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貧通報
『壹』 教師因為精準扶貧被處罰會有什麼影響
教師享有下列權利:
(一)教育教學權: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表現形內式:1.間接侵犯,容人身受攻擊而不能上班,是連帶侵犯;2.直接侵犯,被剝奪或不能正常行使。最常見的說法是讓不讓老師上課,或者不讓開展教育實踐,都是金飯了教育教學權。
(二)科學研究權: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表意見;
(三)指導評價權: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這一條要正確理解,評價的是學生,是評價而不是侮辱。
(四)獲取報酬權: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帶薪休假;要注意教師寒暑假進修期間是享有國家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的。
(五)民主管理權: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例:某個老師給學校提出建議,但是領導說這跟你沒關系,你上好課就可以了,侵犯了民主管理權。
(六)進修培訓權: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在不影響教育教學任務的情況下,可以在職學習。
『貳』 中紀委通報「扶貧領域典型案例」目的是什麼
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開辟了「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曝光專區」,第一批集中曝光了24起典型案例,引發輿論關注。
專家認為,這是落實脫貧攻堅作風建設年工作部署的具體行動,為脫貧攻堅提供了堅強紀律保障。下一步,要以監察法出台為契機,持續加強事前事中事後監督,讓監察法成為助力扶貧攻堅的一把「利劍」。
以監察法出台為契機讓扶貧一線風清氣正
受訪廉政專家認為,結合此次通報的典型案例,透露出了一個信號:以監察法的出台為契機,持續加強事前事中事後監督,讓扶貧一線風清氣正。
庄德水等專家表示,國家監察委成立後,實現了對所有公職人員和從事公務活動人員的全監督,實現了監督的無縫隙,所有人員都在監督之內。其行使監督、調查、處置職權,做出的政務處分,與紀委的紀律處分,實現紀法有效銜接。
隨著監察對象與監察事項的拓展,將有利於保證整個扶貧攻堅項目如期實施,讓與扶貧攻堅工作有關的監察對象,都能公正行使權力。監察法已成為規范扶貧攻堅的一把「利劍」。
竹立家等表示,紀委監委應進一步加大監督力度,用好紀檢監察舉報系統,及時受理群眾舉報。並加大暗訪檢查、公開曝光的力度,對工作不務實、不扎實、不真實的,對職能部門監管職責履行不到位的,一律嚴肅問責。堅持刀刃向內,對紀檢監察機關履行監督責任不到位的首先問責。
來源:網易新聞
『叄』 什麼是大學生就業補助金是所有大學生都能拿
一、就業補助資金是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設立,由本級財政部門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管理,通過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用於促進就業創業的專項資金。
二、就業補助金並不是所有大學生都可以領取,各地就業補助政策可能不完全相同,一般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1)通過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實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大學、獨立設置的學院和高等專科學校、高等職業學校和其他機構的應屆專科、本科和研究生畢業生;
(2)屬於困難家庭;
(3)是畢業當年年底仍未就業並進行失業登記。
拓展資料:
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落實好各項就業政策,規范就業補助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就業補助資金是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設立,由本級財政部門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以下簡稱人社部門)管理,通過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用於促進就業創業的專項資金。
第三條 就業補助資金管理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注重普惠,重點傾斜。落實國家普惠性的就業創業政策,重點支持就業困難群體就業創業,適度向中西部地區、就業工作任務重地區傾斜,促進各類勞動者公平就業,推動地區間就業協同發展。
(二)獎補結合,激勵相容。優化機制設計,獎補結合,充分發揮各級政策執行部門、政策對象等積極性。
(三)易於操作,精準效能。提高政策可操作性和精準性,加強監督與控制,以績效導向、結果導向強化就業補助資金管理。
第二章 資金支出范圍
第四條 就業補助資金分為對個人和單位的補貼、公共就業服務能力建設補助兩類。
對個人和單位的補貼資金用於職業培訓補貼、職業技能鑒定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創業補貼、就業見習補貼、求職創業補貼等支出;公共就業服務能力建設補助資金用於就業創業服務補助和高技能人才培養補助等支出。
同一項目就業補助資金補貼與失業保險待遇有重復的,個人和單位不可重復享受。
第五條 享受職業培訓補貼的人員范圍包括:貧困家庭子女、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下同)、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城鎮登記失業人員(以下簡稱五類人員),以及符合條件的企業職工。
職業培訓補貼用於以下方面:
(一)五類人員就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對參加就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的五類人員,培訓後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培訓合格證書,下同),給予一定標準的職業培訓補貼。
各地應當精準對接產業發展需求和受教育者需求,定期發布重點產業職業培訓需求指導目錄,對指導目錄內的職業培訓,可適當提高補貼標准。
對為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墊付勞動預備制培訓費的培訓機構,給予一定標準的職業培訓補貼。其中農村學員和城市低保家庭學員參加勞動預備制培訓的,同時給予一定標準的生活費補貼。
(二)符合條件的企業職工崗位技能培訓。對企業新錄用的五類人員,與企業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於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1年內參加由企業依託所屬培訓機構或政府認定的培訓機構開展崗位技能培訓的,在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後給予職工個人或企業一定標準的職業培訓補貼。
對按國家有關規定參加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技師培訓的企業在職職工,培訓後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給予職工個人或企業一定標準的職業培訓補貼。
(三)符合條件人員項目制培訓。各地人社、財政部門可通過項目制方式,向政府認定的培訓機構整建制購買就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項目,為化解鋼鐵煤炭煤電行業過剩產能企業失業人員(以下簡稱去產能失業人員)、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免費提供就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
對承擔項目制培訓任務的培訓機構,給予一定標準的職業培訓補貼。
第六條 對通過初次職業技能鑒定並取得職業資格證書(不含培訓合格證)的五類人員,給予職業技能鑒定補貼。對納入重點產業職業資格和職業技能等級評定指導目錄的,可適當提高補貼標准。
第七條 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人員范圍包括:符合《就業促進法》規定的就業困難人員和高校畢業生。
社會保險補貼用於以下方面:
(一)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以及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按其為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就業困難人員個人應繳納的部分。
對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後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准原則上不超過其實際繳費的2/3。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其餘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時年齡為准)。
(二)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對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給予最長不超過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不包括高校畢業生個人應繳納的部分。
對離校1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後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准原則上不超過其實際繳費的2/3,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第八條 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的人員范圍為就業困難人員,重點是大齡失業人員和零就業家庭人員。
對公益性崗位安置的就業困難人員給予崗位補貼,補貼標准參照當地最低工資標准執行。
公益性崗位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其餘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時年齡為准)。
第九條 對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所創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正常運營1年以上的離校2年內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試點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具體試點辦法由省級財政、人社部門另行制定。
第十條 享受就業見習補貼的人員范圍為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艱苦邊遠地區、老工業基地、國家級貧困縣可擴大至離校2年內未就業中職畢業生。
對吸納上述人員參加就業見習的單位,給予一定標準的就業見習補貼,用於見習單位支付見習人員見習期間基本生活費、為見習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以及對見習人員的指導管理費用。對見習人員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單位,可適當提高見習補貼標准。
第十一條 對在畢業年度有就業創業意願並積極求職創業的低保家庭、貧困殘疾人家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和特困人員中的高校畢業生,殘疾及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給予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
第十二條 就業創業服務補助用於加強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服務能力建設,重點支持信息網路系統建設及維護,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及其與高校開展的招聘活動和創業服務,對創業孵化基地給予獎補,以及向社會購買基本就業創業服務成果。
第十三條 高技能人才培養補助重點用於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和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等支出。
第十四條 其他支出是指各地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符合中央專項轉移支付相關管理規定,確需新增的項目支出。
第十五條 就業補助資金中對個人和單位的補貼資金的具體標准,在符合以上原則規定的基礎上,由省級財政、人社部門結合當地實際確定。各地要嚴格控制就業創業服務補助的支出比例。
第十六條 就業補助資金不得用於以下支出:
(一)辦公用房建設支出。
(二)職工宿舍建設支出。
(三)購置交通工具支出。
(四)發放工作人員津貼補貼等支出。
(五)「三公」經費支出。
(六)普惠金融項下創業擔保貸款(原小額擔保貸款,下同)貼息及補充創業擔保貸款基金相關支出。
(七)部門預算已安排支出。
(八)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支出。
個人、單位按照本辦法申領獲得的補貼資金,具體用途可由申請人或申請單位確定,不受本條規定限制。
第三章 資金分配與下達
第十七條 中央財政就業補助資金實行因素法分配。
分配因素包括基礎因素、投入因素和績效因素三類。其中:
(一)基礎因素主要根據勞動力人口等指標,重點考核就業工作任務量。
(二)投入因素主要根據地方政府就業補助資金的安排使用等指標,重點考核地方投入力度。
(三)績效因素主要根據各地失業率和新增就業人數等指標,重點考核各地落實各項就業政策的成效。
每年分配資金選擇的因素、權重、方式及增減幅上下限,可根據年度就業整體形勢和工作任務重點適當調整。
第十八條 地方可對公共就業服務能力建設補助資金中的高技能人才培養補助資金,實行項目管理,各地人社部門應當編制高技能人才培養中長期規劃,確定本地區支持的高技能人才重點領域。
各省級人社部門每年需會同財政部門組織專家對擬實施高技能人才培養項目進行評審,省級財政部門會同人社部門根據評審結果給予定額補助,評審結果需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財政部備案。
第十九條 財政部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於每年10月31日前將下一年度就業補助資金預計數下達至各省級財政和人社部門;每年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查批准中央預算後90日內,正式下達中央財政就業補助資金預算。
第二十條 各省級財政、人社部門應在收到中央財政就業補助資金後30日內,正式下達到市、縣級財政和人社部門;省、市級財政、人社部門應當將本級政府預算安排給下級政府的就業補助資金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批准預算後60日內正式下達到下級財政、人社部門。
地方各級財政、人社部門應對其使用的就業補助資金提出明確的資金管理要求,及時組織實施各項就業創業政策。
第二十一條 就業補助資金應按照財政部關於專項轉移支付績效目標管理的規定,做好績效目標的設定、審核、下達工作。
第四章 資金申請與使用
第二十二條 職業培訓補貼實行「先墊後補」和「信用支付」等辦法。有條件的地區應探索為勞動者建立職業培訓個人信用賬戶,鼓勵勞動者自主選擇培訓機構和課程,並通過信用賬戶支付培訓費用。
申請職業培訓補貼資金根據資金的具體用途分別遵循以下要求:
(一)五類人員申請就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補貼應向當地人社部門提供以下材料:《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社會保障卡》,下同)復印件、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培訓機構開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稅務發票,下同)等。
(二)職業培訓機構為城鄉未繼續升學的初高中畢業生、貧困家庭子女、城鎮登記失業人員代為申請職業培訓補貼的,還應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證復印件(城鎮登記失業人員憑《就業創業證》復印件)、初高中畢業證書復印件、代為申請協議;城市低保家庭學員的生活費補貼申請材料還應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明材料。
(三)符合條件的企業在職職工申請技能培訓補貼應向當地人社部門提供以下材料: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培訓機構出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等。企業為在職職工申請新型學徒制培訓補貼應提供以下材料: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培訓機構出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等。
企業在開展技師培訓或新型學徒制培訓前,還應將培訓計劃、培訓人員花名冊、勞動合同復印件等有關材料報當地人社部門備案。
(四)職業培訓機構為去產能失業人員、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開展項目制培訓的,申請補貼資金應向委託培訓的人社部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證復印件、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培訓機構開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培訓計劃和大綱、培訓內容和教材、授課教師信息、全程授課視頻資料等。
培訓機構在開展項目制培訓前,還應將培訓計劃和大綱、培訓人員花名冊等有關材料報當地人社部門備案。
上述申請材料經人社部門審核後,對五類人員和企業在職職工個人申請的培訓補貼或生活費補貼資金,按規定支付到申請者本人個人銀行賬戶或個人信用賬戶;對企業和培訓機構代為申請或直補培訓機構的培訓補貼資金,按規定支付到企業和培訓機構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第二十三條 五類人員申請職業技能鑒定補貼應向當地人社部門提供以下材料:《就業創業證》復印件、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職業技能鑒定機構開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稅務發票)等。經人社部門審核後,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支付到申請者本人個人銀行賬戶。
第二十四條 社會保險補貼實行「先繳後補」,並根據資金具體用途分別遵循以下要求:
(一)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的單位和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的小微企業,申請社會保險補貼應向當地人社部門提供以下材料:符合條件人員名單、《就業創業證》復印件或畢業證書復印件、勞動合同復印件、社會保險費征繳機構出具的社會保險繳費明細賬(單)等。
(二)靈活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和靈活就業的離校1年內高校畢業生,申請社會保險補貼應向當地人社部門提供以下材料:《就業創業證》復印件或畢業證書復印件、靈活就業證明材料、社會保險費征繳機構出具的社會保險繳費明細賬(單)等。
(三)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的單位,申請社會保險補貼應向當地人社部門提供以下材料:《就業創業證》復印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年限證明材料、社會保險費征繳機構出具的社會保險繳費明細賬(單)等。
上述資金經人社部門審核後,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支付到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或申請者本人個人銀行賬戶。
第二十五條 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的單位,申請公益性崗位補貼應向當地人社部門提供以下材料:《就業創業證》復印件、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年限證明材料、單位發放工資明細賬(單)等。經人社部門審核後,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支付到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或公益性崗位安置人員本人個人銀行賬戶。
第二十六條 吸納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的單位,申請就業見習補貼應向當地人社部門提供以下材料:
參加就業見習的人員名單、就業見習協議書、《就業創業證》復印件、畢業證書復印件、單位發放基本生活補助明細賬(單)、為見習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發票復印件等。經人社部門審核後,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支付到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第二十七條 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所在高校申請求職創業補貼應向當地人社部門提供以下材料:
畢業生獲得國家助學貸款(或享受低保、身有殘疾、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貧困殘疾人家庭、特困救助供養)證明材料、畢業證書(或學籍證明)復印件等。申請材料經畢業生所在高校初審報當地人社部門審核後,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支付到畢業生本人個人銀行賬戶。
第二十八條 縣級以上財政、人社部門可通過就業創業服務補助資金,支持下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加強其人力資源市場信息網路系統建設。
對於基層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承擔的免費公共就業服務和創業孵化基地開展的創業孵化服務,應根據工作量、專業性和成效等,給予一定的補助。對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及其與高校開展的招聘活動和創業服務,應根據服務人數、成效和成本等,給予一定的補助。
縣級以上財政、人社部門可按政府購買服務相關規定,向社會購買基本就業創業服務成果,具體范圍和辦法由省級財政、人社部門確定。
第二十九條 各地應當結合區域經濟發展、產業振興發展規劃和新興戰略性產業發展的需要,依託具備高技能人才培訓能力的職業培訓機構和城市公共實訓基地,建設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重點開展高技能人才研修提升培訓、高技能人才評價、職業技能競賽、高技能人才課程研發、高技能人才成果交流等活動。
各地應當發揮高技能領軍人才在帶徒傳技、技能攻關、技藝傳承、技能推廣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選拔行業、企業生產、服務一線的優秀高技能人才,依託其所在單位建設技能大師工作室,開展培訓、研修、攻關、交流等技能傳承提升活動。
高技能人才培養補助資金使用具體范圍由省級財政、人社部門結合實際情況,按照現行規定確定。
第三十條 地方各級人社、財政部門應當進一步優化業務流程,積極推進網上申報、網上審核、聯網核查。對能依託管理信息系統或與相關單位信息共享、業務協同獲得的個人及單位信息、資料的,可直接審核撥付補貼資金,不再要求單位及個人報送紙質材料。
第三十一條 就業補助資金的支付,按財政國庫管理制度相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 資金管理與監督
第三十二條 地方各級財政、人社部門應當建立健全財務管理規章制度,強化內部財務管理,優化業務流程,加強內部風險防控。
地方各級人社部門應當建立和完善就業補助資金發放台賬,做好就業補助資金使用管理的基礎工作,有效甄別享受補貼政策人員和單位的真實性,防止出現造假行為。
落實好政府采購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規范采購行為。加強信息化建設,將享受補貼人員、項目補助單位、資金標准、預算安排和執行等情況及時納入管理信息系統,並實現與財政部門的信息共享。
第三十三條 各地財政、人社部門應當建立完善科學規范的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積極推進就業補助資金的績效管理。財政部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應當根據各地就業工作情況,定期委託第三方進行就業補助資金績效評價。
地方各級財政、人社部門應當對本地區就業補助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績效評價,並將評價結果作為就業補助資金分配的重要依據。
第三十四條 各級財政部門應當加快資金撥付進度,減少結轉結余。人社部門要按照本辦法規定積極推動落實就業創業扶持政策,確保資金用出成效。
第三十五條 各級財政、人社部門應當將就業補助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列入重點監督檢查范圍,有條件的地方,可聘請具備資質的社會中介機構開展第三方監督檢查,自覺接受審計等部門的檢查和社會監督。
第三十六條 地方各級財政、人社部門應當按照財政預決算管理的總體要求,做好年度預決算工作。
第三十七條 各級人社、財政部門應當做好信息公開工作,通過當地媒體、部門網站等向社會公開年度就業工作總體目標、工作任務完成、各項補貼資金的使用等情況。
各項補貼資金的使用情況公開內容包括:享受各項補貼的單位名稱或人員名單(含身份證號碼)、補貼標准及具體金額等。
其中,職業培訓補貼還應公開培訓的內容、取得的培訓成果等;公益性崗位補貼還應公開公益性崗位名稱、設立單位、安置人員名單、享受補貼時間等;求職創業補貼應在各高校初審時先行在校內公示。
第三十八條 各級財政、人社部門應當建立就業補助資金「誰使用、誰負責」的責任追究機制。
各級財政、人社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就業補助資金的分配審核、使用管理等工作中,存在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以及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違法違紀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應責任。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對疏於管理、違規使用資金的地區,中央財政將相應扣減其下一年度就業補助資金;情節嚴重的,取消下一年度其獲得就業補助資金的資格,並在全國范圍內予以通報。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九條 省級財政、人社部門可根據各地實際情況,依照本辦法制定就業補助資金管理和使用的具體實施辦法。
第四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就業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社〔2015〕290號)同時廢止。[1]
畢業生,重點傾向於農村貧困家庭的未就業大學生。畢業生到企業、公建民營村級幼兒園就業的期限為3年,省財政給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補貼。
為緩解價格上漲給大中專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基本生活帶來的壓力,國務院決定,從2010年秋季學期起。
1.將普通高等學校國家助學金平均資助標准從原來的年生均2000元提高到3000元,惠及430萬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佔在校生總數的20%;
2.擴大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范圍,440萬名城鄉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享受這一政策,佔在校生總數的22%;
3.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制度,按年生均1500元的平均資助標准發放國家助學金,惠及482萬名學生,佔在校生總數的20%。
『肆』 雲南紀委省監察廳網站通報扶貧領域多起違規違紀問題都有哪些人
近日,雲南省紀委省監察廳網站對扶貧領域多起違規違紀問題進行了通報(10月27日—11月5日),分別是:
大理
1、
劍川縣甸南鎮印盒村委會主任楊四雄利用職務之便虛報指標騙取危房改造款、套征地補償款問題。經查,2013年,印盒村委會主任楊四雄利用職務之便虛報指標
騙取危房改造補助1.3萬元;夥同他人虛套征地補償款5.16萬元,個人從中分得1.52萬元。2017年6月,劍川縣紀委給予楊四雄開除黨籍處分。
2、
彌渡縣德苴鄉團山村騙取私分扶貧項目資金問題。團山村黨總支部原書記魯子勇、原副書記魯剛、村委會原副主任魯建匠、楊勇、原婦女主任石翠蓮、原大學生村官
石自等6人,利用職務之便,騙取扶貧項目資金共計31.65萬元,並將其中的8.01萬元予以私分。魯子勇、魯建匠、楊勇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違法問題由司
法機關依法處理,魯剛、石翠蓮、石自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3、巍山縣廟街鎮潤澤村截留私分扶貧工程款等問題。潤澤村黨
總支部原書記兼村委會主任字萬榮、原副書記朱啟龍、村委會原副主任翁漣漪,利用職務之便,先後截留扶貧開發整村推進項目工程結餘款等共計12.95萬元,
並將其中的10.65萬元私分。字萬榮、朱啟龍、翁漣漪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違法問題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4、祥雲縣雲南
驛鎮前所社區套取私分扶貧項目資金問題。前所社區黨總支部原書記李榮秋、原副書記韓兆榮、村委會原主任周勇、出納虞永平、會計虞建海和社區第二黨支部原書
記李光軍等6人,利用職務之便,套取私分飲扶貧工程項目資金14.1萬元。李榮秋等6人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違法問題由司法機關依法處
理。
5、永平縣龍街鎮貴口村貧困戶識別不精準等問題。貴口村黨總支部原書記阿宏張、村委會主任楊利明、副主任阿群師及駐村扶貧工作隊長、村
黨總支部第一書記張海金,把不符合貧困戶識別條件的余某某等12戶納入建檔立卡貧困戶范圍,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阿宏張、楊利明、阿群師、張海金受到黨
內警告處分;村監委主任李紹文監督不力,並將其親屬納入建檔立卡貧困戶范圍,受到留黨查看二年處分;龍街鎮紀委原書記羅德茶監督執紀不力,受到黨內警告處
分。
6、賓川縣力角鎮米湯村落實扶貧政策優親厚友等問題。米湯村黨總支部書記李國洪擅自給麻栗窩村民小組增加2個低保名額,麻栗窩村民小組
黨支部原書記袁洪銀將新增低保名額安排給其長子及村民謝某某,村委會主任屈志忠給其親屬安排養豬項目扶持資金等共計5908元,李國洪、屈志忠受到黨內嚴
重警告處分,袁洪銀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力角鎮國土規劃建設中心駐米湯村工作隊員石家良,漠視群眾利益且存在其他違紀行為,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村監
委主任王家元監督不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力角鎮掛鉤聯系米湯村扶貧工作的副鎮長劉旺清工作督導不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鎮紀委書記張薦華監督執紀不力,
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紅河
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金平苗族瑤族傣族自治縣民族宗教事務局局長李松挪用扶貧資金、失職失責問題。李
松於2014年1月至2016年9月期間,未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和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安排財務人員從扶貧項目管理費中列支規定開支范圍外的職工差旅費、駐村
工作隊生活補助費,報銷總金額為人民幣77519元。2014年至2016年,金平縣民宗局扶貧指標資金使用率為18.17%。2017年3月31日,縣
民宗局在示範區建設十百千萬工程、民族地區產業發展等8個扶貧項目建設中,作為項目主體責任單位,對扶貧項目工程推進緩慢,項目監督落實不到位,導致扶貧
項目資金結餘3228.54萬元。李松作為縣民宗局主要領導,對此負有領導責任。2017年7月,金平縣紀委報經縣委批准,決定給予李松黨內嚴重警告處
分。
曲靖
1、曲靖市富源縣黃泥河鎮阿汪村原黨總支書記管維貪污低保戶資金問題。管維在2016年底收取阿汪村委會2017年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費過程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濫用職權,擅自安排各村民小組長違規收取18個自然村221名農村低保戶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費33150元,
並占為己有。2017年6月,黃泥河鎮黨委決定給予管維開除黨籍處分。
2、陸良縣板橋鎮長湖村委會副主任朱培全違規收取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
工程建房戶管理費的問題。2015年11月,朱培全在負責本村2015年度農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申報工作時,以每戶300元的標准違規收取25戶危
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建房戶管理費共計7500元,由本人保管。朱培全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收繳退還農戶。
3、麒麟區東山鎮克依
黑村小組組長毛穩林違規發放扶貧專項資金的問題。2016年10月,毛穩林在對安居房建房戶發放建房補助資金過程中,擅自將安居房建設補助標准從1萬元提
高到5萬元,且將一戶不符合補助條件的建房戶也納入補助范圍,共違規發放扶貧專項資金35萬元。毛穩林受到作出書面檢查的問責處理,違規發放的建房補助資
金退繳財政。
4、會澤縣樂業鎮阿布卡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陳懷興優親厚友的問題。任職期間,陳懷興利用職務之便,違規將其弟陳某列為易
地扶貧搬遷建房戶並領取補助資金2萬元;夥同他人採取虛報村小組幹部職數的手段先後套取村小組幹部補貼共計2.89萬元。陳懷興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虛
報冒領的幹部補貼以及其弟弟陳某違規領取的易地扶貧搬遷建房補助資金予以了追繳。
5、宣威市羊場鎮英角村原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丁現穩優
親厚友的問題。任職期間,丁現穩違規將其母親及弟弟長期列為農村低保對象;在危房改造項目中,違規將其母親、弟弟及姐夫列為補助對象,並領取補助金;在脫
貧攻堅工作中,對英角村建檔立卡貧困戶識別和低保金發放不精準,其他村組幹部優親厚友等問題負有領導責任。丁現穩受到調整職務及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6、
曲靖市師宗縣龍慶鄉泥槽村「三委」班子在落實易地扶貧搬遷政策中履職不到位的問題。泥槽村「三委」班子在落實易地扶貧搬遷政策過程中,對脫貧攻堅相關政策
宣傳不到位、執行過程監管不力,該發現的問題沒有及時發現,導致部分建檔立卡搬遷戶對易地扶貧搬遷政策出現理解偏差,將屬於自己的安置房私下轉讓、出售給
非建檔立卡戶。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趙建陽,副主任李存柱,黨總支副書記田金文,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錢光祥四人受到通報批評的問責處理。
7、曲靖市羅平縣鍾山鄉文化廣播電視服務中心主任唐克林履職不到位的問題。唐克林在任鍾山鄉魯邑村委會聯系點組長期間,未履行好組長職責,導致魯邑村委會乃格沙村通過抓鬮方式來確定貧困戶的錯誤問題發生。唐克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8、
曲靖市麒麟區三寶街道丫巴山村黨支部書記熬成渝違反工作紀律的問題。2017年6月24日,三寶街道召開「貧困對象動態管理工作會議」,並安排部署各村
(社區)、村(居)民小組必須於當晚召開「貧情分析會」。敖成渝以其子未納入2017年入黨積極分子為由,拒不組織召開會議,導致丫巴山村小組的「貧情分
析會」未按時召開,造成了惡劣影響。敖成渝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楚雄
楚雄彝族自治州姚安縣彌興鎮小苴村原黨總支書記徐達義
截留私分、侵佔公共資金、優親厚友等問題。徐達義在2010年4月至2017年5月擔任小苴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期間,夥同他人私分村委會抗旱增蓄補
助結余資金15000元,個人分得5200元;在「直播衛星戶戶通」工作中違規侵佔村委會公共資金40200元。違反群眾紀律,優親厚友,在小苴行政村扶
貧整村推進項目產業扶持能繁母豬項目中,違規發放能繁母豬給親屬。在2016年小苴村扶貧攻堅貧困戶評議評定過程中違反程序規定,錯評貧困戶3戶,漏評貧
困戶21戶。此外,徐達義還存在多次收受他人現金共計20200元問題。2017年7月,彌興鎮黨委決定給予徐達義開除黨籍處分,其違紀款予以收繳,涉嫌
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文山
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富寧縣阿用鄉里往村委會副主任熊文富失職失責問題。熊文富在2016年3
月里往村農村低保調整工作中,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未按工作要求組織召開民主評議會,損害了黨員群眾的參與權;不將調整後的農村低保名單進行公示,損害了
群眾的知情權。2017年7月,阿用鄉紀委決定給予熊文富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麗江
1、古城區大東鄉建新村委會初那恆村民小組
煙科員和義禮侵佔烤煙貸款貼息違規收取費用問題。和義禮在擔任古城區大東鄉建新村委會初那恆村民小組煙科員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侵佔初那恆村民小組烤
煙種植戶烤煙貸款貼息13944.60元,違規收取費用18720.00元,和義禮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2、古城區金山街道東元社區德啟
二居民小組組長奚世發違規冒領五保資金問題。金山街道東元社區德啟二居民小組組長奚世發在申請五保待遇時,向東元社區、金山街道辦事處及相關部門隱瞞其有
一養子的事實,騙取五保供養待遇,違規領取2014年7月至2017年2月五保供養資金,奚世發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玉龍縣太安鄉太安村黨總支副書記楊春華違規多次享受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問題。楊春華在擔任玉龍縣太安鄉太安村委會副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違規兩次將本人列入農村危房改造對象,享受補助資金20000.00元,楊春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永勝縣濤源鎮金江村委會計生宣傳員劉瓊美隱瞞其女已出嫁事實重復領取移民補貼問題。劉瓊美在魯地拉水電站移民搬遷過程中,利用職務便利,隱瞞其女劉會梅已經出嫁的事實,導致劉會梅在兩個村組重復領取移民補貼,共計47328.00元。劉瓊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5、
華坪縣新莊鄉八德村原黨總支書記王秀成侵佔農村安全飲用水工程款問題。王秀成在擔任華坪縣新莊鄉八德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
有農村安全飲用水工程款中應支付給農民的投工投勞報酬32617.63元。王秀成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違法行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6、寧蒗縣大興鎮安樂社區三棵樹村民小組原黨支部書記崔福才侵佔公益林補助金問題。崔福才在擔任寧蒗縣大興鎮安樂社區三棵樹村民小組組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侵佔三棵樹村民小組山林補助款77730.32元,崔福才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違法行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7、寧蒗縣跑馬坪鄉羊場村委會原羊場二組組長沙務機侵佔草原生態補助金問題。沙務機在擔任跑馬坪鄉羊場村委會羊場二組組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侵佔羊場二組村民草原生態補助金38967.50元。沙務機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違法行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臨滄
臨
滄市永德縣大雪山鄉黨委、紀委失職失責問題。2016年4月至10月,大雪山鄉曼來村委會原主任羅太榮利用職務便利,直接經手管理曼來村30戶危房戶銀行
卡30張,涉及危房戶建房資金412萬元。期間,羅太榮多次到境外賭場賭博,通過現金和刷卡方式揮霍危房戶建房資金177.11萬元,被移送司法機關處
理。大雪山鄉黨委對撥付建房補助把關不嚴、資金使用監管不到位、村「兩委」幹部疏於管理,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不力、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鄉黨委書記周玉
芳與代理鄉長鄭建鴻共同安排副鄉長魯正奇及鄉黨政辦工作人員,製作虛假文件及會議紀要,隱瞞鄉黨委失職失責錯誤事實。鄉紀委未按照上級要求組織開展專項紀
律檢查,監督責任落實不到位,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後果。2017年7月,永德縣委決定給予大雪山鄉黨委通報問責;給予周玉芳留黨察看一年處分,降為副主任科
員;給予鄭建鴻留黨察看一年、撤銷行政職務處分;給予魯正奇撤銷黨內職務、行政降級處分;給予鄉紀委通報問責;給予鄉紀委書記李錕撤銷黨內職務、行政降級
處分。
普洱
普洱市鎮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縣古城鎮紀委書記陳明失職失責問題。2017年4月,古城鎮上報易地扶貧搬遷符合
插花安置搬遷戶93戶338人,其中建檔立卡戶85戶311人,同步搬遷戶8戶27人。經核查後發現數據上報並錄入系統的易地扶貧搬遷戶,存在對象不精準
問題,錯誤納入的建檔立卡戶共計15戶55人,其中古城村錯誤納入建檔立卡戶2戶8人。陳明作為古城村掛鉤領導,對扶貧工作研究不深,審核把關不嚴,導致
古城村易地扶貧搬遷整改對象確定不精準,錯誤納入建檔立卡戶2戶8人,給全縣脫貧攻堅工作造成較大影響。2017年5月,鎮沅縣委決定給予陳明誡勉問責。
保山
1、
保山市施甸縣由旺鎮華興小學校長張家強虛報寄宿生人數套取寄宿生生活補助問題。2013年9月至2016年4月,張家強在擔任由旺鎮華興小學校長期間,通
過虛報寄宿生人數,違規套取寄宿生生活補助資金214500元。2016年7月,張家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和記過處分,違紀資金收繳財政。
2、
保山市隆陽區河圖街道田壩社區黨總支書記蘭世留、副主任趙正武挪用醫保資金的問題。2016年10月至12月,時任田壩社區黨總支書記蘭世留,在土地權屬
爭議未解決的前提下,指使田壩社區副主任趙正武挪用田壩社區代收的新農合醫療保險資金向蘭世全(系田壩黨總支書記蘭世留胞兄)支付土地徵收款
172612.05元。2017年5月,蘭世留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趙正武受黨內警告處分,涉案款項全部退繳。
3、保山市龍陵縣象達鎮邦工
村黨總支原書記楊家常、村委會原主任鄭定發、原副主任鄭周全私分、騙取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問題。2010年至2013年,楊家常、鄭定發、鄭周全三人在實施
農村危房改造項目過程中,剋扣並私分邦工村11戶農戶的危房改造補助資金32750元,每人分得10916.67元。同時,三人在不符合危房改造申報條件
的情況下,分別以自己和家庭成員的名義提供虛假信息,騙取危房改造項目補助資金,其中,楊家常騙取22000元,鄭定發騙取32000元,鄭周全騙取
34000元。2016年9月,楊家常、鄭定發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鄭周全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違紀資金責令退賠或予以收繳。
4、保山
市騰沖市新華鄉交通運輸管理站負責人兼危改辦工作人員雙金樓違規收取、私存項目建設保證金問題。2013年至2016年,新華鄉進行危房改造項目申報期
間,雙金樓違規向485戶危改戶收取鐵件安裝保證金共727500元,並存入雙金樓本人的私人賬戶中,滋生利息1818.7元,期間私自消費保證金
35300元,後歸還。2017年8月,雙金樓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滋生利息予以沒收。
5、保山市昌寧縣田園鎮右文社區小街子村民小組違
規套取私分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問題。2015年底至2016年3月,田園鎮右文社區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劉學智,在擔任田園鎮右文社區小街子村民小組
小組長期間,在組織召開群眾會討論研究2016年度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名額分配過程中,不正確履行職責,違規形成以本組7戶16人名義套取農村居民最低
生活保障資金並由村民小組統籌使用的決議;2017年1月12日至27日,田園鎮右文社區小街子村民小組小組長劉金華按原決議先後向6戶低保戶收取農村居
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19119.00元,用於支付誤工補助820.00元,以每戶406.00元標准平均分配給45戶農戶共18270.00元,其餘資金
29.00元結存於劉金華手中。2017年10月,劉學智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劉金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套取私分的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
19119.00元予以收繳。
怒江
1、貢山縣科學技術協會原主席俞秋華違反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問題。俞秋華擔任貢山縣農業和
科學技術局局長期間,違反組織紀律,個人決定重大事項,不履行主體責任,違規撥付扶貧項目資金123.5萬元;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收
受人民幣2萬元;將公款15萬元借與他人,私設小金庫,不按用款計劃核撥國際農發基金扶貧項目資金173.5萬元。俞秋華受到留黨察看兩年、行政撤職(降
為科員)處分。
4、瀘水市稱桿鄉政府原副
鄉長周才金違反工作紀律問題。周才金擔任稱桿鄉政府副鄉長期間,在分管稱桿鄉社保中心工作中嚴重不負責任、不認真履行職責,對社保中心主任疏於監管,致使
其挪用所收繳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金71.02萬元,使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周才金受到留黨察看兩年處分。
5、瀘水市六
庫鎮新寨村委會丙腮下壩組原組長向林違反群眾紀律問題。向林擔任六庫鎮新寨村丙腮下壩組組長期間,違反群眾紀律,剋扣低保金7200元,將代收的農村電視
廣播接收器資金2080元歸個人使用;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小組集體資金(六丙公路集體土地補償資金)2萬元。向林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6、福
貢縣石月亮鄉亞朵村原黨總支書記李忠前違反群眾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問題。李忠前擔任石月亮鄉亞朵村黨總支書記期間,違反群眾紀律,未按規定發放多
年生牧草地種植和牛圈、羊圈建設補助款12.408萬元;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挪用扶貧項目款8300元用於個人日常生活消費。李忠前受到留黨察看一年
處分。
7、福貢縣上帕鎮臘烏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范志華違反工作紀律問題。范志華擔任上帕鎮臘烏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期間,利用
職務之便將地質災害隱患點范圍以外的2戶農戶納入項目中;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未發現5戶農戶未按規定實施地質災害隱患點避讓搬遷項目;虛報1戶農戶套取
地質災害隱患點農戶避讓搬遷項目資金2.7778萬元,並挪作他用。范志華受到留黨察看兩年處分。
8、蘭坪縣兔峨鄉花坪村黨支部書記禇玉昌
漠視群眾利益,弄虛作假,欺上瞞下問題。禇玉昌擔任兔峨鄉花坪村黨支部書記期間,在實施花坪村整村推進項目中,未按項目實施方案嚴格執行,違規變更項目扶
持對象,導致扶持對象發布不滿微博信息,造成不良影響。禇玉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9、蘭坪縣營盤鎮拉古山村原黨支部書記白生權侵害群眾利益
問題。白生權擔任營盤鎮拉古山村黨支部書記期間,利用工作便利,未經村集體商議,擅自決定改變資金用途,將拉古山村委會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款3.329
萬元和草原生態補貼資金1.41萬元用於村級管理事務支出。白生權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通
報強調,全省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幹部要以上述典型問題為戒,在脫貧攻堅進程中充分履職、正確履職,以嚴深細實的工作作風,狠抓任務落實。要扎實推進扶貧領域
黨風廉政建設,有力支持和推動脫貧攻堅監督執紀問責。脫貧攻堅相關責任單位要切實履行職能職責,加強相互溝通協調,整合各類工作資源,增強整體工作合力。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認真把握好工作定位,牢牢抓住發現和處置問題這個關鍵環節,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進一步解決好
「能不能」「敢不敢」「會不會」的問題,從自身抓起、從自身嚴起,對扶貧領域違規違紀問題堅決做到「零容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姑息,「穩、准、
狠、快」地抓好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為如期實現脫貧攻堅目標任務提供堅強的紀律保障。
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
『伍』 國務院扶貧辦通報哪些扶貧領域典型違法違紀違規問題
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金鳳區良田鎮金星村村幹部挪用扶貧專項資金違紀問題。
廣西壯族自治區武宣縣扶貧辦原主任覃聖巍瀆職、受賄問題。
雲南省彌渡縣彌城鎮紅星村黨總支原書記李寶文腐敗問題。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察布查爾縣闊洪奇鄉集體挪用扶貧專項資金問題。
陝西省太白縣桃川鎮白楊塬村組幹部違紀問題。
河南省息縣桐柏縣等29縣扶貧資金閑置問題。
『陸』 中紀委關於上繳禮品禮金如何處理規定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對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國內交往中收受禮品實行登記制度的規定 》關於上繳禮品禮金的規定如下:
1、第二條 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國內交往中,不得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饋贈,因各種原因未能拒收的禮品,必須登記上交。
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國內交往(不含親友之間的交往)中收受的其它禮品,除價值不大的以外,均須登記。
2、第三條 按照第二條的規定須登記的禮品。自收受禮品之日起(在外地接受禮品的,自回本單位之日起)一個月內由本人如實填寫禮品登記表,並將登記表交所在機關指定的受理登記部門。受理登記的部門可將禮品的登記情況在本機關內公布。
登記的禮品按規定應上交的,與禮品登記表一並上交所在機關指定的受理登記的部門。
3、第四條 對於收受後應登記、上交的禮品在規定期限內不登記或不如實登記、上交的,由所在黨組織、行政部門或紀檢監察機關責令其登記、上交,並給予批評教育或者黨紀政記處分。
(6)扶貧通報擴展閱讀
為了規范紀檢監察機關暫扣、保管和處置涉案款物工作,中央紀委出台了《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查辦案件涉案款物管理暫行規定》,同時又針對中央紀委的自辦案件也出台了相關的涉案款物管理規定,另外還有其他的相關規章制度,都對涉案款物的暫扣、保管以及處置監管進行了規范。
根據規定,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涉案款物的工作,有多個部門參與,這些部門是各自分工、各負其責,相互監督、相互制約。在每一個環節上都非常嚴密謹慎,由案件審理室提出具體處理意見,紀檢監察室協同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具體辦理,案件監督管理室負責全過程的監督檢查。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科學院—《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對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國內交往中收受禮品實行登記制度的規定 》
『柒』 舉報村幹部電話是多少
最高人民法院在今天召開的新聞通氣會上宣布:即日起開展規范執行行為專項整治行動。整治行動重點解決「燈下黑」問題,整飭隊伍,清理門戶,狠殺不規范的行為,堅決查處一批違法違紀執行人員。
眾所周知,過去一年多來,全國法院向執行難全面宣戰,懲治老賴由1家單干變為24部門聯手,100餘項新招亮劍,讓失信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執行工作取得重大進展,群眾拍手稱快。
眼下,法院為何突然要向自己開刀呢?最高法執行局副局長吳少軍對此作出解讀。
最高法要求,在專項整治行動中,要通過查擺和整改問題,糾正一批失范執行、違法執行的行為,化解一批信訪案件,通報一批存在嚴重失范執行、違法執行的人員和法院,堵上一批制度性風險漏洞,建立起反消極執行長效機制、反亂執行長效機制,涉黨政機關等特別案件執行長效機制、執行糾錯長效機制。
吳少軍說:「最高法希望通過專項整治行動,改進工作、轉變作風、整飭隊伍,使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形象為之一新,使執行幹警的工作狀態為之一振,使當事人、律師和社會各界切實感受到執行工作的變化。」
『捌』 湖北通報15起典型案例都涉及哪些地區
湖北市州紀委共通報典型案例15起,涉及隨州、恩施、潛江、神農架等地。
5
咸豐縣高樂山鎮白水壩村黨支部原第一書記劉德雲、村委會主任劉文松、村委會副主任楊明套取國家生態公益林管護資金問題。2012年至2014年,劉德雲、劉文松、楊明利用職務之便,以虛購苗木名義套取國家生態公益林管護資金8310.8元私分。
2017年11月,劉德雲、劉文松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楊明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6
來鳳縣翔鳳鎮梅河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李明松不正確履職問題。2016年12月,李明松在未召開低保評議會情況下,在低保戶花名冊中增加25名低保人員,上報鎮民政辦。未按規定,對其中2名低保人員與自己有姻親關系一事進行備案。
2018年2月,李明松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潛江市紀委通報5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
1
潛江市江漢大市場違規收取清潔衛生費問題。2017年4月至5月,潛江市江漢大市場管理委員會以清潔衛生費為由,按攤位違規收取農戶管理費共計1780元,造成較壞的影響。江漢大市場管理委員會副主任李前方、物業管理科科長張功洪對此負直接領導責任。
2017年11月,潛江市商務局給予張功洪行政警告處分,給予李前方誡勉談話。
2
潛江市物價局道路停車收費監管不力問題。潛江市物價局工服科科長謝新聞監管不力、履職不到位,未在潛江市園林辦事處東方路放置免費停車告示牌,並對該道路停車亂收費的違規行為,沒有及時糾正和查處,造成較壞的影響。2017年11月,潛江市物價局給予謝新聞誡勉談話。
3
潛江市熊口林業工作站站長黃發龍以權謀私問題。2016年5月至2017年7月,潛江市熊口林業工作站站長黃發龍,利用職務影響力,為其親屬開辦的公司打招呼、做宣傳,增加其業務量361565元,造成較壞的影響。
2017年10月,熊口鎮紀委給予黃發龍黨內警告處分。
4
潛江市高石碑鎮老堤村違反財務法律法規問題。2010年11月至2013年,潛江市高石碑鎮老堤村違反規定,將2010年11月收取的村集體100畝林地承包款263814.5元不入賬,直接用於村級事務開支,償還村集體債務等,造成較壞的影響。該村黨支部副書記董家康,原村副主任、會計許雲華等2人作為具體負責人,對此負有直接責任。該村黨支部書記、主任李元華,對此負有主要領導責任。
2017年12月,高石碑鎮紀委分別給予李元華、董家康、許雲華等3人黨內警告處分。
5
潛江市積玉口鎮董店村黨支部書記吳正孝、會計廖遠輝等2人公款私存問題。2015年1月至2015年9月,潛江市積玉口鎮董店村黨支部書記吳正孝,為幫助親屬完成儲蓄存款任務,安排該村會計廖遠輝將38萬元公路賠償款,存入廖遠輝個人賬戶,造成較壞的影響。
2017年8月,積玉口鎮紀委分別給予吳正孝、廖遠輝等2人黨內警告處分。
神農架林區紀委通報1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
2018年2月12日晚8點30分左右,林區婦幼保健院後勤人員舒貴安(非中共黨員,公益性崗位)駕駛鄂PW0386號車輛到水池埡辦私事,於當晚10點左右將車停回婦幼保健院。經衛計委黨組研究,給予舒貴安辭退處理。婦幼保健院後勤總務科科長李興林、執行院長劉芙蓉履行主體責任不力,分別給予誡勉談話和工作約談
『玖』 通報扶貧領域典型案例傳遞了什麼信號
福州5月5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開辟了「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曝光專區」,第一批集中曝光了24起典型案例,引發輿論關注。專家認為,這是落實脫貧攻堅作風建設年工作部署的具體行動,為脫貧攻堅提供了堅強紀律保障。下一步,要以監察法出台為契機,持續加強事前事中事後監督,讓監察法成為助力扶貧攻堅的一把「利劍」。
不聚焦主業、作風不扎實一樣被通報
4月2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開辟了「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曝光專區」,並集中曝光了首批24起典型案例。
以監察法出台為契機讓扶貧一線風清氣正
受訪廉政專家認為,結合此次通報的典型案例,透露出了一個信號:以監察法的出台為契機,持續加強事前事中事後監督,讓扶貧一線風清氣正。
庄德水等專家表示,國家監察委成立後,實現了對所有公職人員和從事公務活動人員的全監督,實現了監督的無縫隙,所有人員都在監督之內。其行使監督、調查、處置職權,做出的政務處分,與紀委的紀律處分,實現紀法有效銜接。隨著監察對象與監察事項的拓展,將有利於保證整個扶貧攻堅項目如期實施,讓與扶貧攻堅工作有關的監察對象,都能公正行使權力。監察法已成為規范扶貧攻堅的一把「利劍」。
竹立家等表示,紀委監委應進一步加大監督力度,用好紀檢監察舉報系統,及時受理群眾舉報。並加大暗訪檢查、公開曝光的力度,對工作不務實、不扎實、不真實的,對職能部門監管職責履行不到位的,一律嚴肅問責。堅持刀刃向內,對紀檢監察機關履行監督責任不到位的首先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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