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後聽證
發布時間: 2020-11-22 15:46:03
❶ 民事案件一審法院開庭前必須開聽證會嗎
民事案件一審法院開庭前絕對不會開聽證會。
一般的民事案件,法院直接開庭審理,並作出判決。
較為復雜疑難的案件,法院可能會提前安排證據交換,不叫聽證會。
❷ 一審法院沒開庭或舉行聽證裁定駁回管轄權異議,被告上訴到二審法院,必須開庭審理或舉行聽證後再裁定嗎
管轄權問題法律都有明確規定,不關乎實體處理,法院不會開庭審理或聽證,直接適用裁定。裁定是對案件有關事項作出的決定,判決是對案件事實認定、法律適用作出的裁判,即判決書。
❸ 一審作為原告我贏二審我是被告還是維持原判 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對方又申訴出個在神聽證我有權不接受嗎
是否申請再審是對方當事人的權利,你無權接受或不接受。但是既然案件已經經兩審判決的,那麼只要沒有明顯錯誤的,那麼再審的結果也是一樣的。
❹ 民事訴訟法院判決書下達15天以後還能召開聽證會嗎
如果判決書已經下達,那麼是不符合聽證程序的。但是,當事人如果對判決版不服,可以向升一級法院進行權上訴,或者申請再審。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規定,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第一百九十九條規定,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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