。上級下達的農村低保補助資金及本級財政預算安排的低保補助資金,均納入縣級國庫內設立的「財政社會保障補助資金專戶」。
第七章 保障金的申請、審批和發放
第十八條 享受農村低保待遇要在個人申請的基礎上,按照「三查、三評、三公示」的程序辦理,認定對象堅持誰認定、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
(一)個人申請。農村居民申請農村低保待遇,以家庭為單位,由戶主填寫《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請審批表》,並如實提供下列相關證件和證明材料:
1、個人書面申請書。
2、戶口簿和家庭成員居民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3、家庭成員收入狀況證明。
4、法定贍(扶、撫)養人家庭成員收入證明或贍養(扶、撫)養協議等有關法律文書。
5、家庭成員中有殘疾人的,應提供殘疾證原件及復印件。
6、家庭成員中患有嚴重疾病的,應提供縣級以上醫院病歷證明、疾病診斷證明書和醫療費用收據。
7、大中專學生需提供在校證明。
8、申請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2張。
9、單親家庭需提供離婚證或離婚判決書復印件,或者死亡證明。
10、民政部門認為需要提供的其它證明材料。
上述材料一式兩份,鄉鎮政府和民政部門各存檔一份。
(二)村委會調查、評議、公示。
1、申請對象向戶籍所在地村民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後,村民委員會參照省扶貧辦《貧困戶卡》確定的農民人均純收入,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和實際生活情況進行調查,並由調查人填寫《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調查表》。召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對申請人的家庭生活狀況和核查情況進行民主評議。
2、將申請人家庭情況和評議情況在村務公開欄公示5日以上。對無異議的,在《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請審批表》上簽署村委會意見,連同居民戶口簿復印件、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家庭收入狀況證明以及其它相關證明材料報鄉鎮人民政府。對經評議或公示後不符合條件的,要書面通知申請人本人,並告知原因。
(三)鄉鎮人民政府核查、評議、公示。
1、鄉鎮人民政府收到材料後,派專人對村委會上報的家庭逐戶進行核查,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報對象有關情況的調查核實工作,並在《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調查表》簽署調查意見。召開評議小組會議,對申報對象的家庭生活狀況和調查情況進行初審評議後,提交鄉鎮政府會議確定擬保障對象。
2、將審核評議情況和擬定保障對象名單,在所在村村務公開欄公示3日。對無異議的,在《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審批表》上簽署初審意見,並將有關證件和證明材料一並報縣民政部門。對經評議或公示後復審不符合條件的,要書面通知申請人本人,並告知原因。
(四)民政部門審查、評審、公示。
1、縣民政部門接到申報材料後,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報對象材料的審核和重點抽查工作。召開專題會議,對申報對象的材料和調查情況進行評審。通過鄉鎮之間、村之間經濟發展水平和群眾實際生活狀況的綜合比較,按照定期救助對象和臨時救助對象兩大類,初步確定保障對象和保障標准。
2、委託鄉鎮、村委會在公開欄公示3日。對無異議的,在《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審批表》上簽署意見,並發給《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從批准之月起領取低保金。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本人,並告知原因。
第十九條 保障金發放。民政部門應按期將核定批準的農村低保對象人數及金額情況報送縣財政部門,財政部門據此實行社會化發放。
第八章 保障對象動態管理
第二十條 農村低保實行動態管理、定期審核制度。對本細則第十二條規定的一、二、三、四類救助對象每年審核一次,對五、六、七、八類救助對象每半年審核一次。對符合農村低保條件的困難家庭,要按照規定的程序及時納入保障范圍。享受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農村居民,當家庭人均收入情況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主動地告知村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負責報告管理審批機關,並辦理停發、減發或者增發保障金的手續,做到應保盡保、應退盡退。
第二十一條 建立農村低保對象檔案管理制度。縣民政部門、鄉鎮社會救助辦公室及村委會建立相應的檔案管理制度,分級對農村低保資料歸類、建檔、立卡,並按規定妥善保存。農村低保對象的檔案應一戶一檔。做到縣級有檔案室、鄉鎮有檔案櫃,村有檔案盒,並逐步建立健全農村低保信息管理制度,提高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管理水平。
第九章 組織管理
第二十二條 農村低保對象社會保障實行「政府領導、民政主管、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條 農村低保制度實行縣政府負責制,各有關部門在會寧縣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協調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以民政部門和財政部門為主體,農牧、扶貧等部門通力合作,協調配合。充分發揮鄉鎮社會救助辦公室的職能作用,依靠村級組織的力量,加強管理,靠實責任,保證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順利開展。
第二十四條 縣民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農村低保及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據實編制農村低保用款計劃,負責提出農村低保資金初步分配方案,依法會同有關部門核定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報縣政府審定並向社會公示。按時足額發放農村低保資金。
第二十五條 財政部門抓好資金落實,及時撥付,加強監管,並列支適當的工作經費。
第二十六條 扶貧部門及時提供低收入家庭的檔案和資料。
第二十七條 教育、衛生、城建、司法等部門因地制宜地制定相關優惠政策和幫扶措施,切實幫助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解決子女教育、醫療等方面的困難。對有勞動能力的保障對象,結合扶貧開發政策、農村勞動力培訓和勞務輸出政策,在勞動生產方面予以扶持,引導、鼓勵和支持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自食其力,通過生產勞動脫貧致富。
第二十八條 財政和審計部門加強對保障對象審批、資金使用和發放情況的監督和審計,及時查處違紀、違法行為。
第二十九條 鄉鎮人民政府的主要職責是:負責轄區內農村低保對象的咨詢、申辦、家庭收入的審核工作;及時准確掌握農村低保對象家庭收入變化情況,做好低保資金增發、減發、停發等動態管理核查申報工作;嚴格把關,認真確定農村低保對象,做到不錯保,不漏保。
大力開展扶貧濟困送溫暖活動,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生活水平。對病殘等特殊困難人員,實行定期探視制度,並明確幫扶責任人,實行包戶服務。
第十章 罰則
第三十條 從事農村低保管理工作人員有「關系保、人情保」等優親厚友情況的;工作中有吃、拿、卡、要等行為,且事實清楚的;沒有實行集體審批,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個人說了算,出現保障不公的;對審批結果不張榜公示等違規行為,對直接責任人和相關負責人按照白銀市民政局、白銀市監察局《關於在城鄉救助工作中實行責任追究的通知》(市民發〔2006〕13號)追究責任。對收受賄賂、貪污挪用低保金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本細則由縣民政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④ 2015年某地產財政安排扶貧類資金10.8億元,比2014年增長8%,2014年某地財政安排扶貧類
各位代表:現在,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議,並請各位政協委員和其他列席人士提出意見。一、2013年工作回顧過去的一年,面對極為錯綜復雜的形勢和艱巨繁重的任務,在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的正確領導下,全省上下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總要求」,轉變「立足點」,突出「四著力」,狠抓「三重點」,長短結合、標本兼治、綜合施策、攻堅克難,努力穩增長、調結構、促改革、惠民生,各項工作取得新的成績。初步核算,全省生產總值達到3.22萬億元、比上年增長9%;發展質量效益明顯提高,財政總收入3686.8億元、增長12.3%,地方公共財政預算收入2413.1億元、增長18.3%,新增城鎮就業143.1萬人、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90萬人;糧食生產克服連續乾旱,總產達到1142.7億斤,增產15億斤,實現「十連增」;居民消費價格上漲2.9%,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398元,農民人均純收入8475元,分別增長9.6%和12.6%。經濟社會發展繼續保持好的趨勢、好的態勢、好的氣勢。一年來,我們突出抓了以下工作:(一)著力推動經濟回升向好。年初,我省經濟出現了近年來少有的困難局面,下行壓力明顯加大,主要指標增速全面回落。面對嚴峻形勢,我們把穩增長擺在突出位置,既堅定信心、保持定力,又主動出擊、精準發力,及時解決經濟運行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落實國家結構性減稅政策,清理整頓和規范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減輕小微企業負擔,優化發展環境,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完善要素保障機制,重點項目建設用地得到較好保障,融資總規模達到5260億元、新增504億元。健全服務企業長效機制,搭建產銷對接、用工對接、銀企對接平台,開展大用戶直購電試點,實施工業穩增長調結構百日攻堅行動,加快1000個重大新開工項目和10000個在建重大項目建設,培育信息、養老、文化、旅遊等消費熱點。全年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增長11.8%、實現利潤總額增長13%,固定資產投資增長23.2%,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13.8%。經濟增速穩中趨升、質量穩中有進、趨勢穩中向好,各項指標趨於協調,發展後勁持續增強。(二)全面實施三大國家戰略規劃。著眼長遠發展和全省大局,著力推進糧食生產核心區、中原經濟區、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建設,我省發展空間進一步拓展,基礎進一步夯實,在全國大局中的地位和影響進一步提升。扎實推進糧食生產核心區建設。實施高標准糧田「百千萬」建設工程,新建高標准糧田951.7萬畝。實施現代農業產業化集群培育工程,農產品加工業、主食產業化迅速發展,畜牧業生產穩定增長。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民專業合作社新增2.5萬戶、達到7萬戶。加強水利設施建設,河口村水庫建設進展順利,水庫除險加固、重要河道和中小河流治理、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等工程加快實施。有序推進新農村建設,啟動美麗鄉村建設試點,完成215個農村環境連片綜合整治項目,新建改建農村公路6400公里、橋梁3萬延米,改造農村危房23.3萬戶,新解決696萬農村居民及師生飲水安全問題。推動「三山一灘」地區扶貧開發,新完成1116個貧困村整村推進建設任務,5.2萬山區貧困人口搬出深山,又有117萬農村貧困人口穩定脫貧。加快中原經濟區基礎支撐能力建設。加強交通、信息化、能源等重大基礎設施建設,推動局部優勢向綜合優勢轉變。國家同意「米」字形快速鐵路納入規劃,鄭徐高鐵和城際鐵路建設積極推進,中原國際陸港加快建設;內聯外通高速公路建設快速推進,國省干線公路升級改造和「縣縣暢、鄉鄉聯」工程加快實施。中原城市群納入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我省上升為全國數據中心建設布局二類地區,鄭州成為國家級互聯網骨幹直聯點。疆電入豫工程建成調試,輻射全部省轄市的多氣源網路初步形成。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總乾渠全線貫通。中原經濟區發展基礎更加堅實。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建設實現良好開局。成功爭取國家批復實驗區發展規劃,統籌推動專項規劃編制、樞紐建設、產業培育、招商引資、政策爭取等工作。建立「兩級三層」管理體制,賦予其省轄市級管理許可權,實行與省直部門直通車制度。加快鄭州機場二期及配套工程建設,鄭歐國際鐵路貨運班列開通並實現常態化運營,鄭州跨境貿易電子商務服務試點全面啟動,與菜鳥科技等知名企業戰略合作持續深化,新引進一批貨運航空公司,新開通一批國際貨運航線,基礎設施建設、國際貨運樞紐和航空物流培育、高端產業集聚取得突破性進展。鄭州機場旅客吞吐量1314萬人次、貨郵吞吐量25.6萬噸,分別增長12.6%和69.1%。實驗區已成為我省對外開放的戰略高地,窗口平台作用凸顯。(三)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堅持把構建「一個載體、三個體系」作為科學發展的重要抓手,著力建設提升產業集聚區、商務中心區、特色商業區等載體,全面推進經濟結構優化升級。大力提升產業結構。出台實施加快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指導意見,明確產業結構調整的方向和重點,促進工業結構優化和服務業發展。進一步淘汰落後產能,高成長性產業、高新技術產業占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的比重繼續提高,智能終端、智能裝備、家電、傢具等終高端產品及傳統支柱產業中的高附加值產品增長加快;高世代液晶玻璃基板、特高壓直流輸電控制設備等關鍵技術取得突破,兆瓦級風電關鍵技術等科技成果加快實現產業化;「神舟十號」、「嫦娥三號」等國家重大專項配套生產任務圓滿完成;現代物流、信息服務、電子商務、金融保險、文化旅遊等現代服務業發展提速。出台加快推進信息化促進「四化」同步發展意見,促進信息化、工業化深度融合。與三大通信集團公司開展新一輪戰略合作,呼叫中心、數據基地等重大項目加快實施,鄭州、洛陽4G網路正式開通,三網融合、智慧城市、電子政務公共平台頂層設計試點順利推進。推進新型城鎮化健康發展。制定實施科學推進新型城鎮化指導意見。鄭汴一體化取得新進展,實現金融同城、電信同城。城鄉一體化示範區建設和城鄉一體化試點順利推進,中心城市組團式發展步伐加快。中心城市輻射帶動作用和中小城市發展活力繼續增強。實施城鎮基礎設施擴容提升工程,一批市政設施建成投用,鄭州地鐵1號線一期工程試運營,城市建設和管理水平進一步提升。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步伐加快。全省城鎮化率達到43.8%,提高1.4個百分點。加快構建自主創新體系。新建一批企業研發中心、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新增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10家,河南糧食作物協同創新中心入選國家首批協同創新中心。國家技術轉移鄭州中心建設規劃獲批,國家專利審查協作河南中心成立。「小麥矮抗58選育及應用」等3項成果獲國家科技進步一等獎。全社會研發經費支出快速增長,科技進步對經濟增長貢獻率持續提高。加強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落實生態省建設規劃,實施林業生態省建設提升工程,完成營造林564萬畝;實施城鎮增容擴綠工程和農村環境清潔工程,城市新增綠化面積3800公頃。實施主要污染物和能源消費總量預算管理,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全部安裝PM2.5監測設施並試運行,預計單位生產總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能夠完成目標任務。(四)深入推進改革開放。把改革開放作為推動科學發展的根本動力,努力消除體制機制障礙、提升對外開放水平。深化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取消和下放85項行政審批事項、112項具有審批性質的管理事項。省直管縣(市)體制改革試點扎實推進。事業單位分類基本完成。組建河南能源化工集團,改組成立南航河南航空有限公司,推進部分城商行改革重組。實施促進民營企業、中小企業健康發展行動計劃,非公有制經濟快速發展。營改增試點有序。首批24個代管縣級供電企業上劃改革基本完成。文化、教育、科技、水利、集體林權、國有林場、供銷社等改革深入推進。提升開放型經濟發展水平。成功舉黃帝故里拜祖大典、第八屆中博會等重大經貿文化活動,與央企新簽訂戰略合作協議18項、重大合作項目64個,京東商城、惠普全球軟體服務中心等一批龍頭型、中心性項目落戶河南,渣打銀行鄭州分行正式開業。雙匯集團、洛陽鉬業實現海外並購,河南航投收購盧森堡貨運航空公司部分股權。全年實際利用外商直接投資、實際利用省外資金、完成進出口總額分別增長11.1%、23.3%和15.9%。(五)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堅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持續加大民生投入,全省財政民生支出4049億元,比上年增長11.9%,占財政支出的72.6%,十項重點民生工程全面完成。努力擴大就業。繼續實施全民技能振興工程,啟動職教攻堅二期工程,完成職業技能培訓382萬人次,進一步增強勞動者就業能力,促進更高質量就業。開展「三支一扶計劃」、「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產業集聚區企業與高校畢業生崗位對接洽談等活動,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加強對就業困難群體的幫扶工作,支持創業帶動就業。全年失業人員再就業46.8萬人,就業困難人員就業20.2萬人,均超額完成年度目標任務。提高社會保障水平。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數增加57.4萬人,城鎮職工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參保人數分別增加214.8萬人、58.5萬人,覆蓋面繼續擴大。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人均月增171元。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財政補助標准從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280元,新農合重大疾病保障病種從20個擴大到35個。城鄉低保對象人均年補助標准分別提高180元、144元,農村五保對象人均年供養標准提高720元。4.8萬名孤兒享受基本生活補助。新增機構養老床位3.8萬張。新建縣級社會福利中心21個。保障性住房開工建設41.95萬套,基本建成32萬套。全面發展社會事業。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圓滿完成,改造農村義務教育薄弱學校300所、縣鎮普通高中100所,免費向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義務教育階段252萬名學生提供營養餐,免費向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提供教科書,基本解決了農民工隨遷子女在城市接受義務教育問題,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2%,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達到90.2%,均比上年提高;支持職業教育品牌示範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設;省部戰略合作取得新成效,中西部高等教育振興計劃順利實施,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到30.1%,提高2.88個百分點。全面落實人才發展規劃,統籌人才隊伍建設,人才總量不斷擴大,人才素質持續提升,新培養高技能人才22.3萬人。公共文化服務網路基本形成,廣播電視村村通、農家書屋、農村電影放映、文化信息資源共享等文化惠民工程深入實施;話劇《紅旗渠》獲第十屆中國藝術節「文華大獎」;開封宋都古城國家文化產業示範園區和省級文化改革發展試驗區建設扎實推進;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進一步加強。全民健身運動廣泛開展;競技體育取得新成績,我省在第十二屆全國運動會上獲得金牌14.5枚,進入全國先進行列。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加強城鄉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全省新增醫院、衛生院床位1.5萬張,政府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實施國家基本葯物制度,12類45項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免費向城鄉居民提供,40個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穩步推進;阜外華中心血管病醫院獲批建設、前期工作進展順利,中美(河南)荷美爾腫瘤研究院正式掛牌;重大傳染病得到有效控制,艾滋病「四免一關懷」政策全面落實。穩定低生育水平,人口自然增長率控制在5.51‰。老齡、婦女兒童、殘疾人、慈善、紅十字等事業全面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創新社會治理體制機制,探索建立基層服務管理模式,對流動人口、特殊人群、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的服務和管理持續改進。創新群眾工作機制,依法按政策解決問題,信訪形勢總體平穩。深入開展食品葯品安全專項整治,蔬菜等主要農產品檢測平均合格率98%以上,肉類產品檢測平均合格率97%以上。社會治安和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安全生產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分別下降6.7%、14.7%,交通事故起數下降4.2%,人民群眾安全感進一步上升。一年來,我們自覺接受人大監督、政協民主監督和社會監督,認真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加強民主法制建設,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成效明顯。加強政府自身建設,扎實推進「兩轉兩提」,行政效能和公務員素質不斷提高;推進依法行政,加強政府立法,推行服務型行政執法,深化政務公開,法治政府建設取得積極進展。加強廉政建設,強化行政監察和審計監督,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成效。加強國防教育、國防後備力量及人民防空建設,軍民融合式發展取得新進展,駐豫解放軍、武警部隊和民兵預備役人員為地方發展作出新貢獻,軍政軍民團結的良好局面鞏固發展。外事、僑務、港澳、對台、民族、宗教、統計、參事、史志、文史、地質、氣象、測繪、地震、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等工作取得新成績。對口支援新疆哈密和農十三師工作進展順利。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全面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20條意見,全省上下幹事創業、務實發展的氛圍更加濃厚。各位代表!在外部環境偏緊、我省結構性體制性矛盾更加凸顯的情況下,取得這些成績確實不易。雖然經濟增速低於預期目標,但仍屬高速增長,處於合理區間,與全國經濟發展趨勢一致,且呈逐季回升態勢,結構、質量、效益、就業等指標顯著好於預期。這是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正確領導的結果,是省人大、省政協大力支持的結果,是全省人民團結拼搏的結果。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工作在各條戰線上的工人、農民、知識分子、幹部、人民解放軍指戰員、武警官兵、公安民警以及各界人士致以崇高敬意!向關心支持我省發展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同胞、澳門特別行政區同胞、台灣同胞、海外僑胞和國際友人表示誠摯感謝!我們清醒地看到,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還面臨很多困難和挑戰,政府工作與自身建設還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經濟回升向好的基礎還不穩固,部分行業產能過剩,依賴資源開發和初加工的地方及企業仍很困難,部分省管企業和在豫央企活力不足。二是長期制約我省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深層次矛盾還比較突出。粗放型發展方式沒有根本扭轉,科技創新能力弱、高新技術產業規模小,第三產業比重低、現代服務業發展滯後,農業持續增產、農民穩定增收難度增大;城鎮化滯後於工業化、落後於全國平均水平的局面沒有改變;體制機制障礙較多,對外開放水平不高。三是民生投入欠賬較多,收入分配差距較大,公共服務水平較低;生態惡化趨勢尚未得到有效遏制,霧霾等環境問題日益突出;教育、醫療、安全生產、食品葯品安全等方面存在薄弱環節;征地拆遷、涉法信訪等方面存在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四是政府職能轉變還不到位,作風不實、服務不優、效能不高、為政不廉等問題仍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公務員能力素質還不適應新形勢新任務要求。對此,我們一定高度重視、認真解決。二、2014年工作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從今年的發展環境看,雖然世界經濟持續復甦的基礎和動力不穩固,我國經濟增速放緩,有效需求不足的矛盾仍然突出,地區間競爭日趨激烈,但世界經濟復甦態勢好於上年,我國經濟長期向好的基本面沒有改變,全面深化改革將釋放新的動力和活力;我省工業化、城鎮化、信息化快速發展,基礎支撐條件更加完備,要素保障能力不斷增強,綜合競爭優勢日益彰顯,有利於承接產業轉移,加上科技革命方興未艾,新興業態不斷涌現,為我省跨越式發展提供了重大機遇。我們必須保持清醒,堅定信心,搶抓機遇,以改革開放的主動、轉變發展方式的主動、調整經濟結構的主動,贏得發展上的主動、競爭中的主動。今年政府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與省委決策部署,緊緊圍繞中原崛起河南振興富民強省總目標,把改革創新、擴大開放貫穿於經濟社會發展各個領域各個環節,按照打造富強河南、文明河南、平安河南、美麗河南和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建設、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制度建設總布局,聚焦實施糧食生產核心區、中原經濟區、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三大國家戰略規劃,深入推進「一個載體、三個體系」建設,著力擴大需求穩增長,著力優化結構促轉型,著力改革創新增後勁,著力創造優勢強支撐,著力改善民生促和諧,調中求進、變中取勝、轉中促好、改中激活,切實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社會和諧穩定。今年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預期目標是:在優化結構、提高質量效益的基礎上,生產總值增長9%以上;地方公共財政預算收入增長10.5%;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增長21%,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14%左右,外貿出口總額增長10%左右;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民人均純收入實際增長9%左右;城鎮新增就業100萬人以上;人口自然增長率控制在6.5‰以內;居民消費價格上漲3.5%左右;節能減排完成國家下達任務。今年經濟增長預期目標定為9%以上,體現了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是根據我省發展需要和可能確定的,就是要引導各方面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到加快轉變發展方式和調整經濟結構上來,以實現更長時期、更高水平、更好質量發展。各位代表!新的征程已經開啟,新的號角已經吹響。我們要扭住發展不放鬆、面對困難不退縮、團結奮斗不懈怠,努力完成全年經濟社會發展各項目標!三、2014年重點工作今年,著重做好十個方面的工作:(一)全面推進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建設,加快打造中原經濟區核心增長極。把實驗區建設擺在全省工作的突出位置,努力實現新突破。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實施機場二期及配套工程,大力推進「米」字形快速鐵路建設,加快鄭徐高鐵建設,力爭鄭萬高鐵開工,全面啟動鄭州經周口至合肥高鐵前期工作,推進鄭濟、鄭太高鐵等項目列入國家相關規劃,抓好機場至西華、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建設和機場高速改擴建工程,構建陸空高效銜接的多式聯運新優勢。以高品位城市綜合服務區和高品質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為重點,推進航空都市建設。大力發展航空物流。積極引進基地航空公司,開辟貨運航線,加快物流項目和重點物流園區建設,吸引國內外知名物流企業集聚。發揮鄭歐國際鐵路貨運班列的帶動作用,推動河南融入絲綢之路經濟帶發展。推進鄭州跨境貿易電子商務服務試點規模化運營,初步形成國際網購物品集散分撥中心。加快高端產業集聚發展。發展航空航材、電子信息、精密機械、生物醫葯等高端產業,促進重大集群式招商項目落地,開工建設一批戰略合作項目,壯大智能手機等產業規模,打造全球智能終端研發製造基地。(二)著力做強工業,加快建設先進製造業大省。我省各地資源稟賦不同、基礎條件不同,各類產業都有發展空間。必須尊重市場規律,發揮比較優勢,既加快對外開放、承接產業轉移,又著力改造提升已有產業,建設以高加工度產業和高技術產業為主體、技術裝備水平先進、集群化特徵明顯、人力資源得到充分利用的先進製造業大省,形成競爭力強、帶動力強、吸納就業能力強的工業體系。大力發展高成長性製造業。圍繞發展電子信息、裝備製造、汽車及零部件、現代家居、食品、服飾服裝等高成長性製造業,重點抓好1000個基地型、龍頭型項目建設,進一步做大總量、提升效益,增強對經濟增長的支撐帶動作用。積極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圍繞培育壯大生物醫葯、節能環保、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車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優化資源配置,加大政策支持,實施460個產業創新發展重大項目,帶動相關產業發展,盡快形成戰略支撐。改造提升傳統支柱產業。綜合運用延伸鏈條、技術改造、兼並重組、淘汰落後等手段,抓好600個重點技改項目建設,化解一批過剩產能,對冶金、建材、化工、輕紡、能源等傳統支柱產業進行脫胎換骨式的改造提升。(三)著力做大服務業,加快建設高成長服務業大省。新一代互聯網、雲計算、大數據等信息技術的飛速發展,催生了多種新業態,拓展了大批新領域,為我們提供了跨越式發展的新機遇。必須加快發展服務業,促進服務業發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構建充分融入經濟各領域和社會生活各方面、有效服務生產生活的現代服務業發展格局。大力發展高成長性服務業。圍繞提升現代物流、信息服務、金融保險、文化旅遊等高成長性服務業,支持建設一批配送中心、軟體園區、電商產業園、金融集聚區、精品旅遊景區,促進這些產業擴量提質,逐步成為帶動服務業發展的主導力量。積極培育新興服務業。大力支持科技研發、工業設計、教育培訓、商務服務、健康服務、養老及家庭服務等新興服務業發展,加快專業化第三方研發機構、高端商務服務業集群、區域性會展中心、健康服務產業基地、大型連鎖養老機構、社區日間照料服務中心建設,逐步將這些產業培育成服務業發展生力軍。改造提升傳統服務業。引入現代管理理念和新型商業模式,支持電商服務平台建設,鼓勵大型商貿企業建設網上商城和中小微企業開設網店。大力發展城市綜合體、文化旅遊地產、養老地產等新興業態,促進房地產業持續健康發展,滿足居民多層次住房需求。(四)堅持做優農業,加快建設現代農業大省。確保國家糧食安全是我們的政治責任。按照穩糧、提效、轉型的思路,全面落實強農惠農富農政策,集中力量建設糧食生產核心區,深入推進農業結構調整,加快提升農業發展水平。繼續實施高標准糧田「百千萬」建設工程。完善推進機制,加快高標准糧田建設和中低產田改造,持續推進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整理和復墾開發,力爭新建高標准糧田900萬畝,確保糧食總產穩定在1100億斤以上,努力提高糧食質量。繼續實施現代農業產業化集群培育工程。抓好現代肉牛、肉羊產業基地建設,擴大現代乳品產業化集群發展規模,促進豬禽養殖場集約化標准化改造,加快花卉、苗木、林果等特色高效農產品生產基地建設,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發展復合型現代畜牧業和高標准蔬菜、食用菌、優質糧油產業化集群,爭取全年新建20個以上示範性農業產業化集群。啟動實施都市生態農業發展工程。在城鄉一體化示範區,以特色種植業、設施園藝業、生態休閑業、農產品加工和流通業為主體,發展新型都市農業業態,規劃建設一批兼具城市「菜籃子」、生態綠化、休閑觀光等功能的現代農業園區。著力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培育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創新試點,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民合作社承擔實施財政支農建設項目,有序推動土地承包經營權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流轉,鼓勵和引導工商資本到農村發展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現代種養業。培養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職業農民。實施農業生產全程社會化服務試點,推行合作式、訂單式、託管式等服務模式。完善現代農業技術體系和農業科技推廣服務體系,加強優良品種繁育和推廣,提高農業物質技術裝備水平。加快氣象現代化建設,搞好氣象服務。大力發展農村金融,開展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設立中原農業保險公司,提高農業生產抗風險能力。完善補貼制度,提高補貼精準性、指向性。強化生產源頭治理和產銷全程監管,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有序推進新農村建設。以縣為單元,按照產業、新農村、土地、公共服務和生態規劃「五規合一」要求,編制修訂完善新農村規劃。加快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推進村莊環境與風貌整治,實施農村公路「鄉村通暢」工程,新建改建農村公路6600公里、橋梁4萬延米,改造農村危房12萬戶,新增大中型沼氣工程100座,解決600萬農村居民及師生飲水安全問題。(五)科學推進新型城鎮化,不斷提高城鄉統籌發展水平。全面落實科學推進新型城鎮化指導意見,按照以人為本、優化布局、生態文明、傳承文化、產城互動、科學有序的原則,積極穩妥扎實推進新型城鎮化。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以人的城鎮化為核心,堅持產業為基、就業為本,強化住房、教育牽動,著力促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重點解決一批已進城就業定居的農民工落戶、一批城中村居民成建制轉戶,有序轉移一批農村富餘勞動力。切實保障進城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和農民集體經濟收益分配權,消除農民進城後顧之憂。優化城市體系、形態和布局。科學編制新型城鎮化發展規劃,完善中原城市群聯動發展機制。加快建設中原城市群多層次快速交通運輸網路,建成鄭州至開封、鄭州至焦作城際鐵路。加快大鄭州都市區建設和鄭汴一體化進程,以產業鏈接、服務共享、生態共建為重點,促進鄭州與開封、新鄉、焦作、許昌、漯河融合發展;加快洛陽全省副中心城市建設;增強平頂山、安陽、濮陽、三門峽、南陽、商丘、信陽、周口、駐馬店等地區性中心城市輻射帶動能力;積極推進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