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機關部門
Ⅰ 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是指那些
國家機關--含國家行政機關(各級政府)司法機關(法院、檢察院、司法系統的監獄等)、群團(各黨派機關、團體)等依法成立的組織。(財政撥款)
企業單位--國企、私企,在相關部門注冊的生產、銷售、運輸、服務等社會組織。
事業單位--由國家機關管理的從事非經濟類事業的社會組織。(財政撥款或部分財政撥款)
Ⅱ 我國國家機關都有哪些
我國的國家機關有國家元首、權力機關、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和軍事機關。
國家機關(State organs)是指從事國家管理和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
組成
國家元首: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國家權力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和各專門委員會及其辦事機構。
國家行政機關:國務院及其所屬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和辦事機構;派駐國外的大使館、代辦處、領事館和其他辦事機構;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的各工作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的派出機構,如開發區管委會、公安局派出所、鄉鎮工商所、稅務所等等。
國家審判機關: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專門人民法院和派出的人民法庭。
國家檢察機關:最高人民檢察院,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專門人民檢察院和派出機關
國家軍事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及其下轄的軍委辦公廳、軍委聯合參謀部、軍委政治工作部、軍委後勤保障部、軍委裝備發展部、軍委訓練管理部、軍委國防動員部、軍委紀委、軍委政法委、軍委科技委、軍委戰略規劃辦公室、軍委改革和編制辦公室、軍委國際軍事合作辦公室、軍委審計署、軍委機關事務管理總局共15個職能部門。
國家監察機關:國家監察委員會,以及地方監察委員會。監察機關辦理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案件,應當與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執法部門互相配合,互相制約。
拓展資料
國家機關也特指中央一級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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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我國的國家機關主要由那些機關組成
1、國家元首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2、國家權力機關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和各專門委員會及其辦事機構。
3、國家行政機關
國務院及其所屬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和辦事機構;派駐國外的大使館、代辦處、領事館和其他辦事機構;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的各工作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的派出機構,如開發區管委會、公安局派出所、鄉鎮工商所、稅務所等等。
4、國家審判機關
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專門人民法院和派出的人民法庭。
5、國家檢察機關
最高人民檢察院,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專門人民檢察院和派出機關
6、國家軍事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及其下轄的軍委辦公廳、軍委聯合參謀部、軍委政治工作部、軍委後勤保障部、軍委裝備發展部、軍委訓練管理部、軍委國防動員部、軍委紀委、軍委政法委、軍委科技委、軍委戰略規劃辦公室、軍委改革和編制辦公室、軍委國際軍事合作辦公室、軍委審計署、軍委機關事務管理總局共15個職能部門。
7、國家監察機關
國家監察委員會,以及地方監察委員會。監察機關辦理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案件,應當與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執法部門互相配合,互相制約。
(3)國家機關部門擴展閱讀:
國家機關(State organs)是指從事國家管理和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包括國家元首、權力機關、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和軍事機關。
Ⅳ 什麼叫國家機關什麼叫政府部門
國家機關是指從事國家管理和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包括國家元首、權力機關、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和軍事機關。
政府是指國家進行統治和社會管理的機關,是國家表示意志、發布命令和處理事務的機關,實際上是國家代理組織和官吏的總稱。政府的概念一般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政府是指行使國家權力的所有機關,包括立法、行政和司法機關; 狹義的政府是指國家權力的執行機關,即國家行政機關。
(4)國家機關部門擴展閱讀:
國家機關組成:
1、國家元首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
2、國家權力機關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和各專門委員會及其辦事機構。
3、國家行政機關
國務院及其所屬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和辦事機構;派駐國外的大使館、代辦處、領事館和其他辦事機構;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的各工作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的派出機構,如行政公署、開發區管委會、公安局派出所、鄉鎮工商所、稅務所等等。
4、國家審判機關
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專門人民法院和派出的人民法庭。
5、國家檢察機關
最高人民檢察院,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專門人民檢察院和派出機關。
6、國家軍事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及其下轄的軍委辦公廳、軍委聯合參謀部、軍委政治工作部、軍委後勤保障部、軍委裝備發展部、軍委訓練管理部。
軍委國防動員部、軍委紀委、軍委政法委、軍委科技委、軍委戰略規劃辦公室、軍委改革和編制辦公室、軍委國際軍事合作辦公室、軍委審計署、軍委機關事務管理總局共15個職能部門。
7、國家監察機關
國家監察委員會,以及地方監察委員會。監察機關辦理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案件,應當與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執法部門互相配合,互相制約。
Ⅳ 行政機關、政府部門、事業單位有什麼區別
一、主要區別:
1、內涵不同:政府部門、行政單位是國家機關,而事業單位是實施政府某項公益服務的部門,是社會服務組織。
2、擔負的職責不同:政府部門、行政單位是負責對國家各項行政事務進行組織、管理和指揮;而事業單位是為了社會的公益目的從事教育、文化、衛生、科技等活動。
3、編制和工資待遇的來源不同:國家部門、行政單位使用行政編制、由國家行政經費負擔。事業單位使用事業編制,由國家事業經費負擔。
二、教育局,體育局,文化局,稅務局都屬於政府部門。
三、各種中心基本屬於事業單位。
四、從廣義上講,行政機關可以理解各個政府部門的合體;從狹義上講,行政機關僅指政府機關內部的綜合辦事機構,即『政府』。
(5)國家機關部門擴展閱讀
事業單位(Public Institution)是指由政府利用國有資產設立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事業單位接受政府領導,是表現形式為組織或機構的法人實體。
事業單位一般是國家設置的帶有一定的公益性質的機構,但不屬於政府機構,與公務員是不同的。一般情況下國家會對這些事業單位予以財政補助,分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還有一種是自主事業單位,是國家不撥款的事業單位。
事業單位的明顯特徵為中心、會、所、站、大隊等字詞結尾,例如會計核算中心、衛生監督所、司法所、銀保監會、質監站、安全生產監察大隊等,二級局也為事業單位。事業單位分為參公事業單位以及普通事業單位。普通事業單位分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參公改革之後的事業單位在省公務員招考中招考,普通事業單位在事業單位招考中招考。
Ⅵ 什麼是國家機關單位和事業單位
國家機關單位是指從事國家管理和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包括國家元首、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和軍事機關。
事業單位是指由政府利用國有資產設立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事業單位接受政府領導,是表現形式為組織或機構的法人實體。
(6)國家機關部門擴展閱讀:
事業單位一般是國家設置的帶有一定的公益性質的機構,但不屬於政府機構,與公務員是不同的。根據國家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精神,事業單位不再分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而分為分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公益二類事業單位,目前還新興了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事業單位和社會資本舉辦事業單位,是國家不撥款的事業單位。
Ⅶ 中央和國家機關所指單位是什麼,包不包括地方的機關單位
不包括。包括的僅為中央有關部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
Ⅷ 中國政府部門有哪些
中國政府部門有中央和地方之分:
1.中央政府部門——國務院共設置29個部、委、行、署,1個辦公廳,15個直屬機構和6個辦事機構。
2.地方政府部門——省、自治區人民政府設有50多個行政機構;除辦公機構以外,其他行政機構大體可以歸納以下四類:
①政治與行政綜合管理機構。如監查、民政、公安、司法、國家安全、外事、人事、編制、民族事務、宗教事務、僑務、機關事務等廳、局、委員會或辦公室。
②財政經濟綜合管理機構。如計劃、經濟、外貿等委員會,審計、財政、勞動、稅務、統計、物質、城鄉建設環境保護等廳、局。
③財政經濟專業管理機構。如冶金、化工、機械工業、機電工業、紡織工業、物資、農業、林業、水利、糧食、商業、工商行政等廳、局、委員會。
④科學、教育、文化、衛生管理機構。如科學技術、體育運動、計劃生育委員會、教育(高等教育)、衛生、文化、廣播電視、電影、新聞出版等廳、局、委員會。
(8)國家機關部門擴展閱讀
中國政府部門的職能表現
1.政治
政治職能指保障人民民主和維護國家長治久安的職能。政府擔任著保衛國家的獨立和主權,保護公民的生命安全及各種合法權益,保護國家、企業和個人的合法財產不受侵犯,保障人民民主,協調人民內部矛盾,打擊犯罪份子,維護社會治安和社會秩序等職能。
2.經濟
經濟職能是指政府為國家經濟的發展,對社會經濟生活進行管理的職能。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我國政府主要有四大經濟職能:經濟調節職能、公共服務、市場監管、社會管理。
3.文化
文化職能有兩個方面:一方面,政府宣傳馬克思主義科學理論,引導人們抵禦各種錯誤和腐朽思想的影響,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另一方面,政府組織和發展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各項事業,努力提高國家文化軟實力。
4.服務
社會公共服務職能,即國家提供公共服務,完善社會管理的職能。這類事務一般具有社會公共性,無法完全由市場解決,應當由政府從全社會的角度加以引導、調節和管理。當前,政府的社會職能主要有:
①調節社會分配和組織社會保障的職能;
②保護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的職能;
③促進社會化服務體系建立的職能;
④提高人口質量,實行計劃生育的職能;
⑤簡政放權,引領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