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控的含義
㈠ 求教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的含義 是什麼
會計方面的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
和樓上的制度的有效性是可以關聯的;
從會計來說,一般都是確定該制度與會計准則、稅務制度,其他相關法律條文不矛盾;
制度的有效性需要與實際的會計業務操作有良好的關聯性,易與實現內控目的;
㈡ 內部控制的含義及其要素是什麼
內部控制的內容,歸恨結底是由基本要素組成的。這些要素及其構成方式,決定著內部控制的內容與形式。要素有五個方面:
1.控制環境
控制環境提供企業紀律與架構,塑造企業文化,並影響企業員工的控制意識,是所有其它內部控制組成要素的基礎。控制環境的因素具體包括:誠信的原則和道德價值觀、評定員工的能力、董事會和審計委員會、管理哲學和經營風格、組織結構、責任的分配與授權、人力資源政策及實務。
2.風險評估
每個企業都面臨來自內部和外部的不同風險,這些風險都必須加以評估。評估風險的先決條件,是制定目標。風險評估就是分析和辨認實現所定目標可能發生的風險。具體包括:目標、風險、環境變化後的管理等等。
3.控制活動
企業管理階層辯識風險,繼之應針對這種風險發出必要的指令。控制活動,是確保管理階層的指令得以執行的政策及程序,如核准、授權、驗證、調節、復核營業績效、保障資產安全及職務分工等。 控制活動在企業內的各個階層和職能之間都會出現,這主要包括:高層經理人員對企業績效進行分析、直接部門管理、對信息處理的控制 、實體控制、績效指標的比較、分工。
4.信息與溝通
企業在其經營過程中,需按某種形式辨識、取得確切的信息,並進行溝通,以使員工能夠履行其責任。信息系統不僅處理企業內部所產生的信息,同時也處理與外部的事項、活動及環境等有關的信息。企業所有員工必須從最高管理階層清楚地獲取承擔控制責任的信息,而且必須有向上級部門溝通重要信息的方法,並對外界顧客、供應商、政府主管機關和股東等做有效的溝通。主要包括:信息系統、溝通
5.監控
內部控制系統需要被監控。監控是由適當的人員,在適當及時的基礎下,評估控制的設計和運作情況的過程。監控活動由持續監控、個別評估所組成,其可確保企業內部控制能持續有效的運作。具體包括:持續的監控活動、個別評估、報告缺陷
㈢ 內控助理的具體含義
內控制度與內控制度評審 一、問題的提出 內部控制是管理現代化的必然產物。廣義上講,一個企業的內部控制是指企業的內部管理制度體系,包括為保證企業正常經營所採取的一系列必要的管理措施,內部控制是一切經濟組織活動中不可分離的部分,它貫穿於企業經營活動的各個方面,只要存在企業經濟活動和管理活動,就需要相應的內部控制。而內部控制制度是指企業為提高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實現既定經濟方針、目標而在企業內部建立的一種自我制約和控制的組織、程序、手續、方針和制度的總稱。它的基本任務是控制和協調企業內部各種活動,減少錯弊的發生,提高工作效率,保證企業預期目標的實現,從而促進企業經營機制正常有序地運轉。 可見,內控制度是企業管理的支架,沒有有效的內控制度,企業的管理就無從談起。那麼是不是有了內控制度,企業的管理就是有效了呢?當然不是,從管理實踐來看,企業的內控制度在制定和執行中有以下固有限制:內控制度的制定受制定者自身素質和當時的客觀條件限制。內控制度的設計和制定受制於成本與效益原則。內控制度可能由於執行者主觀疏忽或誤解而失敗;可能因有關人員相互勾結串通、進行抵制而失敗;可能因執行人員濫用職權或屈從於外部壓力而失敗;可能因環境的改變而削弱或失敗;還可能由於部門間橫向和豎向的不連貫或抵觸而削弱。內控制度可能由於制定者從局部利益出發,造成「校外不校內,控下不控上」的局面,從而使內控制度的有效性大打折扣。 從以上可以看出,由內部審計部門積極開展內控制度評審工作是十分必要和恰當的。這是因為:一是內部審計部門是企業內部控制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對其它業務事項進行獨立控制和評價的職能;二是內部審計隸屬於法人或董事會管理,地位相對超脫;三是實行內控制度的評審,是科學開展事前、事中審計的有效手段;四是從企業內部來講,內控制度不能有效執行的現象比較普遍。因此內審部門通過對管理領域的審計監督評價,及時糾正管理偏差、促進管理創新,將有利於拓寬內部審計領域,開拓審計工作新局面。 二、內部審計部門進行內控制度評審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1、注意內審和外審對內控制度評審的區別。現代審計中,內部審計和外部審計都要對企業的內控制度進行評審,因此評審過程中,外審的很多方法值得內部審計部門借鑒,但二者又有區別,因此內部評價工作不能盲目照搬外審的內容,二者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點: (1)目的不同。外審的主要目標是對被審單位會計報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及會計處理方法的一貫性表示意見,所以外審的內控制度評審是為確定實質性測試性質和時間范圍及報表的認定服務的。內審的評價主要是為保證企業經營目標實現,堵塞管理漏洞服務的,後者的職能作用明顯大於前者。 (2)范圍不同。由於目的不同,所以二者的范圍也不同。外審的評審對象主要是影響企業會計報表內容的相關內控制度,而內審的評價對象是企業的全部內控制度,包括現存的和應建立的,經營的和非經營的。 (3)責任不同。外審可根據需要或被審管理單位要求就審計過程中注意到的可能導致會計報表產生重大錯報或漏報的內部控制缺陷提出建議,所提建議不具強制性。而內審是企業內部管理部門,其對企業內控制度的漏洞具有發現並糾正的責任,所提建議經主管領導批准具有內部強制性。 (4)時間不同。外審的內控制度評審一般在會計報表審計時,而內審的內控制度評審則是根據需要隨時進行的。 (5)方法不同。外審的內控制度評審有一套完整的體系,而內審的內控制度評審在借鑒外審的基礎上,結合本企業實際,方法更多樣化,企業可自行選擇。 2.注意把專項內控制度評審與部門內控制度評審相結合。企業的內控制度是動態的,所以內審部門的內控制度評審也應是動態的,對新修訂或新出台的內控制度應在實施前進行評審,然後再具體實施。同時將重要的內控制度和重要部門內控制度評審結合起來,做到「審點帶面」,從而推動企業內控制度的健全有效和經營管理手段的科學完善。 3、注意內控制度評審意見的建設性。內審部門的內控制度評審不僅要找出企業內控制度制定、執行中的漏洞,更關鍵的是要提出客觀、科學的建設性意見,同時該建設性意見要體現在遵守相關法律、規章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爭取或維護企業整體利益的宗旨。 4.注意內控制度評審的科學性。企業內控制度涉及企業方方面面,有些制度專業性較強,有些制度政策性較強,這就需要內審人員具有廣博的專業知識和理論水平,要根據不同的內控制度採用不同的評審方法,必要時可聯同專業部門一同進行評審,從而使內審部門的評審工作更具有權威性。
㈣ 審計風險中內部控制的含義和要素是什麼
審計風險定義:
所謂審計風險是指會計報表存在重大錯誤或漏報,而注冊會計師審計後發表不恰當審計意見的可能性。
組成要素:
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發布的第47號審計標准說明中提出了審計風險模型:
審計風險=固有風險×控制風險×檢查風險
因此,審計風險是由固有風險、控制風險和檢查風險三個要素構成:
1、固有風險:
指在不考慮被審計單位相關的內部控制政策或程序的情況下,其會計報表上某項認定產生重大錯報的可能性。它是獨立於會計報表審計之外存在的,是注冊會計師無法改變其實際水平的一種風險。
2、控制風險:
是指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未能及時防止或發現其會計報表上某項錯報或漏報的可能性。同固有風險一樣,審計人員只能評估其水平而不能影響或降低它的大小。
3、檢查風險:
指注冊會計師通過預定的審計程序未能發現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上存在的某項重大錯報或漏報的可能性。檢查風險是審計風險要素中唯一可以通過注冊會計師進行控制和管理的風險要素。
㈤ 內部控制的含義和要素是什麼
內部控制的含義和要素
㈥ 內部控制制度的涵義是什麼它有哪些作用
內部會計控制的涵義與作用
內部控制是指一個單位的各級管理層,為了保護其經濟資源的安全、完整,確保經濟和會計信息的正確可靠,協調經濟行為,控制經濟活動,利用單位內部分工而產生的相互制約,相互聯系的關系,形成一系列具有控制職能的方法、措施、程序,並予以規范化,系統化,使之成為一個嚴密的、較為完整的體系。
內部會計控制在我國是源遠流長的,在古代,統治者為了防止掌管財務的官員貪污舞弊,弄虛作假,對其實行了嚴密的分工牽制與相互考核等方法,以達到「一毫財富之出入,數人耳目之通焉」的目的。從二十世紀九十年代起我國開始注意推動企業內部控制建設。1999年新修訂的《會計法》從法律的角度對內部控製作出了規定。2001年6月財政部發布了《內部會計控制規范--基本規范(試行)》,對內部會計控製作了如下描述:內部會計控制是指單位為了提高會計信息質量,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確保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等而制定和實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該規范適用於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可以說,這是我國重視並加強單位內部控制建設的新的里程碑,同時也是適應加入WTO的客觀要求。
在社會化大生產中,內部會計控製作為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自我調節和自我制約的內在機制,處於企業中樞神經系統的重要位置。其作用是指內部會計控制的固有功能在實際工作中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及外部社會經濟活動所產生的影響和效果。具體講,企業內部會計控制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作用:
(一)保證國家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的貫徹實施。貫徹執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是企業進行合法經營的先決條件。健全完善的內部會計控制,可以對企業的部門和流轉環節進行有效的監督和控制,對所發生的各類問題,能及時反映和糾正,從而有利於保證國家方針政策和法規得到有效的執行。
(二)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和准確性。健全的內部會計控制,可以保證會計信息的採集、歸類、記錄和匯總過程,從而真實的反映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的實際情況,並及時發現和糾正各種錯弊,從而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和准確性。
(三)有效的防範經營風險。在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中,企業要達到生存發展的目標,就必須對各類風險進行有效的防範和控制,內部會計控製作為企業管理的中樞環節,是防範企業風險行之有效的一種手段。它通過對企業風險的有效評估,不斷的加強對企業經營風險薄弱環節的控制,把企業的各種風險消滅在萌芽之中,是企業風險防範的一種最佳方法。
(四)維護財產和資源的安全完整。健全完善的內部會計控制能夠科學有效的監督和制約財產物資的采購、計量、驗收等各個環節,從而確保財產物資的安全完整,並能有效的糾正各種損失浪費現象的發生。
㈦ 什麼是內控缺陷按重要性程度可分哪幾類它們的涵義是什麼
內部控制缺陷是指公司內部控制的設計或運行無法合理保證內部控制目標的實現。
按照內部控制嚴重程度分類:
(1)重大缺陷
重大缺陷也稱實質性漏洞,是指一個或多個控制缺陷的組合,可能嚴重影響內部整體控制的有效性,進而導致企業無法及時防範或發現嚴重偏離整體控制目標的情形。
(2)重要缺陷
重要缺陷是指一個或多個一般缺陷的組合,其嚴重程度低於重大缺陷,但導致企業無法及時防範或發現嚴重偏離整體控制目標的嚴重程度依然重大,需引起管理層關注。例如,有關缺陷造成的負面影響在部分區域流傳,為公司聲譽帶來損害。
(3)一般缺陷
是指除重要缺陷、重大缺陷外的其他缺陷。
㈧ 內部控制制度的概念界定
過去幾年,我國會計以至整個管理領域對內控制度的需求日益強烈。其根源並不是控制一詞所具有的「治人」與「治於人」的含義對人們的誘惑,而是在國外成功經驗和慘痛教訓的刺激下,我國黨和政府機關、企業及其他各類營利或非營利組織越來越傾向於將內控制度當作治本的手段,用來遏制領導幹部貪污腐敗、堵塞國有企業資產流失的漏洞、規避企業及其他營利或非營利組織的經營風險和制止虛假企業會計信息流入證券市場以至整個社會等等。國家有關部門、營利組織已經制訂並實施與內控制度相關的法規或政策:
1986年財政部頒發《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其中對內控制度作了明確規定;
1999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新《會計法》,將內控制度當作保障會計信息「真實和完整」的基本手段之一;
2001年6月財政部發布《內部會計控制———基本規范(試行)》和《內部會計控制規范———貨幣資金(試行)》;
㈨ 內部財務控制的含義
內部財務控制是利用控制論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對財務活動進行科學的規范、約束、評價等一系列方法、技術、程序及理念的總稱,以期達到財務活動預定目標的活動。
內部財務控制的特點 :
1)內部財務控制是控制論在企業財務活動中的具體運用。
2)內部財務控制的本質是一種降低交易費用的控制活動。
3)內部財務控制具有目的性,是使企業的經營管理依照既定的目標前進的過程,但其本身是一種手段而非目的。
4)內部財務控制不是某個事件或某種狀況,而是散布在企業作業中的一連串控制行為。
5)企業內部和外部環境影響企業內部財務控制目標的制定與實施。
㈩ 「內部控制」的含義是什麼
內部控制,是指一個單位為了實現其經營目標,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保證會計信息資料的正確可靠,確保經營方針的貫徹執行,保證經營活動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而在單位內部採取的自我調整、約束、規劃、評價和控制的一系列方法、手段與措施的總稱。
內部控制的內容,歸恨結底是由基本要素組成的。這些要素及其構成方式,決定著內部控制的內容與形式。要素有五個方面:
1、控制環境
控制環境提供企業紀律與架構,塑造企業文化,並影響企業員工的控制意識,是所有其它內部控制組成要素的基礎。控制環境的因素具體包括:誠信的原則和道德價值觀、評定員工的能力、董事會和審計委員會、管理哲學和經營風格、組織結構、責任的分配與授權、人力資源政策及實務。
2、風險評估
每個企業都面臨來自內部和外部的不同風險,這些風險都必須加以評估。評估風險的先決條件,是制定目標。風險評估就是分析和辨認實現所定目標可能發生的風險。具體包括:目標、風險、環境變化後的管理等等。
3、控制活動
企業管理階層辯識風險,繼之應針對這種風險發出必要的指令。控制活動,是確保管理階層的指令得以執行的政策及程序,如核准、授權、驗證、調節、復核營業績效、保障資產安全及職務分工等。 控制活動在企業內的各個階層和職能之間都會出現,這主要包括:高層經理人員對企業績效進行分析、直接部門管理、對信息處理的控制 、實體控制、績效指標的比較、分工。
4、信息與溝通
企業在其經營過程中,需按某種形式辨識、取得確切的信息,並進行溝通,以使員工能夠履行其責任。信息系統不僅處理企業內部所產生的信息,同時也處理與外部的事項、活動及環境等有關的信息。企業所有員工必須從最高管理階層清楚地獲取承擔控制責任的信息,而且必須有向上級部門溝通重要信息的方法,並對外界顧客、供應商、政府主管機關和股東等做有效的溝通。主要包括:信息系統、溝通。
5、監控
內部控制系統需要被監控。監控是由適當的人員,在適當及時的基礎下,評估控制的設計和運作情況的過程。監控活動由持續監控、個別評估所組成,其可確保企業內部控制能持續有效的運作。具體包括:持續的監控活動、個別評估、報告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