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扶貧辦
㈠ 扶貧辦與民政局同一個單位嗎
各個縣區的民政局低保中心與扶貧並非同一單位,各自履行著不同的職能。具體如下:民政局低保中心:隸屬於民政局管理。
其主要職能是:貫徹實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細則》、《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暫行法》,對本地區城鄉居民低保、城鄉醫療救助等進行管理,並負責指導農村五保戶、敬老院的工作等。
扶貧:一般隸屬於當地政府直接管理,負責組織協調社會扶貧濟困、部門對口幫扶等工作。從工作外延上講,扶貧的職能要遠遠大於民政局低保中心。民政局低保中心從事的工作,屬於「大扶貧」格局中的一個版塊。
(1)自治區扶貧辦擴展閱讀:
扶貧辦工作職責:
1.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區黨委、區人民政府以及自治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有關扶貧開發工作的方針、政策;組織實施自治區、地區及我縣扶貧開發計劃。
2.根據上級主管部門及縣委、縣政府提出的扶貧開發標任務,擬定全縣扶貧開發的規劃和計劃。
3.負責提出財政扶貧資金、扶貧信貸資金、新增扶貧資金的投向和分配計劃,交由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討論決定後組織實施。
4.貫徹落實自治區扶貧開發項目和資金的管理辦法;協調監督扶貧資金、物資的使用;組織全縣扶貧狀況的監測和統計。
5.協調、組織社會各界支持、參與扶貧開發,檢查、督促落實縣直機關掛鉤扶貧責任制;負責縣內外扶貧協作工作。
6.負責全縣小額信貸扶貧的計劃、協調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實施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建設;會同勞動與社會保障部門組織貧困鄉村勞務輸出工作。
7.負責本級扶貧開發項目的產前、產中、產後的服務工作。
8.負責規劃、協調貧困鄉村幹部培訓和農民實用技術培訓;協調組織有關部門實施教育扶貧和科技扶貧。
9.負責縣扶貧基金會的對外交流,接受資助等事項的管理。
10.負責對全縣外資扶貧項目的管理和監督,指導外資扶貧項目的實施。
11.承擔縣扶貧開發和縣革命老區建設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12.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㈡ 內蒙古自治區有哪些扶貧辦
內蒙古:阿榮旗新發朝鮮族鄉扶貧工作有新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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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人:盛長城 來源:內蒙古新聞網 發表時間:2006-11-29 瀏覽次數:209 字型大小:大 中 小
2006年11月29日
近年來,由於各種自然災害的影響,阿榮旗新發朝鮮族鄉因災返貧人口增多,面對嚴峻的形勢,該鄉不斷探索新的救災扶貧思路,徹底改變過去那種「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臨時解決吃穿的「輸血」式扶貧方式為造血」式扶貧方式,使貧困戶擺脫了貧困。
扶貧工作中,該鄉積極引導農民轉變傳統農業生產經營觀念,調整種植業結構,走農牧結合的道路,堅持兩條腿走路,多元化發展。並引導農村富餘勞動力開展勞務輸出,發展庭院經濟,多渠道增加收入,保證一業受損多業補。今年號召各村種植馬鈴薯5萬畝,達到全鄉總耕地面積的40%以上,為當地農民增加300多元的人均純收入;協調銀信部門發放中長期畜牧業貸款30萬元用於舍飼半舍飼養殖;依託語言優勢向韓國及韓資企業輸出農村富餘勞動力100多人,賺回2000多萬元的勞務費;依託地緣優勢、民族特色做大做強民族「菜」,發展朝鮮族特色餐飲業,並由此拉動第三產業的蓬勃發展。
該鄉為貧困戶送科技、信息、市場等謀致富路的「造血」式扶貧方式,一年來使受災群眾的生活水平普遍提高,能夠自食其力地擺脫困境,貧困戶的人均純收入已由幾百元增加到2000多元。
㈢ 國務院扶貧開發辦公室
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是國務院的議事協調機構「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部門,副部級。
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是國務院的議事協調機構,成立於1986年5月16日,當時稱國務院貧困地區經濟開發領導小組,1993年12月28日改用現名。
領導小組
目前領導小組由國務院副總理汪洋同志兼任組長,調整後的成員包括國務院辦公廳、總政治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農業部、人民銀行、教育部、科技部、民委、民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商務部、文化部、衛生部、人口計生委、廣電總局、統計局、林業局、農業銀行、供銷總社、全國總工會、團中央、全國婦聯、中國殘聯等有關部門的負責同志。
領導小組的基本任務是:
組織調查研究;擬訂貧困地區經濟開發的方針、政策和規劃;協調解決開發建設中的重要問題;督促、檢查和總結交流經驗。
機構職能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即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辦理日常工作。
1、研究擬定扶貧開發工作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
2、協調社會各界的扶貧工作,協調組織中央國家機關定點扶貧工作和東部發達地區支持西部貧困地區的扶貧協作工作;
3、擬定農村貧困人口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扶持標准,研究提出確定和撤消重點縣的意見;
4、組織對扶貧開發情況進行統計和動態監測,指導扶貧系統的統計監測工作;
5、協調擬定中央扶貧資金分配方案,指導、檢查和監督扶貧資金的使用,指導跨省區重點扶貧項目;
6、組織開展扶貧開發宣傳工作;
7、負責有關扶貧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8、承擔全國貧困地區幹部扶貧開發培訓工作;
9、承辦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置
內設機構
(一)行政人事司
協助辦公室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機關政務工作;
負責秘書、文電處理、文書檔案、值班、信訪、保密、政務信息工作和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
負責辦公室工作計劃、工作總結和有關材料的起草工作;
制定並組織實施機關有關規章制度;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等工作;
承辦機關黨委的日常工作。
(二)政策法規司
研究提出扶貧開發和促進貧困地區社會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建議;
研究有關扶貧開發的法律、法規問題;
起草有關重要文件和報告;
組織扶貧工作重大課題的研究;
承擔全國貧困地區幹部扶貧開發培訓工作。
(三)規劃財務司
擬定扶貧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
擬定農村貧困人口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扶持標准,研究提出確定和撤銷貧困縣的意見;
協調擬定中央扶貧資金分配方案,指導跨省區重點扶貧項目;參與擬定扶貧資金管理辦法;
審批「三西」地區農業專項建設的年度計劃;
檢查、監督扶貧資金的使用情況和使用效益並進行統計分析;
組織對扶貧開發情況的統計和動態監測;
收集、整理有關扶貧信息,指導扶貧系統統計和信息工作;
負責機關財務工作,管理辦公室的各項資金;
(四)國際合作和社會扶貧司
協調社會各界的扶貧工作;
指導各級黨政機關開展定點扶貧工作;
組織協調東部地區對口幫扶西部地區的扶貧協作工作;
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外事工作;
組織開展有關扶貧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五)開發指導司
負責組織開展貧困地區整村推進、產業化扶貧、扶貧搬遷和特殊類型貧困片區扶貧工作;
規劃、指導、協調各地區扶貧項目的實施並指導跨省區扶貧項目的組織實施;
負責貧困地區防災和災後重建扶貧項目的相關工作;
指導革命老區扶貧項目的組織實施。
(六)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辦事機構設在行政人事司。[2]
直屬事業單位
(一)中國扶貧發展中心
(二)中國國際扶貧中心
(三)全國扶貧宣傳教育中心(主辦雜志《中國扶貧》)
(四)國務院扶貧辦信息中心
主管社團
(一)中國扶貧基金會
(二)中國扶貧開發協會
(三)中國老區建設促進會
(四)友成企業家扶貧基金會
(五)中國扶貧志願服務促進會
地方扶貧部門
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地(市)、縣級政府也成立了相應的組織機構,負責本地的扶貧開發工作。中國的扶貧開發實行分級負責、以省為主的行政領導扶貧工作責任制。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是貧困面積較大的省、自治區,都把扶貧開發列入重要議程,根據國家扶貧開發計劃制定本地區的具體實施計劃。中央的各項扶貧資金在每年年初一次下達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實行扶貧資金、權力、任務、責任「四個到省(自治區、直轄市)」。
所有到省的扶貧資金一律由省級人民政府統一安排使用,並由各有關部門規劃和實施項目。
㈣ 廣西壯族自治區扶貧辦政策
廣西壯族自治區扶貧貼息貸款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方案
關於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扶貧貼息貸款
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縣扶貧辦、財政局,中國人民銀行廣西區各市中心支行、各縣支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廣西各銀監分局、崇左、來賓、梧州監管辦事處:
根據國務院扶貧辦、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四部委」)《關於全面改革扶貧貼息貸款管理體制的通知》(國開辦發〔2008〕29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經認真研究,制定了《廣西壯族自治區扶貧貼息貸款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方案》。方案已上報四部委備案,並得到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廣西壯族自治區扶貧辦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
中國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廣西監管局
二OO八年七月十五日
廣西壯族自治區扶貧貼息貸款
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方案
為建立健全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信貸扶貧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提高扶貧資金的運行效率和扶貧效益,根據國務院扶貧辦、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全面改革扶貧貼息貸款管理體制的通知》(國開辦發[2008]29號)精神,結合廣西實際,經自治區扶貧辦、自治區財政廳、中國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廣西監管局共同研究,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思路和工作目標
扶貧貼息貸款管理體制改革工作的總體思路是:堅持政府引導,適應市場運作;下放管理許可權,引入競爭機制;固定貼息水平,靈活補貼方式;積極探索建立風險防範和激勵約束機制。
根據以上總體思路,我區扶貧貼息貸款管理體制改革工作的目標是:通過適當下放管理許可權,創造公平競爭環境,充分調動包括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內的各有關方面參與扶貧的積極性,發揮其創造性,進一步加大對貧困戶和扶貧龍頭企業的扶持,加快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提高扶貧貼息貸款的使用效益,確保貧困戶受益。
二、基本原則與主要內容
(一)基本原則
按照以上總體思路和目標要求,我區扶貧貼息貸款管理體制改革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1.責權統一的原則
扶貧貸款及貼息資金的管理、使用和效益統一由地方負責。
2.自願和公開公平的原則
尊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自主經營地位,鼓勵自願按商業原則參與扶貧貸款工作,通過發揮各自經營特點和業務優勢,公開公平開展競爭,提高服務水平。
3.貧困戶受益的原則
扶貧貸款發放要與解決貧困戶溫飽、增加收入密切相關,以確保貧困戶受益為優先條件。
4.鼓勵先進的原則
對扶貧效益突出、經濟效益明顯的地方,在安排貼息資金時給予傾斜;對貸款發放難、還貸率低的地方,調減額度。
(二)主要內容
1.下放管理許可權
將扶貧貸款和貼息資金管理許可權適當下放:
(1)發放到貧困戶的貸款(以下簡稱「到戶貸款」)和貼息資金管理許可權下放到縣(市、區,以下統稱縣);
(2)發放到項目的貸款(以下簡稱「項目貸款」)的貼息資金的20%下放到市。
2.銀行業金融機構自願參與
凡願意參與扶貧工作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均可為扶貧貼息貸款發放主體(承貸機構)。貸款的本金由承貸機構自行籌集。貸款利率由承貸機構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利率管理規定和其貸款利率定價要求自主決定。貸款期限由承貸機構根據當地農業生產的季節特點、貸款項目生產周期和綜合還款能力等靈活確定。
3.規范貸款投向
扶貧貸款優先用於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以下簡稱國家重點縣)和自治區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以下簡稱區重點縣)及非重點縣的貧困村。到戶貸款要確保貧困戶受益,重點投向貧困戶,主要用於發展生產;對通過能人(大戶)帶動貧困戶共同致富的項目,在明確扶貧責任的前提下,可給予適當支持。項目貸款要重點投向與貧困村、貧困戶增加收入和改善生產生活條件緊密相關的項目,加大對處於成長期、與廣大貧困戶聯系密切、致富帶動力強的中小型扶貧企業的扶持力度。項目貸款應由項目實施單位與扶貧部門簽訂扶貧責任書,確保扶貧貼息貸款項目與扶貧規劃和重點工作密切結合,與促進當地主導產業發展和貧困戶增收密切結合。
4.調整貼息政策
(1)貼息資金安排。
A.貼息資金來源。a.中央專項下達的財政貼息資金;b.自治區從中央和區本級財政扶貧資金中安排的貼息資金;c.有條件的市、縣從本級財政扶貧資金中安排的貼息資金。
中央下達的財政貼息資金中用於到戶貸款的貼息資金比例不低於50%,並優先滿足國家重點縣的到戶貸款需求。
B.貼息資金下達。自治區扶貧辦會同自治區財政廳根據中央下達和自治區安排的財政貼息資金總額,依據貧困村數、扶貧龍頭企業數和扶貧貼息貸款需求等因素,將貼息資金及對應引導的扶貧貼息貸款指導計劃分配各地。其中到戶貸款貼息資金及對應引導的扶貧貼息貸款指導計劃於中央財政貼息資金下達後一個月內下達到縣,項目貸款貼息資金計劃及對應引導的扶貧貼息貸款指導計劃按上年度規模的80%於第一季度下達到市(同時將下放到市的20%貼息資金下撥到市),其餘的根據各地貸款的發放情況於第四季度在全區范圍調劑安排。
C.逐步建立激勵約束機制。自治區安排到市、縣的貼息資金額度,將視各市、縣上年扶貧貸款發放及貼息工作績效進行調整。各市在安排貼息資金時,可視各縣貸款發放情況進行調整。
(2)固定貼息利率。
在貼息期內,到戶貸款按年利率5%、項目貸款按年利率3%的標准,給予貼息。
(3)貼息期限。
自治區下達的貼息資金,每次貼息的最長期限為1年。貸款期限不足1年的,按實際期限給予貼息;貸款期限超過1年的,可分次逐年給予貼息,但同一筆貸款最多貼息兩次,且每次必須按規定程序進行貼息的確認、申報、審批。
(4)貼息方式。
到戶貸款貼息資金可採取直接或通過承貸機構間接補貼給貸款戶兩種方式,具體採取何種方式,由各縣自行確定,鼓勵直接補貼到貸款戶。項目貸款貼息資金直接補貼給項目實施單位。
(5)專賬管理。
財政貼息資金要存入財政扶貧資金專戶,實行專賬管理。貼息資金不得用於貼息范圍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有結余,可結轉下年度繼續使用。
5.明確部門職責
扶貧部門負責組織、協調、監督和監測,做好指導服務、貧困戶核准、項目庫建設及項目認定和貼息確認等工作。
財政部門負責扶貧貸款貼息資金的審核與撥付,參與項目庫建設及項目認定。
銀行業金融機構負責扶貧貸款項目的審批,貸款投放和回收,並在保證扶貧貼息信貸資金安全的前提下,盡量簡化手續,放寬貸款條件,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
人民銀行廣西各級分支機構負責加強對扶貧貼息貸款的政策指導和管理。
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對承貸銀行業金融機構開辦的扶貧貼息貸款業務實施審慎監管。
三、具體運作方式及程序
(一)到戶貸款運作方式及程序
到戶貸款重點投向貧困戶,主要用於發展生產。到戶貸款的單戶貸款額度、承貸機構選定、具體貼息方式確定、貼息資金及貸款計劃的分配與下達等仍按《廣西壯族自治區扶貧到戶貸款實施管理辦法(試行)》(桂開辦發[2007]90號)執行。但對承擔明確的扶貧責任、實施帶動貧困戶共同致富項目的能人(大戶)所需貸款也可以支持,並根據其帶動貧困戶數量確定貸款(貼息)額度。
(二)項目貸款運作方式及程序
1.扶貧貸款項目庫建立
(1) 項目庫准入范圍。
根據貸款投向和貼息對象,可進入扶貧貸款項目庫的項目或項目實施單位主要在以下范圍選擇:
A.國家、自治區認定的扶貧龍頭企業;
B.有志於到重點縣、貧困村創業發展,在建立產業基地、農產品加工與銷售、吸納貧困戶勞動力轉移就業等方面,能直接帶動貧困農戶增收的企業;
C.重點縣、貧困村興辦的能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的各種類型的農村合作經濟組織、中介服務組織、專業發展協會;
D.國家重點縣內對促進貧困村基本生產生活條件改善、教育文化衛生事業發展具有直接作用的中小型基礎設施及社會事業等項目。
(2)項目認定的基本條件。
A.符合當地扶貧開發的總體規劃及扶貧主導產業發展規劃,與貧困村整村推進扶貧開發、異地扶貧搬遷安置、貧困戶勞動力轉移就業緊密結合;
B.在促進貧困村產業發展、幫助貧困戶增加收入或改善貧困村、貧困戶生產生活條件上有具體的目標及措施;
C.項目業主能獨立承擔法律責任,依法經營,項目經濟效益和扶貧效益好,有市場競爭力;
D.項目業主在銀行具有良好信譽,能夠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無欺詐經營行為,無不良資信記錄,無不良債務。
E.項目貸款使用方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環保政策和質量管理標准體系。
(3)項目認定的許可權及程序。
根據自治區下達的貼息資金計劃及對應的貸款指導計劃和當地安排的貼息資金額度,各市按相應貸款規模的1.3倍左右和以下程序建立扶貧貸款項目庫:
A.申報程序。由項目業主向所在的縣或市扶貧辦提交扶貧貼息貸款項目計劃申請書。申請書除了闡明企業的基本情況(包括資信狀況)、項目的市場前景、效益預測、投資概算及籌資方案外,還要闡明項目的扶貧功能情況,主要內容是發展產業的品名及規模、輻射帶動貧困村和貧困戶的數量、保證貧困戶直接受益的具體措施、帶動貧困戶直接增收的目標等。同時附上以下材料:
a.項目覆蓋區域及貧困戶名冊(附件1);
b.企業與項目所在縣或市扶貧辦簽訂的輻射帶動貧困村、貧困戶的生產(養殖)基地建設協議書(附件2);
c. 扶貧貼息貸款項目基本情況登記表(附件3);
d.項目可行性報告(流動資金貸款可免);
e.項目環境評價報告及批文(流動資金貸款可免);
f.履行扶貧責任承諾書。
企業所在地扶貧部門受理企業申請後要對項目基本情況進行認真核實,然後由扶貧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組織評審,並按審批許可權逐級上報認定。同一項目實施單位申報的項目每年只能認定一次。
B. 認定許可權。縣級評審通過後,屬重點縣的,貸款數額在100萬元(含)以下的項目,由縣扶貧辦、財政局認定;貸款額在100萬元以上的項目,由縣扶貧辦、財政局聯合上報市扶貧辦、財政局評審,評審通過的,貸款額在500萬元(含)以下的項目,由市扶貧辦、財政局認定;貸款額在500萬元以上的項目,由市扶貧辦、財政局聯合上報自治區扶貧辦、財政廳審核認定。非重點縣的所有項目均上報自治區扶貧辦、財政廳審核認定。超過1億元的項目,報國務院扶貧辦備案。縣、市一級認定的項目,同時抄報自治區扶貧辦、財政廳備案。
C.扶貧貸款項目庫實行動態管理。按上述許可權和程序進入扶貧貸款項目庫的項目有效期不超過2年。自治區每年進行兩次項目認定,需報自治區認定的項目應在3月和9月上報。
2.貸款發放和貼息申報
(1)項目貸款的發放。
凡已進入項目庫的扶貧貸款項目,在有效期內均可向銀行業金融機構提出貸款申請,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的原則自主選擇貸款項目,獨立審貸、放貸並承擔風險。承貸機構在貸款發放後15個工作日內,將放貸情況以書面形式告知當地扶貧部門。扶貧部門按季將當地發放扶貧貸款的情況,從縣逐級匯總上報自治區扶貧辦。自治區扶貧辦將全區情況匯總後按季分送自治區財政廳、中國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自治區銀監局。
(2)貼息的確認、申報和審批。
下放到市的20%貼息資金,由各市參照以下程序審批,並報自治區扶貧辦、財政廳備案,其餘貼息資金報自治區審批。具體程序為:
A.貼息確認。項目實施單位獲得貸款後要及時向當地扶貧部門申請貼息,提交銀行業金融機構貸款發放合同等材料,扶貧部門收到項目實施單位提交貼息申請材料15個工作日內,會同財政部門審核確認貼息規模並蓋章,作為財政部門撥補貼息資金的依據。
B.貼息申報。各市扶貧辦、財政局根據自治區第一季度下達的貼息資金計劃(扣除已下撥各市的20%貼息資金)和市、縣已經確認貼息的項目,填寫《扶貧貸款項目貼息資金申報表》(附件4)於9月底前上報自治區申報貼息。對貼息資金計劃不能滿足需求的,可以同時申請增加,但申請增加的貼息資金不能超過自治區下達計劃的30%,申請增加貼息的項目也需經當地扶貧、財政部門進行貼息確認。
C.貼息審批及兌付。依據第一季度下達各市的貼息資金計劃及對應引導的貸款指導計劃和各市實際發放扶貧貸款數量及確認貼息額,自治區扶貧辦會同自治區財政廳對各市申報的貼息資金進行審核後,將確認貼息的資金計劃下達到市,財政部門據此將貼息資金逐級撥付到項目所在地財政扶貧資金專戶。項目所在地扶貧辦要及時將貼息項目錄入「財政扶貧資金管理監測信息系統」,財政局在貼息資金到達當地財政扶貧資金專戶15個工作日內撥付到項目實施單位。
D.對已進入扶貧貸款項目庫、獲得貸款並已確認貼息的項目,由於貼息資金總量的限制無法於當年兌現貼息的,在下年度優先安排貼息。而對各市當年項目貸款貼息安排未能完成自治區下達的指導性計劃,自治區於第四季度在全區范圍進行調劑安排後仍有結余的,由自治區統一結轉下年繼續用於項目貸款的貼息。
四、有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密切配合
扶貧貼息貸款管理體制改革涉及面廣,綜合性、政策性都很強。各級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要加強領導,積極協調,確保改革工作順利進行。各有關部門要相互協作,加強溝通和信息交流,探索建立由相關部門、單位參加的扶貧貼息貸款工作平台,推動扶貧貼息貸款管理體制改革工作有序開展。尤其是扶貧、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明確責任,密切配合,勇於創新,善於總結,認真做好扶貧貼息貸款的組織實施工作。
(二)搞好公告公示,確保資金安全
各級扶貧部門要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制實施辦法(試行)》(桂扶領發[2004]10號)有關要求,搞好扶貧貼息貸款項目、到戶貸款特別是能人(大戶)貸款的公告、公示工作,確保貼息資金安全運行。
(三)加強指導和跟蹤監督
各級扶貧、財政部門要加強調研、指導和培訓,全面、及時掌握扶貧貼息貸款工作進展情況。市、縣扶貧辦要按時填報《扶貧貼息貸款項目貸款發放季報表》(附件5)和《扶貧貼息貸款項目貸款效益年報表》(附件6)。各有關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加強貸後管理,對扶貧貸款項目實施情況、項目實施單位或能人(大戶)履行扶貧責任等情況進行跟蹤監督和檢查,認真研究和分析改革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㈤ 自治區扶貧辦主任馬成簡歷
找不到其人簡歷。
新疆自治區扶貧辦主任--馬成
馬成,新疆扶貧開發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負責全盤工作。
㈥ 各地方政府扶貧辦公室裡面上班的是不是公務員
不一定,也可能是事業編或者臨時工
㈦ 扶貧辦屬於哪個單位
扶貧辦全稱為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屬於國務院的議事協調機構。
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是國務院的議事協調機構,成立於1986年5月16日,當時稱國務院貧困地區經濟開發領導小組,1993年12月28日改用現名。目前領導小組由國務院副總理胡春華同志擔任組長,調整後的成員包括國務院辦公廳等有關部門的負責同志。
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即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的主要任務是:
1.擬定扶貧開發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規劃;
2.審定中央扶貧資金分配計劃;
3.組織調查研究和工作考核;
4.協調解決扶貧開發工作中的重要問題;
5.調查、指導全國的扶貧開發工作;
6.做好扶貧開發重大戰略政策措施的頂層設計
(7)自治區扶貧辦擴展閱讀:
扶貧辦的具體措施
2014年國家統計局的統計監測公報數,中國還有7017萬現行標准下的貧困人口,僅剩六年時間要實現全部脫貧。近一段時間對這組數據進行了分解,六年時間7000萬,每年要減貧1170萬,平均每個月要減貧100萬。
一是,7000萬貧困人口在哪、在什麼區域、是什麼原因導致的貧困、有什麼需求、怎麼幫扶。國家層面的扶貧大數據正在加緊完善之中。
二是,自上而下圍繞貧困農戶建立一個強有力的工作體系。對12.8萬個貧困村派駐駐村工作隊和選派第一書記,把黨和政府的扶貧政策、工作要求,宣傳下去,並且規劃好、落實好、推進好,真正讓貧困村和貧困農戶得到實惠。
三是,解決老百姓的生產生活條件和環境條件這些基本問題。圍繞重點難點,至少在五個大的方面要下大的決心:
提高老百姓的收入問題。要通過產業的發展,特別是貧困地區特色產業的發展,通過各個方面的扶持,發展產業、提高收入,來解決一批人的脫貧問題。
㈧ 新疆自治區扶貧開發辦副主任是誰
趙國明
㈨ 寧夏回族自治區扶貧開發辦公室怎麼樣
寧夏回族自治區扶貧開發辦公室,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於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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㈩ 西藏自治區扶貧辦在哪條路
地址:拉薩市色拉路1號。 郵政編碼:850000
貫徹落實國家扶貧、農業綜合開發的方針、政策,管理全區扶貧、農業綜合開發工作及組織實施;研究擬定自治區扶貧、農業綜合開發的發展思路及政策法規建議;負責編制全區扶貧、農業綜合開發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並協調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與年度計劃的銜接。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中央扶貧、農業綜合開發建設資金和自治區配套資金的分配方案;負責與扶貧、農業綜合開發有關的以工代賑、信貸資金、國內外援助等項目的組織協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