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機關代字
⑴ 通告不用寫下面的發文字型大小不用謝機關代字和年份,只要寫序號嗎
問:
通告不用寫下面的發文字型大小不用謝機關代字和年份,只要寫序號嗎?
答:
通告不可以不寫下面的發文字型大小,需要寫機關代字和年份,只要寫序號是錯的。
具體說,你那張圖片上的通告是不規范的。
我說的依據如下:
《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
第二章 公文種類
第八條 公文種類主要有:
…………
(六)通告 適用於在一定范圍內公布應當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項。
(七)意見 適用於對重要問題提出見解和處理辦法。
(八)通知 適用於發布、傳達要求下級機關執行和有關單位周知或者執行的事項,批轉、轉發公文。
…………
第三章 公文格式
第九條 公文一般由份號、密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發文機關標志、發文字型大小、簽發人、標題、主送機關、正文、附件說明、發文機關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註、附件、抄送機關、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頁碼等組成。
…………
(四)發文機關標志 由發文機關全稱或者規范化簡稱加「文件」二字組成,也可以使用發文機關全稱或者規范化簡稱。聯合行文時,發文機關標志可以並用聯合發文機關名稱,也可以單獨用主辦機關名稱。
(五)發文字型大小。由發文機關代字、年份、發文順序號組成。聯合行文時,使用主辦機關的發文字型大小。
…………
⑵ 公文發文字型大小中的「字」和「發」有什麼使用區別
1、行文中向上級報送的文件一般用字;
2、行文中向下級或單位科室發文一般內用發;
3、行文中容向平級單位發文一般用函。
(2)發文機關代字擴展閱讀:
發文機關標識下空2行,用3號仿宋體字,居中排布;年份、序號用阿拉伯數碼標識;年份應採用四位阿拉伯數字標識的公歷年份並置於六角括弧「〔〕」中;序號不編虛位(即1不編為001),不加「第」字。
發文字型大小之下4mm處印一條與版心等寬的紅色反線。
發文字型大小位於文件名稱下方居中處,在文件名稱和橫隔線之間。發文字型大小由發文機關代字、年份和序號三部分組成。發文代字由發文機關自行擬定,固定使用,不能經常更改。
年份用六角括弧括起,順序號不用括弧。如「國辦發〔1996〕2號」,即說明這是國務院辦公廳在1996年所發出的第2號文件;「人外發〔1994〕1號」即為人事部外事司1994年發出的第1號文件。
發文字型大小中的年度代碼須用四位阿拉伯數字標識的公歷年份,不應簡化,如使用「87」、「93」等均屬標識不正確。年度代碼應置於六角括弧「〔 〕」中。發文字型大小中的六角括弧不是數學公式的中括弧或方括弧。
⑶ 請問公文發文字型大小中的「字」和「發」有什麼使用區別
1、行文中向上級報送的文件一般用字;
2、行文中向下級或單位科室發文一般用發;
3、行文中向平級單位發文一般用函。
公文編號
一般包括機關代字、年號、順序號。如:「國發〔1997〕5號」,代表的是國務院一九九七年第五號發文。「國發」是國務院的代字,「〔1997〕」是年號,(年號要使用方括弧「〔〕」),「5號」是發文順序號。幾個機關聯合發文的,只註明主辦機關的發文編號。
編號的位置:凡有文件版頭的,放在標題的上方紅線與文頭下面的正中位置;無文件版頭的,放在標題下的右側方。編號的作用:在於統計發文數量,便於公文的管理和查找;在引用公文時,可以作為公文的代號使用。
(3)發文機關代字擴展閱讀
公文組成要素
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級(絕密、機密、秘密)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特急、急件)、發文機關標識、發文字型大小、簽發人、標題、主送機關、正文、附件說明、成文日期、印章、附註、附件、抄送機關、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等部分組成。
⑷ 科級事業單位可以自己確定公文文件的機關代字嗎
你問的機關代字只是公文要素之一發文字型大小中的一部分。
如果是獨立建制的科級事業單位,需要公文往來,建立自己的發文字型大小(由機關代字、年份、發文順序號組成),沒什麼不可以的。
如果你們單位依附於某上級單位,可由這個上級單位代行發文,不用你們自己的機關代字,而由上級統一用其文號(當然也包括機關代字)。
⑸ 公司發文字型大小的代字如何用才規范
規范:
1、發文字型大小又稱發文號、文號、文件字型大小,是指某一公文在發文機關內一個年度內發容文總號中的實際順序號。位於發文機關標識下空2行處、間隔線上面居中位置,緊靠間隔線。發文字型大小使用與正文相同的字體。
2、發文字型大小由發文機關代字、年份、序號三部分組成。發文字型大小中三個部分的書寫順序是:先寫發文機關代字,接著是年份,最後是序號。如「粵科院字〔2006〕14號」,表示是廣東省科學院在2006年度內發的第14號文。
3、發文號中的年份,要用阿拉伯數字完整書寫,用括弧括起來。不能把「2006」簡化為「06,括弧須用六角括弧「〔 〕」,不能用半圓括弧「( )」。
⑹ 發文字型大小應當包括機關代字和( )A 年份B 序號C 簡稱D 全稱
A、B(年份、序號)
發文字型大小是發文機關在某一年度內所發各種不同文件總數的順序編號。發文字型大小由發文機關的收發文機構負責統一編排。
發文字型大小應當包括機關代字、年份代碼、發文順序號;聯合行文,一般的以主辦機關為主體依據編制發文字型大小。
發文字型大小位於文件名稱下方居中處,在文件名稱和橫隔線之間。發文字型大小由發文機關代字、年份和序號三部分組成。發文代字由發文機關自行擬定,固定使用,不能經常更改。年份用六角括弧括起,順序號不用括弧。
(6)發文機關代字擴展閱讀:
序號是發文的流水號。即是哪個部門主辦的,只要是同一發文形式,就要統一按順序編號。有的機關按主辦部門或按文件內容劃分編序號,是一種較繁瑣的辦法。國家標准規定序號不編虛位,不加「第」 (有的單位加「字」)等虛字,主要是講究實用。
機關代字由兩個層次組成。第一個層次是發文機關代字,第二個層次是發文機關主辦文件的部門的代字。如鐵道部文件的機關代字有「鐵辦」、「鐵財」等,「鐵」代鐵道部,「辦」、「財」代主辦這份鐵道部文件的鐵道部的辦公部門、財務部門。
讀懂機關代字很重要,特別是知道了文件的主辦部門是誰,可以比較准確地對文件進行分辦、查詢和保存歸檔。
有的機關代字還包合其他的層次,如國務院發文的機關代字有「國發」、 「國函」,「國」代國務院,而「發」和「函」則代「國務院文件」和「國務院函」這兩種發文形式。有的文件機關代字有七八個、十幾個字之多,可能各有所代的層次,但盡量以簡化為好。
⑺ 公文處理 十五種公文文種發文機關代字分別怎麼擬
2001年實行的《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對「公文」種類是這樣規定的:
第九條
行政機關的公文種類主要有:
(一)命令(令)
適用於依照有關法律公布行政法規和規章;宣布施行重大強制性行政措施;嘉獎有關單位及人員。
(二)決定
適用於對重要事項或者重大行動做出安排,獎懲有關單位及人員,變更或者撤銷下級機關不適當的
決定事項。
(三)公告
適用於向國內外宣布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
(四)通告
適用於公布社會各有關方面應當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項。
(五)通知
適用於批轉下級機關的公文,轉發上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傳達要求下級機關辦理和需要有關單位周知或者執行的事項,任免人員。
(六)通報
適用於表彰先進,批評錯誤,傳達重要精神或者情況。
(七)議案
適用於各級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請審議事項。
(八)報告
適用於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況,答復上級機關的詢問。
(九)請示
適用於向上級機關請求指示、批准。
(十)批復
適用於答復下級機關的請示事項。
(十一)意見
適用於對重要問題提出見解和處理辦法。
(十二)函
適用於不相隸屬機關之間商洽工作,詢問和答復問題,請求批准和答復審批事項。
(十三)會議紀要
適用於記載、傳達會議情況和議定事項。
⑻ 公文的文號名稱上的關鍵字 XX文,XX發,XX字 等分別代表什麼意思
一、「號」:指的是發文字型大小中的發文順序號,如:「國發〔1997〕5號」,代表的是國務院一九九七年第五號發文。「5號」是發文順序號。編號的作用:在於統計發文數量,便於公文的管理和查找;在引用公文時,可以作為公文的代號使用。
二、「發」:指的是機關代字還包合其他的層次,如國務院發文的機關代字有「國發」、 「國函」,「國」代國務院,而「發」和「函」則代「國務院文件」和「國務院函」這兩種發文形式。
三、「文」:指的就是機關文件。如 XX政辦文[2009]x號,指的是政府辦公室文件的意思。
四、「字」:是多餘的寫法。發文字型大小中的機關代字、年號和序號三部分要完備,缺一不可,不能在三者之間隨意加「字」「第」等字樣。如某市財政局發文字型大小寫成「X市財發〔1992〕字第36號」,其中的「字」「第」就是多餘的。
(8)發文機關代字擴展閱讀:
機關代字層次組成:
1、第一個層次是發文機關代字,
2、第二個層次是發文機關主辦文件的部門的代字。如鐵道部文件的機關代字有「鐵辦」、「鐵財」等,「鐵」代鐵道部,「辦」、「財」代主辦這份鐵道部文件的鐵道部的辦公部門、財務部門。知道文件的主辦部門,可以比較准確地對文件進行分辦、查詢和保存歸檔。
3、有的機關代字還包合其他的層次,如國務院發文的機關代字有「國發」、 「國函」,「國」代國務院,而「發」和「函」則代「國務院文件」和「國務院函」這兩種發文形式。
4、有的文件機關代字有七八個、十幾個字之多,可能各有所代的層次,但盡量以簡化為好。
⑼ 廣東省人民政府的發文機關代字是什麼
粵府或粵府發,以省政府辦發的為粵府辦。
⑽ 公文發文機關代字是怎麼樣的
可以專門買一本公文書寫示範樣本的書籍,上面會有很多內容,教你怎麼樣書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