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與扶貧
⑴ 低保與扶貧有什麼不同
低保是政府幫你,扶貧是有錢人幫你,政府和民間咯
⑵ 低保戶與貧困戶的區別
區別如下:
1.定義不同
①低保戶是指收入水平低於全市月均的水平,然後有國家補貼的家庭;
②貧困戶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於國家規定的人均純收入的家庭。
2.入選條件
①低保戶表現為無經濟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撫養人或者贍養人的居民;領取失業救濟金的或者期滿後仍然未就業的且家庭收入低於全市水平的;在職人員領取工資或者最低工資以及退休人員領取退休金後,其收入仍低於全市平均水平的;其他家庭收入水平低於全市平均水平的;必須是當地戶口;
②貧困戶表現為家庭人均收入低於國家規定的最低標准;家人患有重大疾病花費巨額並可以提供病例單的;家有殘疾喪失勞動能力的;部分五保戶,貧困戶家庭;其它條件導致家庭收入過低的。
3.享受待遇
①低保戶的每個地方經濟水平不同,所以給於的補助的金額也不相同;
②貧困戶的達到「吃不愁,穿不愁」兩不愁;達到「住房、醫療、教育」這三保障;結合實際給予貧困戶直接和合作的幫扶模式,使貧困戶有長久穩定的收入,防止其返貧。
(2)低保與扶貧擴展閱讀
貧困戶建檔立卡的過程
1.規模分解。按照《貧困人口規模分解參考方法》,各省將報國務院扶貧辦核定後的貧困人口識別規模逐級分解到行政村。
2.初選對象。在縣扶貧辦和鄉鎮人民政府指導下,按照分解到村的貧困人口規模,農戶自願申請,各行政村召開村民代表大會進行民主評議,形成初選名單,由村委會和駐村工作隊核實後進行第一次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後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3.公示公告。鄉鎮人民政府對各村上報的初選名單進行審核,確定全鄉(鎮)貧困戶名單,在各行政村進行第二次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後報縣扶貧辦復審,復審結束後在各行政村公告。以上工作在2014年5月底前完成。
4.結對幫扶。在省級人民政府指導下,各縣應統籌安排有關幫扶資源,研究提出對貧困戶結對幫扶方案,明確結對幫扶關系和幫扶責任人。
5.制定計劃。在鄉鎮人民政府指導下,由村委會、駐村工作隊和幫扶責任人結合貧困戶需求和實際,制定幫扶計劃。以上工作在2014年7月底前完成。
6.填寫手冊。在縣扶貧辦指導下,由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村委會、駐村工作隊和大學生志願者對已確定的貧困戶填寫《扶貧手冊》。
7.數據錄入。在縣扶貧辦指導下,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村委會、駐村工作隊和大學生志願者等將《扶貧手冊》錄入全國扶貧信息網路系統,並進行數據審核。《扶貧手冊》由國務院扶貧辦統一監制,各縣負責制發,貧困戶、村委會各執一冊。以上工作在2014年8月底前完成。
8.聯網運行。由各省扶貧辦負責,將錄入數據在本省內試運行,並在2014年10月底前完成。
9.數據更新。貧困戶信息要及時更新,並錄入全國扶貧信息網路系統,實現貧困戶動態調整。此工作在縣扶貧辦指導下,由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村委會和駐村工作隊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
⑶ 低保政策與扶貧政策相互矛盾嗎
不相互矛盾,低保政策是對經濟收入不能保障生活的人。扶貧政策是針對困難人群幫助他們脫貧。
⑷ 低保戶和精準扶貧戶有什麼區別
肯定是有區別的!
⑸ 精準扶貧和低保能同時擁有嗎
享受低保政策的困難村民是可以享受精準扶貧的政策的。也就是說享受精準扶貧的低保戶在未擺脫貧困的情況下可以領取低保補助。
領取低保的主要是:無經濟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低保標準的。
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提出,精準扶貧實行「五個一批」,其中五是社會保障兜底一批,對貧困人口中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人,由社會保障來兜底,統籌協調農村扶貧標准和農村低保標准,加大其他形式的社會救助力度。
(5)低保與扶貧擴展閱讀:
法律規定
1997年,國務院下發了《 關於在全國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國發[1997]29號),要求1999年年底前,縣級以上城市和縣政府所在地的鎮都要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對於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非農業戶口的城市居民,均納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所需資金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列入財政預算。
由經濟學家吳敬璉引發的「全民低保」大討論,把中國正在著力構建的覆蓋城鄉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再次推向了輿論前台。
所謂「全民低保」,較為完整的表述應是:凡是中國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均有從當地人民政府獲得基本生活物質幫助的權利。直白的解釋則是:「低保」等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簡稱「城市低保」)加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簡稱「農村低保」)。
表面看,「全民低保」事關13億公民的基本生活保障,所涉資金龐大,管理難度很高,大有超越國情國力之嫌。
⑹ 低保精準扶貧有什麼區別
首先,低保標准分城鄉,既考慮城市情況,又考慮農村情況,而扶貧標准只是針對農村;其次,扶貧標準是全國一個標准,而低保標准分區域制定的,不同地區有不同的標准;第三,低保標准考慮維持生存的因素多,考慮發展的因素少,而扶貧標准考慮發展的因素多一些;第四,低保標准由地方政府制定,扶貧標准由中央統一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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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扶貧卡跟低保卡有什麼區別
1、低保標准復分城鄉,既考慮城制市情況,又考慮農村情況,而扶貧標准只是針對農村。
2、扶貧標準是全國一個標准,而低保標准分區域制定的,不同地區有不同的標准。
3、低保標准考慮維持生存的因素多,考慮發展的因素少,而扶貧標准考慮發展的因素多一些。
4、低保標准由地方政府制定,扶貧標准由中央統一發布。
⑻ 低保戶與建檔立卡貧困戶的區別是什麼
農村貧困戶:分為絕對貧困戶和相對貧困戶;絕對貧困戶指的是個人或家庭缺乏起碼的資源,難以維持最低生活的需求,甚至難以生存;相對貧困戶指的是,個人或家庭所擁有的資源能夠勉強支撐家庭生活,但是不足以達到整個社會的平均生活水平;2017年我國農村貧困戶的標準是年收入低於3335元。
建檔立卡戶:就是已經完成了審批,把貧困戶程度記錄在案,建立了貧困檔案,並獲得貧困卡的家庭。
(8)低保與扶貧擴展閱讀:
因為地區發展不平衡,所以每個省市的低保標准也有很大差異。享受該待遇的家庭主要是以下四類:
1、無經濟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居(村)民;
2、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
3、在職人員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及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後,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
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對象)。
建檔立卡貧困戶採取規模控制,各省將貧困人口識別規模逐級分解到行政村。貧困戶識別要以農戶收入為基本依據,綜合考慮住房、教育、健康等情況,通過農戶申請、民主評議、公示公告和逐級審核的方式,整戶識別。
⑼ 如何做好農村低保與扶貧的關系
實施農村低保兜底脫貧的制度性保障,兩項制度的銜接應常態化、機制化,形成政策合力。
「要讓兩個輪子配合起來轉,形成雙輪驅動。」蔣瑋認為,農村低保和扶貧開發是國家扶貧戰略的兩個重要支點,農村低保是生活救助,扶貧開發是能力提升;農村低保是維持生存,扶貧開發是促進發展,二者相輔相成、相互促進。
脫貧攻堅戰中,如何發揮農村低保的兜底作用?據了解,我國農村低保制度從2007年建立以來,一直在有序推進,近年來不斷規范發展。長期以來,我國的農村低保制度和扶貧開發制度分別獨立運行。作為我國反貧困問題上最主要的兩個政策工具,兩項制度在對象銜接、標准銜接、信息共享等方面,依然存在著一些問題,導致兩項制度銜接得不夠緊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