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省直機關
① 陝西省省直機關工委辦公室有個叫潘磊的嗎
應該到陝西省機關事業機構實名制里查,網路一下,陝西 編制實名制
② 陝西省直機關養老保險查詢系統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你可以上班時間撥打12333電話查詢,也可以持身份證到社保機構具體咨詢查詢,或者登錄陝西省社會保險網上個人查詢系統進行網路查詢
③ 陝西省直機關工委組織部,部長季慶和,有沒有正聽級干 部
肯定不是正廳級幹部,省直屬機關工委才是正廳級建制的單位,內設組織部長,如果是機關工委委員兼任的話,才可能是副廳級幹部,否則就是正處級幹部。
④ 2017年陝西省省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 難不難
報名范圍
1.陝西省市級及以下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2.陝西省市級及以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3.陝西省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中市級及以下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或參照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報名時間為:10月10日8:00至10月12日18:00
筆試科目與內容。筆試主要測試報考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判斷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⑤ 楊永茂在陝西省委任何職務
楊永茂簡歷
:00 楊永茂,男,漢族,1947年10月生,黑龍江巴彥人,1965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64年4月參加工作,哈爾濱工業大學管理學院管理工程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工學碩士,高級政工師。1964.4-1964.10巴彥縣榆樹銀行職員;1964.10-1966.1巴彥縣人事監察科社教工作隊文書;1966.1-1967.3巴彥縣人事監察科科員;1967.3-1968.1巴彥縣革委會組織組工作人員;1968.1-1969.1巴彥縣廣播站領導班子成員、編輯;1969.1-1971.1巴彥縣革委會政治部秘書;1971.1-1973.10巴彥團縣委副書記(主持工作);1973.10-1975.10黑龍江團省委組織部工作人員;1975.10-1979.8黑龍江團省委組織部副部長;1979.8-1980.11黑龍江團省委青農部部長;1980.11-1982.6黑龍江團省委黨組成員、常委、組織部部長;1982.6-1983.2黑龍江團省委黨組成員、常委、副秘書長兼辦公室主任;1983.2-1985.9黑龍江團省委副書記兼秘書長(其間:1981.5-1984.5哈爾濱師范大學夜大學中文專業在職學習);1985.9-1990.9黑龍江省物價局副局長、黨組成員;1990.9-1996.11雙鴨山市委書記(其間:1989.3-1991.1哈爾濱工業大學管理學院管理工程專業在職研究生班學習);1996.11-1997.12黑龍江省委黨校黨委書記(其間:1996.9-1997.7中央黨校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學員黨支部書記);1997.12-1998.4黑龍江省委秘書長兼省直機關工委書記;1998.4-2002.3黑龍江省委常委、省委秘書長兼省直機關工委書記;2002.3-2002.4黑龍江省委常委、省委秘書長兼省直機關工委書記,哈爾濱市委書記;2002.4-2003.12黑龍江省委常委,哈爾濱市委書記;2003.12-2004.1陝西省委副書記;2004.1-2007.2陝西省委副書記、省委黨校校長;2007.2陝西省委副書記、省政協副主席、省委黨校校長。中共第十六屆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中共十四大、十六大代表,省十屆人大代表,省九屆政協委員。
⑥ 誰知道陝西省公務員考試中各市黨群系統,各市行政系統,省級機關(省垂直管理系統)按面試錄取分數又高到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您參考一下歷年的分數線相關的情況:
2013市級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130分,縣、鄉機關125分,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和法醫、城鄉規劃類專業合並職位120分。
2012省級機關105分;市級機關94分;縣(區)鄉(鎮)機關89分,其中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和法醫類等特殊職位84分
2011省級機關95分,市級機關84分,縣(區)鄉(鎮)機關79分,其中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和法醫類等特殊職位74分。
2010省級機關93分(含93分,下同);市級機關83分;縣、鄉機關80分,其中全省50個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和法醫類等特殊職位75分。
20091、報考省級機關最低控制分數線為91分; 2、報考各市級機關最低控制分數線為83分; 3、報考縣(區)鄉鎮部門最低控制分數線為78分; 4、報考省垂直管理系統單位最低控制分數線為78分。
20081、
報考省級部門職位的考生,筆試成績低於100分的不得進入面試和專業科目筆試。
2、報考市以下機關職位和選調生(公務員)、法檢兩院選調生、各垂直系統職位的筆試成績低於80分的不得進入面試和專業科目筆試。
3、報考全省基層公安機關警察職位的筆試成績低於70分的不得進入面試和專業科目筆試。
20071、等額面試崗位(招考一人且只有一人進入面試,以此類推)最低控制分數線70分(按滿分100分計,各地卷面總分不一致); 2、差額面試崗位(招考崗位按1:2錄取考生進入面試)最低控制分數線60分(同上)。
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⑦ 2019年陝西省級機關遴選公務員咨詢電話是多少
各招考部門咨詢電話不一樣,完整的戳鏈接查看:咨詢電話
關於2019陝西省機關遴選公務員考試有什麼問題可以查看下詳細公告:陝西省2019年省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
報名時間:2019年10月14日0:00至10月16日17:00
列印准考證:10月30日至11月1日
筆試時間:定於2019年11月2日上午9:00-12:00,筆試設一科,主要測試報考者的政治素質、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⑧ 陝西省省級機關事業單位醫療保險查詢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2017年陝西省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崗位考核成績查詢的通知
來源:陝西省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考核管理辦公室日期:2017-8-29
2017年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崗位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考核成績已出,即日起考生可登錄「陝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網上辦事—人才隊伍—機關事業單位工考管理系統」進行查詢。
查詢方法:使用考生身份登錄系統,登錄成功後點擊左邊功能菜單中的「查看成績」即可。其中「最終結果」顯示「合格」的即為通過考試(技師和高級技師還有評審,故請查看「考核結果」)。
注意:考生登錄用戶名為考生身份證號碼,初始密碼為身份證號後六位(有X的一律大寫),若提示密碼錯誤或忘記密碼,請聯系考生所在單位重置用戶。重置後即可使用初始密碼登錄。
陝西省機關事業單位工勤技能崗位考核管理辦公室
2017年8月29日
⑨ 《陝西省省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 金額是多少
提供以下:撫恤金及喪葬費發放標准及遺屬困難補助。
一、核定在職及退休人員撫恤金標準的工作流程及完成時限
本單位:帶工作人員《死者死亡證明》《**工作人員一次性撫恤金申請》
人事局工資福利科:確定工作人員撫恤金標准
二、核定在職及退休人員撫恤金標準的政策規定
(一)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
批准為革命烈士的,為本人生前40個月工資;因公死亡的,為本人生前20個月工資;病故的,為本人生前10個月工資。
(二)一次性撫恤金計發基數
1、在職人員
(1)機關工作人員,為本人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工齡工資和按北京市工資增長機制發給的職務補貼。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為本人職務(等級)工資、津貼和按北京市工資增長機制計發的職務補貼。
(3)工勤人員:為本人崗位工資、按國家規定比例計算的獎金和按北京市工資增長機制計發的職務補貼。
2、離退休人員
(1)1993年工資改革後離退休人員
a機關工作人員,為本人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工齡工資和1996年以後按北京市工資增長機制計發的退休生活補貼,按國家及北京市規定增加的退休費。
b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為本人職務(等級)工資、津貼和1996年以後按北京市工資增長機制計發的退休生活補貼,按國家及北京市規定增加的退休費。
c工勤人員:為本人崗位工資、按國家規定比例計算的獎金和1996年以後按北京市工資增長機制計發的退休生活補貼,按國家及北京市規定增加的退休費。
(2)1993年工資改革前離退休人員:
根據死者生前所在單位的性質及退休時間的具體情況,撫恤金基數應包括以下項目
a1985年工資改革後離、退休人員:
按京國調(90)2、4號增加的離、退休費,按國發(1991)74、號增加的工齡津貼,按京人退(1992)18號增加10%的離、退休費,按京國工改(94)4、5號增加的離、退休費,按京人險(96)40號增加的離、退休費,按京人發(96)378號增加的離、退休費,按京人發(99)44號增加的離、退休費,按京人發(2001)24號增加的離、退休費,按京人發(2001)81號增加的離、退休費;1996年以後按我市離退休費增長機制增加的生活補貼。
b1985年工資制度改革前離、退休人員
除按第2條第(1)款的有關項目外,還應包括以下項目,按國發(1985)6號增加的離、退休費,按國發(1979)245號計發的副食品補貼。
(三)根據移風易俗、節約辦喪事的精神,治喪費開支按以下標准執行(退選381):
1、有關裝殮方面的費用:服裝、整容、遺體存放、運送、火化、骨灰盒及其存放埋葬等費用開支,不分職務級別,每人按800元報銷,由家屬掌握包干使用,節余歸家屬。
2、直系親屬來京辦理喪事的路費,原則上自理,自理確有困難的,經單位領導,由單位酌情補助。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後遺屬生活困難補助問題的規定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後遺屬生活困難補助問題的規定
一、補助對象
工作人員因公犧牲或者參加工作滿5年病故以後,從去世的下月起,對依靠死者生前供養、生活確有困難的下列親屬,由死者原工作單位定期發給遺屬生活困難補助:
(一)父(包括自幼撫養死者長大的撫養人)、夫年滿60周歲,或者不滿60周歲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無固定收入者。
(二)母(包括自幼撫養死者長大的撫養人)、妻年滿50周歲,或者不滿50周歲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無固定收入者。
(三)子女(包括遺腹子女、養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不滿16周歲或年滿16周歲尚在普通中學學習,或者基本喪失勞動能力者。
(四)弟、妹(包括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弟妹)不滿16周歲或年滿16周歲尚在普通中學學習,或者基本喪失勞動能力者。
(五)遺屬系普通高校、中專、技校學生,無助學金、獎學金等經濟來源的,可列入定期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范圍;有助學金、獎學金等經濟來源的,可視具體情況適當核減補助標准或不發給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
二、補助標准
(一)符合生活困難補助條件的遺屬,系非農業人口的,每人每月補助標准按戶籍所在地政府公布的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標准執行;系農業人口的,每人每月補助標准按戶籍所在地政府公布的農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線標準的150%執行。
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准,隨城鄉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線標準的調整相應進行調整。
(二)符合下列條件的遺屬,適當提高補助標准:
1.死者系因公犧牲並被授予烈士稱號的,其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准在(一)款規定數額基礎上提高50%。
2.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死者的遺屬,其生活困難補助標准在(一)款規定數額基礎上提高30%。
3.因公死亡人員的遺屬以及孤獨單身的遺屬,其生活困難補助標准在(一)款規定數額基礎上提高20%。
4.兼有1、2、3項幾種情況的,只能按其中一項提高補助標准,不能累加。
(三)遺屬按規定享受的補助費總額,不受死者生前原工資總額或離退休費總額的限制。
(四)死者生前父母分別由死者及其兄、弟、姐、妹共同供養者,其遺屬生活困難補助由死者原所在單位按規定補助標準的50%發給,不足部分由死者兄、弟、姐、妹共同分攤負擔。本通知下發前已核定供養關系的,不再改變。
三、補助費的核定
(一)夫婦雙方參加工作,一方死亡後,另一方月基本工資在550元以下的,不負擔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超過550元的部分,扣除二分之一負擔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對仍達不到本通知規定標準的,其差額部分由死者生前所在單位或發給離退休費的單位予以補助。
(二)「基本工資」,機關執行職級工資制人員為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工齡工資之和;機關技術工人為本人崗位工資、技術等級工資和按國家規定比例計算的獎金之和;機關普通工人為本人崗位工資和按國家規定比例計算的獎金之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為本人職務工資、技術等級工資和按國家規定比例計算的津貼之和;企業單位職工為本人技能工資、崗位工資和工齡工資之和(未執行國家和省規定的參考工資標準的,可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的60%作為工資基數)。
對離退休人員,可按離退休時比照在職人員相應項目計發的離退休費,加上其後增加的離退休費核定工資基數。
(三)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核定後,死者配偶因調整工資而增加的工資部分,不再抵銷原核定的生活補助費。
四、其他有關問題
(一)工作人員死亡後,對隨住城市的家屬,農村有家本人又自願要求回去居住的,其回家的車船費、旅館費、伙食補助費,按現行的差旅費規定執行,行李托運費據實報銷。安家有困難的,可酌情發給300—500元的安家補助費。
(二)已參加社會保險的退休人員死亡後,其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按社會保險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過去已核定實行遺屬生活困難補助、現仍符合補助條件的,可按本通知規定重新核定補助費。重新核定的補助費低於原核定的補助費的,可繼續按原核定的補助費發給。
(四)核定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應以工作人員死亡當時是否符合補助條件為准。工作人員死亡時遺屬不符合生活困難補助條件、後來符合補助條件且生活確有困難的,可視情況予以臨時補助。
(五)工作人員死亡後,其配偶重新組建家庭的,配偶本人原享受的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應予取消,其他符合補助條件的遺屬可繼續享受補助。
(六)工作人員因違法等原因造成死亡的,其遺屬不享受遺屬生活困難補助。
(七)死者遺屬中,因觸犯刑律被判刑或管制的,服刑期間停止享受遺屬生活困難補助。
(八)死者父母中一方有固定收入(如退休費、個體經營收入)的,另一方不列入享受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范圍。
(九)參加工作未滿5年的工作人員病故後,其供養親屬不享受定期遺屬生活困難補助。但對符合第一條規定條件的遺屬,可視人數的多少,在不超過死者生前3—5個月的基本工資內,酌情發給一次性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
(十)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死亡後,其遺屬生活困難補助也按本通知規定執行。
(十一)工作人員死亡後的遺屬生活困難補助,由死者原工作單位研究確定,並填寫《遺屬生活困難補助登記表》,市地級以上報主管部門、縣級以下報縣(市、區)人事局備案。
(十二)發給遺屬生活困難補助的單位,應定期(一般為1年)採取走訪、函調等方式了解受補助遺屬的變化情況,對失去補助條件的,要及時取消其生活困難補助費。
(十三)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過去有關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方面的規定同時廢止。
⑩ 陝西省林業廳森林公安屬於省級直屬機關
屬於省林業廳的下屬單位,財政、人事屬於林業廳,業務屬於公安廳和國家林業局公安局,不是省級機關。盡管它的名稱從省林業廳公安處(又一個名字叫公安廳森林公安處)改名,現在的全稱為:陝西省森林公安局,仍然是省林業廳的下屬。也不是省級直屬機關。可能他的局長要高配到副廳,只是非領導職務的副巡視員。但是這個單位就是處級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