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貧工作人員
Ⅰ 扶貧工作人員補助需要繳納個稅嗎
一、補貼征稅的有: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生活補助費范圍確定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8]155號)規定,下列收入不屬於免稅的福利費范圍,應當並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一)從超出國家規定的比例或基數計提的福利費、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各種補貼、補助;
(二)從福利費和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單位職工的人人有份的補貼、補助;
(三)單位為個人購買汽車、住房、電子計算機等不屬於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性質的支出。
諸如防暑降溫費、食堂補貼(午餐補貼)、採暖補貼、交通補貼等各項人人有份的補貼、補助不屬於上述免徵個人所得稅的福利費范圍,應並入職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二、補貼不征稅的有:
《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三項規定: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免徵個人所得稅.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於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
1、獨生子女補貼;
2、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品補貼;
3、托兒補助費;
4、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
5、公務員工作性津貼生活性補貼、艱邊補貼屬於不納稅范疇。
(1)扶貧工作人員擴展閱讀:
新規內容
通訊補貼按20%繳個稅
通知稱,企業向職工發放的通訊補貼,扣除一定標準的公務費用後,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公務費用扣除標准由當地政府制定,如當地政府未制定公務費用扣除標准,按通訊補貼全額的20%作為個人收入扣繳個稅。
交通補貼按30%繳個稅
通知還稱,企業採用報銷私家車燃油費等方式向職工發放交通補貼的行為,扣除一定標準的公務費用後,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公務費用扣除標准由當地政府制定,如當地政府未制定公務費用扣除標准,按交通補貼全額的30%扣繳個稅。據了解,南京目前尚未有相關的公務費扣除標准。
離職補償費也要繳個稅
通知稱,對於公司向解除勞動關系的人員支付一次性補償費,應責成扣繳義務人向納稅人追繳稅款。
而金融保險企業開展的以業務銷售附帶贈送個人實物的,應按規定扣繳個人所得稅。沒有明細贈送記錄,無法按人扣繳個人所得稅的,按合理比例統一扣繳個人所得稅。
補充醫療保險應扣個稅
通知稱,企業為職工繳付的補充醫療保險,應扣繳個人所得稅。如果企業委託保險公司單獨建賬,集中管理,未建立個人賬戶,應按企業統一計提時所用的具體標准乘以每人每月工資總額計算個人每月應得補充醫療保險,全額並入當月工資扣繳個人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於發布通知,就企業向職工發放交通通訊補貼扣繳個稅等相關問題進行明確。如當地政府未制定公務費用扣除標准,按交通補貼全額的30%作為個人收入扣繳個人所得稅。
Ⅱ 身份類別村社區扶貧工作人員怎麼填寫
身份類別村社區副本人員上填寫的話,應該就點擊你的村落。
Ⅲ 扶貧人員因為工作調動,還需要繼續原來的扶貧工作嗎
扶貧人員因為工作調動,已經不需要繼續原來的扶貧工作了,這項工作要移交給其他人。
Ⅳ 扶貧工作人員和群眾一起幹活怎樣形容
這個時候就應該誇一下扶貧的人員。
Ⅳ 扶貧辦臨時工作人員怎麼稱呼
即便臨時工作人員,在稱呼上也是要與在崗職工使用相同待遇和標準的,日常工作中,人們習慣性的使用姓氏加職務的方式來稱呼政府部門的工作人員。
Ⅵ 扶貧辦的工作人員做什麼
主要負責扶助貧困地區的建設,落實國家的各項扶助政策
比如:貧困村村級互助社 風貌改造 為貧困村吸引業主發展產業等
Ⅶ 想了解什麼人要精準扶貧貧困戶是正式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嗎
精準扶貧的對象為農村貧困家庭,是由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的中層幹部完成,一般並不涉及事業單位的普通幹部,因為完成精準扶貧的任務的前提是不影響本單位的日常工作,負責扶貧工作的幹部一般都是單位的有希望提拔重用的後備幹部,扶貧工作爭取的是政績。
Ⅷ 扶貧辦工作人員是公務員嗎
扶貧辦一般是政府直屬事業機構,工作人員當然是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