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困戶安置房戶型圖
① 進精準扶貧安置房條件
2009年以前實行整體搬遷與零星搬遷相結合,扶持標准為:搬遷每人補助1000元,每戶補助5000元,即所謂的「1+5」補助政策。
從2009年開始實施集中搬遷,不再安排零星搬遷,國家扶貧重點縣每年省上安排實施2個村,扶持標准為:搬遷每人補助3800元,每戶補助庄基費1000元,特困戶每戶再補助1萬元(控制在點上農戶的10%)。
精準扶貧異地搬遷,建設面積嚴格執行國家五部委規定,無論是集中安置還是分散安置(包括自主購房),人均住房建設面積均不得超過25平方米。
發改委、扶貧辦等五部門聯合印發《「十三五」時期易地扶貧搬遷工作方案》三、建設內容與補助標准
建設內容
圍繞改善搬遷對象生產生活條件和發展環境,建設住房和必要的附屬設施,以及水、電、路、氣、網等基本生產生活設施,配套建設教育、衛生、文化等公共服務設施。
(1)貧困戶安置房戶型圖擴展閱讀:
安置房買賣的風險
第一、政策因素。
根據相關法規及政策規定,拆遷安置房屋一般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此類房屋產權雖屬於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一定期限內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類是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動拆遷,動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 (與市場價比較而言)。該類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沒有什麼區別,屬於被安置人的私有財產,沒有轉讓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第二、價格因素。
拆遷安置房的買賣大多是在簽訂了拆遷安置協議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況下轉讓買賣的。由於從訂立安置協議到房屋交付,中間間隔時間長、變化大,特別是價格不斷上漲,到交房時的價格可能相差近千元,拆遷戶認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損失,因此拒絕交房,要求漲價,最終導致雙方的矛盾加劇,引起訴訟。
第三、人的因素。
「共有人」是拆遷安置房買賣風險的最大製造者。他們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責任追求己方利益,或為合同的履行設置障礙。
共有人會以《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8條第4項「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及第6項「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不得轉讓為由,請求確認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對此筆者認為,根據人大常委會對《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共有財產的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其行為應該視為無效,但該意見同時規定,如果第三人善意取得財產,其取得財產的行為應該受到保護。而由此給其他共有人造成的損失,應該由擅自處置財產的共有人進行賠償。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禁止轉讓尚未確權發證的房地產,其立法目的就是為制止來源不明、權屬不清的房地產轉讓。
而當事人之間的拆遷房買賣合同在訂立合同時就來源明確、權屬清楚,拆遷戶主張合同無效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為保護交易安全,應當認定合同有效。賣房人應當交付房屋,並協助辦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手續。
② 農村貧困戶移民拆遷安置房可以出售嗎扶貧開發分安置房私人交易出售
國家給的這種安置房.是不可以出售的吧.一但被查出來政府有權收回房屋呢.天地情情侶主題酒店
③ 貧困戶分了一套安置房還可以自己建造一套房嗎
貧困戶如果分了安置房的話,當然也是可以自己建造房屋的
④ 貧困戶安置房有房產證嘛!
貧困戶安置房也有房產證。
⑤ 我不是貧困戶但有一套安置房原居住的舊房可以不拆除嗎
原居住的舊房如果是違建,遲早會拆除,否則,在政府不徵用情怳下,不會拆除
⑥ 國家分的貧困戶安置房是不是終身使用
這是貧困安置房,只要你脫貧了,房子就得讓出來給,別給別的貧困戶
⑦ 貧困戶住村上安置房拆老房,我不住了可以回家住老房嗎
為何不住了?危房改造的新房建成後,必須要拆掉舊房子的,希望能幫到您!
⑧ 貧困戶安置房一定要拆嗎,村幹部這樣做是否合理
村幹部的做法確實欠妥,你們可以向上級政府反映,或者向縣信訪局投訴,也可以直接向紀檢委舉報。
⑨ 買了房之後還能享受國家的貧困戶安置房嗎
購買商品房之後,肯定不能再享有國家的安置房。
國家的安置房是為了解決低收入群體住房而設立的。如果有能力購買商品房,不符合享有安置房的條件,應當依法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