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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委省直機關工委

發布時間: 2020-11-22 12:32:14

『壹』 09年山東公務員考試有沒有職位表啊

中共山東省委組織部

文件

山 東 省 人 事 廳

關於2009年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問題的通知

魯人辦發〔2009〕6號

各市黨委組織部、市人事局,省直有關部門:

根據我省各級機關的編制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確定採取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辦法,組織實施2009年各級機關考試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錄用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下同)的工作,並從在基層工作的選調生中考選部分工作人員。為了確保本次考錄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錄范圍和條件

報考人員須具備公務員法第十一條規定的公務員基本條件,並符合擬任職位所要求的下列條件:

(一)年齡在18周歲至35周歲之間(1973年2月18日至1991年2月18日期間出生)。

(二)大學本科畢業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東常住戶口的大學專科畢業生(含山東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應屆專科畢業生)。

報考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迴避親屬關系人員所在部門或單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2005-2008年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公務員主管部門認定具有考試作弊行為且不得報考公務員的人員,公務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現役軍人,在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應屆高校畢業生,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報考。在我省縣級以下機關工作五年(含試用期)以上的縣級以下機關公務員可以報考上級機關公務員職位,其他已具備公務員身份的人員不能報考。

全省各級機關面向社會招考的,除因職位特殊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批准外,不得對報考人員的學歷性質、地域、戶籍等方面加以限制。

從選調生中考選補充工作人員的報考條件為:思想政治素質好,自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工作扎實,肯於吃苦,甘於奉獻,工作創新意識強,幹事創業,實績突出。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清正廉潔,作風正派,群眾威信高。具有大學本科畢業以上文化程度、年齡在32周歲以下(1976年2月18日以後出生),2007年以前選調到基層工作(不含2007年)、在現單位工作時間滿一年,身體健康。

法院、檢察院、公安、監獄勞教系統招考公務員的資格條件和報名辦法,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從優秀村幹部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工作,另行通知。

二、錄用計劃

各市、各部門考錄公務員,必須在行政編制定員內、按照省統一下達的錄用計劃進行。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要根據錄用計劃和本通知規定,統一制發本市的招考簡章,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發布。省級機關的招考簡章,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制發。省、市級機關招考普通管理職位工作人員的,按部門組織報考,不分具體職位;縣級機關相同職位,可予以適當歸並,在縣(市、區)范圍內統一競爭;專業性較強的招考職位,經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准,可對報考人員作出所學專業方面的報考限制。報考專業條件要明確、具體,易於操作和界定,並對是否允許相近專業人員報考作出規定。對最終確定的報考人數達不到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招考部門或職位,計劃錄用1人的,原則上取消錄用計劃;計劃錄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錄用計劃。

省、市機關的錄用計劃中,從選調生中考選工作人員的數量,原則上應占錄用計劃的50%,選調生職位為普通管理職位,黨群部門可適當增加,專業性較強的政府部門可適當減少。省直單位選調生的錄用計劃、專業要求等,報省委組織部審定。省垂直管理部門市級機關選調生錄用計劃,由有關市委組織部會同用人部門協商確定。各市直單位選調生錄用計劃,報市委組織部審定。

在面向社會招考的省、市機關的錄用計劃中,用於招錄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人員的計劃數原則上不低於面向社會招考計劃總數的50%。

中級人民法院和基層人民法院、地市級以下人民檢察院的錄用計劃,在徵得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後逐級上報,由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統一審核匯總後,連同其本院機關的錄用計劃一並報省人事廳審批

錄用計劃一經確定並向社會公布,未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准,不得變更。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與資格審查工作,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報名

今年全省各級機關公務員招考的報名工作,採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省直機關及直屬單位報名繼續採取網上收費的辦法,有條件的市也要進行網上收費。

省、市機關從選調生中考選工作人員的報名工作,堅持個人志願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符合報考條件的選調生由本人提出報名申請,縣(市、區)委組織部根據選調生在基層工作表現,擇優推薦人選,市委組織部負責審定匯總。人選確定後,市委組織部根據選調生所學專業和工作經歷,組織選調生參加網上報名,直接填報省、市直單位的選調生錄用職位。報名結束後,將人員統計表等材料報省委組織部。

報名時間:2009年2月18日-22日。

查詢時間:2009年2月19日-23日。

省直機關及直屬單位報名具體辦法是:

1、個人報名:報考人員登陸指定的報名網站,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報考信息資料。每人限報一個部門和職位,報考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陸填交報考信息的,後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用人部門初審通過,不能更改。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單位初審:用人部門要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節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單位的網上報名情況,根據報考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對前一天的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並在網上公布初審結果。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不符合報考條件而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要說明理由;對報考材料不全的,應註明缺失內容,並退回報考者補充。如果用人部門在2個工作日內(不含報名當天),未對報考人員信息進行處理,則視為初審自動通過,用人部門不得拒絕按規定自動初審通過的報考人員參加考試。網上報名期間,用人部門應公布咨詢電話,並安排專人值班,回答報考人員的咨詢。有條件的用人部門,可以組織人員進行網上在線咨詢和交流。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用人部門應留存報考者的報名信息,以供資格審查時參考。

3、網上繳費:報考人員在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後,可在第二天至查詢時間截止之日前登陸網站,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報考省直機關及直屬單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要於2009年2月19日-23日登錄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www.rsks.sdrs.gov.cn),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繳費成功後,下載列印《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參加面試時使用),並於2009年3月10日-14日登錄該網站下載、列印准考證。

考務費收取標准為:每人每科40元。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按指定的日期、地點和程序辦理現場確認手續。確認時應攜帶有關證明材料辦理減免手續。證明材料見《山東省200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

(二)資格審查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應貫穿整個考錄工作的全過程。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在面試人員名單確定之後,需向用人部門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張。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報考的,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身份證、戶口簿,有工作單位的人員要提交有用人許可權部門或單位出具的介紹信。對開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介紹信確有困難的在職人員,經用人部門同意,可在體檢和考察時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報考的,提交學校畢業生就業主管機構的證明材料和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學歷證明。取得面試資格的報考人員在面試前3天仍未向用人部門提交有關材料的,則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報公務員主管部門批准後,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三)其他

省屬監獄勞教單位的報名及考務工作,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中級人民法院和基層人民法院、設區的市級以下人民檢察院,以及省垂直管理系統市以下基層單位報名及其他考務組織工作,由所在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按本市公務員招考的規定程序組織實施;其招考計劃、招考職位、具體資格條件等由省級主管部門匯總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後公布,並同時納入所在市招考簡章。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要在報名結束後的3日內,將報名的有關統計數據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

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及選派到農村服務的畢業生,服務期滿2年(2007年以前招募和選派的畢業生,含2007年),考核合格,3年內報考公務員的,筆試總成績加4分,其中報考鄉鎮機關公務員的,筆試總成績加8分。上述人員報名時不實行網上繳費,按各考試機構指定的日期、地點和程序辦理報名確認和交費手續。在辦理確認手續時,除出具當年畢業生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報到證外,「三支一扶」大學生要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的畢業生要出具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選派到農村服務的畢業生要出具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經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確認,在網上進行公示無異議後實施加分。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鄉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基層和生產一線及農村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以2009年7月31日為截止日期。

四、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科目為申論和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各級機關(含從選調生中考選工作人員)的筆試同步進行。全省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評分標准,省和市分別閱卷。

全省統一筆試時間為3月15日。

上午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下午14∶00-16∶30 申論

為適應鄉鎮機關工作需要,報考鄉鎮機關人員申論試題單獨命制,試題內容突出鄉鎮機關工作特點,重點測試報考人員的理論政策水平和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試題與報考其他機關人員相同。

筆試結束後,報考鄉鎮機關人員按申論、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各佔70%和30%的比例,報考其他機關人員按申論、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各佔50%的比例,採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

錄用公務員的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省直機關及直屬單位的,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招考人數和考試情況確定;市級以下機關的,由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從選調生中考選工作人員的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單獨劃定。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根據錄用計劃和報考職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面試人數按以下比例確定:相同職位錄用計劃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錄用計劃為10-13人的,進入面試人員統一確定為28人)。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部門和職位,取消錄用計劃;達不到計劃錄用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按照《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的要求進行公示。

根據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准,進入面試人員應交納面試考務費70元。

(二)面試

面試採用結構化面試為主,也可以採用無領導小組討論、情景模擬、演講等方式。省直機關及直屬單位面試試題為通用性試題,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命制。招考職位有特殊要求的,另行規定。市以下機關面試時間與省級機關同步進行的,可使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命制的通用性面試試題。報考鄉鎮機關人員的面試試題,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本市鄉鎮機關的特點命制。面試採用百分制計分。每個報考人員的面試時間,一般不超過30分鍾。面試成績由面試考官當場評判,採取每個測評要素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後綜合計算平均成績的辦法,確定報考人員面試成績。面試成績在本場面試結束後向報考人員宣布。每個面試考評組設面試考官不少於7人,面試考官的組成,由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其中持有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頒發的面試考官資格證書或者面試考官培訓合格證書的人員比例,省直機關及直屬單位要達到100%,市級機關不得低於70%。有條件的市也要實現全部考官持證上崗。如需要設置用人單位考官的,每個面試考評組不能超過1人。公務員面試要採取考官、考生雙抽簽的辦法。

為了加強對面試工作的監督,除每個面試考場按規定配備1名由紀檢監察部門選派的考場監督人員外,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都要邀請一定范圍的社會監督人員,對面試全過程進行監督。

省直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面試工作,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用人部門組織;市級以下機關的面試工作,由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各市要對全部縣級以下機關面試考官進行跨縣(市、區)交流,有條件的可跨市交流。

省直機關及直屬單位面試時間為4月24日-27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面試結束後,按筆試、面試成績各佔50%的比例,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數,尾數四捨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分用人部門或職位,由高分到低分以計劃錄用人數1.5倍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察范圍的人員。參加面試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面向社會招考部門和職位,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不得低於報考本市同級機關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和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員名單,按規定程序進行公示。

省直機關及直屬單位面試的其他具體事宜,另行通知。市級以下機關的面試,可與省直機關及直屬單位同步進行,也可自行確定組織時間。面試工作應在2009年4月30日前完成。

五、體檢和考察

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員確定後,由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用人部門,根據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按計劃錄用人數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對報考人員進行體檢、考察。如用人部門同1個錄用職位出現應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體檢、考察均合格,則不再對其他進入體檢考察范圍的人員體檢考察。對體檢考察不合格人員造成的空缺,經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從該職位其他進入體檢考察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確定遞補對象。省直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體檢考察工作,由用人部門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的指導下組織實施;市級以下機關的體檢考察工作由各市根據有關規定,結合各自實際情況確定具體實施辦法。

(一)體檢

全省公務員考錄的體檢工作,按照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的通知》(魯人發[2005]5號)和轉發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魯人發[2007]25號)執行。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和用人部門要做到認真負責、程序嚴格、組織嚴密。體檢應當在設區的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完畢,主檢醫生應當審核體檢結果並簽名,醫療機構加蓋公章。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迴避關系的,應予迴避。對於體檢中違反操作規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後果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對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體檢者,不予錄取或取消錄取。

(二)考察

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和用人部門要按照德才兼備的標准,根據擬錄用職位的要求,採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迴避等方面的情況,並對考察對象進行資格復審。考察應成立考察工作小組,每組應有2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考察小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並據實寫出考察材料。

六、錄用審批

經體檢、考察合格,擬錄用為公務員的人員,由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省垂直管理部門市以下機關的擬錄用人員,由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用人部門進行公示。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審批或備案手續;對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並做出結論後再決定是否錄用。經批准錄用的人員,填寫《錄用公務員審批表》,按管理許可權報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由審批機關頒發《錄取通知書》,憑《錄取通知書》辦理調動、派遣等有關手續。

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內,由用人部門對新錄用的公務員進行考察。試用期滿合格的,按中組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予以任職;試用期不合格的,取消錄用,並報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省級機關錄用的沒有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應安排到基層工作一至二年。新錄用人員應按規定接受培訓。

省直單位從選調生中考選的擬錄取人員,由用人部門根據體檢、考察情況,確定錄取人選,報省委組織部審批,辦理工作調動手續。被錄取人員的試用期為半年,試用期滿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職務;不合格的,仍回原單位工作。

被錄用或錄取人員需遷移或變更戶籍關系的,可在試用期滿合格後,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戶籍遷移或變更手續。

七、監督檢查

為保證考錄工作的公正性,各地、各部門要最大限度地實行政務公開,將招考職位、報考條件、考試成績、錄用結果等情況,以網上公示或登報公示等形式,全部向社會公開,接受群眾監督。要逐步擴大社會監督范圍,除按要求對公務員面試過程實施社會監督外,要積極創造條件,做好對筆試、閱卷、體能測試等環節的社會監督試點工作。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要積極配合紀檢、監察部門,認真執行國家和省關於公務員錄用的紀律和制度規定,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工作人員資格、調離考錄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的處理;對違反錄用紀律的報考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考察和體檢資格,不予錄用或取消錄用等處理。其中,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五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從事錄用工作的人員凡有公務員法第七十條所列情形的,應當實行迴避。

八、組織領導

這次考錄公務員工作,政策性強,時間緊、任務重,各市、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在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加強協作,密切配合,准確把握政策,認真按有關規定和要求辦事,切實改進作風,積極穩妥地做好每個環節的工作,確保考錄工作順利進行。

九、其他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中共山東省委組織部 山東省人事廳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貳』 山東省直機關單位能接收機要文件嗎

可以,事實上,必須能接收。所謂的省直機關,是指經省級機構編制委員會批准設立的各省直行政事業單位,主要分為黨委、政府、人大、政協、民主黨派、群眾團體、檢察院、法院等幾類。


一、黨委

黨委辦公廳、紀檢委、組織部、宣傳部、統戰部、政法委、政策研究室、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省直機關工委、老幹部局、保密委員會辦公室、台辦、黨校、黨史研究室、省委機關報、社會主義學院、檔案局、專用通信局、社科聯等。

二、政府

政府辦公廳、發改委、國資委、工業信息化廳、教育廳、科技廳、監察廳、民政廳、司法廳、財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國土資源廳、環境保護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農業廳、商務廳、衛生廳、文化廳、人口和計生委、審計廳、外辦、地稅局、工商局、質監局、廣電局、新聞出版局、體育局、安監局、統計局、林業局、糧食局、旅遊局、民委、法制辦、金融辦、物價局、社保局、國稅局、葯監局、人防辦、信訪局、無線電管委會辦公室、供銷社、招商局、研究室、參事室、出版社、文史館、農科院、社科院、招標局、機關事務局等。

三、群眾團體

總工會、共青團、婦聯、科協、文聯、工商聯、殘聯、紅十字會、貿促會、對外友協等

『叄』 黨組織關系轉到山東省人才中心,中間要先轉到省委省直機關工委,請問具體的步驟是怎樣的呢

如果是跨省的話要先開到山東省委組織部, 再到山東省直機關工委,再開到人才中心。
如果是本省的話直接到省直機關工委,再到人才中心。
有層級關系的。

『肆』 山東省委組織部組織處是干什麼的緊急

山東省委組織部組織處的主要職能是:
研究和指導黨的組織制度、生活制度建設;研究和指導縣以上領導班子政治思想作風建設;研究和指導黨組織的設置,審批省直和中央駐粵有關單位黨組織的設立;研究和指導市、縣和省管單位黨委換屆選舉工作;研究和指導全省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街道社區、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及其他各類組織的黨建工作;研究和指導全省發展黨員和黨員教育管理工作;研究和指導全省黨費管理工作,並負責省管黨費的收繳、管理和使用工作;承辦全國黨代會廣東代表和省黨代會的組織選舉工作;接轉組織關系。

『伍』 山東省省直機關黨工委組織部在哪~急!

在山東省委大院綜合樓19樓西側第二個辦公室,省委大院在緯一路上(經十路與緯一路交界北拐路東)。沒有通行證不讓進,在院外北邊有登記處,進去後登記,拿著條就可以進了。
我今天剛去過。

『陸』 山東省省委機關工委是什麼機構

全稱是中共山東省委省直機關工作委員會
省直屬機關工委是省委的派出機構。主要職責是負責省直機關黨建工作,如,機關黨組織建設、黨員隊伍建設,搞一些黨內表彰、機關作風紀律檢查等等。
行政區號370103
單位注冊地址:山東
濟南
緯一路498號
郵政編碼250001
電話(0531)
6904256
注冊資金未提供
網址http://www.11467.com/jinan/co/12919.htm

『柒』 山東省委組織部幾個部門

省委組織部設有辦公室、黨建研究室、組織處、幹部監督處、幹部教育處、幹部調配處(一處)、 黨政與外事幹部處(二處) 、經濟與科技教育幹部處(三處)、省直機關幹部處(四處)、 企業幹部局(五處)、 老幹部局(副廳級)、人才工作處、人事處、直屬機關管理處、機關黨委、黨建讀物出版社、招待所。

(7)山東省委省直機關工委擴展閱讀

省委組織部是省委主管組織工作和幹部工作的職能部門。

省委組織部內設機構(室、中心)主要工作職責

辦公室

負責部內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主管本部秘書事務、機要保密、文書檔案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協調、文電處理、文字綜合、文件審核、督辦檢查和部分領導講話稿的起草、文印、通信收發工作;負責編發《安徽組工信息》;負責本部的財務審計、安全保衛、車輛管理和接待等工作;指導組織部門自身建設;辦理部領導交辦事宜。

調查研究室(政策法規處)

綜合研究黨的組織、幹部工作有關方針、政策;協調、審核組織、幹部工作的有關法規;綜合研究和宏觀指導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承擔部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完成中組部每年下達給省委的重點課題;負責組織、幹部工作的新聞宣傳;編發部刊《安徽組工通訊》;編纂中共安徽省組織史;協調、指導市、縣(市、區)組織部門的調研工作。

組織處

研究和指導黨的組織制度、生活制度建設;研究和指導縣以上領導班子政治思想作風建設;研究和指導黨組織的設置,審批省直和中央駐粵有關單位黨組織的設立;研究和指導市、縣和省管單位黨委換屆選舉工作;研究和指導全省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街道社區、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及其他各類組織的黨建工作;研究和指導全省發展黨員和黨員教育管理工作;研究和指導全省黨費管理工作,並負責省管黨費的收繳、管理和使用工作;承辦全國黨代會廣東代表和省黨代會的組織選舉工作;接轉組織關系。

農村組織處

研究、指導鄉鎮黨委和以黨支部為核心的村級組織建設;指導鄉鎮、村幹部的培訓與經常性的黨員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和指導鄉鎮、村黨員的組織管理和發展黨員工作;綜合指導鄉鎮、村兩級領導班子思想、組織、作風和制度建設;研究和指導開展以創建「五個好」村黨組織、「五個好」 鄉鎮黨委和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先進縣為主要內容的農村黨的建設「三級聯創」 活動。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和指導鄉鎮實行政務公開,村實行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制度;研究和指導解決農村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研究和指導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

幹部一處(公開選拔領導幹部辦公室)

宏觀管理幹部隊伍建設,研究提出幹部隊伍建設的規劃和幹部管理體制的意見;審核辦理省委協助中央管理幹部和省委管理幹部的職務任免及工資、獎勵、待遇、退(離)休的呈報、審批和向中組部備案等工作;承辦部分幹部的調配、交流、安置事宜;綜合管理培養選拔年輕幹部、後備幹部、女幹部、黨外幹部及少數民族幹部工作;負責黨委、人大、政協、群眾團體和民主黨派等機關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工作;辦理我省中央管、省管幹部因私出國(境)和因公派駐境外工作人員的審查報批。負責援藏援疆幹部的選派和管理工作。研究擬訂公開選拔領導幹部和竟爭上崗工作的有關政策和規劃;指導市、縣和省直有關單位做好公開選拔領導幹部和竟爭上崗工作;定期根據省管幹部缺位情況,提出省管幹部公開選拔工作的意見、建議和工作方案;承擔省管幹部公開選拔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組織開發並管理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領導人才考試題庫;協調有關單位為公開選拔領導幹部和竟爭上崗工作提供考試命題方面的服務。

幹部二處

負責考察省委管理的地級以上市領導班子、領導幹部,對領導班子換屆、調整配備和幹部的職務任免、交流、待遇、退(離)休等提出建議;負責對市委組織部長的考察審批和縣(市、區)黨委一把手的備案審查工作,負責縣(市、區)領導班子換屆人事安排方案的審查批復工作,掌握縣處級備案幹部情況;考察了解市廳級後備幹部並提出培養使用意見;了解掌握上述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和民主生活會情況並提出工作建設;會同有關方面研究市、縣( 市、區)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政策,提出宏觀指導的建議。

幹部三處

負責考察省委工作部門、部分省政府工作部門和省人大、省政協、省紀委、省法院、省檢察院機關以及群眾團體、部分事業單位的省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對領導班子的調整配備和幹部的職務任免、交流、待遇、退(離)休等提出建議;負責對上述單位幹部(人事)處長的考察審批、正處級幹部的備案審核和處級幹部的宏觀管理工作;考察了解廳級後備幹部並提出培養使用意見;了解掌握領導班子的思想作風建設和民主生活會情況並提出工作建議;承擔省級領導班子換屆和調整配備的有關工作。

幹部四處

負責考察省政府經濟口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負責考察省國資委監督企業中由省委管理的企業董事長、總經理(總裁)、黨委(黨組)書記,並協同省國資委考察上述企業副職;負責考察省委直接管理的企業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負責對省直經濟口省管領導班子的調整配備和領導幹部的職務任免、交流、待遇、退(離)休等提出建議;負責對上述單位幹部(人事)處長的

考察審批、正處級幹部的備案審核和處級幹部的宏觀管理工作;了解掌握領導班子的思想作風建設和民主生活會情況並提出工作建議;考察了解廳級後備幹部(含黨外幹部、女幹部)和省委管理的企業董事長、總經理、黨委書記後備優秀人選,建立相應的人才儲備庫,並提出使用意見;進一步完善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管理辦法,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和符合國有企業特點的選拔任用和監督管理的新機制;會同省國資委等有關部門研究國有企業領導班子和企業經營管理者隊伍建設的政策,提出加強宏觀指導的意見和建議。

幹部五處

負責考察部分省政府工作部門、高等院校及部分事業單位的省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對領導班子的調整配備和幹部的職務任免、交流、待遇、退(離)休等提出建議;負責對上述單位幹部(人事)處長的考察審批、正處級幹部的備案審核和處級幹部的宏觀管理工作;考察了解廳級後備幹部並提出培養使用意見;了解掌握領導班子的思想作風建設和民主生活會情況並提出工作建議。

幹部培訓處(省幹部教育培訓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全省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宏觀管理和組織指導;研究制定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政策、規劃及有關制度;組織、協調、指導、檢查市、縣(市、區)和省直單位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選派本省幹部參加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和中央、國家有關部委舉辦的各類培訓班;負責組織和選調縣處以上領導幹部(包括省管幹部、中青年後備幹部、婦女幹部、黨外幹部、少數民族幹部等)參加在省委黨校(行政學院)和其他幹部院校舉辦的培訓和輪訓;會同省人事廳開展公務員的初任培訓、任職培訓和以新知識、新技能為主要內容的在職進修培訓;會同省直有關單位對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進行相關業務知識培訓;負責組織、選派、管理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的出國進修培訓;承辦省委舉辦的領導幹部大型系列講座、各類專題研討班和其他集中培訓、輪訓項目;負責制定全省組織系統幹部培訓計劃,並會同有關處(室、中心)組織落實;負責為對口援藏、援疆地區培訓幹部工作;開展與兄弟省市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交流與合作;指導幹部教育培訓基地建設、師資建設和教材建設;負責幹部教育培訓經費的預算、申請,協助有關部門管好用好乾部培訓專項經費;承擔省幹部教育培訓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幹部監督處

負責對組織部門幹部監督工作的統一協調和宏觀指導;對領導幹部和選拔任用幹部工作實施監督,對《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及《組織人事幹部行為若干規范》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研究和參與制定有關幹部監督的制度、規定;督辦和直接查辦嚴重違反《條例》、嚴重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的行為;負責破格、越級提拔及曾犯嚴重錯誤幹部提拔的審批工作;負責省管幹部審計工作的

計劃安排與委託,對審計結果的運用提出意見和建議;受理並調查核實群眾舉報領導幹部的問題,加強與執紀執法機關的聯系,發揮幹部監督信息在幹部工作中的作用;審理省管幹部和部分老同志的黨籍、黨齡、參加工作時間以及其他歷史遺留問題。

信息處

負責省管幹部及後備幹部信息管理系統建設;負責部內計算機網路管理;指導部內和市、縣(市、區)組織部門辦公自動化的開發及應用工作;管理省管幹部檔案,宏觀指導組織部門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全省幹部統計工作、黨內統計工作,並進行宏觀指導。 機關黨委辦公室(人事處) 負責機關和指導所屬事業單位黨的建設、紀檢、思想政治、人事、培訓、計劃生育工作;領導機關工、青、婦等工作;負責機關處(室、中心)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承擔機關退(離)休人員的服務工作;辦理本部人員出國(境)的政審和護照簽證。

人才工作處

協調、宏觀指導全省人才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負責人才工作情況綜合調查研究和指導人事工作理論研究,提出加強人才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建議;協調統籌有關部門人才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基本政策和管理制度,檢查監督各地、各部門貫徹執行中央和省有關人才政策法規執行情況;協調開展專項重點人才工作;協調實施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負責直接聯系一批優秀企業家和各類高級專家;協調人才開發的國際交流與合作;負責科技副縣(市、區)長的選派、管理;承擔省人才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電教中心

組織、指導、檢查、督促和規劃全省的黨員電化教育工作,加強對各級電教機構的管理;製作並定期發行《廣東黨員電教》教材;圍繞黨的中心工作,組織製作黨員電化教育教材。復制、轉發中組部和中央其他有關部門下發的黨員電教教材。審查和決定需在全省交流的市、縣製作的黨員電教片。組織黨員電教教材的引進、交流和發行工作,指導基層黨組織完成播放和收看任務;承擔一定的電教技術培訓和技術服務任務。負責黨員電化教育經費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機關服務中心

負責部機關的後勤服務工作,接待本部和省直單位召開的各類會議,搞好本部的對外接待工作;開發多種服務經營項目,創造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捌』 山東省公務員的考試地點

當然要回來考試,報哪裡的就去哪裡考試!具體的你看下面這個文件吧!

中共山東省委組織部

文件

山 東 省 人 事 廳

關於2009年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問題的通知

魯人辦發〔2009〕6號

各市黨委組織部、市人事局,省直有關部門:

根據我省各級機關的編制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確定採取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辦法,組織實施2009年各級機關考試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錄用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下同)的工作,並從在基層工作的選調生中考選部分工作人員。為了確保本次考錄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錄范圍和條件

報考人員須具備公務員法第十一條規定的公務員基本條件,並符合擬任職位所要求的下列條件:

(一)年齡在18周歲至35周歲之間(1973年2月18日至1991年2月18日期間出生)。

(二)大學本科畢業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東常住戶口的大學專科畢業生(含山東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應屆專科畢業生)。

報考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迴避親屬關系人員所在部門或單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2005-2008年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公務員主管部門認定具有考試作弊行為且不得報考公務員的人員,公務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現役軍人,在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應屆高校畢業生,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報考。在我省縣級以下機關工作五年(含試用期)以上的縣級以下機關公務員可以報考上級機關公務員職位,其他已具備公務員身份的人員不能報考。

全省各級機關面向社會招考的,除因職位特殊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批准外,不得對報考人員的學歷性質、地域、戶籍等方面加以限制。

從選調生中考選補充工作人員的報考條件為:思想政治素質好,自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工作扎實,肯於吃苦,甘於奉獻,工作創新意識強,幹事創業,實績突出。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清正廉潔,作風正派,群眾威信高。具有大學本科畢業以上文化程度、年齡在32周歲以下(1976年2月18日以後出生),2007年以前選調到基層工作(不含2007年)、在現單位工作時間滿一年,身體健康。

法院、檢察院、公安、監獄勞教系統招考公務員的資格條件和報名辦法,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從優秀村幹部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工作,另行通知。

二、錄用計劃

各市、各部門考錄公務員,必須在行政編制定員內、按照省統一下達的錄用計劃進行。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要根據錄用計劃和本通知規定,統一制發本市的招考簡章,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發布。省級機關的招考簡章,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制發。省、市級機關招考普通管理職位工作人員的,按部門組織報考,不分具體職位;縣級機關相同職位,可予以適當歸並,在縣(市、區)范圍內統一競爭;專業性較強的招考職位,經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准,可對報考人員作出所學專業方面的報考限制。報考專業條件要明確、具體,易於操作和界定,並對是否允許相近專業人員報考作出規定。對最終確定的報考人數達不到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招考部門或職位,計劃錄用1人的,原則上取消錄用計劃;計劃錄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錄用計劃。

省、市機關的錄用計劃中,從選調生中考選工作人員的數量,原則上應占錄用計劃的50%,選調生職位為普通管理職位,黨群部門可適當增加,專業性較強的政府部門可適當減少。省直單位選調生的錄用計劃、專業要求等,報省委組織部審定。省垂直管理部門市級機關選調生錄用計劃,由有關市委組織部會同用人部門協商確定。各市直單位選調生錄用計劃,報市委組織部審定。

在面向社會招考的省、市機關的錄用計劃中,用於招錄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人員的計劃數原則上不低於面向社會招考計劃總數的50%。

中級人民法院和基層人民法院、地市級以下人民檢察院的錄用計劃,在徵得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後逐級上報,由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統一審核匯總後,連同其本院機關的錄用計劃一並報省人事廳審批。

錄用計劃一經確定並向社會公布,未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准,不得變更。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與資格審查工作,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報名

今年全省各級機關公務員招考的報名工作,採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省直機關及直屬單位報名繼續採取網上收費的辦法,有條件的市也要進行網上收費。

省、市機關從選調生中考選工作人員的報名工作,堅持個人志願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符合報考條件的選調生由本人提出報名申請,縣(市、區)委組織部根據選調生在基層工作表現,擇優推薦人選,市委組織部負責審定匯總。人選確定後,市委組織部根據選調生所學專業和工作經歷,組織選調生參加網上報名,直接填報省、市直單位的選調生錄用職位。報名結束後,將人員統計表等材料報省委組織部。

報名時間:2009年2月18日-22日。

查詢時間:2009年2月19日-23日。

省直機關及直屬單位報名具體辦法是:

1、個人報名:報考人員登陸指定的報名網站,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報考信息資料。每人限報一個部門和職位,報考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陸填交報考信息的,後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用人部門初審通過,不能更改。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單位初審:用人部門要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節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單位的網上報名情況,根據報考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對前一天的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並在網上公布初審結果。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不符合報考條件而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要說明理由;對報考材料不全的,應註明缺失內容,並退回報考者補充。如果用人部門在2個工作日內(不含報名當天),未對報考人員信息進行處理,則視為初審自動通過,用人部門不得拒絕按規定自動初審通過的報考人員參加考試。網上報名期間,用人部門應公布咨詢電話,並安排專人值班,回答報考人員的咨詢。有條件的用人部門,可以組織人員進行網上在線咨詢和交流。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用人部門應留存報考者的報名信息,以供資格審查時參考。

3、網上繳費:報考人員在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後,可在第二天至查詢時間截止之日前登陸網站,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報考省直機關及直屬單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要於2009年2月19日-23日登錄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www.rsks.sdrs.gov.cn),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繳費成功後,下載列印《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參加面試時使用),並於2009年3月10日-14日登錄該網站下載、列印准考證。

考務費收取標准為:每人每科40元。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按指定的日期、地點和程序辦理現場確認手續。確認時應攜帶有關證明材料辦理減免手續。證明材料見《山東省200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

(二)資格審查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應貫穿整個考錄工作的全過程。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在面試人員名單確定之後,需向用人部門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張。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報考的,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身份證、戶口簿,有工作單位的人員要提交有用人許可權部門或單位出具的介紹信。對開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介紹信確有困難的在職人員,經用人部門同意,可在體檢和考察時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報考的,提交學校畢業生就業主管機構的證明材料和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學歷證明。取得面試資格的報考人員在面試前3天仍未向用人部門提交有關材料的,則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報公務員主管部門批准後,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三)其他

省屬監獄勞教單位的報名及考務工作,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中級人民法院和基層人民法院、設區的市級以下人民檢察院,以及省垂直管理系統市以下基層單位報名及其他考務組織工作,由所在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按本市公務員招考的規定程序組織實施;其招考計劃、招考職位、具體資格條件等由省級主管部門匯總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後公布,並同時納入所在市招考簡章。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要在報名結束後的3日內,將報名的有關統計數據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

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及選派到農村服務的畢業生,服務期滿2年(2007年以前招募和選派的畢業生,含2007年),考核合格,3年內報考公務員的,筆試總成績加4分,其中報考鄉鎮機關公務員的,筆試總成績加8分。上述人員報名時不實行網上繳費,按各考試機構指定的日期、地點和程序辦理報名確認和交費手續。在辦理確認手續時,除出具當年畢業生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報到證外,「三支一扶」大學生要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的畢業生要出具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選派到農村服務的畢業生要出具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經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確認,在網上進行公示無異議後實施加分。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鄉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基層和生產一線及農村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以2009年7月31日為截止日期。

四、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科目為申論和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各級機關(含從選調生中考選工作人員)的筆試同步進行。全省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評分標准,省和市分別閱卷。

全省統一筆試時間為3月15日。

上午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下午14∶00-16∶30 申論

為適應鄉鎮機關工作需要,報考鄉鎮機關人員申論試題單獨命制,試題內容突出鄉鎮機關工作特點,重點測試報考人員的理論政策水平和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試題與報考其他機關人員相同。

筆試結束後,報考鄉鎮機關人員按申論、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各佔70%和30%的比例,報考其他機關人員按申論、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各佔50%的比例,採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

錄用公務員的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省直機關及直屬單位的,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招考人數和考試情況確定;市級以下機關的,由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從選調生中考選工作人員的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單獨劃定。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根據錄用計劃和報考職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面試人數按以下比例確定:相同職位錄用計劃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錄用計劃為10-13人的,進入面試人員統一確定為28人)。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部門和職位,取消錄用計劃;達不到計劃錄用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按照《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的要求進行公示。

根據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准,進入面試人員應交納面試考務費70元。

(二)面試

面試採用結構化面試為主,也可以採用無領導小組討論、情景模擬、演講等方式。省直機關及直屬單位面試試題為通用性試題,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命制。招考職位有特殊要求的,另行規定。市以下機關面試時間與省級機關同步進行的,可使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命制的通用性面試試題。報考鄉鎮機關人員的面試試題,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本市鄉鎮機關的特點命制。面試採用百分制計分。每個報考人員的面試時間,一般不超過30分鍾。面試成績由面試考官當場評判,採取每個測評要素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後綜合計算平均成績的辦法,確定報考人員面試成績。面試成績在本場面試結束後向報考人員宣布。每個面試考評組設面試考官不少於7人,面試考官的組成,由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其中持有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頒發的面試考官資格證書或者面試考官培訓合格證書的人員比例,省直機關及直屬單位要達到100%,市級機關不得低於70%。有條件的市也要實現全部考官持證上崗。如需要設置用人單位考官的,每個面試考評組不能超過1人。公務員面試要採取考官、考生雙抽簽的辦法。

為了加強對面試工作的監督,除每個面試考場按規定配備1名由紀檢監察部門選派的考場監督人員外,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都要邀請一定范圍的社會監督人員,對面試全過程進行監督。

省直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面試工作,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用人部門組織;市級以下機關的面試工作,由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各市要對全部縣級以下機關面試考官進行跨縣(市、區)交流,有條件的可跨市交流。

省直機關及直屬單位面試時間為4月24日-27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面試結束後,按筆試、面試成績各佔50%的比例,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數,尾數四捨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分用人部門或職位,由高分到低分以計劃錄用人數1.5倍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察范圍的人員。參加面試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面向社會招考部門和職位,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不得低於報考本市同級機關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和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員名單,按規定程序進行公示。

省直機關及直屬單位面試的其他具體事宜,另行通知。市級以下機關的面試,可與省直機關及直屬單位同步進行,也可自行確定組織時間。面試工作應在2009年4月30日前完成。

五、體檢和考察

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員確定後,由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用人部門,根據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按計劃錄用人數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對報考人員進行體檢、考察。如用人部門同1個錄用職位出現應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體檢、考察均合格,則不再對其他進入體檢考察范圍的人員體檢考察。對體檢考察不合格人員造成的空缺,經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從該職位其他進入體檢考察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確定遞補對象。省直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體檢考察工作,由用人部門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的指導下組織實施;市級以下機關的體檢考察工作由各市根據有關規定,結合各自實際情況確定具體實施辦法。

(一)體檢

全省公務員考錄的體檢工作,按照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的通知》(魯人發[2005]5號)和轉發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魯人發[2007]25號)執行。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和用人部門要做到認真負責、程序嚴格、組織嚴密。體檢應當在設區的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完畢,主檢醫生應當審核體檢結果並簽名,醫療機構加蓋公章。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迴避關系的,應予迴避。對於體檢中違反操作規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後果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對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體檢者,不予錄取或取消錄取。

(二)考察

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和用人部門要按照德才兼備的標准,根據擬錄用職位的要求,採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迴避等方面的情況,並對考察對象進行資格復審。考察應成立考察工作小組,每組應有2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考察小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並據實寫出考察材料。

六、錄用審批

經體檢、考察合格,擬錄用為公務員的人員,由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省垂直管理部門市以下機關的擬錄用人員,由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用人部門進行公示。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審批或備案手續;對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並做出結論後再決定是否錄用。經批准錄用的人員,填寫《錄用公務員審批表》,按管理許可權報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由審批機關頒發《錄取通知書》,憑《錄取通知書》辦理調動、派遣等有關手續。

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內,由用人部門對新錄用的公務員進行考察。試用期滿合格的,按中組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予以任職;試用期不合格的,取消錄用,並報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省級機關錄用的沒有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應安排到基層工作一至二年。新錄用人員應按規定接受培訓。

省直單位從選調生中考選的擬錄取人員,由用人部門根據體檢、考察情況,確定錄取人選,報省委組織部審批,辦理工作調動手續。被錄取人員的試用期為半年,試用期滿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職務;不合格的,仍回原單位工作。

被錄用或錄取人員需遷移或變更戶籍關系的,可在試用期滿合格後,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戶籍遷移或變更手續。

七、監督檢查

為保證考錄工作的公正性,各地、各部門要最大限度地實行政務公開,將招考職位、報考條件、考試成績、錄用結果等情況,以網上公示或登報公示等形式,全部向社會公開,接受群眾監督。要逐步擴大社會監督范圍,除按要求對公務員面試過程實施社會監督外,要積極創造條件,做好對筆試、閱卷、體能測試等環節的社會監督試點工作。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要積極配合紀檢、監察部門,認真執行國家和省關於公務員錄用的紀律和制度規定,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工作人員資格、調離考錄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的處理;對違反錄用紀律的報考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考察和體檢資格,不予錄用或取消錄用等處理。其中,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五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從事錄用工作的人員凡有公務員法第七十條所列情形的,應當實行迴避。

八、組織領導

這次考錄公務員工作,政策性強,時間緊、任務重,各市、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在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加強協作,密切配合,准確把握政策,認真按有關規定和要求辦事,切實改進作風,積極穩妥地做好每個環節的工作,確保考錄工作順利進行。

九、其他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中共山東省委組織部 山東省人事廳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玖』 國家公務員在青島設什麼崗位

在青島的中央垂直來機構:國源稅系統,海關系統,邊檢系統,民航管理系統,不過你的專業估計要的崗位很少,你可以參加山東公務員的考試嘛~,那個選擇多些~

山東省的可以選擇的崗位多,不過今年的招考在上周已經結束了,你只能等明年了,10月底報名國家的,你看看吧,就是我說的那些部門,你的專業應該不多~

『拾』 如何將組織關系轉接山東省委省直機關工委急啊

應該是你自己把介紹信送到省直機關工委的,並且你那介紹信里應該還寫明了要通過省直機關工委轉到什麼地方(一般是你單位黨委)去。你送到工委後,工委會自動給你轉到單位黨委的。
我去年就是這么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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