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財務內控制度
『壹』 事業單位內部控制
1.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建設滯後
在改革進程中,企業作為經濟領域的細胞,較早開始進行改革,財務管理制度和控制規范作為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逐漸與國際接軌,逐步規范和完善起來。相比較而言,眾多事業單位,尚缺乏具有可參考操作的具體內部控制制度,缺乏可操作性的監督制約措施。客觀上環境不夠充分,從單位的領導到員工都欠缺對內部控制制度的認識,更談不上要求去設計和建設一套完整的內部控制體系,即使建設了一套內部控制體系,也缺乏相應的認識和能力去執行內部控制制度。
2.事業單位內部控制環境存在薄弱環節
(1)內部控制意識相對薄弱
相當一部分事業單位缺乏內部控制理念,內控意識淡薄,重事業發展,輕內部控制。在建立內部控制中存在誤區,認為事業單位經濟業務簡單,運轉環節少,抱著無所謂的態度,簡單地將財政的部門預算控制等同於內部控制,尚未建立起健全有效的內控制度。有的單位只注重製度的制定,忽略了其執行情況和執行效果,導致內控制度的制定走過場。
(2)崗位設置不合理
由於事業單位經濟業務較為簡單,人員較少,崗位安排不盡合理,許多單位存在一人多崗、不相容崗位兼職現象。記賬人員與經濟業務事項和會計事項的審批人、經辦人員、財物保管人員沒有很好的分離制約,存在出納兼復核、采購兼保管等現象,出現管理漏洞。規模較小的單位,會計、出納、資產管理等不相容職務均由一人擔任,內部審計制度則根本沒有。
(3)會計專業化人才隊伍建設薄弱
建國以來,我國很多事業單位都因承擔著某一專業領域的技術工作而設立,進而發展壯大。這些事業單位在人才的引進、培養方面,尤其重視這一技術領域,而忽視了對財會等「輔助」崗位的專業人員的培養。不少單位的財會人員,都是由其他技術人員轉崗而來的,會計業務素質較低,缺乏對違法違紀行為的辨能力,在執行會計制度、法規的過程中很容易出現偏差和錯誤,從而造成不應有的損失。
3.內部控制執行不力,制衡機制「失靈」
事業單位不同於企業法人管理結構,其內部控制制度實際上是「授權監督」機制,而這種授權機制很容易造成內控制度失效。很多事業單位實際上從事的工作是政府行政管理職能的延伸,以提供某方面社會公共服務為其主要職責。在社會公眾對行政事業單位的監督作用極其微小的狀況下,個別事業單位很容易造成「公眾利益部門化,部門利益個人化」,倘若事業單位對部門利益和個人利益的追求偏離了公共服務這一公共機構的基本價值,內部控制自然也是形同虛設。眾所周知,事業單位會計監督人員受單位領導管理,其行為必然受控於管理層,反映管理層的意圖和目的,體現管理層的意志,領導層往往凌駕於內控之上,致使內部控制監督「名存實亡」。
『貳』 機關事業單位財務制度(內部管理制度)
不好意思 那份資料太多了 超過發送字數了
你自己看看吧 是徐州建設局的財務管理制度
很詳細的那種 你可以參考一下
『叄』 行政事業單位內控制度的原則
您好,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印發《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管理制度(試行)》的通知
財會[2017]1號
黨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高法院,高檢院,各民主黨派中央,有關人民團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全面推進行政事業單位加強內部控制建設,根據《財政部關於全面推進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建設的指導意見》(財會〔2015〕24號)和《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財會〔2012〕21號)的有關要求,我們制定了《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管理制度(試行)》,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反饋我們。
附件: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管理制度(試行)
財政部
2017年1月25日
附件: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管理制度(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的有關精神,進一步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建設,規范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的編制、報送、使用及報告信息質量的監督檢查等工作,促進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信息公開,提高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質量,根據《財政部關於全面推進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建設的指導意見》(財會〔2015〕24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和《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財會〔2012〕21號,以下簡稱《單位內部控制規范》)等,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所有行政事業單位。
本制度所稱行政事業單位包括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各民主黨派機關、人民團體和事業單位。
第三條
本制度所稱內部控制報告,是指行政事業單位在年度終了,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依據《指導意見》和《單位內部控制規范》,按照本制度規定編制的能夠綜合反映本單位內部控制建立與實施情況的總結性文件。
第四條 行政事業單位編制內部控制報告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全面性原則。內部控制報告應當包括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的建立與實施、覆蓋單位層面和業務層面各類經濟業務活動,能夠綜合反映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控制建設情況。
(二)重要性原則。內部控制報告應當重點關注行政事業單位重點領域和關鍵崗位,突出重點、兼顧一般,推動行政事業單位圍繞重點開展內部控制建設,著力防範可能產生的重大風險。
(三)客觀性原則。內部控制報告應當立足於行政事業單位的實際情況,堅持實事求是,真實、完整地反映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建立與實施情況。
(四)規范性原則。行政事業單位應當按照財政部規定的統一報告格式及信息要求編制內部控制報告,不得自行修改或刪減報告及附表格式。
第五條 行政事業單位是內部控制報告的責任主體。
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
第六條
行政事業單位應當根據本制度,結合本單位內部控制建立與實施的實際情況,明確相關內設機構、管理層級及崗位的職責許可權,按照規定的方法、程序和要求,有序開展內部控制報告的編制、審核、報送、分析使用等工作。
第七條
內部控制報告編報工作按照「統一部署、分級負責、逐級匯總、單向報送」的方式,由財政部統一部署,各地區、各垂直管理部門分級組織實施並以自下而上的方式逐級匯總,非垂直管理部門向同級財政部門報送,各行政事業單位按照行政管理關系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單向報送。
第二章 內部控制報告編報工作的組織
第八條
財政部負責組織實施全國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編報工作。其職責主要是制定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的有關規章制度及全國統一的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格式,布置全國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年度報告編報工作並開展相關培訓,組織和指導全國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的收集、審核、匯總、報送、分析使用,組織開展全國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信息質量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國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考核評價工作,建立和管理全國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資料庫等工作。
第九條
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地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編報工作,並對本地區內部控制匯總報告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其職責主要是布置本地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年度報告編報工作並開展相關培訓,
組織和指導本地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的收集、審核、匯總、報送、分析使用,組織和開展本地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信息質量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和指導本地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考核評價工作,建立和管理本地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資料庫等工作。
第十條
各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各部門)應當按照財政部門的要求,負責組織實施本部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編報工作,並對本部門內部控制匯總報告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其職責主要是布置本部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年度報告編報工作並開展相關培訓,組織和指導本部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的收集、審核、匯總、報送、分析使用,
組織和開展本部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信息質量的監督檢查工作,
組織和指導本部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考核評價工作,建立和管理本部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資料庫。
第三章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的編制與報送
第十一條
年度終了,行政事業單位應當按照本制度的有關要求,根據本單位當年內部控制建設工作的實際情況及取得的成效,以能夠反映內部控制工作基本事實的相關材料為支撐,按照財政部發布的統一報告格式編制內部控制報告,經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批後對外報送。
第十二條
行政事業單位能夠反映內部控制工作基本事實的相關材料一般包括內部控制領導機構會議紀要、內部控制制度、流程圖、內部控制檢查報告、內部控制培訓會相關材料等。
第十三條
行政事業單位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報送本單位內部控制報告及能夠反映本單位內部控制工作基本事實的相關材料。
第四章 部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的編制與報送
第十四條
各部門應當在所屬行政事業單位上報的內部控制報告和部門本級內部控制報告的基礎上,匯總形成本部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
第十五條 各部門匯總的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應當以所屬行政事業單位上報的信息為准,不得虛報、瞞報和隨意調整。
第十六條 各部門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向同級財政部門報送本部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
第五章 地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的編制與報送
第十七條
地方各級財政部門應當在下級財政部門上報的內部控制報告和本地區部門內部控制報告的基礎上,匯總形成本地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
第十八條
地方各級財政部門匯總的本地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應當以本地區部門和下級財政部門上報的信息為准,不得虛報、瞞報和隨意調整。
第十九條 地方各級財政部門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上級財政部門逐級報送本地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
第六章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的使用
第二十條
行政事業單位應當加強對本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的使用,通過對內部控制報告中反映的信息進行分析,及時發現內部控制建設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健全制度,提高執行力,完善監督措施,確保內部控制有效實施。
第二十一條
各地區、各部門應當加強對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的分析,強化分析結果的反饋和使用,切實規范和改進財政財務管理,更好發揮對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建設的促進和監督作用。
第七章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二條
各地區、各部門匯總的內部控制報告報送後,各級財政部門、各部門應當組織開展對所報送的內部控制報告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和規范性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三條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信息質量的監督檢查工作採取「統一管理、分級實施」原則。中央部門內部控制報告信息質量監督檢查工作由財政部組織實施,各地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信息質量監督檢查工作由同級財政部門按照統一的工作要求分級組織實施,各部門所屬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信息質量監督檢查由本部門組織實施。
第二十四條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信息質量的監督檢查應按規定採取適當的方式來確定對象,並對內部控制報告存在明顯質量問題或以往年份監督檢查不合格單位進行重點核查。
第二十五條
各地區、各部門應當認真組織落實本地區(部門)的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編報工作,加強對內部控制報告編報工作的考核。
第二十六條
行政事業單位應當認真、如實編制內部控制報告,不得漏報、瞞報有關內部控制信息,更不得編造虛假內部控制信息;單位負責人不得授意、指使、強令相關人員提供虛假內部控制信息,不得對拒絕、抵制編造虛假內部控制信息的人員進行打擊報復。
第二十七條
對於違反規定、提供虛假內部控制信息的單位及相關負責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追究責任。
各級財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管理工作中,存在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違法違紀行為的,按照《公務員法》《行政監察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國家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各地區、各部門可依據本制度,結合工作實際, 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
第二十九條 本制度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肆』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有哪些制度
一、目前行政事業單來位內部會自計控制制度現狀內部控制制度有待完善。內部控制規范適用范圍雖然包括行政事業單位在內,但主要在企業單位實行,卻沒有關於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會計控制度詳細解釋,而且行政事業單位控制的理論研究也比較少。二、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存在的問題。1、內控意識不足,內控制度弱化,對建立內部會計控制缺乏積極性、主動性;2、會計基礎工作較為薄弱,會計人員綜合素質不高,有的單位會計人員是一崗多職,崗位之間沒有起到相互牽制、相互監督的作用;3、監督考核機制不到位,內審機構大多與會計部門平行,依附於執行機構,權威性和獨立性不夠;4、忽視內部會計控制制度與考核掛鉤的監督機制,形成重考核,輕內部會計控制的現象;5、內部控制環境受其上級部門影響比較大。
『伍』 如何做好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內部控制
加強必要的內部審計工作,內審人員要做到一下幾點:首先,要揭示內部管理的薄弱環節;其次,要控制內部管理的漏洞;然後,要加大警示和管理方面的工作;最後,要對所發現的問題提出相關的有效的意見和建議。行政事業單位可以加大對電子信息技術的控制,防止會計出現信息失真的狀況。要加大對操作人員的管理,避免出現錯誤的操作。明確的分工,對組織和人員的許可權的控制力度進行加強。還要重視電子信息技術系統與網路的安全,設置必要的操作許可權,防止錯誤的操作發生。
『陸』 事業單位財務內控制度的風險有哪些
(一)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相關制度方面存在的問題
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執行財經法規制度不嚴格,財經紀律觀念淡薄,辦事不講規則、程序、手續,憑習慣、經驗辦事。
2.財務工作缺乏連續性,經常有「領導換,會計變」的現象,客觀上增加了財務管理工作的波動,造成亂賬現象發生。
3.少數單位對發票、支票等重要管理制度的重要性認識不足,不按財務管理要求制定票據管理制度。大多數單位即使有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相關制度,也往往流於形式,造成制度化管理監督機制弱化。
4.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的修訂普遍不完善和不及時,與新的財經法規和制度銜接不好,與單位情況變化和制度實際執行情況不相適應。財務管理制度不符合實際、不便於執行,直接損害到財務管理的權威性。
(二)事業單位資產管理方面的問題
主要在兩方面:1.貨幣資金管理有漏洞,資金安全存在隱患。在實際工作中,有些事業單位的會計、出納等不相容職位沒有嚴格分離,有的崗位互串,單位對出
納工作監督不到位,很少對庫存現金進行盤點。大額開支使用現金支付,白條抵庫、公款私存現象在部分單位仍然存在。公款私存具體表現有:(1)各種行政事業
性收費、罰沒收入以及學會的會費收入等不入賬。(2)租金等其他應列入本單位財務會計部門賬內或應交存財政專戶的收入不及時入賬。收款不用合法收據,用白
條代替。(3)通過虛列支出、資金返還等方式將資金轉到本單位財務部門賬外,設置小金庫。2.固定資產管理不規范。目前,一些事業單位對固定資產的存量及
流量管理不嚴,普遍存在「重購建、輕管理」的現象,固定資產的使用、維護、處置、出租、出藉以及調撥、報廢等方面管理不規范,資產使用效率低下,並造成了
國有資產的流失。具體表現:(1)固定資產管理較為混亂,事業單位在固定資產管理上隨意性很大,設施和設備購建論證不充分,造成閑置。(2)有的單位沒有
明確的管理制度,或者固定資產的驗收、保管、維護工作流於形式。有的單位不按要求對固定資產定期進行清理和盤點,或者是固定資產不入賬,形成賬外資產,致
使總賬與明細賬不相符、賬面資產與實際資產不相符。
(三)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缺乏系統的、有效的控制
1.目前,我國事
業單位的資金來源主要是國家投入,國家是事業單位凈資產的終極所有者,但國家並不要求償還其提供的資產,也不要求分享經濟上的利益,而是將這些資產交給公
共事業單位自行經營和管理。國家對其投資,但並不對其進行財務管理。2.事業單位一般對爭取國家財政資金投入表現積極,對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的
研究相對不足,造成投資的所有者缺位,資金使用管理薄弱,導致資源缺乏有效的控制和監督。少數單位超支浪費現象嚴重,超標購買小汽車、公款旅遊、公款吃
喝、公款進行高檔消費,致使單位的會議費、招待費、車輛燃修費居高不下。
(四)事業單位預算管理存在的問題
主要有
以下幾個:1.重視預算收支,忽視預算編制和評價,使現有資金難以發揮應有的作用。部分行政事業單位管理人員認為單位內部財務管理就是從財政「要錢、花
錢」的過程,對編制預算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因而採取應付的態度,形成了在實際工作中遇事才跑財政的局面,導致預算推行難度大。2.因為忽視預算編制,因而
形成了財務決策的隨意性,產生了管理上的「松、散、亂」現象,致使專項資金預算執行大打折扣。在預算執行過程中,支出審批制度不嚴格,隨意擴大開支范圍,
巧立名目發放獎金,提高補貼標准;隨意改變資金的用途,「專款不專用」的現象經常發生。3.部分單位雖然編制了預算,但對預算資金使用效益不進行跟蹤審
計,即使跟蹤調查,也是分析膚淺、總結簡單,效益考核基本是走過場,成本考核幾乎是空白,從而使好多項目難以取得預期的社會效益。
(五)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內部控制中存在的問題
1.一些單位內部管理制度不夠完善,部分單位內部未設專門的財務管理機構,內部審核監督僅由一人或多人專職或兼職代理。部分單位內部未實行統一的財務管
理。2.會計崗位設置和人員配置不夠合理,業務交叉過雜,人員兼職過多,職責不明確。3.會計事前、事中、事後審核監督流於形式。有相當一部分單位未設內
審機構,已建立內審機構的不能發揮應有的作用。但更多的還是有章不循,將已訂立的制度「印在紙上,掛在牆上」,以應付有關部門的檢查審計,內部監督執行大
打折扣。遇到具體問題時過分強調靈活性,使內部控制制度名存實亡,失去了應有的剛性和嚴肅性。4.個別單位為了小團體利益,要求會計人員在會計數據上做文
章,或假賬真算,或真賬假算,造成賬實不符、虛盈實虧,或虛虧實盈,以達到偷漏稅金、隱瞞資產、虛假業績的目的。一些應當建賬的單位不建賬目,不按制度規
定設置會計科目,保管憑證、賬簿、會計報表及有關的合同、協議等資料,想混水摸魚、僥幸過關。5.有的把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支出分散到科室管理,違反了
「收支兩條線」的財務管理規定。
二、加強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對策
(一)加強和完善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建設,建立有效的相互約束機制
事業單位要在國家宏觀管理的基礎上,結合本單位的實際,建立起切實可行的財務管理制度和會計核算流程。對現金的管理,財產的審批,審批許可權的分配,財務
計劃的制定和實施,資金的籌集和使用,預算的編制、執行、監督和評價都要有明確而具體的規定。制度制定要體現適應性和可操作性原則,即制度的制定必須結合
單位實際,不能生搬硬套,內部財務制度的條文在表述上應盡量通俗易懂,操作方便,並與日常會計核算的實務緊密聯系。應用完善的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約束財務行
為,減少或避免各種違反財經紀律問題的發生。對薄弱環節和重要崗位要加強控制,細化責任,做到制度管人、責任到人。不相容職務一定要分開,保證資金安全。
所有資產都要定期核對,切實做到賬賬、賬實相符。還應經常對財務管理制度和會計核算流程執行效果進行評價,當國家財經法律法規有變動和修改,或評價發現內
部控制出現薄弱環節時,應當及時加以改進和完善。
(二)加強事業單位財務管理隊伍建設,適應新形勢下財務管理工作的需要
1.事業單位領導要帶頭認真學習有關財政、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不斷提高執行財務管理制度的自覺性,增強財務管理和依法理財的能力。要充分認識到財務管
理工作的重要性,真正從思想上重視財務管理工作。定期聽取本單位預算執行和財務管理情況匯報,支持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嚴格按規章制度辦事。督促下屬部
門和職工增強財務管理意識,保障各項財務管理規章制度的落實。2.要加強財會人員和內部審計人員的素質教育,不斷提高財會人員和內部審計人員的政治和業務
素質。要有計劃地吸收一些年輕的、具有會計或審計專業學歷、懂業務的人員充實財會和內審崗位,不斷加強財務管理力量。3.要加強財務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
更新知識結構,提高業務和政策水平,適應新時期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新形勢的需要。對在單位理財活動中有突出表現的人員,應加以獎賞和重用。
『柒』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相關制度有哪些內容
嚴把五關才能做好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
第一關:健全稽核制度把好外來原始憑證
原始憑證是在經濟業務發生時取得的,載明經濟業務發生和完成情況的書面證明,是明確經濟責任,進行會計核算的原始依據。從檢查的情況看,出在原始憑證上的問題不少。一是白條,白紙領據和其他非法憑證報銷多;二是虛假發票多;三是原始憑證內容不全,手續不完備,甚至出現了不少無日期、無經濟業務內容、無經辦人的發票。
健全行政事業單位內部稽核制度,各單位一是要設立稽核崗位和稽核人員,執行對各種憑證的稽核工作。凡需進入會計核算系統的原始憑證都須首先由稽核員審核,並加蓋「合規憑證」或「不合規憑證」印章。單位規模小,會計業務量不大的稽核職能可以由會計機構負責人或會計主管人員履行。二是要明確責任,凡屬經稽核員審核並加蓋「合規憑證」的原始憑證,如被財政部門和其他政府監督部門查出為不合格、非法憑證而受到的經濟處罰應由稽核人員負責。
第二關:加強收款票據管理把好自製憑證
行政事業單位使用的收款票據比較多,最少的有二種,最多的達六種,如財政部門發放的「收費收款收據」、「內部往來結算收據」、「罰沒收入收款收據」、「當場罰款收據」,稅務部門的「經營性發票」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收款收據」等。這些收款憑證各有其使用范圍,款項的性質不同,會計核算方法也不同。
加強收款票據的管理,一是要實行崗位分離,空白票據的保管、填開、收款和審核要分工負責,各司其職。二是要正確使用票據,按收款性質和內容使用票據。三是要規范填寫票據,做到內容真實、數字准確、字跡清楚、要素齊全。四是要嚴格銷號,對已開完的票據要及時銷號,防止票據丟失、挪用公款。
第三關:明確會計崗位職責把好會計核算
行政事業單位雖然不採用權責發生制原則,不需進行成本核算,但多數單位收款項目多,支出分類項目細,政策性強,對各收、支項目需要准確地核算和反映。
明確會計崗位職責,把好會計核算關。一是要重視人才,選用原則性強、素質較高的會計人員上崗;二是會計人員要堅持客觀、公正的原則,客觀、真實地反映各項經濟業務的內容,做到不隱瞞、截留應上繳的各項收入,不亂擠亂列各項支出。三是要明確責任,凡是在財務檢查中被查出隱瞞、截留收入或亂擠亂列支出,而這些行為又不是領導授意、指使和強令的,其所受到的處罰應由會計人員承擔,或至少承擔一部分。
第四關:規范憑證流轉程序把好內部牽制
憑證流轉程序不規范,內部牽制制度不嚴,是使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流失、造成損失浪費的根源。檢查中發現有個單位現金出負數90多萬元,其原因就是收款不開票;有個單位的會計人員貪污公款2萬多元,其原因是多造工資無人審核;還有個單位1994年分兩次借出現金12萬元,致使形成壞賬損失,其原因是領導一個簽字算數。
規范憑證流轉程序,加強內部牽制,就要開票、經辦、審核審批收、付款,記賬等職責嚴格分離。對收款憑證要先開票,後審核,再收款,最後制單、記賬;對支出憑證要先報批,後經辦,再審核,再審批,再付款,最後交會計人員制單、記賬。
第五關:分解費用指標把好開支標准
按照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制度及其相關法規規定,行政事業單位大多數支出項目都有明確的開支范圍和開支標准。然而,檢查中發現不少單位都沒能把支出控制在規定標准之內,超發津貼、補貼、獎金,超支業務招待費的情況比比皆是,有家單位今年1至10月開支招待費16萬余元,佔全部支出的19.8%,是財政部規定業務招待費開支標準的14倍。
分解費用指標,把好開支標准:一是要按照年初公用經費預算,把各項費用分解落實到單位內部的各個部門,形成一套比較完整的內部費用控制指標體系;二是要嚴格考核,會計上要對各部門費用開支進行單獨核算,准確、及時地反映各部門的實際開支情況;三是要建立獎懲機制,實行節約有獎,超支自負,獎罰分明。
摘自:管理會計網
『捌』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包括哪些
財務管理制度
1.1現金管理制度
1.2銀行存款管理制度
1.3印章回的管理制度
1.4預借款管理制度
1.5報銷票答據的管理制度
1.6會議培訓費的管理制度
1.7差旅費管理制度
1.8財務收支審批制度
1.9財務分析制度
1.10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收費的管理制度
財務人員崗位責任制度第五章 賬務處理程序制度
會計工作交接、會計檔案管理和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
往來款的管理
行政事業單位收入的管理
行政事業單位支出的管理
『玖』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屬於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嗎
行政事業抄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襲不屬於事業單位會計制度。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財會[2012]21號)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提高行政事業單位內部管理水平,規范內部控制,加強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等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制定本規范。
第三條 本規范所稱內部控制,是指單位為實現控制目標,通過制定製度、實施措施和執行程序,對經濟活動的風險進行防範和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