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生態
1. 加強機關和個人自身建設,為什麼要把加強政治生態建設作為重大課題提出來
就是沒事兒找事兒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不講原則講概念
2. 公安機關在生態環境工作中有哪些主要責任
你好,公安機關有舉報破壞環境,公安應該出警制止。
環保局中基本有三種編制,一類是機關公務員,基本都是領導;二類是環境監察大隊,按照2013年的新規定,屬於事業一類,參公管理事業單位;三類是公益類事業單位,也是大家通常稱為純事業,如監測站等。
環保局是行政機關,也是執法機構
行政執法許可權是由《行政處罰法》第17條的規定,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可以在法定授權范圍內實施行政處罰。環保局有處罰許可權。
4. 政府生態經濟手段主要有哪些,並對其進行評價。
市場經濟作為高度發達的商品經濟,以其自身的復雜構成,其存在與發展的必然要求而言,它就是法律經濟,也必然是法制經濟,而法制經濟即經濟關系廣泛法制化的經濟。市場管理法與宏觀調控法作為經濟法的兩個核心構成要素,共同維護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也是經濟關系法制化的典型代表,在市場經濟的運行中承擔不同的職能,發揮著各自的作用。一、市場管理法與宏觀調控法的對比分析1、理論基礎兩者都以國家干預理論作為其理論基礎。所不同的是市場管理法所依據的是直接干預理論,而宏觀調控法則是間接干預理論。市場經濟是以市場作為對資源配置基礎性作用的商品經濟,市場有著及時性、靈活性等特點,能有效地促進市場競爭,促進社會財富的增長。但又有著自身無法克服的缺陷,如自發性、盲目性等,市場主體為追求個體利益最大化,會採取不正當的競爭方式,不可避免地造成壟斷、貧富懸殊等社會不正義問題,這些是市場自身無法克服的,也正是國家干預的根源所在,國家依法干預市場活動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壟斷、抑制貧富差距擴大、提高交易的效率,所以,市場經濟必須確立政府的干預。市場管理法和宏觀調控法正是基於這樣一種理論而產生,而區別就在於:市場管理法以政府的直接干預為理論依據,而宏觀調控法以政府間接干預為理論依據。2、側重點市場失靈是國家干預的根源,但現代市場經濟理論和實踐表明,國家干預也並非沒有缺陷,政府幹預的失靈(如過度干預、濫用干預權等)同樣會妨礙交易的正常進行,政府規制的失敗,就要求必須確立對政府幹預的規范,其中包括約束政府幹預經濟的權力,規范政府幹預的行為,從這一方面來看的話,筆者認為對市場管理法來說,它著重強調的是對市場主體一方行為的約束,通過對市場主體的競爭行為和交易行為的約束,維護市場的競爭秩序,交易秩序;而宏觀調控法則更加註重對政府幹預行為的約束,以確保政府的宏觀調控權的正當行使。所以,筆者認為,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市場管理法側重於確立政府幹預,宏觀調控法側重於規范政府幹預,但只是側重,兩者都只有由建立在對市場失靈和政府失敗的雙調整基礎上才能有效發揮其作用。3、調整方式由於兩者所依據的理論基礎存在差異,不可避免地造成了調整方式的差異,市場管理法通過國家對市場的直接干預來實現其職能,它通過運用行政命令,規章制度之類的公權力直接干預市場主體的經營活動,對市場主體的競爭行為和交易行為進行規制,如通過制定和實施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反壟斷法,依法嚴禁市場主體在交易活動中的不正當競爭和壟斷行為,為市場主體交易行為確立一個直接的、強制性的選擇標准。宏觀調控法通過國家對經濟活動的間接干預實現其職能,從而間接影響市場主體經濟行為的選擇,由此可看出,它為市場主體所確立的是一個間接的標准,具有可選性,如通過體現法律規范特點的一些經濟政策,如貨幣政策、財政稅收政策等,明確向市場主體傳達一種信息,哪些市場交易活動因符合國家經濟政策而受到鼓勵,哪些不符合國家經濟政策而受限制等。4、調整對象市場管理法的調整對象,是國家在管理市場過程中所形成的經濟關系,即市場管理關系。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市場主體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依法查處中所形成的市場交易管理關系,主要存在於微觀經濟領域,具有直接性、強制性等特點。宏觀調控法的調整對象,指的是國家對國民經濟總體活動進行調節和控制過程中所發生的經濟關系,即宏觀調控關系如財政關系、金融關系等,主要分布於宏觀經濟領域,具有間接性,選擇性等特點。5、調整范圍市場管理法以市場管理關系為其調整對象,其主要發生在國家規范市場主體競爭行為和交易行為的過程中。從其體系結構來看,市場管理法的內容主要包括市場競爭法、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價格法等。宏觀調控法以宏觀調控關系為調整對象,而宏觀調控關系涉及國民經濟運行的全部過程,包括財政關系、金融關系、產業關系、計劃關系等。體系結構方面,宏觀調控法主要包括財政法律制度、稅收法律制度、金融法律制度、產業法律制度、計劃法律制度、能源法律制度等。無論從兩者的調整對象還是體系結構來看,宏觀調控法的調整范圍都要比市場管理法的調整范圍寬泛。6、調整方法在關於兩者的調整方法上,筆者認為:市場管理法由於國家直接干預市場主體的競爭和交易行為,直接涉及市場主體的個體利益,市場管理權的不正當行使會對其利益造成損害,同時也為了防止有關行政機關出於自身利益或其它市場主體利益而採用「合法」的形式損害相關主體利益,所以市場管理法的調整方法只能使用單一的法律調整手段,以維護和保證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而宏觀調控法則是通過對市場的間接干預來影響市場主體的經濟選擇行為,具有一定的誘導性,選擇性,而且其涉及面廣,貫穿國民經濟運行全過程,所以,可以採取以法律手段為主,經濟手段和行政手段為輔的調整方法,但經濟手段和行政手段的運用必須在法律確定的宏觀調控框架內進行。二、市場競爭與宏觀調控的關系在討論兩者關系之前,筆者認為應先談一談市場競爭與宏觀調控的關系,因為市場管理法的功能在於促進和維系自由、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所以,在一定層面上,市場競爭與宏觀調控的關系可以反映出市場管理法與宏觀調控法的關系。市場競爭作為市場經濟的作用機制是與宏觀調控相互依存,相得益彰的。首先,市場競爭是宏觀調控的基礎。競爭首先是市場的競爭,沒有市場,宏觀經濟調控就沒有了對象和基礎,就失去了運作的機制和生效的中介,如果宏觀調控不立足於市場,則是一種盲目的,形而上學的調控,就會失去立足的根基。而且競爭是市場經濟的根本所在,要發展市場經濟關鍵是鼓勵和維系市場競爭。另外,宏觀調控還受到市場競爭的制約,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對社會資源配置起基礎性作用的是市場,它是第一性的、基礎的。只有在市場調節無法起作用的領域,才有必要實施宏觀調控,凡是市場可以競爭的,就沒必要進行宏觀調控。此外,宏觀調控的目標要通過市場競爭來實現,因為市場競爭是促進社會經濟發展,促進國民財富增長的基本途徑。其次,宏觀調控是市場競爭的條件。西方資本主義世界市場經濟發展的實踐已充分證明,市場經濟不是放任自由主義經濟,它內在地要求國家進行宏觀調控。國家通過對市場運行進行調控,可以克服市場波動和大起大落,保證經濟運行穩定,而市場主體也只有在穩定的市場環境中才能進行公平、自由的市場競爭。宏觀調控還對市場競爭范圍及競爭目標進行調控,規定在哪些范圍可以競爭,哪些范圍不允許市場競爭,那些競爭是無所謂的、無益的,哪些是必要的、要加以鼓勵的。此外,由於市場主體是追求個體利益最大化的私利主體,市場競爭必然會導致貧富差距的擴大、部分市場主體競爭的不自由,而這些問題是市場競爭自身無法解決的,宏觀調控的實施可以有效的緩解這些問題,實現社會實質正義。三、市場管理法與宏觀調控法的關系通過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看出,市場管理與宏觀調控作為國家干預經濟的兩個基本手段,在不同的經濟運行層面發揮著各自的作用,兩者有所側重,各有分工。而市場管理法與宏觀調控法作為經濟關系法制化的代表,在市場經濟的運行過程中也在不同的經濟層面發揮著各自的作用,市場管理法主要存在與作用於微觀自治領域,而宏觀調控法主要立足於、作用於政府的宏觀調控活動,但兩者是密切相關的。市場管理法與宏觀調控法的關系,筆者認為主要表現於以下幾個方面:1、兩者是辯證統一的關系。從作用機制的外在表現來看,市場管理法的目的是通過規制市場主體的競爭行為和交易行為,創造自由的,穩定的市場秩序,其根本是促進市場競爭的。市場競爭是一種自由競爭、公平競爭、有序的競爭,而市場管理法的目的就在於為市場主體創造一個良好的競爭環境,維系一個良好的競爭秩序,其外在的表現為促進市場競爭。而宏觀調控法則通過對市場競爭的范圍、競爭的目的等作出一定的限制和規定,外在的表現為一定程度上的限制市場競爭。從這一視角看,兩者是對立的,相互排斥的。但國家實施宏觀調控的一個根本目的是為了實施和組織更好的市場競爭,而且從兩者在市場經濟運行過程中發揮的作用這兩方面看,二者是統一的,都是國家干預經濟的必要手段,都是為了保證國民經濟能持續、穩定、健康、快速的發展,所以,二者又是統一的。2、宏觀調控法以市場管理法為基礎宏觀調控法的功能在於保證宏觀調控目的的實現及調控的合法性。而市場管理法的功能在於促進和維系公平、自由、有序的市場競爭。從其內容來看,宏觀調控法所確立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必須依靠市場管理法所維系的市場競爭來實現。宏觀調控法所要實現的和維護的市場獨立、自由、秩序等目的,也需要市場管理法在微觀層次的作用的發揮,並且市場競爭秩序的良好也是宏觀調控法的目的之一。宏觀調控法要實現產業結構優化,離不開市場管理法,尤其是反壟斷法,因為反壟斷法所要規制的就是一種不合理的、非法的產業結構,它所維持的自由競爭是實現產業結構優化的根本途徑。此外,由於上文所分析的宏觀調控對市場競爭的依賴性所致,宏觀調控法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綱領,它的制定必須依賴由市場管理法所維護的市場競爭所反饋回的信息來進行,而不能盲目制定和調控,所以,宏觀調控法的制定和實施應以市場管理法為基礎。3、市場管理法以宏觀調控法為條件市場管理法所維系的公平、自由、有序的市場競爭必須以宏觀調控法所確立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作為其最終目標,為市場競爭指明了發展方向,避免了盲目、無謂的競爭。宏觀調控法創造和維護市場主體的獨立、平等、自由和秩序,為市場管理法所追求和維系的自由競爭提供了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有利於實現最優化的市場競爭。宏觀調控法要實現的產業結構優化的目的,為反壟斷法提供了指導和條件。此外,宏觀調控法作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法律文獻,也為市場管理法的制定和實施提供了指南。四、反壟斷法在我國經濟法體系中的地位反壟斷法在一些西方資本主義國家被奉為「經濟憲法」,是同其市場經濟的發展過程密切相關的。在我國,反壟斷法雖然尚未出台,但其制定和頒布已成為不可逆轉的趨勢。這里,筆者想結合上文就反壟斷法在我國經濟法體系中的地位,來簡單談一談自己的認識,筆者將從市場競爭和宏觀調控兩方面談起。作為市場管理法的核心內容,反壟斷法的宗旨在於保護和鼓勵競爭,維持競爭性的市場結構,建立競爭性的市場環境。而我國當前市場競爭存在的問題主要反映在以下幾個方面:1、市場發育不全面。我國的市場經濟目前尚處於起步階段,各類要素市場有的尚未建立起來,有的剛起步,有的還未開放,市場發育不全面,導致了市場競爭機制在這些領域尚未完全建立,尚未完全發揮其基礎性的作用。2、市場競爭不充分。在已經形成的市場中,市場競爭發揮了一定的作用,但競爭還是不充分。但對於尚未放開的市場來說,市場競爭對想進入這一市場的市場主體來說則是一種理想。目前,我國許多行業仍然處於行政壟斷的陰影下,在這些行業中,市場是存在的,但競爭是缺位的,這不符合市場經濟的本質特徵,也不符合我國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大政方針。2、「宏觀調控法」是我國的「優良傳統」,我國宏觀調控目前主要存在以下幾個問題:a、調控主體的合法性問題。宏觀調控作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綱領性文件,應由誰來制定,也就是誰擁有對經濟的宏觀調控權,在這一點上,目前比較混亂,各級政府甚至出於地方利益而制定與國家總體方針相悖的經濟政策。b、調控程序的合法性問題。宏觀調控政策應當如何制定,遵循怎樣一種程序;宏觀調控的實施應當如何進行,應當遵循怎樣一種程序,我國在對宏觀調控程序的控制和監督上是欠缺的,也是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之一。c、調控內容的合法性問題。宏觀調控作為一種國家干預經濟的手段,受市場競爭的制約,也就是說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市場調節是基礎的,第一性的;宏觀調控是輔助性的,第二性的,凡是能市場競爭的,就不能進行宏觀調控,調控內容是否合法,也是目前我國宏觀調控存在的主要問題。由此我們可以看出,我國目前市場競爭是不充分的,須在促進和維系現有市場競爭的基礎上,繼續放開和建立各類要素市場,在這些市場中形成競爭,而反壟斷法則能很好地實現這一功能。通過以上分析,筆者認為:應當將反壟斷法置於我國經濟法體系的核心地位。我國目前市場發育不全面,競爭不充分,通過反壟斷法,可以更好的促進市場的健全,促進市場競爭的優化和升級,同時,也可以向市場主體傳達一種國家鼓勵競爭的信息。有學者認為,宏觀調控有利於實現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目標,實現產業結構優化升級,保證國民經濟的發展方向,實現經濟的高質量增長,因而應將宏觀調控法置於我國經濟法的核心地位。對此,筆者認為不妥,正如上文所分析,作為市場經濟,市場調節是基礎,必須維護良好的市場競爭,這是基礎,是根本,只有在良好的市場競爭基礎上,宏觀調控才能更好的發揮指導作用,宏觀調控是相對於市場調節而言的,沒有市場調節,就無所謂宏觀調控。而且,我國目前在宏觀調控方面存在的問題並不是調控力度不夠大,調控范圍不夠寬的問題,恰恰相反,是調控力度過大,范圍過寬,而且由於存在調控主體的不合法,調控程序的不合法,調控內容的不合法等問題,加之受計劃經濟體制的影響和對宏觀調控的理解錯位,造成調控的盲目性和不正當性,不可避免的導致了行政壟斷等問題,而這些障礙的排除,有待於反壟斷法的制定和良好實施。我國目前在宏觀調控方面,需要及時解決的是制定一部《宏觀調控法》,繼續健全宏觀調控法體系,真正做到依法調控。此外,宏觀調控法所確立的調控目標,需要由市場管理法所維護的市場競爭來實現。而且,如果將宏觀調控法置於核心地位,是否會向市場主體傳達一種國家限制競爭的錯誤信息?所以,筆者認為應當將反壟斷法置於我國經濟法體系的核心地位。宏觀調控中經濟手段用利率等杠桿來調節,,行政手段是政府的政策直接干預
5. 機關文化對政治生態會產生怎樣的影響
一、文化與經濟、政治的關系:(1)文化與經濟、政治相互影響.經濟、政治和文化是社會生活的三個基本領域.經濟是基礎,政治是經濟的集中表現,文化是經濟和政治的反映.一定的文化由一定的經濟、政治所決定,又反作用於一定的政治、經濟,給予政治、經濟以重大影響.先進的、健康的文化會促進社會的發展,落後的、腐朽的文化則會阻礙社會的發展.(2)文化與經濟、政治相互交融①文化與經濟相互交融.在經濟發展中,科學技術的作用越來越重要.文化產業迅速崛起,文化消費更加豐富,文化生產力在現代經濟的總體格局中的作用越來越突出.②文化與政治相互交融.隨著民主和法制建設的發展,人們為了參與政治生活,需要更高的文化素養.奉行霸權主義的國家,藉助文化滲透的方式,企圖削弱和取代別國的民族文化,推行強權政治.注意:經濟發展是文化發展的基礎.但這並不意味著文化的發展始終與經濟的發展亦步亦趨.文化有其自身的傳承性和相對的獨立性.那種認為只要物質條件好了,精神文化自然而然地就會好起來,物質條件差一點,精神文化就不可能搞好的觀點,不符合歷史發展的事實.二、文化與綜合國力的關系?(1)當今世界,文化在綜合國力競爭中的地位和作用越來越突出.文化的力量,深深熔鑄在民族的生命力、創造力和凝聚力之中,成為綜合國力的重要標志.(2)文化是一種綜合的力量,其中科技與教育佔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科學技術實力和國民教育水平,作為衡量綜合國力和社會文明程度的重要標志,日益受到各國的高度重視.(3)對於發展中國家來說,文化是綜合國力競爭中維護自身經濟安全必不可少的精神武器.我國是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要想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提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的競爭力,已經成為迫切任務.
6. 《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有多少條
一共19條。
《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是為了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健全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強化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職責而制定的法規,
2015年8月17日,中國政府網公布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自2015年8月9日起施行。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健全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強化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職責,根據有關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縣級以上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及其有關工作部門的領導成員,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工作部門領導成員;上列工作部門的有關機構領導人員。
第三條 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對本地區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負總責,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成員承擔主要責任,其他有關領導成員在職責范圍內承擔相應責任。
(6)機關生態擴展閱讀:
《辦法》並未拘泥於具體追責指標,在制度設計上十分注重創新。《辦法》針對縣級以上地方各級黨委、政府及其有關工作部門的領導成員,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工作部門領導成員,以及上述工作部門的有關機構領導人員,
在決策、執行、監督和利用職務影響過程中所造成的25種情形進行追責,緊扣對生態環境負面影響大、社會反響強烈的黨政領導幹部履職行為設定追責情形,實行「行為追責」和「後果追責」相結合,追責形式包括誡勉談話、責令公開道歉、組織處理、黨政紀處分等。
7. 所謂公共生態是指什麼
環境,指存在於某一事物周圍的一切情況和條件的總和,即圍繞著某一事物的所有外部境況。公共管理環境是指直接或間接地影響與作用於公共管理主體及其活動過程、活動方式和活動結果的一切外部要素。
公共管理環境可以分為兩個方面:第一個方面是公共管理的硬環境或具體環境,是公共管理主體存在於其中的並對公共管理主體及其行為具有直接影響的各種具體、有形的要素。主要包括自然環境、物質技術環境與組織環境。第二個方面是公共管理的軟環境或一般環境,即泛指除開具體的個人與組織以外對某個公共管理主體及其行為產生直接或間接影響的一切因素或力量,如政治因素、經濟因素、地理因素和文化因素等。
當然,這種劃分並不具有絕對的意義,實際上,具體環境與一般環境之間沒有明顯的界限,一個國家中所存在的各種各樣的政治關系,像國家的立法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之間的關系,黨派關系,執法者與公民之間的關系、上級政府機關對下級政府機關所作出的各種政策等,既可以把它看成是組織間網路而作為公共管理的具體環境,又可以把它理解為公共管理的宏觀政治環境。可見具體環境與一般環境在有時候是相互滲透,相互融合的,存在著一個"交集"。
由於公共管理主體的多元性,它既可以是政府組織,還可以是非政府組織和准政府組織,同時,公共管理主體的外部要素也是多樣的與多變的,因而,公共管理環境所包含的內容並不是一陳不變的,而是呈現出復雜性與不確定性。如政府之間的關系,對整個政府組織而言,它不構成公共管理環境,而對單個政府組織和非政府組織和准政府組織而言,則是一個重要的不可或缺的公共管理環境。這使公共管理的環境系統呈現出復雜性與流變性。
一、具體環境
1:自然環境
自然環境是指公共管理所依賴的全部自然的物質的條件。具體包括土壤、氣候、地質、地理位置和人口等。
自然環境對公共事業管理產生著重要的影響:
處在不同的地理置中的公共管理機構,面臨著由不同的地理位置所產生的各不相同的公共問題。如,一個地區河流眾多,就會提出解決過河的問題,無論用何種方式,都需要公共管理機構去建造、協調和管理。
不同的氣候,帶來不同的公共管理要求,一個冬季寒冷夏季炎熱的四季分明的地區,必然需要冬季供熱、夏季供冷,從而提出建設特殊的服務項目和設施並予以良好的管理,對這一涉及地區公眾整體利益的事宜,公共管理機構要給予足夠的關注。
惡劣的自然環境如自然災害,也必然影響到公共管理。譬如,在沿江沿河地區或河流湖泊眾多的地區,為了防止洪水這一自然災害,就需要公共管理機構出面負責整治河道、修建水庫和大壩以及其他防洪設施;如果是在地震活動頻繁地區,為提高防地震災害這一自然的能力,通常需要政府制訂出建築物的抗震措施和技術標准並通過監管予以實施。
隨著人們對生態環境的日益重視,環境保護的意識的普遍提高,水土的流失,土壤的沙化,河流的污染等問題也已成為公共管理的重要內容。
在現實生活中,人口與公共事業管理關系十分密切。一方面,人是現實生活的主體,人的需求是社會最基本的需求,人口發生變化,社會需求也必然發生變化。從而出現新的公共需求、產生新的公共問題,另一方面,人口本身即人口數量、質量、人口的分布等,就是公共事業管理的對象。如世界范圍內的"人口爆炸"給公共管理帶來了許多新的課題:如何滿足新增人口帶來的社會基本生存需求的擴大,以及培養、教育等多方面的需求,如何解決由於人口的快速增長造成的貧困、失業和公眾整體生活水平提高的速度停滯不前等問題,如何控制人口增長(如我國等的計劃生育)和解決由於人口膨脹所帶來的公眾生活質量下降、生態環境惡化等問題。
2:物質技術狀況
隨著現代科學技術的日新月異、迅猛發展,科技進步日益改變著人們的生存方式與生活方式。也深刻影響著公共管理的內容與方法。
一方面,科技的發展為公共管理注入了新的內容。
科技進步促使公眾的日常生活走向前所未有的技術化階段。從20世紀後半期的類似汽車、電視機、計算機等成為人們日常生活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的階段,發展到了網路和無線技術開始全面浸透公眾生活的時期, "無線裝置成為人生的伴侶"、"空中到處都是數據"等等。
科技的發展是一把雙刃劍,科技的發展給人們帶來了前所未有的生活便利和生活樂趣,比如,憑借新的技術手段,人們達到了新的信息資源共享的水平,從而拓展了人們經濟和社會活動的范圍,提高了經濟和社會活動的效率。但同時新技術在公眾日常生活中的普及也帶來了許多公共問題,如交通安全、環境污染、信息欺詐、計算機犯罪等。公共管理的任務就是如何興利除弊,發揮公共管理的"服務"與"管理"的功能,制定相應的管理規則和方法,使整個社會在充分享受現代技術發展所帶來的恩惠的同時,盡可能避免其消極影響。
另一方面,科技的發展也給公共管理的方法創新提供了有力的物質支撐。尤其是信息技術的發展全面刷新了公共管理的技術手段,進入電子管理的新時代。信息技術在交通管理、戶籍管理、金融管理等各個領域大顯身手,極大地提高了公共管理的效率。
3:組織及組織間網路。
任何組織都在社會網路中生存,公共管理的對象是公共事務,這就決定了公共管理主體更不能離開社會網路而存在,事實上其本身就構成了社會網路中一個重要的結點。公共管理主體必須面對不同的組織與公眾個體,及其相互間結成的網路,這些不同的組織與公眾對公共管理主體的了解、信任與支持的程度,對公共管理有著十分直接的影響。從這一意義上來說,組織及組織間網路又可稱之為公共管理的公共關系環境。
第一,社區對公共管理的影響。所謂社區,是指一定數量居民組成的、具有內在互動關系與文化維系力的地域性的生活共同體。公共事業管理主體與社區具有良好的公共關系,則一方面,公共組織如政府能較為迅速而准確了解公共管理決策所需的信息,從而有助於針對社會公共問題作出正確的決策,確立必須的公共項目等,另一方面,公共管理決策也能及時傳達到最為廣大的范圍,並在實施公共管理的過程中得到廣大公民的理解、支持,能得到社區的積極配合,有利於公共管理的實施。
第二,公共管理主體系統之間的公共關系對公共管理的影響。公共管理主體系統之間的關系,包含縱向關系和橫向關系兩個方面。縱向關系主要是一個政府與下級政府、政府與轄區內從事公共管理和服務的非政府組織與准政府組織的關系(這些非政府組織與准政府組織本身也是政府進行公共管理的對象),橫向關系則主要是一個地區的政府、非政府組織、准政府組織與其他地區的政府、非政府組織、准政府組織之間的關系。
這一公共關系直接影響著公共管理的實施效果與實現程度。良好的縱向關系能使上層的公共管理決策能准確、快速的得以貫徹實施,反之,則會出現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公共管理的預定目標就會大打折扣。同理,橫向關系,即地區間公共管理機構良好的公共關系對整個公共管理的實施和最終效果,影響更加明顯,有時甚至是決定性。公共交通網路的建立、環境污染的治理、公共安全、公共衛生的管理等都離不開地區間良好的合作關系。當前我國普遍存在的地方保護主義,是公共管理身上的一顆毒瘤,嚴重危害著公共管理的機體,清除這顆毒瘤,是我國公共管理的一項緊迫而艱巨的任務。
第三,公共管理主體與國家機構、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的關系。其中對公共管理影響較大的主要的:一是公共管理主體與國家機構之間的關系。雖然公共管理主體與國家機構之間的關系主要由憲法和法律來加以規定,都必須在憲法與法律的范圍內活動,但這並不排除公共管理主體與國家機構之間公共關系的存在,處理好公共管理主體與國家機構之間的公共關系不僅是一種能力,而且是一門藝術。如總統與國會議長之間的私人關系,總統通過在國會的演講以取得議員的支持等都要屬於這一公共關系。二是與政黨的關系。在多黨制國家,執政黨本身就是公共管理主體,公共管理主體與政黨的關系就是執政黨與在野黨的關系,而非政府組織、准政府組織作為公共管理主體,一般與政黨關系不大。但在我國,實行的是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制度,執政黨對公共管理有著決定性的影響。三是與新聞媒體的關系。新聞媒體既是公共管理的重要對象,又作為相對獨立的輿論製造者與監督者,對公共管理起著異常特殊的作用。新聞媒體通過製造公共輿論,一方面為公共管理進行宣傳、服務,使公共管理的目標與方式為公眾所了解並得到信任與支持,更起著鳴鑼開道的作用,從而為公共管理創造寬松的公共關系環境。另一方面,新聞媒體又對公共管理起著有力的監督與制約作用,影響公共管理的方向與效果。
二、一般環境
公共管理的一般環境,主要包括政治環境、經濟環境、社會文化環境等,而在當代國際交往日益頻繁的情況下,國際環境對公共管理產生著越來越重要的影響,本章將單獨對此進行分析。
1:政治環境
政府是最重要的公共管理主體,但政府在行使公共管理職能的同時,又具有政治統治職能,於是政治統治與公共管理作為政府的兩種不同的職能,是密切聯系在一起的,政治勢必對公共管理產生重要影響。即使是非政府組織、准政府組織也都離不開政治的影響,都要在一定的政治環境下生存與活動。盡管我們要求公共管理應不以政治背景為依據,但這並不否定與排斥政治對公共管理的影響力。
公共管理的政治環境是指影響與制約公共管理的政治制度、法律制度、政黨制度、階級狀況等各種政治因素的統稱。
第一,政治制度的影響。所謂政治制度,是指政治權力按照不同的利益要求,為實現社會政治的有序運行而對各種政治力量之間的關系和活動方式所作的法定規約,它既包括根本政治制度及其構成原則,又包括具體政治制度及其構成原則;對於公共事業管理來說,政治制度主要提供一種外部的政治組織環境,即它通過組織體系的合理化和有效的權力分配狀態與機制而對公共事業管理產生影響。具體來說,政治制度主要規定了公共管理主體有什麼樣的政治權力以及有多大的權力,哪些公共事務屬於公共管理的范疇而必須由公共組織進行統籌管理,哪些政策需要由立法機關去制定再由政府執行,等等。在不同的政治制度下,政府首腦擁有的政治權力是不同的,而這種權力的差異決定了公共管理決策權力的差異,決定了公共管理執行者調動、處置相關事務和社會資源能力的大小。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全國人大代表制度,全國人大代表大會是國家的最高權力機關,政府必須對全國人大代表大會負責,並受其監督,這就從根本上規定了我國公共管理的性質與方向。
第二,法律制度的影響。一個國家是否有健全的法律制度,法律制度是否能有效的運行,這直接決定著公共管理方式的有效性,影響著公共管理目標的實現程度。如實行法治是政府組織實行公共管理的基本的有效方式,也是非政府組織、准政府組織等其他公共管理主體得以生存和發展的基本條件。公共管理機構和人員常常需要立法機構、司法機構等的支持與協作,與公民和其他組織的矛盾與糾紛需要通過法律途徑加以解決等等。
第三,政黨制度的影響。
政黨制度是一個國家的統治階級通過其政黨有組織地單獨或聯合掌握國家政權,以對社會實行統治的一種政治制度。政黨制度的不同安排影響一個國家的政治結構,形成了不同的公共管理環境。如在大多數資本主義國家均實行兩黨制或多黨制,國家政權由不同黨派輪流執掌,導致黨派之間長期的爭斗,為避免政府機關隨著政黨的更迭而發生周期性的政治動盪帶來的危害,資本主義國家紛紛建立了事務官在政治上保持中立的現代人事管理制度,強調公共管理的公共性與中立性,從而確保公共管理的連續性與穩定性。我國實行的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多黨合作制度,中國共產黨是執政黨,不存在輪流執政,更無周期性的政治動盪,因此公務員不公不需要遠離政治,而且要在政治上始終與黨中央保持一致,公共管理活動要在黨的領導下進行,接受黨的指導與監督。
3:經濟環境
經濟環境是指公共管理所處的經濟背景,是制約和影響公共管理的一切經濟因素的總和。主要包括特定的經濟制度、經濟發展水平和經濟利益等因素。
(1)經濟制度
經濟制度是經濟基礎的核心內容,主要由分配製度、所有制制度、勞動中人與人的關系及產業結構等。公共管理作為政府的重要職能,是上層建築的組成部分,由經濟基礎所決定與制約。任何公共管理都建立在一定的經濟基礎之上,任何公共管理行為都是在特定的經濟制度環境中進行。
經濟制度對公共管理的影響和制約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經濟制度決定著公共管理的性質。社會主義社會公共管理以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為出發點,真正體現出為廣大人民謀利益的基本特徵,從而區別並優越於資本主義社會和封建社會的公共管理,之所以如此,根本上就是由社會主義的公有制佔主導地位所決定的。
其次,經濟制度影響著公共管理的方式和內容。不同的經濟制度必然要求不同的經濟決策體系和組織體系與之相適應,公共管理的行為方式和內容也必然會隨之改變。我國成功地實現了由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的轉變,因而經濟決策體系和經濟組織體系也發生了重大的變革,計劃經濟體制下,國家需要運用行政手段,組織具體的經濟行動,使大最的具體生產活動、人民個人的生活安排都成為公共管理的重要內容。而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國家並不直接干預具體的經濟生活,從而使其相關的公共管理行為減少並採用相應的管理方式和手段。
(2)經濟發展的水平
公共管理的實施需要一定的物質條件,公共管理總體上是靠公共財政開支來維持的,一個國家經濟發展的水平決定了公共財政的能力,決定著能夠提供的物質條件的好壞,能把多少人力和物力投入到所確定的公共項目中來,從而影響到公共管理的規模與效率。
(3)經濟利益
經濟利益是人們對於經濟生活和經濟條件的需求。在一個社會里,由於職業、身份、收入、財產、居住區域的差異,人們的經濟利益是不同的,從而形成一個個的利益個體,為維護自身利益,相似或相近的利益個體又傾向於結成利益集團或利益共同體,從而在不同的利益個體之間、不同的利益群體之間構成了特定的經濟利益關系,以表達不同的利益要求。公共管理是以保障絕大多數或整個社區利益為出發點的,就必須尋求社會經濟利益的相對平衡,而在這一過程中,既有的這些利益關系必然會影響和制約著公共管理活動。
4:社會文化環境
文化是人們後天獲得的各種觀念的有機整體,是人類創造的精神財富的總和,它包括各種知識、價值、宗教、藝術等。公共管理的文化環境,指公共管理機構置身於其中的一定的社會思想意識、文化心態和觀念形態的總和,它是一定區域內社會成員在社會化過程中長期積淀而形成的一種較為穩定的意識形態。文化環境主要為公共管理提供智力支持、文化條件和精神動力。因此,對公共管理的影響具有持久性與廣泛性。具體說來:
第一,文化環境影響著公共管理機構和公共管理人員對周圍環境的認識和解釋。公共事業管理人員的思想、觀念和認識方法等本身是一定文化背景的產物,從而他們在認識和解釋周圍環境時不能不帶上特定的文化烙印。
第二,文化環境決定著公共管理機構的管理價值取向。公共管理的目標是增進社會公共利益,但是在管理目標中哪些東西是有價值的,哪些是對社會生活有積極意義的,並不取決於公共管理主體自身的自我感覺,而是取決於外在的標准。這一標準的確定決定於一定社會的文化環境即社會上主流的思想、價值、習俗和心理。
第三,文化環境制約著公共管理方式方法的選擇。公共管理目標確定後,如何實現這一目標以及能在多大程度上實現這一目標,取決於適宜的管理方式和方法,而管理方式和方法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又依賴於一定的文化環境的支持。因此,我們在完善與改進公共管理的方式方法的過程中,要善於利用"本土資源",即便是引進國外既有的管理方式和方法,也需要進行適合本地文化環境的改革和創新。
全球化、信息化與WTO對公共管理的挑戰
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尤其是信息技術的進步,導致交通的發達、信息傳播的便捷,這從根本上改變了人們的交往方式與生存方式,並最終形成了強大的全球化、一體化的趨勢。國際貿易迅猛發展、金融市場急劇膨脹、資金的跨國流動、跨國公司的迅速增長、世界市場的初見端倪等使經濟全球化趨勢更為突出,WTO組織就是在經濟全球化的推動下建立起來的國家間的國際合作組織,我國致力於加入WTO組織,是對經濟全球化的一種積極應對。
全球化、信息化與世貿組織的發展,必然對傳統的公共管理構成沖擊與挑戰。其主要表現在:
第一,對政府作為公共管理主體的挑戰。在計劃經濟條件下,政府是公共管理的唯一合法的主體,承擔著一種全能政府的角色。但隨著我國經濟體制的市場化轉型,尤其是加入WTO組織後,人們認識到,政府並不是解決社會問題的唯一途徑,許多公共管理事務都需要非政府組織和准政府組織的通力合作才能完成,非政府組織和准政府組織在公共管理中起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第二,對公共事業管理基本政策帶來的沖擊。公共事業管理的基本內容是特定的社會公共事務,而且主要是國內的社會公共事務,但是全球化、信息化與中國成為世貿組織的新成員這國際背景下,當一國的某些公共管理政策涉及到具有普遍性的國際原則如國際人權公約,以及涉及到WTO有關公共事務的原則時,則會引起國際社會關注,如果與國際共同原則距離較遠,就可能引起國際輿論,因此,國家公共管理的基本政策必須充分考慮這些國際因素。
第三,對公共事業管理的方法、手段等構成的沖擊。傳統的公共管理主要通過韋伯式的官僚體制依靠行政命令等強制性手段,其弊端是顯而易見的,已越來越不適應於新形勢的發展。在全球化背景下,要求政府公共行政逐步向服務行政的方向轉化。政府公共管理部門與社會公眾之間的關系由治理者與被治理者之間的關系演變為公共服務的提供者與消費者、顧客之間的關系。也就是說,社會公眾成為政府服務的對象,是公共服務的"消費者"和"顧客";政府成為公共服務的供給者,而不再是高高在上的官僚機構和脫離社會的統治力量;公共管理的目標也由單一地追求效率發展到全方位追求社會公平、提高效率和服務質量、加強公共責任和提高社會公眾的滿意度。以效率、服務質量、公共責任和社會公眾的滿意程度為公共管理績效的評價指標,在政府公共管理中引入競爭與市場機制等措施已為當今世界各國普遍採用。在信息化的推動下,電子政府得到了蓬勃發展。
此外,全球化、信息化與世貿組織的發展對人們的公共管理意識、公共管理行為也都有著重大的影響。
公共管理與環境的互動
任何一個國家或社會的公共管理系統,都是其國家上層建築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建立在一定的經濟基礎之上,並與上層建築的其他部分密切相關,而公共管理的環境則有的屬於經濟基礎的范疇,有的與公共管理系統一同屬上層建築領域。這樣,公共管理與公共管理環境的關系,就是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築的關系及上層建築間相互作用的關系。一般來說,有什麼樣的公共管理環境,就有什麼樣的公共管理。但公共管理不僅僅是被動地適應環境,而是在適應公共管理環境的同時,能動地利用和改造公共管理環境。公共管理與公共管理環境的關系是一種相互依賴、相互作用的互動關系,共同構成了公共管理生態。
第一,公共管理環境決定、制約著公共管理。
一方面,公共管理環境決定、制約公共管理的根本性質、原則和職能內容,以及公共事業管理的體制、方式、決策等等。公共管理要適應公共管理環境的性質,最主要的是要適應國家的政治制度和社會制度,並建立與之相適應的公共管理目標、體制,形成相應的公共管理思想與理論。社會主義國家的公共管理與資本主義國家的公共管理當然存在著共同的規律、共同的方法與手段,但其性質則是根本不同的。在資本主義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礎之上的社會制度,其公共管理必然是為資產階級、為金錢特權服務的;社會主義是建立在生產資料公有制的基礎之上的新型的社會制度,公共管理是人民當家作主、人民享有廣泛民主權利的公共管理,為人民服務、人民的充分參與是社會主義公共管理的根本特徵。
另一方面,公共管理環境的變化,決定和影響著公共管理的變化與發展方向。公共管理環境在不同的國家和地區是不相同的,即使是同一個國家和地區,在不同的時期,公共管理環境也是不斷發展變化的。由於不同的公共管理環境對公共管理提出的要求是不相同的,因此,公共管理也就必然會隨著環境的變遷而不斷的發展變化。公共管理本身沒有嚴格的好壞之分,只有適應其環境現狀並能促進社會公共利益發展的才是最理想的。
第二、公共管理對公共管理環境的利用和改造
公共管理對公共管理環境的利用和改造,指的是公共管理對公共管理環境的反作用。具體表現為:(1)公共管理不是簡單、被動地去適應公共管理環境,而是面對具體的環境,公共管理主體可以通過充分認識和了解公共管理環境所提供的政治、經濟、文化、技術、心理等條件,能動地加以選擇與利用,據此確定相應的公共管理目標,採取合適的管理方法,達到避害趨利,高效率的實施公共管理。(2)公共管理目標確定以後,公共管理主體在一定的程度上能夠創造有利環境來促進公共管理目標的實現。(3)公共管理目標的實現,使社會恢復或達到預定的秩序狀態,並為以後的公共管理創造了更為有利的條件,在這個意義上,環境又是公共管理的結果。
公共管理環境要求公共管理必須與之相適應,而公共管理的實施又改變了原有的環境,其結果本身也為公共管理環境增添了新的內容。正是在這樣一種互為因果、循環往復的相互作用過程中,公共管理與公共管理環境之間達成了動態的平衡,從而推動著公共管理生態向著良性的方向演進。
8. 地方政府怎麼進行生態文明建設
我國生態環境脆弱,環境污染日益加劇,生態建設已經到了關系國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緊迫地步。黨的十八大報告指出,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必須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生態文明理念,把生態文明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全過程。這對政府職能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生態文明建設必須有效發揮政府職能
犧牲資源環境的經濟增長模式不可持續。我國生態環境問題主要是由對生態文明重要性認識不足、經濟發展模式不合理引起的。我國很多地區的環境污染和生態惡化已經超過了生態環境的承載能力。根據2011年國家環保部,組織的全國土壤污染調查,目前,全國18.26億畝耕地中有1.5億畝受到污染。根據中國監察部調查,近10年來水污染事件高發,每年都在1700起以上。據國土資源部統計,土地開發、采礦以及工程建設中產生的環境污染和破壞相當嚴重,採煤平均每噸煤排放地下水量2-2.5噸,開采每噸煤導致4-5畝土地沉陷以及排放4-5立方米瓦斯,每采萬噸煤用坑木消耗木材100立方米。(李摯萍:「環境修復法律制度探析」,《法學評論》,2013第2期)另外,全國水土流失面積達到356萬平方公里,沙化土地面積達到174萬平方公里,90%以上的天然草場退化,導致生物多樣性銳減。
生態文明建設是政府職能的重要組成部分,促進經濟、社會、政治、文化、生態領域的統籌發展是政府職能的應有之義。一方面,政府生態職能是各級政府要妥善解決和應對生態問題,協調經濟與社會可持續發展,促進人與自然協調共處所應有職責和功能;另一方面,政府職能具有公共權威性,行使生態建設職能具有優勢:政府擁有徵稅權,通過對污染企業和環保企業徵收差別稅,引導綠色生態產業的發展;政府通過法律法規禁止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協調各方的環境利益,追究違規違法排污者的法律責任。
二、政府履職為什麼沒到位
(一)政府職能偏重經濟建設,忽視生態文明建設
改革開放以後,為了促進經濟發展,中央政府的權力適度轉移到省、市和縣一級政府。地方政府不再只是中央政府的代理者,也是地方利益和經濟主體的倡導者。上級政府以目標責任書的形式將下級政府的經濟目標和政績相聯系。並對經濟發展考核實行政績一票否決制。一些地方政府以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為由,變相或推遲執行中央環境政策;還有一些地方政府直接或間接與污染企業形成利益綜合體,污染企業以稅收和各種好處「俘獲」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則以設租完成上級設定的經濟目標。中央提出生態文明建設以後。有一部分地區實行了環保政績考核制度,但某些地方官員重經濟輕環保的觀念並沒有馬上扭轉過來。
(二)政府對生態環境的監管責任履行不到位
某些地方政府環保職能嚴重缺位,對與生態環境保護相關的項目的行政審批不夠嚴格,對生態環境保護避實就虛。執法機關執法不嚴,處理高耗能、高污染產業存在縱容和遺漏現象,對事故處理多採用罰款、關停的方式,存在著守法者吃虧、違法者佔便宜的現象。環境職能的越位為權力腐敗帶來可能性。如某政府越權審批,將石油開采權出賣給私人,導致開發商掠奪性的開采,嚴重破壞了當地的生態環境,直接侵犯了當地居民的環境權益和生存權利。
(三)生態法律體系不完善影響生態職能的履行
現行環境法律體系主要存在以下問題:一是沒有規范生態文明理念、基本政策和基本制度的宏觀性法律。而《環境保護法》只是一部以防治污染為主要內容的綜合性法律;二是明確生態文明建設理念的能源法、自然資源法、土地法等基礎法律沒有出台;三是某些現行環境生態法律之間缺少有機銜接,生態文明建設工作缺少法律依據。
生態法律體系不完善導致政府經濟職能和生態職能產生摩擦,生態治理的被動性和滯後性給「尋租」留下交易空間。盡管我國已經出台幾十部環境保護與資源管理的行政法規,例如《水污染防治法》、《大氣污染防治法》、《徵收排污費暫行辦法》,但這些法律法規在一定程度上容許市場主體排污,即先污染後治理,加之行政管理本身的弊端如信息掌握不及時、環境決策滯後等,大量涉及生態補償的問題長期遺留,形成惡性循環。
三、政府生態職能怎樣才能落到實處
(一)樹立生態政績觀念
這是政府職能向生態文明建設回歸的關鍵。生態政績觀要求地方政府把資源、環境的成本效益納入考核目標,對生產過程中的資源消耗、環境污染、污染治理等全部指標進行核算,增強政績成本意識,提高科學決策水平,最大限度地避免決策失誤、重復建設和資源浪費,形成科學合理的生態建設模式。中央政府需要制定更加嚴格而明確的環保政績標准,提高生態建設權重,把生態文明建設考核結果作為官員任免獎懲的重要依據,實行重大生態破壞、重大環境事故等一票否決制,有效激勵地方政府積極履行環保職能。
(二)落實生態問責制度
強化政府生態職能的一個重要措施就是建立生態問責制。第一,明確生態考核指標體系,量化和細化考核條款。將嚴格的節能減排考核指標、生態評價指標和環境測評指標納入政績考核范圍。第二,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堅持遵循權責統一、有錯必究、過錯與責任一致、教育和懲戒結合的原則。第三,加強制度建設,使生態問責有章可依、有法可依,改變環境責任集體負責而實際無人負責的狀況,建立離任官員生態環境責任跟蹤制度。第四,以事前督責為主。實行生態問責制的目的不僅僅是追究官員的事後責任,更是事前督促地方政府依法行政、履行職能,做到事前督責和事後問責相結合。
(三)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法治化水平
第一,完善生態環境立法的指導原則。生態環境立法實行可持續發展原則,通過制定科學的環境立法規劃。用生態系統方法促進環境法向生態法轉變,實現我國環境法的生態化,實現人類、社會和自然的協調發展。
第二,完善生態文明建設的法規體系。合理有效的法律體系以及運作制度是提高生態文明建設法治化的前提和基礎。因此生態立法工作中必須明確生態權利,保護公民在生態環境領域的權益。另外,在立法實踐中研究通過多方參與平衡相關方的利益,規范生態補償機制等,結合現行生態公益林地補償金政策出台生態補償規范,現行試點取得成熟經驗後,在更大范圍內逐步推廣。
第三,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建立科學有效的監督機制。在已頒布的《信息公開條例》和《環境信息公開辦法》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環境信息公開制度及其相關環境。保障公眾的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加大生態文明建設宣傳力度,引導社會力量理性參與生態文明建設,暢通社會組織和公民對生態環境事件的監督渠道。繼續規范公眾參與環境決策的制度,涉及公眾環境權益的政策和立法條款、規劃建設項目必須充分聽取公眾意見。落宴「環保監督員制度,研究和探索企業環境行為審核審計制度」(中國環境與發展國際合作委員會:《中國環境與發展:世紀挑戰與戰略選擇》,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2007年版,第355頁)。協調執法機制和監督機制,強化各級執法部門監督責任,落實生態環境監管機制,提高生態文明建設的法治化水平。
9. 環保局和生態環境局有什麼區別
環保局和生態環境局的區別在於事業單位分類、職能、管轄范圍的不同:
1、事業內單位分類的不同
環保局:事業機容構,由於行政部門個數受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人口數量等因素的影響,不能與部委、省市保持一一對應關系,因此,許多縣區的環保局被設置為事業機構,使用事業編制。
生態環境局:生態環境局都會設置為政府行政部門,承擔行使行政職能。
2、職能的不同
環保局:整合了國土、農業、水利、海洋等部門的污染治理和生態環境保護職能。
生態環境局:承擔環境保護和自然資源、農業、水利、海洋等部門相關污染治理和生態保護執法職責。
3、管轄范圍的不同
環保局:環保局在市級單位設置,並且管轄也是該市的環保相關工作。
生態環境局:生態環境局是在省級設立,指導各市的環保工作。
10. 什麼是政治生態建設
政治生態是一個地方政治生活現狀以及政治發展環境的反映,是黨風、政風、社會風氣的綜合體現,其核心是黨員領導幹部的作風問題。政治生態是一個長期培育、持續建設的過程。
政治生態是相對自然生態、環境生態、經濟秩序而言的一種社會政治狀態,實質上為一種「軟環境」、「軟實力」。「政治生態」可以概括為四個字:「政通人和」。
(一) 2007年12月底召開的安徽省經濟工作會議上,省委書記王金山提出,「各級領導幹部要在促進科學發展的精神面貌上有新氣象,加強政治生態建設,樹立昂揚向上的鬥志,弘揚雷厲風行的作風,營造幹事創業的環境,努力形成全省上下致力崛起的濃厚氛圍。」這是省委首次提出「加強政治生態建設」。
(二)今年1月21日,省委書記王金山在出席省紀委八屆三次全會電視電話會議作重要講話時強調,要以改進領導幹部作風為重點,進一步營造良好的政治生態。政治生態不僅事關地方形象,而且事關人心向背,不僅事關當前,而且事關長遠,不僅是一個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環境的重要標志,也是反腐倡廉建設成效的重要表現。當前安徽正處在加速崛起的關鍵階段,機遇前所未有,挑戰也前所未有,我們比任何時候都更需要一個良好的政治生態,以此內聚人心、外樹形象,形成推動科學發展的強大合力。
(三)八屆省委六次全會。省委書記王金山強調說:
一是要切實樹立正確的用人導向。要全面實施體現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要求的考核評價體系,把科學發展觀體現到幹部培養、選拔、使用、考核等各個環節,真正把那些對工作有激情、對群眾有感情、對發展有貢獻的幹部提拔到重要崗位上來,讓想幹事的有機會,會幹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地位,讓那些得過且過、政績平平的人無法安身,讓那些投機鑽營、跑官要官的人失去市場。二是要大力營造幹事創業的良好氛圍。要大興理論學習之風,大興調查研究之風,大興真抓實干這風,把心思集中到發展上來,把精力引導到事業上來,不分神、不分力、不分叉,一心一意搞建設,和衷共濟謀發展。要講正氣、樹新風,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幹部激情滿懷想幹事,坦誠大度好共事,嚴守底線不出事,做到旗幟鮮明地保護改革者、支持改革者、挽救失誤者、追究誣告者、懲治腐敗者,切實把廣大黨員幹部的積極性、創造性調動好、保護好、發揮好,努力形成風清氣正、團結和諧的良好氛圍,充分展現安徽幹部幹事創業的良好形象。
(四)今年3月,在全國「兩會」期間,省委書記王金山在接受新華網的訪談時,就「政治生態」問題指出,我認為政治生態這是一個地方政治生活現狀以及政治發展環境的反映,是黨風、政風、社會風氣的綜合體現,其核心是黨員領導幹部的作風問題。
王金山說,去年我們提出「政治生態」建設後,在全省幹部當中應該說引起了強烈的反響和共鳴,我們之所以提出政治生態建設問題,主要是考慮兩點:第一就是有特殊的重要性。當前安徽正處在奮力崛起的時期,機遇前所未有,挑戰也前所未有。所以現在比什麼時候都更加需要一個良好的政治生態環境與和諧的政治環境。以此來內聚人心、外樹形象,形成推動科學發展的強大合力。我們覺得良好的政治生態是實現安徽奮力崛起的首要發展環境,是凝聚人心、振奮人心的重要保證,也是保持黨的先進性的重要內容。第二,它具有現實的針對性。總體上看,我們省政治生態環境是好的,主流是健康向上的,是能夠使黨中央放心和廣大群眾滿意的。近年來之所以能夠實現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的發展,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全省黨風政風和社會風氣的進一步好轉,人心思進、人心思上這是主流。但是我們也清楚地看到,在某些黨員幹部中,確有得過且過、不思進取的問題,精神狀態不佳;也有的嫉賢妒能、搬弄是非,打內戰、搞內耗,甚至不守法紀、腐化墮落,走向犯罪深淵。雖然這是個別現象,人數極少,但是影響極壞,危害極大,已經成為影響經濟社會發展的一個重要原因。對這個問題應該說上上下下都有共識,我們每一個市的市委書記都曾經就這個問題聯系本地的實際,談自己的切身感受,有的非常深刻。而且大家的認識是一致的,今後要在以下三個方面做出努力。第一就是要以領導幹部作風建設為核心,著力營造幹事創業的良好風氣,加強政治生態建設和黨員幹部作風建設。要大興理論學習之風,大興調查研究之風,大興真抓實干之風,把思想、心思集中到發展上來,把精力引導到事業上來,一心一意搞建設,同舟共濟謀發展。用嚴明的紀律來約束幹部的行為,保證優良作風的形成。第二就是要以完善機制為保證,著力樹立正確的導向,要全面實施體現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要求的考核評價體系,真正把那些工作有激情、對群眾有感情、對發展有貢獻的幹部,提拔到重要崗位上來;讓想幹事的有機會,會幹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地位。這是第二個方面。第三個方面就是要以繼續推進機關效能建設為抓手,著力優化發展環境。這件事我們已經做了幾年了,機關效能建設效果是好的,現在看這個與優化政治生態建設是息息相關的、緊密相連的。我們准備在這幾年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開展機關效能建設,特別是在一些辦事具體環節上要與發達地區看齊,要下力氣用硬措施加以整治,努力做到辦事提速、提效,服務求好、創優。
(五)4月2日,中共安徽省委八屆七次全會在合肥舉行。省委書記王金山在講話時對「加強政治生態建設」作了全面論述。他強調,要齊心協力營造有利和諧發展的政治生態。並明確提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黨的建設和組織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就是要充分發揮黨的組織工作優勢,進一步加強政治生態建設,著力營造風清氣正、團結和諧的良好氛圍。
一要靠正確用人導向來引領。優化政治生態的關鍵環節是選准、用好乾部。進一步樹立注重品行的導向、科學發展的導向、崇尚實乾的導向、重視基層的導向、鼓勵創新的導向、群眾公認的導向,真正把那些政治靠得住、工作有本事、作風過得硬、群眾信得過的幹部選拔到各級領導崗位上來。要通過樹立和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褒獎開拓創新的幹部,支持一身正氣的幹部,鼓勵踏實幹事的幹部,鞭策不思進取的幹部,約束投機鑽營的幹部,懲處貪污腐敗的幹部,以此引領良好的政治生態。二要靠加強作風建設來培育。大力弘揚解放思想、求真務實的風氣,大力弘揚深入基層、聯系群眾的風氣,大力弘揚艱苦奮斗、清正廉潔的風氣。樹立黨員幹部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良好形象,影響和帶動社會風氣進一步好轉。三要靠嚴格管理、有效監督來規范。認真貫徹「教育為主、預防為主、事前監督為主」的原則,以強化上級監督、落實有關制度為抓手,加強對領導幹部特別是「一把手」的日常管理監督,把監督關口前移,平時多提醒,缺點早指出,切實規范其決策行為、管理行為和執法行為。強化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經常性監督,防止和克服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四要靠優化幹事創業環境來保障。大力營造作風優良、辦事高效的政務環境,以深入推進機關效能建設為抓手,簡化審批程序,精簡辦事環節,改進工作作風,著力提高政府服務人民、服務發展的能力和效率。大力營造公平誠信、鼓勵創新的社會環境,讓堅持原則、公道正派、幹事創業的人受到尊重,讓自己不幹事、別人幹事還搗亂的人失去市場,鼓勵幹部群眾大膽地闖、大膽地試、大膽地干,真正形成支持改革者、鼓勵創業者、批評空談者、追究誣告者的社會氛圍。
省委提出這個概念後,引起各地各級幹部群眾的強烈反響和共鳴。合肥市提出,樹立抓政治生態建設就是抓發展的理念,在解放思想的過程中,積極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環境;黃山市把今年作為「政治生態建設年」。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