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控審計目標
❶ 內部審計的目標是什麼
傳統上,企業內部審計職能可以確定為監督、評價、控制和咨詢四項。
1、監督職能。內部審計部門是企業內部一種獨立的經濟監督主體,其基本職能就是經濟監督。監督職能是指以財經法規和制度規定為評價依據,對被審計對象的財務收支和其它經濟活動進行檢查和評價,衡量和確定其會計資料是否正確、真實,反映的財務收支和經濟活動是否合法、合規、合理和有效,有無違法違紀和浪費行為,從而督促被審計對象遵守財經紀律,改進經營管理水平,提高經濟效益。使企業自身的經營活動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協調一致,從而實現自我完善和自我約束。
2、評價職能。所謂評價職能,就是通過履行審核檢查程序,評價被審計對象的計劃、預算、決策、實施方案是否先進可行,經濟活動是否按照既定的決策程序和目標進行,經濟效益的好壞以及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和有效等,從而有針對性地提出意見和建議,促進企業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
3、控制職能。內部審計人作為企業內部控制系統中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內部控制的再控制,因其受企業主要負責人的直接領導,能夠站在企業發展的全局來分析和考慮問題,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實行有效控制可以提供直接的技術支持,並檢查控製程度和效果,提出控制中存在的不足和問題,實現控制系統的最終目標。
4、咨詢職能。內部審計機構有義務和責任對企業的各項經營活動提供政策咨詢服務,將自身特有的專業優勢融入到企業經營管理的各個方面,在工作中發現問題,對制度、管理和經營控制等方面有針對性地提供咨詢服務,預防出現大的經營波動和管理漏洞。同時,還可以開展一些包括顧問、建議、協調、流程設計和培訓等工作,為企業各管理層提供扎扎實實的服務。
國際新流行的說法是以企業增值為目標。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制定的《內部審計實務標准》(2001年修訂本,以下簡稱《標准》)對內部審計作了新的定義:「內部審計是一種獨立、客觀的保證工作與咨詢活動,它的目的是為機構增加價值並提高機構的運作效率。它採取系統化、規范化的方法來對風險管理、控制及治理程序進行評價,提高它們的效率,從而幫助實現機構目標。」
❷ 內部控制審計與財務報表審計在具體審計目標上有什麼不同
內部控制審計和財務報表審計之間存在多方面的共同點,例如: (一)兩者的終極目的一致。雖然各有側重,但終極目的都是提高財務報表預期使用者對財務報表的信賴程度。 (二)兩者都採用風險導向審計方法。注冊會計師首先實施風險評估程序,識別和評估財務報表重大錯報風險(包括由於舞弊導致的重大錯報風險),在此基礎上,針對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通過設計和實施恰當的應對措施,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三)兩者運用的重要性水平相同。注冊會計師在財務報表審計中運用重要性水平,旨在計劃和執行財務報表審計工作,評價識別出的錯報對審計的影響以及未更正錯報對財務報表和審計意見的影響,以對財務報表整體是否不存在重大錯報獲取合理保證;注冊會計師在內部控制審計中運用重要性水平,旨在計劃和執行內部控制審計工作,評價識別出的內部控制缺陷單獨或組合起來是否構成內部控制重大缺陷,以對被審計單位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內部控制獲取合理保證。由於內部控制的目標是合理保證財務報告及相關信息的真實、完整,因此對於同一財務報表,在兩種審計中運用的重要性水平應當相同。 (四)兩者識別的重要賬戶、列報及其相關認定相同。注冊會計師在識別重要賬戶、列報及其相關認定時應當評價的重大錯報風險因素對於內部控制審計和財務報表審計而言是相同的,因此對於同一財務報表,在兩種審計中識別的重要賬戶、列報及其相關認定應當相同。 (五)兩者了解和測試內部控制設計和運行有效性的基本方法相同,都可能實施詢問、觀察、檢查以及重新執行等程序。
❸ 內部審計的目標是什麼
傳統上,企業內部審計職能可以確定為監督、評價、控制和咨詢四項。
1、監督職能。內部審計部門是企業內部一種獨立的經濟監督主體,其基本職能就是經濟監督。監督職能是指以財經法規和制度規定為評價依據,對被審計對象的財務收支和其它經濟活動進行檢查和評價,衡量和確定其會計資料是否正確、真實,反映的財務收支和經濟活動是否合法、合規、合理和有效,有無違法違紀和浪費行為,從而督促被審計對象遵守財經紀律,改進經營管理水平,提高經濟效益。使企業自身的經營活動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協調一致,從而實現自我完善和自我約束。
2、評價職能。所謂評價職能,就是通過履行審核檢查程序,評價被審計對象的計劃、預算、決策、實施方案是否先進可行,經濟活動是否按照既定的決策程序和目標進行,經濟效益的好壞以及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和有效等,從而有針對性地提出意見和建議,促進企業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
3、控制職能。內部審計人作為企業內部控制系統中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內部控制的再控制,因其受企業主要負責人的直接領導,能夠站在企業發展的全局來分析和考慮問題,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實行有效控制可以提供直接的技術支持,並檢查控製程度和效果,提出控制中存在的不足和問題,實現控制系統的最終目標。
4、咨詢職能。內部審計機構有義務和責任對企業的各項經營活動提供政策咨詢服務,將自身特有的專業優勢融入到企業經營管理的各個方面,在工作中發現問題,對制度、管理和經營控制等方面有針對性地提供咨詢服務,預防出現大的經營波動和管理漏洞。同時,還可以開展一些包括顧問、建議、協調、流程設計和培訓等工作,為企業各管理層提供扎扎實實的服務。
國際新流行的說法是以企業增值為目標。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制定的《內部審計實務標准》(2001年修訂本,以下簡稱《標准》)對內部審計作了新的定義:「內部審計是一種獨立、客觀的保證工作與咨詢活動,它的目的是為機構增加價值並提高機構的運作效率。它採取系統化、規范化的方法來對風險管理、控制及治理程序進行評價,提高它們的效率,從而幫助實現機構目標。」
❹ 內部控制審計的具體目標
內部控制審計的目標是檢查並評價內部控制的合法性、充分性、有效性及適宜性。內部控制的合法性、充分性、有效性及適宜性,具體表現為其能夠保障資產、資金的安全,即保障資產、資金的存在、完整、為我所有、金額正確、處於增值狀態。所以,我們可以將內部控制審計的具體目標概括為:檢查並評價內部控制能否確保資產、資金的安全,即檢查並評價內部控制能否保障資產、資金的存在、完整、為我所有、金額正確、處於增值狀態。
內部控制審計目標與財務報表審計目標。內部控制審計的前四個目標實際就是財務報表審計的具體目標。企業管理層向外提供一張資產負債表,表上反映有多少資產,其明示或暗示了這樣幾個聲明:資產負債表上反映的資產是存在的、是完整的、是屬於自身的、金額是正確的。相應地,外部財務報表審計的具體目標也就是鑒證企業管理層的這些聲明是否屬實。
那麼內部控制審計與財務報表審計在具體審計目標上有什麼不同呢?歸納為兩點:
1、財務報表審計直接評價的是財務報表,或者說直接評價資產、資金本身的安全狀態,其目標對象是資產、資產本身,而內部控制審計直接評價的是內部控制能否保障資產、資金的安全,其目標對象是內部控制,而資產、資金只是作為中間的觀察對象而存在。
2、財務報表審計主要評價財務報表所反映的存量資產、資金的「靜的安全」,一般不評價資產、資金的「動的安全」,即不評價資產、資金在流轉中的增值性;而由於內部控制既要保障資產、資金靜的安全,又要保障其動的安全,所以內部控制審計既檢查資產、資金的「靜的安全」,又檢查資產、資金的「動的安全」。
❺ 內部控制審計業務的報告目標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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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內部控制與內控審計
內部控制是由企業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和全體員工實施的、回旨在實現控制目答標的過程。內部控制的目標是合理保證企業經營管理合法合規、資產安全、財務報告及相關信息真實完整,提高經營效率和效果,促進企業實現發展戰略。內部控制審計,是指會計師事務所接受委託,對特定基準日內部控制設計與運行的有效性進行審計。
❼ 內部控制審計的目標是什麼2.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共分為幾種類型
內部控制審計的前四個目標實際就是財務報表審計的具體目標。企業管理層向外提供一張資產負債表,表上反映有多少資產,其明示或暗示了這樣幾個聲明:資產負債表上反映的資產是存在的、是完整的、是屬於自身的、金額是正確的。相應地,外部財務報表審計的具體目標也就是鑒證企業管理層的這些聲明是否屬實。
內部控制審計報告:1.無保留意見內部控制審核報告 2.保留意見內部控制審核報告 3.無法表示意見內部控制審核報告
❽ 基礎審計學——內部控制的目標是什麼
1、高效地實現組織的目標;
2、按管理當局一般的或特殊的授權進行業務活動;
3、保障資產的安全與信息的完整性;
4、防止和發現舞弊與錯誤;
5、保證財務報告的質量並及時提供可靠的財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