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法人
1. 什麼是機關法人
機關法人是指依法享有國家賦予的權力,以國家預算作為活動經費,因行使職權的需要而享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各級國家機關。機關法人具有以下法律特徵:
(1)機關法人主要從事國家行政管理活動。行政機關法人的活動方式是利用國家權力對教育、文化、軍事及其他社會事務進行管理。同時,從事司法活動的法院、檢察院也屬於機關法人的范疇。
(2)機關法人成立的方式為特特設立。由於機關法人的設立取決於憲法和法律的規定,因此其設立無須經專門機構核准登記。
(3)機關法人的經費由國家預算撥給。機關法人只進行行政管理,不從事經營活動,因此機關法人無法像企業法人那樣通過經營獲得盈利,機關法人的活動經費由國家撥給。
(4)機關法人不得從事商業經營,不得亂集資、亂收費,同時不得濫用經費。這是對機關法人的限制性要求。
特別提示 (1)機關法人不得經商,但不表示機關法人不能參與民事活動,否則就稱不上是法人了。機關法人可以法人資格與其他主體進行經濟交往,如購置辦公用品等。
(2)機關法人包括立法機關、行政機關、軍事機關和司法機關。
2. 法人與法人機關的區別是什麼
區別如下:
1、法人,相對於自然人而言。自然人是以生命為存在特徵的個人。我們每個人都是自然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是社會組織在法律上的人格化。
2、法人機關是指根據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形成法人的意思,並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實現其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一定機構或者個人的總稱。
3. 法人 、法人機關、法人機構的區別是什麼
法人包含法人機關和法人機構,法人機關包含法人機構。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簡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主體資格的社會組織。作為口語,有時將法人代表也稱為法人。
法人機關是指根據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形成法人的意思,並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實現其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一定機構或者個人的總稱。
法人機構則是為了是法人機關更協調更具效率工作而設立的。參照行政法中的「派出機關」和「派出機構」也可以理解,機構的地位是相對低一點的。而法人機構也不是法定的必須有,比如某某辦公室,負責處理文件的整理、發布、接受,實際上是無權作出決策、監督和執行的,又如財務部門,實際上是協調和維持公司資金的運轉,它是無權決定開支,也無權對違反法人規定的資金運轉行為作出處理的,作為專業部門僅僅可以作出建議。在股東大會決策前,是不具有法人意思的效力的。
4. 機關法人是不是指政府機關
機關法人是指依法享有國家賦予的權力,以國家預算作為活動經費,因行使職權的需要而享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各級國家機關。它確立了機關主體資格,奠定了機關工作的法律基礎,增加了機關工作的權威性、嚴肅性和規范性。機關法人的設立,能有效地解決難度大、效率低和效果不理想的問題。
5. 機關法人,事業單位法人,企業法人和社會團體法人的區別
機關法人 是政府的組成部門 是行政管理者
事業單位法人 是政府的直屬機構或機關單位的下屬事業單位
企業法人 不可以同時是機關法人和事業單位法人,就是企業
社會團體法人就是社會團體如:各種協會
活動領域不同,事業單位法人主要活動在科教、文衛、基礎設施建設等領域,為社會提供公益服務;企業法人主要活動在生產流通領域,為社會創造物質財富;機關法人的活動涉及社會的各個領域,以行政、法律、經濟等手段,對社會事務進行管理。
產出不同,事業單位法人的產出,主要是科研成果、書籍報刊等精神產品和教書育人、救死扶傷、交通、城建等公益性服務行為;企業法人的產出,主要是各種物質產品和運輸、銷售、餐飲等經營性服務行為;機關法人的產出,主要是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各種行政管理行為。
6. 法人與法人機關的區別
法人機關與法人組織機構的區別:意思不同、代表主體不同、組織機構不同
一、意思不同
1、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2、法人機關:法人機關,是指根據法律、法令或法人章程的規定,能夠對外代表法人、決定法人意思而從事民事活動的個人或集體。
二、代表主體不同
1、法人:是個人的集合體,也可以是財產的集合體。不以組織集合體名義出現在民事主體的,不能為法人。
2、法人機關:法人是有獨立意志的主體,它的意志是通過其機關形成、表示和實現的,機關是法人成為主體進行民事活動的前提條件。
三、組織機構不同
1、法人:法人包含法人機關和法人組織機構。
2、法人機關:法人機關代表法人進行民事活動,機關的行為就是法人的行為。機關代表法人進行活動時不需要專門授權,其許可權是由法律、章程規定的。
法人機關必須在法律、法令或法人章程規定的范圍內進行民事活動,超過這一范圍實施的法律行為無效。
7. 機關法人的簡介
(1)機關法人主要從事國家行政管理活動。行政機關法人的活動方式是利用國家權力對教育、文化、軍事及其他社會事務進行管理。同時,從事司法活動的法院、檢察院也屬於機關法人的范疇。
(2)機關法人成立的方式為特許設立。由於機關法人的設立取決於憲法和法律的規定,因此其設立無須經專門機構核准登記。
(3)機關法人的經費由國家預算撥給。機關法人只進行行政管理,不從事經營活動,因此機關法人無法像企業法人那樣通過經營獲得盈利,機關法人的活動經費由國家撥給。
(4)機關法人不得從事商業經營,不得亂集資、亂收費,同時不得濫用經費。這是對機關法人的限制性要求。 (1)機關法人不得經商,但不表示機關法人不能參與民事活動,否則就稱不上是法人了。機關法人可以法人資格與其他主體進行經濟交往,如購置辦公用品等。
(2)機關法人包括立法機關、行政機關、軍事機關和司法機關。
機關法人是指各級政黨機關和國家機關。包括:
1、縣級以上各級中國共產黨委員會及其所屬各工作部門;
2、縣級以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機關;
3、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各工作部門;
4、縣級以上各級政治協商會議機關;
5、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法院、檢察院機關;
6、縣級以上各民主黨派機關;
7、鄉、鎮中國共產黨委員會和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 1、政府的臨時機構和組織,不單獨作為法人單位,歸入所隸屬的部門。
2、改革前行使行政管理職能,但現已改為公司,但仍具有部分行使行政管理職能的單位。如:兵器工業集團公司、核工業集團公司等應為企業法人。
3、行使行政管理職能且比照公務員管理的單位,如果領取的是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應為事業單位法人。如:企業調查隊、城市調查隊、農村調查隊等。
8. 機關法人的作用
「機關法人』的設立能進一步理順了各種關系,有利於加強機關工作進行的建設。首先,機關能夠以獨立的身份參與各項事務,使得本機關與政府其他部門、司法其他機關及企事業單位的聯系更直接。更便捷,有助於提高辦事效率。其次,明確了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減少了工作進行的後顧之憂;能夠充分調動工作積極性。同時,也為機關成為「高效廉潔」的隊伍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9. 什麼是機關法人
機關法人編輯詞條 機關法人是指依法享有國家賦予的權力,以國家預算作為活動經費,因行使職權的需要而享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各級國家機關。機關法人具有以下法律特徵: (1)機關法人主要從事國家行政管理活動。行政機關法人的活動方式是利用國家權力對教育、文化、軍事及其他社會事務進行管理。同時,從事司法活動的法院、檢察院也屬於機關法人的范疇。 (2)機關法人成立的方式為特特設立。由於機關法人的設立取決於憲法和法律的規定,因此其設立無須經專門機構核准登記。 (3)機關法人的經費由國家預算撥給。機關法人只進行行政管理,不從事經營活動,因此機關法人無法像企業法人那樣通過經營獲得盈利,機關法人的活動經費由國家撥給。 (4)機關法人不得從事商業經營,不得亂集資、亂收費,同時不得濫用經費。這是對機關法人的限制性要求。 特別提示 (1)機關法人不得經商,但不表示機關法人不能參與民事活動,否則就稱不上是法人了。機關法人可以法人資格與其他主體進行經濟交往,如購置辦公用品等。 (2)機關法人包括立法機關、行政機關、軍事機關和司法機關。 機關法人是指各級政黨機關和國家機關。包括: 1、縣級以上各級中國共產黨委員會及其所屬各工作部門; 2、縣級以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機關; 3、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各工作部門; 4、縣級以上各級政治協商會議機關; 5、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法院、檢察院機關; 6、縣級以上各民主黨派機關; 7、鄉、鎮中國共產黨委員會和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 下列單位不作為機關法人: 1、政府的臨時機構和組織,不單獨作為法人單位,歸入所隸屬的部門。 2、改革前行使行政管理職能,但現已改為公司,但仍具有部分行使行政管理職能的單位。如:兵器工業集團公司、核工業集團公司等應為企業法人。 3、行使行政管理職能且比照公務員管理的單位,如果領取的是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應為事業單位法人。如:企業調查隊、城市調查隊、農村調查隊等 設立機關法人,能有效地解決難度大、效率低和效果不理想的問題。確立了機關主體資格,奠定了機關工作的法律基礎,增加了機關工作的權威性、嚴肅性和規范性。 「機關法人』的設立能進一步理順了各種關系,有利於加強機關工作進行的建設。首先,機關能夠以獨立的身份參與各項事務,使得本機關與政府其他部門、司法其他機關及企事業單位的聯系更直接。更便捷,有助於提高辦事效率。其次,明確了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減少了工作進行的後顧之憂;能夠充分調動工作積極性。同時,也為機關成為「高效廉潔」的隊伍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10. 法人機關的種類
法人機關的種類:由權利機關、執行機關、監督機關組成。
1、法人權利機關:是法人自身意思的形成機關,是決定法人生產經營或者業務管理的重大事項的機關。
2、法人執行機關:是執行法人權利機關決定的機關。是執行法人意志的機關。
3、法人監督機關:是對法人的執行機關的行為實行監督檢查,以保障法人意志得以實現的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