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證的主持人
『壹』 聽證主持人是干什麼的
聽證一般是由被申請聽證機關的法制部門主持。
對結果的影響要看主持人和參與聽證人員的法律素質。
『貳』 行政處罰案件的調查人員可不可以主持行政處罰的聽證
不可以。
理由:《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四項「聽證由行政機關制定的非本案調查人員主持」。
聽證的本意是給當事人提供證據、說明理由,並對調查人員的證據提出申辯和質證的機會。
調查人員在聽證會上要陳述當事人違法事實、證據和處罰建議的,並接受當事人質證的;因此如若調查人員主持聽證顯然不合適。
『叄』 求聽證會主持人主持詞
各位代表,大家好!(更具你的話題說兩句)
宣布聽政會注意事項
介紹代表
差不多就請老師點憑
『肆』 聽證會上主持人是幹啥的
不得講解聽證的內容,人數人名,和規則嗎,不還得主持投票嗎,數票之類的嗎!!
『伍』 如何當聽證會主持人,當聽證會主持人要做什麼
你可以旁聽一下勞動爭議仲裁案件的審理或者去人民法院旁聽一下民事案件的審理,程序上看大致相同。
『陸』 稅務機關處罰聽證程序由什麼部門主持召開
聽證會由稅務機關負責人指定的非本案調查機構的人員主持,當事人、本案調查人員及其他有關人員參加。當事人可以親自參加聽證,也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代理。當事人委託代理人參加,應當向其代理人出具代理委託書。當事人認為聽證主持人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有權申請迴避。迴避申請,應當在舉行聽證的3
日前向稅務機關提出,並說明理由。對駁回申請迴避的決定,當事人可以申請復核一次。
『柒』 交通行政處罰聽證會中的主持人和聽證員的身份,是否是處罰單位內部工作人員組成
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內照、較大數額罰款容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當事人不承擔行政機關組織聽證的費用。\r\n 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在行政機關告知後三日內提出;\r\n 行政機關應當在聽證的七日前,通知當事人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 \r\n 有明確時間限制的就以上兩條規定。
『捌』 開聽證會中的主持人需要什麼條件
常識類:
聽證主持人在聽證程序中的地位類似司法程序中的法官。他負責聽證程序的進行。聽證主持人是否具有獨立地位,對於聽證程序的公正性十分重要。為此,指定聽證主持人應當遵循職能分離的原則。根據本法的規定,行政機關應當指定審查行政許可申請的工作人員以外的人員為聽證主持人,也就是說,聽證主持人可以是同一行政許可機關的工作人員,但不能是負責行政許可審查的工作人員。職能分離原則,是為了有利於聽證主持人在聽證的過程中能夠客觀公正,不將其調查時得到的印象帶到聽證程序中來,避免偏見。
為保障聽證主持人的獨立性,依據法律規定,申請人或者利害關系人認為主持人與本行政許可事項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有權申請迴避。利害關系,主要指經濟上的利害關系,即個人對案件的裁決結果能直接得到利益或喪失利益。主持人與行政許可事項有直接利害關系的,主持人應當主動申請迴避,申請人或者利害關系人也有權申請迴避。
在聽證的過程中,聽證主持人享有指揮聽證的進行,訊問證人,安排證據的調查順序,對妨礙聽證的人採取必要的措施,對聽證中出現的程序問題作出決定等權力。
聽證會起源於英美,是一種把司法審判的模式引入行政和立法程序的制度。聽證會模擬司法審判,由意見相反的雙方互相辯論,其結果通常對最後的處理有拘束力。在中國,除了行政程序中有聽證制度外,立法中也有聽證制度,已經有多個地方的人大在制定地方性法規時進行了聽證。
『玖』 行政處罰聽證主持人是由行政機關負責人從什麼中指定的
從《本機關與辦案人員及當事人無關系》的人。
『拾』 聽證會主持人主持詞
聽證會程序:
9∶00
會議開始,主持人致主持詞
9∶05
第一項議程,主持人宣布《聽證內會會場容注意事項》
9∶10
第二項議程,主持人介紹聽證代表、出席人員構成及產生辦法
9∶20
第三項議程,民航運價改革工作小組介紹方案及起草說明
9∶40
第四項議程,聽證代表自由發言
10∶15休息
10∶30繼續第四項議程,聽證代表自由發言
11∶30午餐,休息
14∶00繼續第四項議程,聽證代表自由發言
15∶10休息
15∶20第五項議程,聽證代表做補充發言,並自由辯論
16∶20第六項議程,會議小結
16∶30會議結束,記者、列席人員退場
16∶45正式代表審閱會議記錄並簽名後退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