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困戶申請條件
1. 申請貧困家庭要有什麼條件
1、低保家庭:凡持有市區常住戶口的城鄉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月收入低於市區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或戶籍所在區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均可申請享受市區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2、特困家庭:共分二類。第一類是家庭成員中有在職人員的,其領證條件為:(1)、職工本人或家庭其他成員(供養直系親屬)患大病重症,個人年自負醫療費(申報前12個月)4000元以上,且家庭年總收入(申報前12個月)除去個人自負醫療費後,人均年收入在市區「低保線」110%以下的;(2)、鰥寡孤獨和供養子女的單親職工因喪失勞動能力或就業有困難等特殊家庭;且人均收入(申報前12個月)在市區『低保線」110%至「低保線」的。第二類是家庭成員及在職人員的(屬下崗失業、退休退職人員),
其領證條件為:(1)、本人或家庭其他成員(供養直系親屬)患大病重症,個人年自負醫療費(申報前12個月)400O元以上,且家庭年總收入(申報前12個月)除去個人自負醫療費後,人均年收入在市區『低保線」110%以下的;(2)鰥寡孤獨和供養子女的單親等特殊家庭,人均收入(申報前12個月)在市區「低保線」110%至「低保線」 的。
3、困難家庭:共分二類。第一類是家庭成員中有在職人員的,其領證條件為:(1)由於身體或年齡等方面的原因暫時難以就業,其家庭人均月收入(申報前12個月)在市區「低保線」120%至「低保線」;(2)鰥寡孤獨和供養子女的單親家庭因喪失勞動能力或就業有困難等特殊家庭,且人均月收入(申報前12個月)在市區低保線12O%至「低保線」110%的。第二類是家庭成員中無在職人員的(屬下崗失業、退休退職人員人其領證條件為:鰥寡孤獨和供養子女的單親等特殊家庭;且人均月收入(申報前12二個月)在市區「低保線」120%至「低保線」110%的。
符合條件的可到區各區民政部門申領。
2. 困難戶申請條件
困難戶申請具體政策每個城市都不一樣,不知道您現在在哪個城市居住?
下面是天津的申請條件:
凡持有非農業戶口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月收入和實際生活水平達不到117元的城市困難居民,不論其年齡、職業、健康狀況、住所、單位性質如何,都應納入城市低保范圍。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享受低保待遇:
⒈非生活、上學、工作等必須的原因,辦入本旗縣市非農業戶口不滿五年的;
⒉家中有固定電話,且月話費超過40元的;
⒊擁有汽車、非營運摩托車、貴重手飾、行動電話、空調、電腦等高檔消費品及飼養觀賞寵物的;
⒋家庭月電費支出超過30元的;
⒌進行餐飲、娛樂等高消費活動的;
⒍因家庭成員游手好閑、好吃懶做造成生活困難的;
⒎人均私有住房面積(建築面積)超過30平米以上的(因家庭成員有重大疾病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特殊困難的除外);
⒏新建住房、購買商品房或高標准裝修現有住房的;
⒐有出租營業性門點的;
⒑因吸毒、賭博等違法行為造成家庭生活水平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
⒒出資安排子女借讀、擇校就讀的;
⒓不如實申報家庭收入,不配合社區居委會、辦事處及審批機關調查核實的;
⒔在就業年齡內有勞動能力的人員,無正當理由兩次拒絕就業介紹或不參加社區公益性勞動的;
⒕經查三個月不領取低保金的;
⒖存款數量無法明確、隱性收入無法核實,盡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低保標准,但實際生活水平明顯高於當地低保標準的,經街道或社區評議委員會表決不應納入的;
⒗有購買股票或其它投資行為的;
⒘有多名法定贍養人,且法定贍養人中有一戶有贍養能力的;
⒙有法定撫養、扶養人且法定撫養人和扶養人有撫養、扶養能力的;
⒚人戶分離的人員,享受戶籍所在地低保待遇一年以上,仍在本旗縣以外居住的;
⒛其他不能享受低保待遇的。
申請的寫法:
一、本人的自然(姓名、性別、年齡、目前的收入狀況)
二、家庭人口及經濟情況(這是主要的)。
三、鑒於上述情況,符合城市低保條件,特此申請。
申請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辦事程序:
申請人提出書面申請→居委會接到申請後入戶調查訪問→符合申請條件的填寫申報表→居委會核查並組織審批材料進行社區評議→審批前公示接受公眾監督→將審批材料送街道辦事處審核→經街道辦事處審核合格後報送區民政局進行聯合審批→審批後公告接受社會監督→銀行開戶實行最低生活保障金發放→按低保政策與居委會簽訂社區管理協議→由居委會發放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
3. 申請貧困戶需要哪些手續
貧困戶申報程序:
農戶申請→入戶調查→民主評議→村(社區)公示→鄉(鎮)審核、公示→縣(區)確定、公告→錄入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
貧困戶識別的范圍:有脫貧攻堅任務的縣(市、區)農村戶籍常住人口。
貧困戶識別的標准:
圍繞「兩不愁、三保障」目標,綜合分析人均純收入、住房、醫療、教育保障情況。年人均純收入低於貧困標准(2010年2300元不變價)。
年人均純收入=工資性收入+生產經營性收入+財產性凈收入+轉移性收入-生產經營性支出。
住房方面:實際居住C級、D級危房且自身無力改造。醫療方面:家庭因病致貧,且成員未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教育方面:家庭適齡成員因貧輟學,或家庭因學致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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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困戶的優惠政策
1、貧困戶產業扶持補助
補助標准為4000元/戶,用於建檔立卡貧困戶發展產業,驗收合格後兌現該項資金。
2、貧困戶教育補助
①學前教育免收保教費;
②義務教育免除雜費、教科書、作業本,享受寄宿生補助,小學生每生每期500元、初中生每人每期625元,享受營養改善計劃,4元/生/天;
③高中教育:發放國家助學金,建檔立卡的學生可領取每人每年1000元的補助;
④大學教育:每人每年可獲得4000元補助(其中學費資助2000元、生活補助2000元),直到學業結束。休學期間,暫停發放資助。
3、貧困戶醫療補助金
①建檔立卡貧困戶享受醫療扶貧「十免四補助」;
②在區內住院治療目前實行的是個人醫療費用「零支付」;
③2017年貧困戶免收新農合費用。
4、貧困戶民政低保補助
①重點低保保障標准為220元/人/月;
②一般兜底保障標准為120元/人/月。
5、貧困戶建房補助
①危舊房改造補助:C級補助1.5萬元/戶,D級補助2.5萬元/戶;
②易地扶貧搬遷補助:自願到朝天中心城區購買合法商品房的,人均補助5萬元;自願在農村按統一規劃自建的,人均補助2萬元;
6、貧困戶社保補助
1、養老保險個人繳費補助:一般貧困人員每人每年補助60元;農村低保人員每人每年補助100元。
2、醫療保險個人繳費補助: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府補助每人每年由72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
3、醫療保險報銷比例提高:一般城鄉居民的報銷比例提高5%。
4. 貧困戶的具體條件是什麼如何辦理
貧困戶的界定,可以參照下面標准:1.即絕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低於627元);2.相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628—865元);3.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純收入866—1205元);4.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純收入1205元以上);5.無經濟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居(村)民;6.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7.在職人員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及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後,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8.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對象)。
5. 農村什麼條件才能是貧困戶
貧困戶的界定,可以參照下面標准:1.即絕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低於627元);版2.相對貧困人口權(年人均純收入628—865元);3.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純收入866—1205元);4.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純收入1205元以上);5.無經濟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居(村)民;6.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7.在職人員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及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後,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8.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對象)。
6. 貧困戶什麼條件
村委會受理申請,鄉鎮政府審核,縣級民政局審批。
申請條件
1.持有當地常住農業戶口。
2.因病、因殘、因災導致家庭喪失主要勞動力,難以維持日常基本生活的農村家庭。
3.有勞動能力,但因病、因殘、因災、因自然條件差等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困難的農村家庭。
7. 申請貧困戶的條件
貧困戶的界定,可來以參照下自面標准:1.即絕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低於627元);2.相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628—865元);3.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純收入866—1205元);4.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純收入1205元以上);5.無經濟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居(村)民;6.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7.在職人員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及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後,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8.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對象)。
8. 我想知道申請貧困戶需要什麼條件,什麼資格夠申請
貧困戶的界定來,可以參源照下面標准:1.即絕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低於627元);2.相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628—865元);3.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純收入866—1205元);4.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純收入1205元以上);5.無經濟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居(村)民;6.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7.在職人員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及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後,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8.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對象)。
9. 怎樣才能申請貧困戶
申請貧困戶方法:
1、規模分解。按照《貧困人口規模分解參考方法》(見附件2),各省將報國務院扶貧辦核定後的貧困人口識別規模逐級分解到行政村。
2、初選對象。在縣扶貧辦和鄉鎮人民政府指導下,按照分解到村的貧困人口規模,農戶自願申請,各行政村召開村民代表大會進行民主評議,形成初選名單,由村委會和駐村工作隊核實後進行第一次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後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3、公示公告。鄉鎮人民政府對各村上報的初選名單進行審核,確定全鄉(鎮)貧困戶名單,在各行政村進行第二次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後報縣扶貧辦復審,復審結束後在各行政村公告。以上工作在2014年5月底前完成。
4、結對幫扶。在省級人民政府指導下,各縣應統籌安排有關幫扶資源,研究提出對貧困戶結對幫扶方案,明確結對幫扶關系和幫扶責任人。
5、制定計劃。在鄉鎮人民政府指導下,由村委會、駐村工作隊和幫扶責任人結合貧困戶需求和實際,制定幫扶計劃。以上工作在2014年7月底前完成。
6、填寫手冊。在縣扶貧辦指導下,由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村委會、駐村工作隊和大學生志願者對已確定的貧困戶填寫《扶貧手冊》。
7、數據錄入。在縣扶貧辦指導下,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村委會、駐村工作隊和大學生志願者等將《扶貧手冊》錄入全國扶貧信息網路系統,並進行數據審核。《扶貧手冊》由國務院扶貧辦統一監制,各縣負責制發,貧困戶、村委會各執一冊。以上工作在2014年8月底前完成。
8、聯網運行。由各省扶貧辦負責,將錄入數據在本省內試運行,並在2014年10月底前完成。
9、數據更新。貧困戶信息要及時更新,並錄入全國扶貧信息網路系統,實現貧困戶動態調整。此工作在縣扶貧辦指導下,由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村委會和駐村工作隊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
(9)貧困戶申請條件擴展閱讀:
申請貧困戶的條件
1、農戶參加貧困戶評選的必要條件:家庭主要收入來源以務農和務工為主,且2013年家庭人均純收入低於2736元(相當於2010年2300元不變價)。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農戶,優先評為貧困戶
(1)發生重大災難,失去生活保障的;
(2)發生重大疾病,喪失勞動能力,導致因病致貧的;
(3)身體殘疾,沒有勞動能力的;
(4)多個子女在讀高中或全日制大專、本科等院校;
(5)未成年的孤兒;
(6)已扎二女戶困難家庭;
(7)軍烈屬困難家庭,困難老黨員,困難老村幹部。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農戶,不得評為貧困戶
(1)有汽車等高檔消費品的農戶;
(2)有工程機械設備或其它從事經營活動機動車輛的農戶;
(3)有擔任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教師、退休人員等國家公職人員的農戶(因重大疾病、重大災難致貧的除外);
(4)有長期僱傭他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農戶;
(5)家庭成員中有現任村幹部的農戶;
(6)因賭博、吸毒、好逸惡勞等原因致貧的農戶;
(7)在縣城或集鎮有店面等非自身居住性用房的農戶。
要通過廣播的形式將初選名單進行公告(公示公告不得少於三天,並拍照留底備查),經公示無異議後將《關於審核確認貧困戶的報告》和《村貧困戶初選名單》(參考文本五)一並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國家對貧困戶的界定,有其嚴格的劃分標准:即絕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低於627元),相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純收入866—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純收入1205元以上)。通常把年人均純收入低於1205元的家庭人口統稱為弱勢群體。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建檔立卡貧困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