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條機關
貼封條是復一種行政強制措制施,是由法律或者行政法規的授權,是指行政機關對涉嫌違法物品進行查封,就是對相關物品財產貼上封條,不準擅自動用;在民事訴訟中,人民法院對財產保全比較常用的一種手段。
Ⅱ 擅自撕毀行政執法機關封條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擅自撕毀行政執法機關封條的處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隱藏、轉移、變賣或者損毀行政執法機關依法扣押、查封、凍結的財物的;
第五十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的;
(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三)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
(四)強行沖闖公安機關設置的警戒帶、警戒區的。
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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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6日,湖北省鄂州市花湖開發區安監局對一服裝廠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時,發現廠區存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執法人員當場下達限期整改決定書,要求該公司法人王某一個星期內完成整改。
2018年8月23日,安監局執法人員再次來到現場進行復查,發現該服裝廠仍然沒有整改到位。
2018年8月24日,為防止隱患導致事故,花湖開發區安監局下達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文書,並根據程序提前24小時告知服裝廠,將相關信息報供電部門後,對該服裝廠採取停止供電措施,在該服裝廠配電箱上貼上封條,要求停業整頓落實整改。
工廠停電後,王某才重視安全生產整改問題,並作出相應整改,王某自認為這次整改安監局復查肯定能通過,在安監局工作人員還沒有復查時,王某以工廠設備需要用電調試、維修為由,擅自將配電箱封條撕毀,並恢復供電。
2018年9月4日,湖北省鄂州市公安局楊葉派出所接到花湖開發區安監局移送案件,案件中反映轄區內某服裝公司法人王某擅自撕毀封條開工生產,辦案民警了解情況後,立即傳喚王某到派出所接受調查。
王某到案後對自己擅自撕毀安監局封條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項規定。王某因阻礙執行職務,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Ⅲ 貼封條有什麼規定
貼封條有規定,執法中貼的封條不準私自撕毀。如果是執法部門貼的,具有法律效力。
有權力貼封條的只有行政執法機關和司法機關。但是性質有所不同,行政機關的封條主要是固定財產或者場所的狀況(相當於固定證據),而司法機關的封條則是一種權力限制。不論上述哪種情況,任何人均不得撕毀封條。
行政機關貼封條的作用是固定證據調查取證,好像調查取證的時間是有期限的(15天,有必要可以再延期15天),當取證完畢或到達期限後應給予解封封條。而司法機關的封條是權力限制,也是有時間限制的,不過時間可以很長。
私自把封條撕了相當於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應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罰款並處以行政拘留。
(3)封條機關擴展閱讀:
撕毀封條的法律依據:
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妨害社會管理的行為和處罰」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有關規定,罰款並處以行政拘留。
第五十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的;
(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三)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
(四)強行沖闖公安機關設置的警戒帶、警戒區的,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參考資料:
撕毀法院封條觸犯法律-寶雞日報治安管理處罰法-網路
Ⅳ 行政機關依法查封的封條大小之規定
一、對此,法律法規沒有明確的規定。
二、實踐中,完全根據需要來選擇大小。
三、即使對封條的貼法也沒有明確的規定。
實踐中,封條一般貼在顯眼位置,要讓人容易看到。對於可開啟的被查封物,封條就要貼在被查封物的開啟位置,要讓被查封物在不損壞封條的前提下無法開啟。
Ⅳ 撕公安局的封條怎麼辦
公安機關在辦理案件過程中,根據案情的需要,對涉及案件的物品、場所進行查封,目的是為了偵查案件。擅自撕毀公安機關的封條,是違法的,可能會被自處以15日以下拘留和2000元以下罰款。如果撕毀了,要主動向公安機關主動認錯,以求得公安機關的從輕或者免除處罰。
Ⅵ 關於公安機關貼封條的問題
1、應確定公安查封的性質,涉及的罪名;
2、偵查機關只能依法查封與案情有關的財產及其他回資料;
3、期限以法答律規定的偵查期限為准。
(6)封條機關擴展閱讀
撕毀封條觸犯法律,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妨害社會管理的行為和處罰」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有關規定,罰款並處以行政拘留。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的;
(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三)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
Ⅶ 封條是什麼機關發出才有效呢
除了公撿法扣關外,行政執法機關的封條是有效的,這些機關都是執法單仡。
Ⅷ 擅自撕毀行政執法機關封條,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有權力貼封條的只有行政執法機關和司法機關。但是性質有所不同,行政機關的封條主要是固定財產或者場所的狀況(相當於固定證據),而司法機關的封條則是一種權力限制。
不論上述哪種情況,任何人均不得撕毀封條。
Ⅸ 撕毀政府封條會有什麼處罰嗎
撕毀政府封條會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條規定: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隱藏、轉移、變賣或者損毀行政執法機關依法扣押、查封、凍結的財物的;
(二)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證言、謊報案情,影響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辦案的;
(三)明知是贓物而窩藏、轉移或者代為銷售的;
(四)被依法執行管制、剝奪政治權利或者在緩刑、暫予監外執行中的罪犯或者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人,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規定的行為。
(9)封條機關擴展閱讀
2014年,市民劉蘭將某房產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其按合同約定支付其房屋拆遷補償款35萬余元。由於房產公司難以出示有效證據,且雙方簽署了拆遷合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水磨溝區人民法院判決房產公司敗訴,同年二審法院也維持了原判。
但在實際執行過程中,房產公司無視已生效的判決書,不進行任何賠付工作。去年4月,法院執行局依法將該公司的財務室貼上封條。後來,法院執行法官來到該公司查看,發現封條被撕毀,裡面有不少人在工作。執行法官立即拿出手機拍照取證,並詢問是誰撕毀了封條,最終得知,是公司經理命令員工撕毀了封條。
根據相關法律,撕毀法院封條,按情節性質不同,可處以罰款並對主要負責人拘留15日。了解到事情的嚴重性,公司負責人當即承認錯誤,並向法院寫了書面檢查,償還了一直拖欠的案款及利息。
辦案法官表示,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在拘留期間,被拘留人承認並改正錯誤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提前解除拘留。本案中,撕毀法院封條擅自進入被查封辦公室,拒不執行法院生效判決或阻礙執行是違法行為,鑒於被執行人及時悔改,法院決定免予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