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格式
80102
京政辦發[2000]126號
2000-12-22
2001-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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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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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國家行政機關
實施《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格式》印製標准
(試行)的通知
(京政辦發〔2000〕126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根據國務院發布的《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中關於公文用紙一般採用國際標准A4型的規定及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發布的《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格式》(GB/T9704-1999)國家標准,經市政府同意,市政府辦公廳自2001年1月1日起公文用紙採用國際標准A4型。
為使本市各級國家行政機關規范執行《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格式》,現將《北京市國家行政機關實施〈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格式〉印製標准(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0000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北京市國家行政機關實施《國家
行政機關公文格式》印製標准(試行)
第一條 為規範本市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格式,保證國家行政機關公文形式的嚴肅、整潔、統一,根據國務院發布的《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有關規定及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發布的《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格式》(GB/T9704-1999),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標准。
第二條 本標准適用於本市各級國家行政機關。其他單位可參照執行。
第三條 本標准由國家行政機關通用的公文用紙、公文各要素標識、公文排版、公文印刷、公文裝訂等部分組成。
第四條 公文用紙一般採用國際標准A4型(210毫米×297毫米)。
(一)公文用紙技術標准:一般為60克~80克的膠版印刷紙或者復印紙;紙張白度為85%~90%左右;橫向耐折度≥15次,不透明度≥85%,PH值為7.5~9.5。
(二)公文版心規格:156毫米×225毫米(不含頁碼)。
(三)公文頁邊:公文用紙上白邊為:37毫米±1毫米,下白邊為35毫米±1毫米;公文用紙左白邊為28毫米±1毫米,右白邊為26毫米±1毫米。
第五條 公文各要素劃分為公文眉首、公文主體、公文版記。
第六條 公文眉首標識規則:公文眉首為置於公文首頁紅色反線(寬度為版心規格156毫米)以上的各要素,按排列順序依次為:公文份數序號、秘密等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發文機關名稱、發文字型大小、簽發人、紅色反線等部分。
(一)公文份數序號:為公文印製若干份時每份公文的順序編號,使用阿拉伯數碼,頂格標識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
(二)秘密等級和保密期限:如需要標識秘密等級,使用3號黑體字,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兩字之間空1字;如需要標識保密期限,使用3號黑體字,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秘密等級和保密期限之間用「★」隔開。
(三)緊急程度:如需要標識緊急程度,使用3號黑體字,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兩字之間空1字;如需要同時標識秘密等級和緊急程度,秘密等級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緊急程度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2行。
(四)發文機關名稱:由發文機關全稱或者規范化簡稱加「文件」組成。發文機關標識上邊緣至版心邊緣一般為25毫米。發文機關標識推薦使用小標宋體字(紅色),字型大小按照醒目美觀原則確定,一般應當小於22毫米×15毫米。聯合行文時主辦機關名稱應當排列在前,如加「文件」,應置於發文機關名稱右側,上下居中排布;如聯合行文機關過多,必須保證公文首頁顯示正文。
(五)發文字型大小:發文字型大小由發文機關代字、年份和序號組成。發文機關名稱下空2行,用3號仿宋體字,居中排布;年份和序號用阿拉伯數碼標識;年份使用全稱,用六角括弧「〔〕」擴入;序號不編虛位(即1不編為001),不加「第」字。
(六)簽發人:上報的公文標識簽發人姓名,平行排列於發文字型大小右側;發文字型大小居左空1字,簽發人姓名居右空1字;「簽發人」用3號仿宋體字,後標全形冒號,冒號後用3號楷體字標識簽發人姓名。如有多個簽發人,主辦單位簽發人姓名置於第1行,其他簽發人姓名從第2行起在主辦單位簽發人姓名之下按發文單位順序依次排列,下移紅色反線,使發文字型大小與最後一個簽發人姓名處在同一行,並與紅色反線相距4毫米。
(七)紅色反線:發文字型大小之下4毫米處印一條與版心等寬(156毫米)的紅色線。
第七條 公文主體標識規則:公文主體為公文首頁紅色反線以下到主題詞以上部分,按排列順序依次為:公文標題、主送機關名稱、正文、附件序號及附件標題、成文日期、機關印章、附註等部分。
(一)公文標題:紅色反紅下空2行,使用2號小標宋體字,居中排布,寬度不超過版心(156毫米);2行以上的標題,回行時要做到詞意完整,排列對稱,間距恰當。
(二)主送機關名稱:標題下空1行,左側頂格用3號仿宋體字標識,回行時仍頂格;最後1個主送機關名稱後標全形冒號。如主送機關名稱過多,公文首頁不能顯示正文時,應當將主送機關名稱移至版記中的主題詞之下、抄送之上,標識方法同抄送。
(三)批(按)語:使用3號仿宋體字或者3號楷體字,寬度不超過24個字。
(四)公文正文:主送機關名稱下1行,每自然段左空2個字,回行頂格,使用3號仿宋體字;公文正文中小標題使用3號黑體字。數字、年份不能回行。
(五)附件: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1行,左空2字,用3號仿宋體字標識「附件」,其後標全形冒號和附件標題,附件標題後不加標點符號。如有序號,使用阿拉伯數碼。附件應當與公文正文一起裝訂,並在左上角第1行頂格標識「附件」或者「附件」及序號;附件序號與附件標題前後標識應當一致。如附件與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裝訂,應當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頂格標識公文的發文字型大小,並在其後標識「附件」或者「附件」及序號。
(六)成文日期和機關印章:成文日期用漢字將年、月、日標全;「零」寫為「O」。機關印章使用紅色。
1.單一機關制發的公文,落款處不署發文機關名稱,只標識成文日期;成文日期右空4個字;加蓋印章應當上距正文2毫米~4毫米,端正、居中,下壓成文日期。
2.聯合機關制發的公文,需要加蓋2個印章時,應當將日期拉開,左右各空7個字;主辦機關在前,2個印章均壓成文日期,採用同種加蓋印章方式,並保證印章端正、排列整齊;2個印章之間互不相交叉或者相切,相距不超過3毫米。
3.聯合機關制發的公文,需要加蓋3個以上印章時,應當將各發文機關名稱(可使用規范簡稱)排在成文日期和正文之間;每排最多排3個印章,兩端不得超出版心;最後一排如排1個或者2個印章,均居中排布;印章之間互不相交叉或者相切;在最後一排印章之下右空2個字標識成文日期。
4.特殊情況說明:不得出現空白印章;當印章下弧無文字時,採用下套方式,以下弧壓在成文日期上;當印章下弧有文字時,採用中套方式,將印章中心線壓在成文日期上;當公文排版後所剩空白處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時,應當採用調整行距、字距的方式處理,必須使印章與正文同處一頁;不得標識「此頁無正文」。會議紀要不加蓋印章。
(七)附註:公文如有附註,居成文日期左下方,空3行,用3號仿宋體字,左空2個字加圓括弧標識。
第八條 公文版記標識規則:公文版記為主題詞及其主題記號以下部分,置於公文最後一頁,按排列順序依次為:主題詞、分欄線、抄送、印發(翻印)機關和印發(翻印)日期、印數等部分。
(一)主題詞:「主題詞」使用3號黑體字,居左頂格標識,後標全形冒號;詞目使用3號小標宋體字,接排於冒號之後;詞目之間空1個字,不加標點符號。
(二)分欄線:主題詞以下,每欄均用分欄線隔開,首線與底線用反線,中間為正線,寬度同版心(156毫米)。
(三)抄送:公文如有抄送,在主題詞下1行,左右各空1個字,使用4號仿宋體字標識,「抄送」後標全形冒號;抄送機關名稱排於冒號之後,抄送機關名稱之間用頓號或者逗號隔開,回行時與冒號後的抄送機關對齊;最後1個抄送機關後標句號。如主送機關移至主題詞之下,標識方法同抄送機關。
(四)印發(翻印)機關和印發(翻印)日期:印發(翻印)機關名稱和印發(翻印)日期平列於一行,使用4號仿宋體字,左右各空1個字,位於抄送機關之下;無抄送機關的,位於主題詞之下。印發日期以公文付印的日期為准,使用阿拉伯數碼。
(五)印數:版心右下端,右空2個字,使用小4號仿宋體字。
第九條 頁碼:均使用4號半形白體阿拉伯數碼,置於版心下邊緣之下1行,數碼左右各放4號一字線,一字線距版心下邊緣7毫米。單頁碼居右空1字,雙頁碼居左空1字。空白頁和空白頁以後的頁不標識頁碼。
第十條 公文中的表格:公文如有附表,表格長寬比例與版心比例同,阿拉伯數字要對齊數位;橫排表格,應當將頁碼置於表格左側,單頁碼置於表格左下角,雙頁碼置於表格左上角;單頁碼表頭在訂口一邊,雙頁碼表頭在切口一邊。
第十一條 公文成品排版標准:公文中的橫向距離的長度單位為「字」,指1個漢字所佔空間;公文中的縱向距離的長度單位為「行」,指以3號字為高度加3號字高度7/8倍的距離為一基準行。一般每頁排22行,每行排28個字。其它部分按本標准第六、七、八、九、十條的規定排版。
(一)文字准確率100%,編排美觀;規格符合標准,版心端正,誤差不超過1毫米。
(二)字跡清楚,圖文附著牢固、親墨親水性好。
(三)版心不斜不走,版面干凈,無底灰、無污點、無劃痕。
(四)製版樣張字跡清晰,筆劃實,無斷劃,清潔無臟,不歪不斜。
(五)頁碼順序拼制准確,誤差不超過±1毫米。
第十二條 公文印刷標准:印刷字面清晰,無段劃;墨色純正、濃淡適度均勻;套印准確、上下一致;白邊保留符合規定要求,無臟、無皺、無破、無白頁。
(一)套印准確,白邊符合標准,誤差均不超過±2毫米。
(二)字跡清楚、印品著墨實、均勻,字面不花、不白、前後一致。
(三)無掉字、無斷劃,無破頁、無白頁,不起皺,無倒印、錯印。
(四)印刷份數准確。
(五)雙面印刷,頁碼套正,兩頁頁碼之間誤差不超過2毫米。
第十三條 公文裝訂標准:左側裝訂,整齊牢固,不掉頁;切口光潔,符合標准,數量准確。
(一)無多頁、無缺頁,無顛倒、無混裝,無漏號、無重號。
(二)裁切規格符合標准,誤差不超過±1毫米;不歪、不斜,四角成90°直角。
(三)清潔無臟,無折角、無刀花,無毛茬、無缺損。
(四)裝本平整,釘距適當,無壞釘、無漏釘、無重釘,膠裝不掉頁、不粘面,膠口不超過5毫米。
(五)序號准確,碼放整齊。
第十四條 本標准執行中的具體問題,由市政府辦公廳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標准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公文格式式樣(略)
❷ 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格式的引用標准
下列標准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准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准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准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48-1977印刷、書寫和繪圖紙幅面尺寸
❸ 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格式的特別說明
此為《黨政機關公文格式》 GB/T 9704-1999 所作規定,現已廢止,經再次修訂,已於2012年7月1日被新的國家規范《黨政機關公文格式》GB-T 9704-2012所代替。
❹ 求國家行政機關公文的標准「頁面設置」規定。
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格式
GB/T9704一1999
國務院辦公廳秘書局編
二000年十一月
1 范圍
本范圍規定了國家行政機關公文通用的紙張要求、印製要求、公文中各要素排列和標識規則。
本標准適用於國家各級行政機關制發的公文。其他機關公文可參照執行。使用少數民族文字印製的公文,其格式可參照本標准按有關規定執行。
2 引用標准
下列標准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准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准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准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48-1997 印刷、書寫和繪圖紙幅面尺寸
3 定義
本標准採用下列定義。
3.1 字 word
標識公文中橫向距離的長度單位。一個字指一個漢字所佔空間。
3.2 行 line
標識公文中縱向距離的長度單位。本標准以3號字高度加3號字高度7/8倍的距離為一基準行;公文標准以2號字高度加2號字高度7/8倍的距離為一基準行。
4 公文用紙主要技術指標
公文用紙一般使用紙張定量為60g/m2-80g/m的膠紙印刷紙或復寫紙。紙張白度為85%—90%,橫向耐折度≥15次,不透明度≥85%,PH值為7.5—9.5。
5 公文用紙幅面及版面尺寸
5.1 公文用紙幅面尺寸
公文用紙張採用GB/T 148中規定的A4型紙,其成品幅面尺寸為:210mm×297mm,尺寸的允許偏差見GB/T 148。
5.2 公文頁邊與版心尺寸
公文用紙天頭(上白邊)為:37mm±1mm
公文用紙訂口(左白邊)為:28 mm±1mm
版心尺寸為:156 mm×225mm(不含頁碼)
6 公文中圖文的顏色
未作特殊說明公文中圖文的顏色均為黑色。
7 排版規格與印裝要求
7.1 排版規格
正文用3號仿宋體字,文中如有小標題可用3號小標宋體字或黑體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個字。
7.2 製版要求
版面干凈無底灰,字跡清楚無斷劃,尺寸標准,版心不斜,誤差不超過1mm。
7.3 印刷要求
雙面印刷;頁碼套正,兩面誤差不得超過2mm。黑色油墨應達到色譜所標BL100%,紅色油墨應達到色譜所標Y80%,M80%。印品著墨實、均勻;字面不花、不白、無斷劃。
7.4 裝訂要求
公文應左側裝訂,不掉頁。包本公文的封面與書芯不脫落,後背平整、不空。兩頁頁碼之間誤差不超過4mm。騎馬訂或平訂的訂位為兩釘釘鋸外訂眼距書芯上下各1/4處,允許誤差±4mm。平訂釘鋸與書 間的距離為3mm~5mm;無壞釘、漏釘、重釘,針腳平伏牢固;後脊不可散頁明訂。裁切成品尺寸誤差±1mm,四角成90度,無毛茬或缺損。
8 公文中各要素標識規則
本標准將組成公文的各要素劃分為眉首、主體、版記三部分。
置於公文首頁紅色反線(寬度同版心,即156mm)以上的各要素統稱眉首;置於紅色反線(不含)以下至主題詞(不含)之間的各要素統稱主體;置於主題詞以下的各要素統稱版記。
8.1 眉首
8.1.1 公文份數序號
公文份數序號號是將同一文稿印製若干份時每份公文的順序
編號。如需標識公文份數序號,用阿拉伯數碼頂格標識在版心左上角第1號。
8.1.2 秘密等級和保密期限
如需標識秘密等級,用3號黑體字,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
第1行,兩字之間空1字;如需同時標識秘密等級和保密期限,用3號黑體字,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秘密等級和保密期限之間用」★」隔開。
8.1.3 緊急程度
如需標識緊急程度,用3號黑體字,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
第1行,兩字之間空1字;如需同時標識秘密等級和緊急程度,秘密等級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如需標識秘密等級,用3號黑體字,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緊急程度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2行。
8. 1。4 發文機關標識
由發文機關全稱或規范化簡稱後加」文件」組成;對一些特定
的公文可只標識發文機關全稱或規范化簡稱。發文機關標識上邊緣至版心上邊緣為25mm。對於上報的公文,發文機關標識上邊緣至版心上邊緣為80mm。如需標識公文份數序號、秘密等級和保密期限以及緊急程度,可在發文機關標識上空2行向下依次標識(見圖三)。
發文機關標識推薦使用小標宋體字,用紅色標識。字型大小由發文機關以醒目美觀為原則酌定,但一般應小於22 mm×15mm(高×寬)。
聯合行文時應使主辦機關名稱在前,「文件」二字置於發文機關名稱右側,上下居中排布;如聯合行文機關過多,必須保證公文首頁顯示正文。
8.1.5 發文字型大小
發文字型大小由發文機關代字、年份和序號組成。發文機關標識
下空2行,用3號仿宋體字,居中排布;年份、序號用阿拉伯數碼標識;年份應標全稱,用六角「[ ]」括入;序號不編虛位(即1不編為O01),不加「第」字。
發文機關之下4mm處印一條與版心等寬的紅色反線。
8.1.6 簽發人
上報的公文需標識簽發人姓名,平行排列於發文字型大小右側。發文字型大小居左空1字,簽發人姓名居右空1字;簽發人用3號仿宋體字,簽發人後標全形冒號,冒號後用3號楷體字標識簽發人姓名。
如有多個簽發人,主辦單位簽發人姓名置於第1行,其他簽
支人姓名從第2行起在主辦單位簽發人姓名之下按發文機關順序
依次順排,下移紅色反線,應使發文字型大小與最後一個簽發人姓名
處在同一行並使紅色反線與之的距離為4mm。
8.2 主體
8.2.1 公文標題
紅色反線下空2行,用2號小標宋體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時,要做到詞意完整,排列對稱,間距恰當。 8.2.2 主送機關
標題下空1行,左側頂格用3號仿宋體字標識,回行時仍頂格;最後一個主送機關名稱後標全形冒號。如主送機關名稱過多而使公文首頁不能顯示正文時,應將主送機關名稱移至版記中的主題詞之下、抄送之上,標識方法同抄送。
8.2.3 公文正文
主送機關名稱下l行,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頂格。數字、年份不能回行。
8.2.4 附件
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l行左空2字用3號仿字體字標識「附件」,後標全形冒號和名稱。附件如有序號使用阿拉伯數碼 (如「附件:1.×××××」);附件名稱後不加標點符號。附件應與公文正文一起裝訂,並在附件左上角第l行頂格標識「附件」,有序號時標識序號;附件的序號和名稱前後標識應一致。如附件與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裝訂,應在附件左上角第l行頂格標識公文的發文字型大小並在其後標識附件(或帶序號)。
8.2.5 成文日期
用漢字將年、月、日標全;「零」寫為「O」;成文日期的標識位置見8.2.6。
8.2.6 公文生效標識
公文生效標識是證明公文效力的表現形式。它包括發文機關印章或簽署人姓名。公文生效標識有以下兩種情況,一種是單一發文機關如何標識公文生效標識,另一種是聯合行文的機關如何標識公文生效標識。
8.2.6.1 單一發文印章
單一機關制發的公文在落款處不署發文機關名稱,只標識成 文日期。成文日期右空4字;加蓋印章應上距正文l行之內,端正、居中下壓成文時間,印章用紅色。
當印章下弧無文字時,採用下套方式,即僅以下弧壓在成文日期上;
當印章下弧有文字時,採用中套方式,即印章中心線壓在成文日期上。
8.2.6.2 聯合行文印章
當聯合行文需加蓋兩個印章時,應將成文日期拉開,左右各空7字;主辦機關印章在前;兩個印章均壓成文日期,印章用紅色。只能採用同種加蓋印章方式,以保證印章排列整齊。兩印章間互不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過3MM。
當聯合行文需加蓋3個以上印章時,為防止出現空白印章,應將各發文機關名稱(可用簡稱)按加蓋印章順序排列在相應位置,並使印章加蓋或套印在其上。主辦機關印章在前,每排最多排3個印章,兩端不得超出版心;最後一排如餘一個或兩個印章,均居中排布;印章之間互不相交或相切;在最後一排印章之下右空2字標識成文時間。
8.2.6.3 特殊情況說明
當公文排版後所剩空白處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時,應採取調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決,務使印章與正文同處一面,不得採取標識「此頁無正文」的方法解決。
8.2.7 附註
公文如有附註,用3號仿宋體字,居左空2字加圓括弧標識在成文日期下1行。
8.3 版記
8.3.1 主題詞
「主題詞」用3號黑體字,居左頂格標識,後標全形冒號;詞目用3號小標宋體字;詞目之間空1字。
8.3.2 抄送機關
公文如有抄送機關,在主題詞下l行;左右各空1字,用3號仿宋體字標識「抄送」,後標全形冒號;抄送機關間用逗號隔開,回行時與冒號後的抄送機關對齊;在最後一個抄送機關後標句號。如主送機關移至主題詞之下,標識方法同抄送機關。
8.3.3 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
位於抄送機關之下(無抄送機關在主題詞之下)佔l行位置;用3號仿宋體字。印發機關左空l字,印發日期右空1字。印發日期以公文付印的日期為准,用阿拉伯數碼標識。
8.3.4 版記中的反線
版記中各要素之下均加一條反線,寬度同版心。
8.3.5 版記的位置
版記應置於公文最後一面(封四),版記的最後一個要素置於最後一行。
9 頁碼
用4號半形白體阿拉伯數碼標識,置於版心下邊緣之下一行,
數碼左右各放一條4號一字線,一字線距版心下邊緣7mm。單頁碼居右空l字,雙頁碼居左空1字。空白頁和空白頁以後的頁不標識頁碼。
10 公文中表格
公文如需附表,對橫排A4紙型表格,應將頁碼放在橫表的左側,單頁碼置於表的左下角,雙頁碼置於表的左上角,單頁碼表頭在訂口一邊,雙頁碼表頭在切口一邊。
公文如需附A3紙型表格,且當最後一頁為A3紙型表格時,封三、封四(可放分送,不放頁碼)應為空白,將A3紙型表格貼在封三前,不應貼在文件最後一頁(封四)上。
11 公文的特定格式
11.1 信函式格式
發文機關名稱上邊緣距上頁邊的距離為30mm,推薦用小標宋體字,字型大小由發文機關酌定;發文機關全稱下4mm處為一條武文線 (上粗下細),距下頁邊20mm處為一條文武線(上細下粗) ,兩條線長均為170mm。每行居中排28個字。首頁不顯示頁碼。發文機關名稱及雙線均印紅色。發文字型大小置於武文線下1行版心右邊緣頂格標識。發文字型大小下空l行標識公文標題。如需標識秘密等級或緊急程度,可置於武文線下l行版心左邊緣頂格標識。兩線之間其他要素的標識方法從本標准相應要素說明。
11.2 命令格式
命令標識由發文機關名稱加「命令」或「令」組成,用紅色小標宋體字,字型大小由發文機關酌定。命令標識上邊緣距版心上邊
緣20mm,下邊緣空2行居中標識令號;令號下空2行標識正文;
正文下空1行右空4字標識簽發人簽名章,簽名章左空2字標識簽發人職務;聯合發布的命令或令的簽發人職務應標識全稱。在簽發人簽名章下空1行右空2字標識成文日期。其他要素從本標准相關要素說明。
11.3 會議紀要格式
會議紀要標識由「××××××會議紀要」組成。其標識位
置同8.l.4,用紅色小標宋體字,字型大小由發文機關酌定。會議紀要不加蓋印章。其他要素從本標准相關要素說明。
12 式樣
A4型公文用紙頁邊及版心尺寸見圖1;公文首頁版式見圖2;
上報公文首頁版式見圖3;公文末頁版式見圖4;聯合行文公文末
頁版式1見圖5;聯合行文公文末頁版式2見圖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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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國家行政機關公文的標准「頁面設置」規定。: 打開一個空白的文檔,進行頁面設置: 1、 設置「頁邊距」 上:3.7 厘米 下:3.5 厘米 左:2...
國家政府機關公文標准格式排不下22行,每行28個字???: 1、這是因為word排版與出版行業WPS排版的差異。一是出版行業的鉛字高度小於word字體,以3號仿...
國家政府機關公文標准格式是什麼?: 你用的什麼字體和字型大小呢 ?下面就是要求: 一、公文版面尺寸 (一)公文頁邊與版心尺寸 公文...
國家公文標准: 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格式 GB/T9704一1999 國務院辦公廳秘書局編 二000年...
國家行政機關公文的成文日期寫法: 是的,統一用阿拉伯數字。《黨政機關公文格式》(2012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國家標准(GB/T 97...
國家公文格式規定數字序號可以使用「(一)」、「1.」、「(1)」等形式,這里的括弧和黑圓點是全形還是...: 公文正文中的結構層次,一般不超過四層,其層次序數依次可用「一、」、「(二)」、「1.」、「(1)」標...
《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格式》中關於附件的規定: 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2字用3號仿宋體字標識「附件」,後標全形冒號和名稱。附件如有序號使用...
公文標准字體的大小及字體是什麼?: 國家公文標准 正文用3號仿宋體字,文中如有小標題可用3號小標宋體字或黑體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
國家公文標准: 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格式 GB/T9704一1999 國務院辦公廳秘書局編 ...
❺ 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格式的頁碼是什麼
用4號半形白體阿拉伯數碼標識,置於版心下邊緣之下一行,數碼左右各放一條4號一字線,一字線距離版心下邊緣7mm。單頁碼居右空1字,雙頁碼居左空1字。空白頁和空白頁以後的頁不標識頁碼。
❻ 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格式
1 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國家行政機關公文通用的紙張要求、印刷要求、公文中各要素排列順序和標識規則。
本標准適用於國家各級行政機關制發的公文。其他機關可參照執行。
使用少數民族文字印製的公文,其格式可參照本標准按有關規定執行。
2 引用標准
下列標准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准中引用面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准出版時,所標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准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148-1997 印製、書寫和繪圖紙幅面尺寸。
3 定義
本標准採用下列定義
3.1 字word
標識公文中橫向距離的長度單位。一個字指一個漢字所佔空間。
3.2 行line
標識公文中縱向距離的長度單位。本標准以3號字高度加3號字高度7/8倍的距離為一基準行。
4 公文用紙主要技術指標
公文用紙一般使用的紙張定量為60g/m2~80g/ m2的膠版印刷紙或復印紙。紙張白度為85%~90%,橫向折度≥15次,不透明度≥85%,PH值為7.5~9.5。
5 公文用紙幅面及版面尺寸
5.1 公文用紙幅面尺寸
公文用紙採用GB/T148中規定的A4型紙,其成品幅面尺寸為210mm×297mm,尺寸允許偏差見GB/T148。
5.2 公文頁邊與版心尺寸
公文用紙天頭(上白邊)為:37mm±1mm
公文用紙訂口(左白邊)為:28mm±1mm
版心尺寸為:156mm×225mm(不含頁碼)
6 文中圖文的顏色
未作特殊說明公文中圖文顏色均為黑色。
7 排版規格與印刷裝訂要求
7.1 排版規格
正文用3號仿宋體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28個字。
7.2 製版要求
版面干凈無底灰,字跡清楚無斷劃,尺寸標准,版心不斜,誤差不超過1mm。
7.3 印製要求
雙面印刷;頁碼套正,兩面誤差不得超過2mm。黑色油墨應達到色譜所標BL100%,紅色油墨應達到色譜所標Y80%,M80%。印品著墨實,均勻;字面不花、不白、無斷劃。
7.4 裝訂要求
公文應左側裝訂,不掉頁。包本公文的封面與書芯不脫落,後背平整、不空。兩頁頁碼之間誤差不超過4mm。騎馬訂或平訂的訂位為兩釘釘鋸處訂眼距書芯上下各1/4處,允許誤差±4mm。平訂釘鋸與書脊間的距離為3mm~5mm;無壞釘、漏釘、重釘,釘腳平伏牢固;後背不可散頁明訂。裁切成品尺寸誤差±1mm,四角成90o,無毛茬或缺損。
8 公文中各要素標識規則
本標准將組成公文的各要素劃分為眉首、主體、版記三部分。置於公文首頁紅色反線(寬度同版芯,即156mm)以上的各要素統稱訓眉首;置於紅色反線(不含)以下至主題詞(不含)之間的各要素統稱主體;置於主題詞以下的各要素統稱版記。
8.1.1 公文份數序號
公文份數序號是將同一文稿印製若干份時每份公文的順序編號。用阿拉伯數碼頂格標識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
8.1.2 秘密等級和保密期限
如需標識秘密等級,用3號黑體字,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兩字之間空1字;如需同時標識秘密等級和保密期限,用3號黑體字,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秘密等級各保密期限之間用「★」隔開。
8.1.3 緊急程度
如需標識緊急程度,用3號黑體字,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兩字之間空1字;如需同時標識秘密等級與緊急程度,秘密等級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緊急程度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2行。
8.1.4 發文機關標識
由發文機關全稱或規范化簡稱後加「文件」組成;對一些特定的公文可只標識發文機關全稱或規范化簡稱。發文機關標識上邊緣至版心上邊緣為25mm。對於上報的公文,發文機關標識上邊緣至版心上邊緣為80mm。
發文機關標識推薦使用小標宋體字,用紅色標識。字型大小由發文機關以醒目美觀為原則酌定,但是最大不能等於或大於22mm×15mm。
聯合行文時應使用主辦機關名稱在前,「文件」二字置於發文機關名稱右側,上下居中排布;如聯合行文機關過多,保證公文首頁顯示正文。
8.1.5 發文字型大小
發文字型大小由發文機關代字、年份和序號組成。發文機關標識下空2行,用3號仿宋體字,居中排布;年份、序號用阿拉伯數碼標識;年份應標全稱,用六角括弧「〔〕」括入;序號不編虛位(即1不編為001),不加「第」字。
發文字型大小之下4mm處印一條與版心等寬的紅色反線。
8.1.6 簽發人
上報的公文需標識簽發人姓名,平行排列於發文字型大小右側。發文字型大小居左空1字,簽發人姓名居右空1字;簽發人後標全形冒號,冒號後用2號楷體字標識簽發人姓名。
如有多個簽發人,主辦單位簽發人姓名置於第1行,其他簽發人姓名從第2行起在主辦單位簽發人姓名之下按發文機關順序依次順排,下移紅色反線,應使發文字型大小與最後一個簽發人姓名處在同一行並使紅反線與之的距離為4mm。
8.2 主體
8.2.1 公文標題
紅色反線下空2行,用2號小標宋體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時,要做到詞意完整,排列對稱,間距恰當。
8.2.2 主送機關
標題下空1行,左側頂格用3號仿宋體字標識,回行時仍頂格;最後一個主送機關名稱後標全形冒號。如主送機關名稱過多而使公文首頁不能顯示正文時,應將主送機關名稱移至版記中的主題詞之下、抄送之上,標識方法同抄送。
8.2.3 公文正文
主送機關名稱下一行,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頂格。數字、年份不能回行。
8.2.4 附件
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1行左空2字用3號仿宋體字標識「附件」,後標全形冒號和名稱。附件如有序號使用阿拉伯數碼(如:「附件:1.××××」);附件名稱後不加標點符號。附件應與公文正文一起裝訂,並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頂格標識「附件」,有序號時標識序號;附件的序號和名稱前後標識應一致。如附件與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裝訂,就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頂格標識公文的發文字型大小並在其後標識附件(或帶序號)。
8.2.5 成文時間
用漢字將年、月、日標全;「零」寫為「O」;成文時間的標識位置見8.2.6。
8.2.6 公文生效標識
8.2.6.1 單一發文印章
單一機關制發的公文在落款處不署發文機關的名稱,只標識成文時間。成文時間右空4字;加蓋印章應上距正文2mm~4mm,端正、居中下壓成文時間,印章用紅色。
當印章下弧無文字時,採用下套方式,即僅以下弧壓在成文時間上;
當印章下弧有文字時,採用中套方式,即印章中心線壓在成文時間上。
8.2.6.2 聯合行文印章
當聯合行文需加蓋兩個印章時,應將成文時間拉開,左右各空7字;主辦機關印章在前;兩個印章均壓成文時間,印章用紅色。只能採用同種加蓋印章方式,以保證印章排列整齊。兩印章間互不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過3mm。
當聯合行文需加蓋3個以上印章時,為防止出現空白印章,應將各發文機關名稱(可用簡稱)排在發文時間和正文之間。主辦機關印章在前,每排最多3個印章,兩端不得超過版心;最後一排如餘一個或兩個印章,均居中排布;印章之間互不相交或相切;在最後一排印章之下右空2字標識成文時間。
8.2.6.3 特殊情況說明
當公文排版後所剩空白處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時,應採取調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決,務使印章與正文同處一面,不得採取標識「此頁無正文」的方法解決。
8.2.7 附註
公文如有附註,用3號仿宋體字,居左空2字加圓括弧標識在成文時間下一行。
8.3 版記
8.3.1 主題詞
「主題詞」用3號黑體字,居左頂格標識,後標全形冒號;詞目用3號小標宋體字;詞目之間空一字。
8.3.2 抄送
公文如有抄送,在主題詞下1行;左空一字用3號仿宋體字標識「抄送」,後標全形冒號;抄送機關間用頓號隔開,回行時與冒號後的抄送機關對齊;在最後一個抄送機關標句號。如主送機關移至主題詞之下,標識方法同抄送機關。
8.3.3 印發機關和印發時間
位於抄送機關之下(無抄送機關在主題詞之下)佔1行位置;用3 號仿宋體字。印發機關左空1字,印發時間右空1字。印發時間以公文付印的日期為准,用阿拉伯數碼標識。
8.3.4 版記中的反線
版記中各要素下均加一條反線,寬度同版心。
8.3.5 版記的位置
版記應置於公文最後一頁(封四),版記的最後一個要素置於最後一行。
9 頁碼
用4號半形白體阿拉伯數碼標識,置於版心下邊緣之下一行,數碼左右各放一條4號一字線,一字線距版心下邊緣7mm。單頁碼居右空1字,雙頁碼居左空1字。空白頁和空白以後的頁不標識頁碼。
10 公文中的表格
公文如需附表,對橫排A4紙型表格,應將頁碼放在橫表的左側,單頁碼置於表的左下角,雙頁碼置於表的左上角,單頁碼表頭在訂口一邊,雙賈碼表頭在切口一邊。
公文如需附A3紙型表格,且當最後一頁為A3紙型表格時,封三、封四(可放分送,不放頁碼)應為空白,將A3紙型表格貼在封三前,不應貼在文件最後一頁(封四)上。
11 公文的特定格式
11.1 信函式格式
發文機關名稱上邊緣距上頁邊的距離為30mm,推薦使用小標宋體字,字型大小由發文機關酌定;發文機關全稱下4mm處為一條武文線(上粗下細),距下頁邊20mm處為一條武文線(上細下粗),兩條線長均為170mm。每行距中排28個字。發文機關名稱及雙線均印紅色。兩線之間各要素的標識方法從本標准相應要素說明。
11.2 命令格式
命令標識由發文機關名稱加「命令」或「令」組成,用紅色小標宋體字,字型大小由發文機關酌定。命令標識上邊緣距版心上邊緣20mm,下邊緣空2行居中標識令號;令號下空2行標識正文;正文下一行右空4字標識簽發人名章,簽名章左空2字標識簽發人職務;聯合發布的命令或令的簽發人職務應標識全稱。在簽發人名章下一行右空2字標識成文時間。分送機關標識方法同抄送機關。其他從本標准相關要素說明。
11.3 會議紀要格式
會議紀要標識由「××××會議紀要」組成。其標識位置同8.1.4,用紅色小標宋體字,字型大小由發文機關酌定。會議紀要不加蓋印章。其他要素從本標准規定。
12 式樣
A4型公文用紙頁邊及版心尺寸見圖1;公文首頁版式見圖2;上報公文首頁版式見圖3;公文末頁版式見圖4;聯合行文公文末頁版式見圖5;聯合行文公文末頁版式見圖6。
❼ 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格式的排版規格
7.1排版規格
正文用3號仿宋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個字。
7.2製版要求
版面干凈無底灰,字跡清楚無斷劃,尺寸標准,版心不斜,誤差不超過1mm。
7.3印刷要求
雙面印刷;頁碼套正,兩面誤差不得超過2mm。黑色油墨應達到色譜所標BL100%,紅色油墨應達到色譜所標Y80%,M80%。印品著墨實、均勻;字面不花、不白、無斷劃。
7.4裝訂要求
公文應左側裝訂,不掉頁。包本公文的封面與書芯不脫落,後背平整、不空。兩頁頁碼之間誤差不超過4mm。騎馬訂或平訂的訂位為兩釘釘鋸外訂眼距書芯上下各1/4處,允許誤差±4mm。平訂釘鋸與書脊間的距離為3mm~5mm;無壞釘、漏釘、重釘,釘腳平伏牢固;後背不可散頁明訂。裁切成品尺寸誤差±1mm,四角成90°,無毛茬或缺損。
❽ 《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格式》中關於附件的規定
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2字用3號仿宋體字標識「附件」,後標全形冒號和名稱。附件如有序號使用阿拉伯數碼(如「附件:1.×××××」);附件名稱後不加標點符號。
附件應與公文正文一起裝訂,並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頂格標識「附件」,有序號時標識序號;附件的序號和名稱前後標識應一致。如附件與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裝訂,應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頂格標識公文的發文序號並在其後標識附件(或帶序號)。
本標准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對GB/T 9704—1999《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格式》進行修訂。本標准相對GB/T 9704—1999主要作如下修訂:
a)標准名稱改為《黨政機關公文格式》,標准英文名稱也作相應修改;
b)適用范圍擴展到各級黨政機關制發的公文;
c)對標准結構進行適當調整;
d)對公文裝訂要求進行適當調整;
e)增加發文機關署名和頁碼兩個公文格式要素,刪除主題詞格式要素,並對公文格式各要素
的編排進行較大調整;
f)進一步細化特定格式公文的編排要求;
g)新增聯合行文公文首頁版式、信函格式首頁、命令(令)格式首頁版式等式樣。
本標准中公文用語與《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中的用語一致。
本標准為第二次修訂。
本標准由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提出。
本標准由中國標准化研究院歸口。
本標准起草單位:中國標准化研究院、中共中央辦公廳秘書局、國務院辦公廳秘書局、中國標准出版社。
本標准主要起草人:房慶、楊雯、郭道鋒、孫維、馬慧、張書傑、徐成華、范一喬、李玲。
本標准代替了GB/T 9704—1999。
GB/T 9704—1999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GB/T 9704—1988。
GB/T 9704—2012
(8)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格式擴展閱讀:
《黨政機關公文格式》GB-T 9704-2012標准規定:
7.3.3 正文
公文首頁必須顯示正文。一般用3號仿宋體字,編排於主送機關名稱下一行,每個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頂格。文中結構層次序數依次可以用「一、」「(一)」「1.」「(1)」標注;一般第一層用黑體字、第二層用楷體字、第三層和第四層用仿宋體字標注。
7. 3.4 附件說明
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編排「附件」二字,後標全形冒號和附件名稱。如有多個附件,使用阿拉伯數字標注附件順序號(如「附件:1. XXXXX」);附件名稱後不加標點符號。附件名稱較長需回行時,應當與上一行附件名稱的首字對齊。
7.3.5 發文機關署名、成文日期和印章
7.3.5.1 加蓋印章的公文
成文日期一般右空四字編排,印章用紅色,不得出現空白印章。
單一機關行文時,一般在成文日期之上、以成文日期為准居中編排發文機關署名,印章端正、居中下壓發文機關署名和成文日期,使發文機關署名和成文日期居印章中心偏下位置,印章頂端應當上距正文(或附件說明)一行之內。
聯合行文時,一般將各發文機關署名按照發文機關順序整齊排列在相應位置,並將印章一一對應、端正、居中下壓發文機關署名。
最後一個印章端正、居中下壓發文機關署名和成文日期,印章之間排列整齊、互不相交或相切,每排印章兩端不得超出版心,首排印章頂端應當上距正文(或附件說明)一行之內。
7.3.5.2 不加蓋印章的公文
單一機關行文時,在正文(或附件說明)下空一行右空二字編排發文機關署名,在發文機關署名下一行編排成文日期,首字比發文機關署名首字右移二字,如成文日期長於發文機關署名,應當使成文日期右空二字編排,並相應增加發文機關署名右空字數。
聯合行文時,應當先編排主辦機關署名,其餘發文機關署名依次向下編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