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困戶與低保戶那個好
『壹』 貧困戶和低保戶有什麼不同
貧困戶多指農村地區的困難群體。而低保戶是指城市中處於最低生活標準的群體。
『貳』 低保戶和貧困戶的區別
湖北省2017年貧困戶和低保戶的區別
『叄』 貧困戶跟低保戶待遇一樣嗎
貧困戶是一個泛稱,指生活比較困難,國家標準是人均年收入低於683元的家庭。 貧困戶沒有專門的政府補助,逢年過節或者領導高興時來慰問慰問,金額多少不定,又是還是其他物資,不一定是現金。 低保戶是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補助的家庭。 因為地區發展不平衡,所以每個省市的低保標准也有很大差異。低保戶是按月或者年,固定發放標准按時發放低保補助的。
享受該待遇的家庭主要是以下四類:
1、無經濟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居(村)民;
2、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
3、在職人員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及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後,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
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對象)。
『肆』 低保戶和困難戶有什麼區別
低保戶是住房或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補助的家庭。
低保戶一般是因為病殘、年老體弱、喪失勞動能力以及生存條件惡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難的農戶,這些農民一般很難通過後期努力脫貧了,所以國家會給這些農民最低的生活保障金,讓他們可以在農民生活下去。
而困難戶其實並沒有準確定義,一般指得是特困戶,特困戶的認定要比低保戶嚴苛,只有未滿十六周歲的孩子,高於六十歲的老人,和殘疾人才能被認定為特困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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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正式發布《特困人員認定辦法》,就特困人員的認定標准、申請程序等作了詳細規定。根據辦法。
城鄉老年人、殘疾人以及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同時具備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法履行義務能力的,應當列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
第四條 城鄉老年人、殘疾人以及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應當依法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
1.無勞動能力;
2.無生活來源;
3.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
第五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本辦法所稱的無勞動能力:
1.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
2.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3.殘疾等級為一、二級的智力、精神殘疾人,殘疾等級為一級的肢體殘疾人;
4.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情形。
『伍』 貧困戶與低保戶有何區別
貧困戶有一定的經濟來源,但由於患病等原因,造成入不敷出,使家庭成了貧困戶,低保戶沒有經濟來源,喪失勞動能力,生活水平低於最低生活保障。這就是兩者的區別。
『陸』 低保戶和貧困戶哪個好些錢更多呢
低保戶和貧困戶性質不一樣,錢多錢少要因人而異,要按照各個家庭的具體情況決定。沒有統一標准。
『柒』 低保戶與建檔立卡貧困戶的區別是什麼
農村貧困戶:分為絕對貧困戶和相對貧困戶;絕對貧困戶指的是個人或家庭缺乏起碼的資源,難以維持最低生活的需求,甚至難以生存;相對貧困戶指的是,個人或家庭所擁有的資源能夠勉強支撐家庭生活,但是不足以達到整個社會的平均生活水平;2017年我國農村貧困戶的標準是年收入低於3335元。
建檔立卡戶:就是已經完成了審批,把貧困戶程度記錄在案,建立了貧困檔案,並獲得貧困卡的家庭。
(7)貧困戶與低保戶那個好擴展閱讀:
因為地區發展不平衡,所以每個省市的低保標准也有很大差異。享受該待遇的家庭主要是以下四類:
1、無經濟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居(村)民;
2、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
3、在職人員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及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後,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
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對象)。
建檔立卡貧困戶採取規模控制,各省將貧困人口識別規模逐級分解到行政村。貧困戶識別要以農戶收入為基本依據,綜合考慮住房、教育、健康等情況,通過農戶申請、民主評議、公示公告和逐級審核的方式,整戶識別。
『捌』 低保和貧困戶那個重要
不太清楚其中原因
低保戶,是享受最低生後保障的戶!至於最低生活保障各地有各地的數額標准!
貧困戶指的是生活困難的家庭,是個泛稱,貧困戶就是窮戶!
在辦農合要求你改成貧困戶時,你要充分考慮一下,把其中的原因向工作人員問清,因為低保戶是需要申請的,貧困戶只是個泛稱!
『玖』 低保戶與貧困戶的區別
區別如下:
1.定義不同
①低保戶是指收入水平低於全市月均的水平,然後有國家補貼的家庭;
②貧困戶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於國家規定的人均純收入的家庭。
2.入選條件
①低保戶表現為無經濟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撫養人或者贍養人的居民;領取失業救濟金的或者期滿後仍然未就業的且家庭收入低於全市水平的;在職人員領取工資或者最低工資以及退休人員領取退休金後,其收入仍低於全市平均水平的;其他家庭收入水平低於全市平均水平的;必須是當地戶口;
②貧困戶表現為家庭人均收入低於國家規定的最低標准;家人患有重大疾病花費巨額並可以提供病例單的;家有殘疾喪失勞動能力的;部分五保戶,貧困戶家庭;其它條件導致家庭收入過低的。
3.享受待遇
①低保戶的每個地方經濟水平不同,所以給於的補助的金額也不相同;
②貧困戶的達到「吃不愁,穿不愁」兩不愁;達到「住房、醫療、教育」這三保障;結合實際給予貧困戶直接和合作的幫扶模式,使貧困戶有長久穩定的收入,防止其返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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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困戶建檔立卡的過程
1.規模分解。按照《貧困人口規模分解參考方法》,各省將報國務院扶貧辦核定後的貧困人口識別規模逐級分解到行政村。
2.初選對象。在縣扶貧辦和鄉鎮人民政府指導下,按照分解到村的貧困人口規模,農戶自願申請,各行政村召開村民代表大會進行民主評議,形成初選名單,由村委會和駐村工作隊核實後進行第一次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後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3.公示公告。鄉鎮人民政府對各村上報的初選名單進行審核,確定全鄉(鎮)貧困戶名單,在各行政村進行第二次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後報縣扶貧辦復審,復審結束後在各行政村公告。以上工作在2014年5月底前完成。
4.結對幫扶。在省級人民政府指導下,各縣應統籌安排有關幫扶資源,研究提出對貧困戶結對幫扶方案,明確結對幫扶關系和幫扶責任人。
5.制定計劃。在鄉鎮人民政府指導下,由村委會、駐村工作隊和幫扶責任人結合貧困戶需求和實際,制定幫扶計劃。以上工作在2014年7月底前完成。
6.填寫手冊。在縣扶貧辦指導下,由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村委會、駐村工作隊和大學生志願者對已確定的貧困戶填寫《扶貧手冊》。
7.數據錄入。在縣扶貧辦指導下,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村委會、駐村工作隊和大學生志願者等將《扶貧手冊》錄入全國扶貧信息網路系統,並進行數據審核。《扶貧手冊》由國務院扶貧辦統一監制,各縣負責制發,貧困戶、村委會各執一冊。以上工作在2014年8月底前完成。
8.聯網運行。由各省扶貧辦負責,將錄入數據在本省內試運行,並在2014年10月底前完成。
9.數據更新。貧困戶信息要及時更新,並錄入全國扶貧信息網路系統,實現貧困戶動態調整。此工作在縣扶貧辦指導下,由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村委會和駐村工作隊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