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困戶安置房的條件
1. 安置房需要什麼條件
安置房,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對象是城市居民被拆遷戶,也包括征拆遷房屋的農戶。隨著城市建設發展步伐的進一步加快,政府盡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斷滿足拆遷戶的需求已迫在眉睫。所謂拆遷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為其安置對象是特定的動遷安置戶,該類房屋的買賣除受法律、法規的規范之外,還受到當地政府相關的地方政策的約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根據相關法規及政策的規定拆遷安置房屋一般分為兩大類: 一類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如黃埔江兩岸進行的世博動拆遷。按照有關方面的規定,被安置人獲得這種配套商品房的,房屋產權屬於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5年之內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類是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動拆遷,動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與市場價比較而言)。該類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沒有什麼區別,屬於被安置人的私有財產,沒有轉讓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2. 進精準扶貧安置房條件
2009年以前實行整體搬遷與零星搬遷相結合,扶持標准為:搬遷每人補助1000元,每戶補助5000元,即所謂的「1+5」補助政策。
從2009年開始實施集中搬遷,不再安排零星搬遷,國家扶貧重點縣每年省上安排實施2個村,扶持標准為:搬遷每人補助3800元,每戶補助庄基費1000元,特困戶每戶再補助1萬元(控制在點上農戶的10%)。
精準扶貧異地搬遷,建設面積嚴格執行國家五部委規定,無論是集中安置還是分散安置(包括自主購房),人均住房建設面積均不得超過25平方米。
發改委、扶貧辦等五部門聯合印發《「十三五」時期易地扶貧搬遷工作方案》三、建設內容與補助標准
建設內容
圍繞改善搬遷對象生產生活條件和發展環境,建設住房和必要的附屬設施,以及水、電、路、氣、網等基本生產生活設施,配套建設教育、衛生、文化等公共服務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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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買賣的風險
第一、政策因素。
根據相關法規及政策規定,拆遷安置房屋一般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此類房屋產權雖屬於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一定期限內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類是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動拆遷,動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 (與市場價比較而言)。該類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沒有什麼區別,屬於被安置人的私有財產,沒有轉讓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第二、價格因素。
拆遷安置房的買賣大多是在簽訂了拆遷安置協議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況下轉讓買賣的。由於從訂立安置協議到房屋交付,中間間隔時間長、變化大,特別是價格不斷上漲,到交房時的價格可能相差近千元,拆遷戶認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損失,因此拒絕交房,要求漲價,最終導致雙方的矛盾加劇,引起訴訟。
第三、人的因素。
「共有人」是拆遷安置房買賣風險的最大製造者。他們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責任追求己方利益,或為合同的履行設置障礙。
共有人會以《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8條第4項「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及第6項「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不得轉讓為由,請求確認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對此筆者認為,根據人大常委會對《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共有財產的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其行為應該視為無效,但該意見同時規定,如果第三人善意取得財產,其取得財產的行為應該受到保護。而由此給其他共有人造成的損失,應該由擅自處置財產的共有人進行賠償。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禁止轉讓尚未確權發證的房地產,其立法目的就是為制止來源不明、權屬不清的房地產轉讓。
而當事人之間的拆遷房買賣合同在訂立合同時就來源明確、權屬清楚,拆遷戶主張合同無效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為保護交易安全,應當認定合同有效。賣房人應當交付房屋,並協助辦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手續。
3. 貧困家庭怎麼樣能申請到安置房
住房面積不夠的請況下可以申請
4. 易地扶貧搬遷需要什麼條件
根據國家公布的扶貧標准,把識別權交給基層群眾以保證貧困戶認定的透明公開、相對公平。
5. 貧困戶的貨幣安置房是怎麼條件
這要看你們那裡的規定和拆遷安置政策了,按理來是,拆遷是要給補償的,安置是原有戶口的本地人都有安置房,面積和其他人平等。我們這里就是這樣的。
6. 什麼樣的條件才能申請安置房,申請安置要走什麼制續
一、申請安置房的條件
1、要求是安置房對象為危房困難戶和住房特困戶。
危房困難戶必須符合下列條件:申請人具有轄區戶口,年滿18周歲,符合「一戶一宅」的條件,即一戶只擁有一處住房,在轄區內沒有其他自有房產的。
2、現居住的房屋系申請人且權屬清楚,沒有產權糾紛;現居住的房屋經安全鑒定機構鑒定為D級並經有關部門確認。
3、具有本市城區常住戶口5年以上(符合本市安置條件的軍隊轉業人員不受此限制;
4、無房戶或住房困難戶。無房戶是指未享受過福利分房且無私房的家庭,住房困難戶是指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2平方米的家庭;
5、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我市上年度城區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5%。
二、申請安置程序
申請流程:申請-審核查證-公示-輪候-公開搖珠認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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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所有的安置房都允許買賣的。安置房伴隨中國拆遷政策而生,推出目的是解決業主房屋土地被徵收後如何安置的問題,屬於保障性住房。
目前安置房存在兩種,一種是有房產證的,令一種是沒房產證,只有擁有房產證的安置房才允許在市面上進行交易買賣、轉讓,否則屬於非法的交易行為。
因此在購買安置房時,一定要查看該房源擁有者是否擁有房產證,否則就算自己花了錢,房產也得不到法律的保障。
除查看房產證之外,還需注意該安置房是否處於交易限制期內,有些安置房只有居住滿五年之後才允許上市交易,否則也屬於非法交易,因此購買安置房之時,一定要查看房產證日期,確保該房源滿足交易條件。
參考資料:網路-安置房
參考資料:網路-城市房地產管理辦法
7. 什麼樣的貧困戶能住上安置房
貧困戶想住低價房?年輕啊!
8. 宜昌貧困戶要有什麼條件才能享受國家的安置房呢
我不是宜昌的,我說下獲得安置房的幾個基本條件吧。存款賬戶不能太多,低於人均可支配收入。無房或者住房條件差,人均住房面積低於10平方。名下無車輛的。大致就是這幾種。
9. 申請安置房的條件有哪些
安置房申請需要什麼? 符合條件的安置房供應對象向我局三樓收件大廳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相關材料。其中拆遷安置房供應對象應在拆遷正式實施前三個月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拆遷安置房預訂等相關材料。 2、審核報批 (1)拆遷安置房。由局征地拆遷處對供應對象申請的拆遷安置房面積、戶型、數量等出具書面確認意見,報分管領導審批後轉房政管理處出具《安置房分配通知書》; (2)危改安置房。報分管領導審批後轉房政管理處出具《安置房分配通知書》;由市危改辦、局房政管理處對審核符合條件的供應對象進行公示、組織抽簽,簽訂《安置房買賣合同書》。 (3)落實華僑政策等安置用房。報分管領導審批後轉房政管理處出具《安置房分配通知書》;由市落實辦、局房政管理處對經審核符合條件的供應對象進行公示、組織抽簽,簽訂《安置房買賣合同書》。
10. 什麼是「安置房」需要什麼條件才能住
安置房,是政來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自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對象是城市居民被拆遷戶,也包括征拆遷房屋的農戶。隨著城市建設發展步伐的進一步加快,政府盡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斷滿足拆遷戶的需求已迫在眉睫。所謂拆遷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為其安置對象是特定的動遷安置戶,該類房屋的買賣除受法律、法規的規范之外,還受到當地政府相關的地方政策的約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根據相關法規及政策的規定拆遷安置房屋一般分為兩大類: 一類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如黃埔江兩岸進行的世博動拆遷。按照有關方面的規定,被安置人獲得這種配套商品房的,房屋產權屬於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5年之內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類是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動拆遷,動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與市場價比較而言)。該類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沒有什麼區別,屬於被安置人的私有財產,沒有轉讓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