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困戶脫貧計劃
① 精準扶貧個人幫扶措施
精準扶貧個人幫扶措施,是指把錢直接交到有困難的人手中。
② 2020年所有貧困人口脫貧什麼時候提出
2015年12月15日提出2020年實現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
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劉永富今日表示,打贏脫貧攻堅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底線目標。這個目標的主要內容是,到2020年,實現「兩不愁三保障」,核心是「兩個確保」。「兩個確保」就是確保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確保貧困縣全部脫貧摘帽。
(2)貧困戶脫貧計劃擴展閱讀:
小康不小康,關鍵看老鄉,關鍵看貧困老鄉能不能脫貧。打贏脫貧攻堅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底線目標。這個目標的主要內容是,到2020年,實現「兩不愁三保障」,核心是「兩個確保」。
「兩不愁」就是穩定實現農村貧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三保障」就是保障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兩個確保」就是確保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確保貧困縣全部脫貧摘帽。
二是打贏脫貧攻堅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最艱巨的任務。到2014年底,全國仍有7000多萬農村貧困人口。實現到2020年全部脫貧的目標,每年要減少1000多萬人。經過多年的努力,容易脫貧的地區和人口已經基本脫貧了。
剩下的貧困人口一般說來,貧困程度較深,自身發展能力比較弱,越往後脫貧攻堅成本越高、難度越大。以前出台一項政策、採取一項措施就可以解決成百萬甚至上千萬人的脫貧,現在減貧政策效應遞減。
而且到2020年只有5年,時間緊迫,沒有退路,如果不能完成這個任務,就沒有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如果採用常規思路和辦法,按部就班推進,也難以完成任務。必須以更大的決心、更明確的思路、更精準的舉措、超常規的力度,眾志成城實現脫貧攻堅目標。
三是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是脫貧攻堅的基本方略。實現貧困人口如期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必須實施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改革現行扶貧思路和方式,變大水漫灌為精準滴灌,變「輸血」為「造血」,變重GDP為重脫貧成效,解決好「扶持誰」、「誰來扶」、「怎麼扶」、「如何退」的一系列問題。
四是發揮政治優勢和制度優勢是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根本保障。打贏脫貧攻堅戰,不是輕輕鬆鬆一沖鋒就能解決的,必須立足國情,發揮優勢,堅持黨的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群眾主體。
黨的領導是脫貧攻堅最大的政治優勢。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脫貧攻堅的根本保證,是我們必須堅持的根本原則。要落實黨政一把手的政治責任。中央決定,脫貧攻堅任務重的省區市的黨政一把手簽訂脫貧攻堅責任書,向中央作出承諾。
中央要求,層層落實責任,省市縣鄉村五級書記一起抓扶貧。向貧困村派出第一書記和駐村工作隊,建設好村「兩委」,把脫貧攻堅任務落實到「最後一公里」。因為我們建檔立卡的貧困人口都在村裡,村是脫貧攻堅的第一線,縣是指揮部。
政府主導是脫貧攻堅的中國特徵。經濟增長不能自動實現減貧,政府在脫貧攻堅中責無旁貸,必須發揮主導作用。要制定有利於貧困地區貧困群眾脫貧的經濟社會發展戰略和脫貧規劃,要組織動員各地區各部門各行業的資源支持脫貧攻堅,做到扶貧項目優先安排,扶貧資金優先保障,扶貧工作優先對接,扶貧措施優先落實。
社會參與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中華民族素有扶貧濟困、人心向善的傳統美德。東西部扶貧協作,東部率先發展的省市結對幫助西部省區市脫貧,黨政軍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定點扶貧,民營企業、社會組織和公民個人積極參與。
是中國特色的社會扶貧體系,要不斷完善,形成脫貧攻堅的強大合力。無論何種形式的社會扶貧,都要突出精準扶貧這個核心,實現精準脫貧這個目標。
五是當前脫貧攻堅的有關工作安排。目標已經明確,措施已經出台,號角已經吹響,關鍵是要抓好落實。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將盡職盡責,加強對各地區各部門的工作指導和監督檢查,落實好中央的決策部署。
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後半個月的時間里,扶貧領導小組連續召開會議,對革命老區脫貧攻堅、易地扶貧搬遷、東部地區率先脫貧和東西部扶貧協作、中央單位定點扶貧等工作進行安排部署。下一步,將認真編制並組織實施「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分解細化年度目標任務。
在落實中,將搭建五個工作平台,開展六項扶貧行動,實施十項精準扶貧工程。
③ 貧困戶什麼時候脫貧
一、一達標
指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純收入)穩定超過當年國家公布的扶貧標准線。
(一)收入計算時間段
去年的10月1日到當年9月30日,即2020年收入計算時間段為2019年10月1日—2020年9月30日。
(二)計算公式
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純收入)=(家庭總收入-生產經營性支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數
1.家庭總收入的構成
家庭總收入包括工資性收入、生產經營性收入、財產性收入、轉移性收入四個方面,具體內容如下:
(1)工資性收入。主要指該戶所有外出務工人員的所有工資收入;不包括外出打工寄回來現金(計入轉移性收入),如家庭成員打工自行帶回的工資計入工資性收入,轉賬到家庭成員銀行卡寄回、親戚朋友帶回的工資計入轉移性收入。
(2)生產經營性收入。主要指農戶的農業、林業、牧業、漁業、工業、建築業以及第三產業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需要注意:一是農戶自產供自己生活的農業產品(如水稻、蔬菜)、牧業產品(豬、雞、馬、牛)、漁業產品,需根據當時市場價格折算成收入計入家庭總收入;二是農戶以銷售為目的養殖農業產品(如水稻、蔬菜)、牧業產品(豬、雞、馬、牛)、漁業等產品,必須銷售後方可計入家庭總收入。
(3)財產性收入。也稱資產性收入,即家庭擁有的動產(如銀行存款、有價證券)和不動產(如房屋、車輛、收藏品等)所獲得的收入。包括出讓財產使用權所獲得的利息、租金、專利收入;財產營運所獲得的紅利收入、財產增值收益等。「特惠貸」分紅、土地租金列入該項收入。
(4)轉移性收入。是指國家、單位、社會團體對農民家庭的各種轉移支付和農民家庭間的收入轉移,包括計劃生育補貼、低保金、養老保險金、生態補償金。政府、非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對農戶轉移的退休金、社會救濟和補助(幫扶措施中教育補助、圓夢工程補助)、救災款、經常性捐贈和賠償,以及糧食補貼、農資綜合補貼、農機具補貼等生產類補貼等。易地扶貧搬遷舊房拆除獎勵(3000元/人)、按時拆除舊房並按時入住獎勵(5000元/戶)、征地補償款(除以50年)計入此項收入。
2.不計入家庭總收入的情形
(1)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
(2)易地扶貧搬遷補助資金,具體指20000元/人建房補助、15000元/人舊房拆除補助;
(3)住院醫療報銷費用;
(4)教育精準扶貧資助政策中免(補助) 學費、免(補助) 教科書費、免(補助) 住宿費、中小學生營養午餐等補助。
3.生產經營性支出包括的內容
主要指農戶以家庭為生產經營單位通過生產經營活動的支出,如農業生產中購買種子、肥料、農葯、薄膜的費用,牧業生產中購買的仔、幼禽(畜)、種蛋的費用。
4.填報收入時需要注意的問題
(1)填寫收入時,必須符合邏輯。一是有生產經營性收入,必須有生產經營性支出,且兩項必須符合實際;二是有養老保險金,家中必須有超過60歲老人;三是有務工收入,家中必須有青壯年健康勞動力等。
(2)轉移性收入必須按照相關標准統計,確保實際情況與統計數據一致。如養老保險金2018年100元/月、2019年93元/月等。
(3)關於養老保險金,已脫貧戶計入家庭收入、未脫貧戶不計入家庭收入。
④ 我是個貧困戶。一年就讓我脫貧。明年就得那個粉紅120塊錢能脫貧嗎
你是貧困戶一年就要你脫貧,這個是政府的脫貧計劃,因為要想脫貧單單依靠國家扶貧是不現實的,最關鍵還要靠自己努力。
⑤ 關於建檔立卡貧困戶脫貧的問題
由於家庭情況實在是困難
⑥ 2O18年貧困戶脫貧標準是多少
第一,有穩定持續的收入。2018年人均收入不低於3200元。持續穩定說的是要有自己的產業或者門路,收入能夠穩定。暫時性大額收入不算。
第二,醫療有保證。簡單的說能看得起病,不能因病再次貧困。
第三,教育有保證,學生能夠上學,不能產生因沒錢上學而不上學。
第四,住房有保證。住房說的是不住危房,不能因房子問題出現傷亡現象。危房必須要經過危房改造。
第五,飲水有保證,必須是安全用水。安全用水是指自來水,飲水衛生有保證。
(6)貧困戶脫貧計劃擴展閱讀:
第一步:預退出。2015年年底,縣根據省市要求,結合實際,制定了貧困退出規劃,計劃今後兩年每年減貧4871人,至2017年年底,全縣貧困人口全部實現脫貧。
2016年和2017年年初,縣將根據貧困戶退出規劃及上年度減貧計劃執行情況,下達貧困戶退出計劃(減貧計劃,下同),並與鄉(鎮)人民政府簽訂減貧責任書。
鄉(鎮)在縣下達的年度退出計劃的基礎上,分解落實到村,並與各村簽訂減貧責任書。村根據鄉(鎮)下達的年度貧困退出計劃,將任務分解落實到人,並將年度計劃退出的貧困人口報所在鄉(鎮),由鄉(鎮)在建檔立卡系統內作「預退出」處理。
第二步:精準扶持。縣、鄉、村以及「連心」工作隊、幫扶責任人要對照貧困戶退出條件和需求,因戶施策,制定扶持計劃,並加大扶持力度,進行重點扶持。
第三步:摸底調查。年終,對「預退出」的貧困人口進行摸底調查,調查人員應包括村委會幹部、村民小組長、駐村工作隊幹部、貧困戶幫扶幹部等,填寫貧困戶退出摸底調查表(附後)。
第四步:民主評議。摸底調查之後,由村委會組織召集相關人員召開民主評議會,對摸底情況進行逐戶討論,擬定退出貧困戶名單,並在行政村所在地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七天。
參加民主評議的村民代表必須是作風正派、責任心強,對貧困戶家庭較了解的村民、村小組幹部或村幹部。
村民代表大會對年度擬退出對象的初選要綜合考慮貧困戶的收入、家庭經濟狀況、致貧原因的緩解、住房、家庭成員的上學和就醫等情況,歷年來得到扶持的貧困戶應先列為擬退出對象。
第五步:入戶核實。公示無異議後,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鄉(鎮)人民政府組織相關人員(不得少於3人),對擬退出貧困戶進行逐戶核實,確定全鄉(鎮)貧困戶退出名單,在各行政村進行第二次公示。
第六步:批准退出。公示無異議後,報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審核批准,縣審核後,報設區市、省備案,待設區市、省聯合委託的第三方評估核查後,由縣批准並在各行政村公告。
第七步:退出處理。貧困戶經批准退出後,即錄入信息檔案,由鄉(鎮)在建檔立卡系統內進行「脫貧退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