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貧公開
㈠ 國家精準扶貧的項目是不是公開的還是公辦的
採取抓鬮的方式確定貸款對象,肯定不符合政策。扶貧貸款,是國家為支持貧困地區的經濟發展而進行貸款品種。採取委託當地銀行代為發放的形式進行發放,利息由國家承擔。總體來說,出發點是好的。但是執行中出了問題。
㈡ 「扶貧公示牌」不宜泄露貧困戶隱私
扶貧掛牌的是國家政績工程,是必須的宣傳廣告工程,沒有掛牌的扶貧是領導的跟班支持者心腹干將,是國家真正扶持扶貧的對象,是隱形隱秘的不公開的!
㈢ @重慶市貧困戶公開查詢
根據網路安全檢查相關要求,鑒於現有系統中貧困農戶基礎信息不能准確反映建檔立卡對象的最新情況,經研究,使用「貧困農戶公開查詢」系統(cx.cqfp.gov.cn),從國扶辦集中統一的資料庫中導出最新數據植入我們的軟體系統之後,開啟查詢功能,開啟「貧困證明」的網上列印功能。現就相關查詢工作通知如下:
做好正面宣傳和引導工作。系統暫停使用,特別是給需要出具「貧困證明」的貧困戶子女帶來了不便,需要做好解釋工作。做好服務工作,安排專人負責出具「貧困證明」。在系統暫停期間,要安排專人,負責根據貧困戶身份證,從國扶辦業務管理子系統中查詢查實,然後出具「貧困證明」。
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抓好落實,避免出現相關網路輿情。制定信息網路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明確應急響應工作流程並定期組織演練,確保一旦發生信息網路突發事件時能及時有效處置。對於發生的事件要及時做好記錄,根據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等,按照相關的制度進行報告。
㈣ 公民有權利要求公開扶貧對象嗎
有,如果政府沒有公示,可以申請走法律程序途徑。
㈤ 扶貧領域公開公示內容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扶貧資金流向,各項扶貧工作落實情況,違反扶貧的處罰公示等
㈥ 國務院扶貧辦何時開始公開徵集扶貧日標識
自2018年7月1日起,國務院扶貧辦將啟動扶貧日標識有獎徵集評選活動,面向全社會公開徵集評選扶貧日標識。
這位負責人還說,通過徵集評選活動,不但要產生和啟用扶貧日標識,更好地為打造「扶貧日」品牌服務,還要進一步提升全社會對我國扶貧事業的關注度,調動全社會參與脫貧攻堅的積極性。
自2014年起,國務院批准將每年的10月17日設立為「扶貧日」。
㈦ 精準扶貧資金流向為什麼不向社會公開
法是方的,理是圓的,情是軟的,帶上所有資料證明去法院一趟,說明凍結撫貧資金的嚴重後果,法院會解決的,一般都不會去承擔責任。
㈧ 村裡扶貧項目不公開招標算違法嗎
《招投標法》第三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 (一)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 (三)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前款所列項目的具體范圍和規模標准,由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准。 法律或者國務院對必須進行招標的其他項目的范圍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基礎設施項目包括:
(一)煤炭、石油、天然氣、電力、新能源等能源項目;
(二)鐵路、公路、管道、水運、航空以及其他交通運輸業等交通運輸項目;
(三)郵政、電信樞紐、通信、信息網路等郵電通信項目;
(四)防洪、灌溉、排澇、引(供)水、灘塗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樞紐等水利項目; (五)道路、橋梁、地鐵和輕軌交通、污水排放及處理、垃圾處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車場等城市設施項目;
(六)生態環境保護項目;
(七)其他基礎設施項目。
第九條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公用事業項目包括:
(一)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市政工程項目;
(二)科技、教育、文化項目;
(三)體育、旅遊項目;
(四)衛生、社會福利項目;
(五)商品住宅,包括經濟適用住房項目;
(六)其他公用事業項目。
第十條使用國有資金投資的項目包括:
(一)使用各級財政預算資金的項目;
(二)使用納入財政管理的各種政府性專項建設基金的項目;
(三)使用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自有資金,並且國有資產投資者實際擁有控制權的項目。
第十一條國家融資的項目包括:
(一)使用國家發行債券所籌資金的項目;
(二)使用國家對外借款或者擔保所籌資金的項目;
(三)使用國家政策性貸款的項目;
(四)國家授權投資主體融資的項目;
(五)國家特許的融資項目。
第十三條本辦法第八條至第十二條規定范圍內的各類工程建設項目,凡達到下列標准之一的,必須進行招標:
(一)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二)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三)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類項目,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四)單項合同估算價低於本條第(一)、(二)、(三)項規定的標准,但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㈨ 精準扶貧四公開有哪些
精準扶貧戶四有戶:有轎車的、有商品房的、家庭有公職人員的、有工商登記的。
按照規定,凡是這四類戶,取消精準扶貧戶資格,並接受社會監督。
㈩ 政府對精準扶貧貧困戶名單可不可以公開
精準扶貧應該要公開名單,因為我也是農村人。我感覺得有點不公平,不該得的都得該得的又不得。(例如)有的有車又有套房還得貧困戶,有些吃飯都有點困難都平不上那是怎麼回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