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拍賣聽證
發布時間: 2020-11-24 13:29:22
Ⅰ 七十四、行政機關應當採取何種形式告知申請人依法需要聽證、招標、拍賣、檢驗等所需時間
答: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許可決定,依法需要聽證、招標、拍賣、檢驗、檢測、檢疫、鑒定和專家評審的,行政機關應當將所需時間書面告知申請人。
Ⅱ 房子拍賣三次出現聽證會
拍賣成交確認書丟了,應該找原出具給你的拍賣公司補辦,當然,你也應給原拍賣公司出具相應手續,說明原因,由拍賣公司存檔,當然如果拍賣公司不願意補簽一份新的拍賣成交確認書給你,可以變通為,由原拍賣公司將留存的原拍賣成交確書,拍賣公司的那聯復印給你,並加蓋公章並註上說明,此復印件系因買受人原件丟失,由雙方蓋章簽字視原件效力等同,等字樣亦可.
Ⅲ 法院強制執行程序是什麼需要多長時間
法院強制執行程抄序:
(1) 審查立案人民法襲院接申請執行書及有關法律文書應審查該申請執行否合法適當有關法律文書否齊備內容否明確被執行人否有執行能力等等
(2) 通知履行人民法院決定對義務人強制執行時應當先行通知義務人規定期限內自動履行法定義務否則強制執行
(3) 准備強制執行填寫行政強制執行證;確定強制執行計劃和方案;需要協助執行應書面通知有義務協助單位和人
(4) 實行強制執行應當表明身份出示執法證件和執行根據;執行結束應執行情況書面通知申請執行機關
法院強制執行的時間:
(1)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執結;非訴執行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執結。但中止執行的期間應當扣除。
(2)有特殊情況須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報請本院院長或副院長批准。申請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前5日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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