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辦公室管理制度
1. 辦公室管理制度
為規范辦公室的日常辦公管理,減少不必要的浪費,創造一個良好的辦公環境,特製訂本制度。
第一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並嚴格遵守
第二條:職責部門
行政部負責全面管理和監督公司水、電、暖以及耗材的使用和維護。
第三條:水電使用規定
1.員工均有義務留意辦公設備的用電狀況,不使用時將設備關閉,以避免長時間待機造成的電力損耗。
2.員工應關注辦公電腦的用電狀況,待機時應關閉顯示器,長時間不使用時(如因故外出)應將電腦關閉。下班時應及時關閉電腦,不能使電腦開著過夜。
3.員工離開或下班時應做到隨手關燈,人走燈滅。特別是最後離開公司的員工應仔細巡查,關閉辦公場所、走廊和衛生間電燈。白天室內光線夠用時,盡可能不開燈而使用天然採光。
4.節約用水,反對浪費,用水後應及時將水龍頭關閉。
第四條:復印機使用規定
1.復印時須本著節約原則,非重要文件應考慮使用二手紙復印或雙面復印。
2.除個人證件、畢業證、身份證、學歷證等個人資料需要復印外,禁止復印其他私人資料。嚴禁因私大量復印文件、小說、書籍等非工作性文件。
第五條:衛生清潔管理規定
1.公司員工都有維護衛生環境的權利和義務。
2.公司衛生管理實行日常清潔與定期保潔、公共區域由專人負責、個人辦公區域由員工負責相結合的原則。
3.公司規定每周五進行大掃除,單間辦公室由使用部門負責,公共區域由全體員工具體負責。
第七條:環境及衛生標准
1.窗明潔凈,牆面清潔;
2.角落無積塵、蛛網;
3.燈具、電器、用具清潔;
4.辦公桌整潔有序,不允許雜亂的擺放資料,文具等;
5.室內無雜物;
6.地面無痰跡、紙屑、煙頭;
7.個人儀表整潔、干凈。
第八條:員工環境衛生規范
1.尊重保潔員的辛勤勞動,不得有侮辱之行為、言論;
2.有責任和義務保持個人辦公區域的清潔衛生;
3.不在廁所、洗碗槽亂扔手紙、飯菜、荼渣,防止堵塞管道,污濁外流;
4.不隨地吐痰;
5.不在辦公室區域內吸煙;
6.各部門的辦公區域內,對外的窗戶在下班後或在下雨時,必須保持關閉。各部門應指定專門人員負責;如發現沒有按要求做的部門,將對負責人協助清潔工打掃衛生一周的處罰;
7.不能私自移動,挪用辦公室區域內的設施設備;
第九條:其它規定
1.行政部需安排專人進行日常檢查和維護。
2.員工發現水、電、暖設施出現故障,應迅速與行政部聯系,不得私自修理。
3.上班期間不得無故串崗、不得在走廊、前台等區域大聲聊天、喧嘩、嬉鬧。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4.嚴禁上班時間玩電腦游戲、看視頻等,或瀏覽無關網站佔用公司資源。
5.員工上班時間應著裝整潔大方,不得穿異裝異服。
2. 辦公室管理制度
辦公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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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信管理制度
員工著裝管理規定
關於公司制服、工作服和其它勞保用品發放的規定
員工工作服裝制發及穿著辦法、使用年限
公司警衛人員值勤准則
值班室管理制度
工業安全管理准則
衛生管理准則
值班管理制度
總台值班管理規定
企業總機管理制度
企業電話機線管理制度
電話管理制度
長途電話管理辦法
電腦室管理規定
企業計算機管理制度
計算機安全管理制度
員工姓名牌管理辦法
員工識別證使用准則
識別證使用細則
保險庫管理辦法
保密制度
技術保密合同書
員工打卡管理規定
員工上下班遵守細則
公司來賓參觀接待辦法
公司圖書管理辦法
辦公室布置要點
辦公室主任工作責任制度
中小型企業行政事務管理事務
一、印信管理制度
第一條 印信的種類
(一)印鑒:公司向主管機關登記的公司印章或指定業務專用的公司印章。
(二)職章:刻有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職銜的印章。
(三)部門章:刻有公司部門名稱的印章。其不對外單位的部門章可加註「對內專用」。
(四)職銜簽字章:刻有經理及總經理職銜及簽名的印信。
第二條 印信的使用規定
(一)對公司經營權有重大關連、涉及政策性問題或以公司名義對政府行政、稅務、金融等機構以公司名義的行文,蓋總經理職章。
(二)以公司名義對國營機關團體、公司核發的證明文件,及各類規章典範的核決等由總經理署名,蓋總經理職銜章。
(三)以部門名義於授權范圍內對廠商、客戶及內部規章典範的核決行文由經理署名者,蓋經理職銜簽字章。
(四)各部門於經辦業務的權責范圍內及對於公民營事業、民間機構、個人的行文以及收發文件時,蓋部門章。
第三條 印信的監印
(一)總經理職章及特定業務專用章得由總經理核定本公司的監印人員。
(二)總經理職銜簽字章得核定由管理部主管為監印人員。
(三)經理職銜簽字章及部門章得由經理指定監印人員。
第四條 印信蓋用
(一)文件需用印時,應先填寫「用印申請單」(附表1),經主管核准後,連同經審核的文件文稿等交監印人用印。
(二)監印人除於文件、文稿上用印外,並應於「用印申請單」上加蓋使用的印信存檔。
第五條 各種印信由監印人負責保管,如有遺失或誤用情事,由監印人全權負責。
第六條 監印人對未經判行文件,不得擅自用印,違者受處。
第七條 印信遺失時除立即向上級報備外,並應依法公告作廢。
第八條 本辦法經呈總經理核准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二、員工著裝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會形象,進一步規范化管理,本公司員工應按本規定的要求著裝。
第二條 員工在上班時間內,要注意儀容儀表,總體要求是:得體、大方整潔。
第三條 男職員的著裝要求:夏天著襯衣、系領帶;著襯衣時,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著西裝時,要佩戴公司徽。不準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類(包括皮涼鞋)。
第四條 女職員上班不得穿牛仔服、運動服、超短裙、低胸衫或其他有礙觀瞻的奇裝異服,並一律穿肉色絲襪。
第五條 女職員上班必須佩戴公司徽;男職員穿西裝時要求戴公司徽。公司徽應佩戴在左胸前適當位置上。
第六條 部門副經理以上的員工,辦公室一定要備有西服,以便有外出活動或重要業務洽談時穿用。
第七條 員工上班應注意將頭發梳理整齊。男職員發不過耳,並一般不準留鬍子;女職員上班提倡化淡妝,金銀或其他飾物的佩戴應得當。
第八條 員工違反本規定的,除通報批評外,每次罰款50元;一個月連續違反三次以上的,扣發當月獎金。
第九條 各部門、各線負責人應認真配合、督促屬下員工遵守本規定。一月累計員工違反本規定人次超過三人次或該部室員工總數20%的,該負責人亦應罰100元。
三、關於公司制服、工作服和其它勞保用品發放的規定
(一)公司制服的發放,必須是本公司的正式調入職工和已正式辦理了招工手續的合同制職工。借調人員、聘用人員和臨時工(含試用)的制服發放,先公司墊付,然後以在本公司服務的實際工作年限折舊報銷。
(二)各類人員工作服裝
1.公司的幹部、職工(含借調、聘用和臨時工)按其所從事的工種發放工作服裝。
2.凡是從事工種工作的職工,按工作時間最長的工種發給工作服裝。
(三)制服、工作服和其它勞保用品的製作(購買)和管理。
1.公司制服、工作服和其它勞保用品由公司總務部統一加工製作(購買)和發放。
2.對於公司制服和工作服裝,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更改。
3.對於調離公司的人員(含借、聘、臨工),要求收回服裝不足使用年限部分的成本費。成本費的計算公式:每年攤銷費=服裝價格÷使用年限
4.制服要按公司要求統一著裝,妥善保管,遺失自費補做。
(四)本規定從下文之日起執行,具體有關細則由公司人培部負責解釋。
(五)員工制服、勞保用品使用年限表附後。
四、員工工作服裝制發及穿著辦法、使用年限
(一)茲訂定本公司員工工作服裝制發及穿著辦法。
(二)工作服裝的制發:
1.工作服裝的製作由管理部統籌招商承製,按員工實有人數加制10%至15%以備新進人員之用,分支機構如有特殊原因可比照此項辦法在當地招商承製,但必需將製作計劃預算會管理部後辦理。
2.每一員工每年制發夏冬服各一套為限列入年度預算。
3.員工到職完成保證資料後即可領取工作服(臨時工及包工均不發服裝)。
4.制發服裝時由各部門依據人數造具領用名冊蓋章領用。
5.工作服數量
夏服:男性員工:淺藍色短袖襯衣一件,深灰色西褲一條。
女性員工:淺藍色短袖襯衣一件,深灰色短裙一條。
冬服:一律制發深灰色茄克一件同色長褲一條。
數量:男女性員工每年制發夏、冬服裝各一套。
6.套量:工作服裝大小尺碼由承製商製成樣裝由員工套量而定。
(三)換季:每年以四月、十一月為換裝時間。
(四)服裝穿著規定:
1.穿著工作服即代表本公司之精神,必須保持整潔,假日可免穿著。
2.為方便工作,工作服可以著出廠外。
(五)使用年限:
1.工作服穿著及保管以一年為期,按領用之日起算。
2.工作服如未達使用年限遺失或故意損壞者,應按原價賠償。
3.離職員工如領用服裝未屆保管年限應即繳還,如未繳還者,在其薪資內扣還。
(六)工作服裝制發費用由各部門按實發數量分攤。
(七)各部門未達該期營業目標不賺錢時,及全公司未達到營業總目標均不制發上項工作服裝(如經總經理核准者不在此限)。
表3.9.3 機械工業公司各單位舉辦營繕工程申請書
部室主管核簽
主辦單位工程費預估
財務單位預算編列意見
副總經理核判
總經理核定
五、公司警衛人員值勤准則
(一)總則
第一條 本公司為使警衛人員值勤執行任務有所依據,特訂定本准則。
第二條 警衛人員的服勤,系代表本公司執行職務。
第三條 警衛勤務應每日24小時執行不輟,其各班服勤時間,由警衛課訂定呈准公布實施。
第四條 警衛人員的職責規定如下:
1.工廠及辦公處所各種事故之預防,警戒及廠區(房)巡邏事項。
2.工廠及辦公處所突發事故之應急措施。
3.進出工廠及辦公處所的外賓及員工之管制,聯絡登記事項。
4.進出工廠車輛的管制事項。
5.進出工廠物品的查驗及放行。
6.防止竊盜,協助維持工廠及辦公處所秩序。
7.其他交辦事項的處理。
第五條 警衛人員除前條各項職責外應恪守本公司一切規定,尤應嚴遵下列守則:
1.應絕對服從上級命令,切實執行任務 ,不得偏袒徇私。
2.平時應謹言慎行,執行職務時態度和藹嚴正,不亢不卑。
3.服勤中應整肅服裝儀容,對於應急及防身器具等應經常佩帶,或儲備齊全,以應不時之需。
4.服勤中應時刻提高警覺,遇有重大災變時,更應臨危不亂,果斷敏捷,作適當之處置,並立即報告上級。
5.服勤中應嚴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或酗酒、閑聊、閱讀書報、睡覺等失職情事。
6.應熟記廠內各處之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放置地點,以免臨急慌亂,對重要路口電燈、門窗、籬牆等有缺損時,應即建議廠務單位處理。
7.應管制入廠人、物、車輛,對未掛識別證或未辦妥入廠手續者,一概不準入廠,並絕對禁止攜(夾)帶違禁品入廠,除工廠需料外對危險或易燃品應嚴拒攜入。
8.應遵照巡邏路線按時或不定時巡邏工廠各處。
9.交換班時,應將注意事項交代清楚,並將服勤中所見重要事項或事故,以及巡邏時間等登列)入「警衛日誌簿」,檢附有關資料逐日分呈廠單位及警衛課核閱。
(二)人員管制
第六條 輔導員工遵守各項規定,並制止不法行為的發生,維持工廠及辦公處所秩序。
第七條 確實管制員工上下班,遲到、早退、加班人員的考勤卡紀錄。
第八條 員工在勤務中因公或事(病)假離廠時,應切實查驗公出申請書或請假記錄卡,始允其外出,並在公出單或到工卡上記錄離廠,回廠時間以備查考。
各級人員公出或事(病)假之核准權責由各廠訂定列表送警衛室執行。
經副理以上人員由警衛登記進出。
第九條 上班時間內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謝絕會客。
第十條 外界來賓到廠接洽業務或參觀訪問,以及廠商的營業、采購、檢查、安裝人員等應至警衛室辦理入廠手續,發給來賓證,並聯絡有關單位接待。非經廠單位人員接待,不得任其進入廠區。
第十一條 協力廠商長期派駐工廠人員,得憑廠務單位發給之識別證進出工廠。
第十二條 假日加班人員或因事需進廠者,應憑廠務單位所送之名單核對相符後,准予進廠。但本廠課長(含副課長)以上人員得於登記後進廠。
第十三條 公司或其他各廠同仁得憑識別證辦理登記後進廠。
第十四條 廠內住宿人員,在勤務時間外,憑住宿證進出工廠,但夜間不按規定時間出入廠者,應即通知舍監室處理。
(三)物品管制
第十五條 物品放行應憑核準的放行單核對無誤始得放行。
經警衛簽認後之放行單由警衛室按順序裝訂保管。
放行物品的分類(如材物料、半成品、成品、用品、資產、廢料、機械設備等)及授權核准人員由各廠訂定列表送警衛室執行。
第十六條 各協力廠商交貨時所隨帶他家廠商物品的運出,在進廠時先由警衛人員查驗登記於離廠時再經警衛人員依原登記查對符合後始予放行。
第十七條 離廠人員經警衛查獲有私帶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暫扣留物品,並以下列程序處理:
1.記錄攜帶人所屬單位、姓名、時間、地點。
2.由攜帶者親書理由,註明品名、數量,由何處取得等。
3.情況嚴重時,不得讓當事人離廠,應速呈報處理。
第十八條 廠內住宿人員攜帶人個物品出廠時,按下列所定處理:
1.攜帶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應憑舍監室開立之放行單放行。
2.攜帶一般日常用品者,由警衛人員查驗後放行。
第十九條 本公司員工及一般外賓不準攜帶照相機進廠,遇有特殊情況,如參觀、訪問或外籍人員攜帶照相機者,應按廠單位主管所示處理。
第二十條 同仁進入工廠上班不準攜帶與本公司產品相似的產品,廠內住宿人員如因需要,經廠務單位開立證明單者(註明品種、型號)准予攜帶進廠。但攜帶出廠者,應憑廠務單位開立的物品放行單,經查驗無誤後放行。
(四)車輛管制
第二十一條 本廠各型車輛(汽車、機車)出廠憑廠單位的核派單放行。
第二十二條 外賓車輛進入工廠,除隨車人員按本准則第十條及第十一條辦理外,依下列所定處理:
1.持有證明來廠交貨或提貨之車輛,准予駛入廠區內有關處所。
2.一般接洽業務或參觀訪問,以及廠商之營業、采購、檢查、安裝等人員所乘車輛,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照規定者,警衛應即時糾正。
第二十三條 公司或其他各廠車輛進廠,除隨車人員按本准則第十三條處理外,應依第二十二條規定所處理。
第二十四條 進出工廠車輛應一律檢查,進廠車輛當注意有無載有違禁、危險或易燃物品,出廠車輛載有貨物時,應憑放行單查驗無誤後放行。
(五)緊急事件之處理
第二十五條 發現竊盜時,以收回失竊物為首要,並應立即呈請處理。
第二十六條 警衛人員應熟練安全裝備的使用。了解配置地點,緊急事發生時應鎮靜以最有效方法使災害減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張誤事,視情況按下列程序處置:
1.判斷情況若尚可鎮壓消除時,速採取行動,並報告上級及通知廠務單位。
2.判斷事故無法鎮壓,應急速通報有關單位。
3.日間災害急報有關主管,夜間災害急報派出所,消防單位或救難單位。
第二十七條 夜間或休假日近鄰發生災難時,應將所知及判斷是否波及本廠等情形,迅速通報有關主管。
(六)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准則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以命令補充或修正。
第二十九條 本准則經呈奉總經理核准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六、值班室管理制度
(一)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離職守,不做與值班無關的事項。
(二)熟悉業務,認真鑽研,提高業務水平。文明值班。積極妥善地處理好職責范圍內的一切業務。
(三)重大、緊急和超出職責范圍內的業務,應及時地向上級業務指揮部門、公司領導匯報和請示,以便把工作做好。
(四)加強安全責任,保守機密,不得向無關人員泄露有關公司內部的情況。
(五)維護好室內秩序。做到整潔衛生。禁止在工作時間大聲喧華。無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該室。愛護公物,杜絕浪費。
(六)堅持批評與自我批評。團結互助,互相尊重。
(七)遇有特殊情況需換班或代班者必須經室主任或值班主管同意,否則責任自負。
(八)按規定時間交接班,不得遲到早退,並在交班前寫好值班記錄,以便分清責任。
七、工業安全管理准則
□ 總則
3. 辦公室管理制度有哪些
辦公室工作人員均要嚴格遵守紀律,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辦公時間要堅守崗位,外出辦事要向本科室負責人報告去向、時間並保持工作聯系;每個科室要合理安排,除特殊情況外不得空崗。
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不得在辦公區域打鬧、喧嘩、打撲克、下棋、吃零食,不準辦私事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公司辦公室管理制度。
辦公室工作人員都要嚴格履行職責,及時、准確地完成所承擔的工作,做到當天工作當天完成,不積壓、不拖延、不失誤。
建立請示匯報制度,凡是在職權范圍內的事情要積極解決,解決不了的事情要逐級向領導請示。凡是領導交辦的工作,完成後必須逐級向領導匯報辦理結果,使工作銜接緊密、善始善終。
搞好科室與科室、同志與同志之間的團結協作,互相幫助、互相學習、齊心協力搞好辦公室各項工作。
積極參加機關和辦公室各項活動,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請假。
接人待物要講文明禮貌。對機關、其它部門、基層和外來辦事人員要熱情接待,態度和藹,能辦的事情不推諉扯皮,不能辦的事情要耐心說明情況。公司辦公室管理制度。
答復問題要有政策依據,不得信口開河或帶有隨意性,對拿不準的問題,要向領導請示報告或主動介紹到其它部門。
各科室要保持清潔衛生,物品擺放要整齊有序,創造優美舒適的工作環境,做到衣帽整潔,儀表大方,爭做文明機關工作人員。
上述工作制度,每個科室要每月進行一次檢查、總結,辦公室每季度進行一次考核,表揚先進,促進工作。
4. 事業單位辦公室管理制度
事業單位辦公室管理制度很多,有針對員工的,有針對物品的,有財務管理的,有業務管理的,不同的事業單位,要建立不同的管理制度,但是主要的還是執行上級的管理制度,和相關的法律法規,作為基層的事業單位一般不宜另外製定管理制度。
5. 機關單位保潔員管理制度
機關單位保潔員管理制度
一、衛生管理的范圍為公司各部門、工地辦公室的辦公室、會議室、微機室、廁所、花壇、綠地及走廊、門窗等辦公場所及其設施的衛生。
二、衛生清理的標準是:門窗(玻璃、窗檯、窗欞)上無浮塵;地面無污物、污水、浮土;四周牆壁及其附屬物、裝飾品無蜘蛛網、浮塵;照明燈、電風扇、空調上無浮塵;書櫥、鏡子上無浮塵、污跡,書櫥、檔案櫥內各類書籍資料排列整齊,無灰塵,櫥頂無亂堆亂放現象;辦公桌上無浮塵,物品擺放整齊,水具無茶銹、水垢;桌椅擺放端正,各類座套干凈整潔;微機、列印機等設備保養良好,無灰塵、浮土;廁所牆面、地面、便池清潔干凈,無雜物、無異味;花壇、綠地內無雜草、雜物。
三、衛生清理實行部門責任制,部門負責人為責任人。各部門辦公室的衛生,由各部門負責日常保潔。公共衛生清理實行區域負責,區域劃分為:南辦公室走廊大門以東辦公室負責,走廊大門以西財務部負責;院子以走廊大門中心界定東西,以局西辦公樓門洞中心界定南北,大門以東南部及東南角花壇由辦公室負責,大門以西南部由財務部負責,大門以東北部及東北角花壇由城建資產部負責,大門以北部及花壇由投資發展部和項目技術部負責。市場營銷部負責門前三包。文苑小區工地辦公室的衛生保潔分別由投資發展部和項目技術部負責。
四、責任區衛生清理每周集中進行一次,日常保潔每月由辦公室牽頭進行衛生檢查評比。
五、各部門要認真對待衛生清理和衛生檢查評比工作,積極主動地搞好衛生清理,不得因衛生清理不達標而影響公司的整體評分。
六、衛生檢查評比結果累計存檔匯總,列入年終評先樹優工作的內容。
公司衛生間管理制度
衛生間管理是企業管理水平和員工文明素質的綜合體現,為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創造一個干凈、衛生的生活環境,特製訂本制度:
一、 公司男、女宿舍樓衛生間管理由專人負責,其它區域衛生間管理由所在單位責任人負責。
二、 衛生間必須保證設施完好,標志醒目,上下水道暢通,無跑、冒、滴、漏現象,如有損壞要及時維修。
三、 訂時打掃,全天保潔,通風
6. 辦公室管理制度
辦公室管理制度
一、辦公室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管理,維護公司良好形象,特製定本規范,明確要求,規范行為,創造良好的企業文化氛圍。
第二章 細則
第二條 服務規范:
1.儀表:公司職員工應儀表整潔、大方;
2.微笑服務:在接待公司內外人員的垂詢、要求等任何場合,應注釋對方,微笑應答,切不可冒犯對方;
3.用語:在任何場合應用語規范,語氣溫和,音量適中,嚴禁大聲喧嘩;
4.現場接待:遇有客人進入工作場地應禮貌勸阻,上班時間(包括午餐時間)辦公室內應保證有人接待;
5.電話接聽:接聽電話應及時,一般鈴響不應超過三聲,如受話人不能接聽,離之最近的職員應主動接聽,重要電話作好接聽記錄,嚴禁佔用公司電話時間太長。
第三條 辦公秩序
1.工作時間內不應無故離崗、串崗,不得閑聊、吃零食、大聲喧嘩,確保辦公環境的安靜有序。
2.職員間的工作交流應在規定的區域內進行(大廳、會議室、接待室、總經理室)或通過公司內線電話聯系,如需在個人工作區域內進行談話的,時間一般不應超過三分鍾(特殊情況除外)。
3.職員應在每天的工作時間開始前和工作時間結束後做好個人工作區內的衛生保潔工作,保持物品整齊,桌面清潔。
4.各部門專用的設備由其部門指定專人定期清潔,公司公共設施則由辦公室負責定期的清潔保養工作。
5.發現辦公設備(包括通訊、照明、影音、電腦等)損壞或發生故障時,員工應立即向辦公室報修,以便及時解決問題。
第三章 責任
本制度的檢查、監督部門為公司辦公室共同執行,違反此規定的人員,將給予50-100元的扣薪處理。
二、辦公室物資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為使辦公室物資管理合理化,滿足工作需要,合理節約開支,特製訂本規定,此規定的執行部門為辦公室。
第二章 物資分類
1.公司辦公室物資分為低值易耗品、管製品、貴重物品、實物資產。
2.低值易耗品:筆、紙、電池、訂書釘、膠水等
3.管製品:訂書機、打洞機、剪刀、美工刀、文件夾、計算器等
4.個人保管物品:個人使用保管的三百元以上並涉及今後的費用開銷的物資;
5.實物資產:物資價格達300元以上,如:空調、計算機、攝像機、照相機。
第三章 辦公用品物資采購
1.公司辦公用品物資的采購,原則上由辦公室統一購買,屬特殊物資經辦公室同意,可由申購部門自行購買。
申購物品應填寫物品申購單,300元以內物品申購交部門經理同意,辦公室批准;300元以上(含300元)部門主管同意,辦公室審核,總經理審批。
2.物資采購由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並採取以下方式:
1)定點:公司定大型超市進行物品采購。
2)定時:每月月初進行物品采購。
3)定量:動態調整,保證常備物資的庫存合理性。
4)特殊物品:選擇多方廠家的產品進行比較,擇優選用。
第四章 物資領用管理
1.公司根據物資分類,進行不同的領用方式:
2.低值易耗品:直接向辦公室物品保管人員簽字領用
3.管製品:直接向辦公室物品保管人員簽字領用
4.貴重物品:根據專立文件的領用程度來領用
5.實物資產:由辦公室設立實物資產管理台帳,以准確記錄固定資產的現狀
第五章 公司物資借用
1.凡借用公司辦公器材,需填寫物資借用單,並由部門主管簽字認可
2.借用物資超時未還的,辦公室有責任督促歸還
3.借用物資發生損壞或遺失的,視具體情況照價或折價賠償
第六章 附則
1.新進人員到職時有管理部門通知,向辦公室領用辦公物品;人員離職時,必須向辦公室辦理辦公物品歸還手續,未經辦公室認可的,其它部門不得為其辦理離職手續。
2.辦公室有權控制每位員工的辦公物品領用總支出。
3.本辦法由人事部解釋、補充、修改時亦同,經總經理批准頒行。
三、傳真使用管理辦法
(一)、總則:為加強公司傳真使用管理,特製定本辦法。
(二)、使用范圍
1.本辦法適用於公司使用傳真機的各種情況。
2.使用范圍包括本地、國內、國際傳真。
(三)、傳真的接收管理
1.傳真件的接收納入公司收發管理辦法范圍內,由收發員統一接收。
2.傳真件接收後,填寫收件登記簿,並及時分發收件部門和人員。涉及公司事務的原件在行政部留存,業務部門留復印件。
3.公司傳真機應隨時處地開機接由狀態。
(四)、傳真的發送管理
1.各部門和人員發送傳真,由收發員統一發送;重要文件可由當事人親自發送。
2.傳真發送,須經領導批准,填寫發文登記簿表,並及時發送出去;因故不能發送,應及時通知有關當事人迅速另行處理。
3.傳真原件留存行政部。
(五)、附則
傳真電話不能被占為普通電話使用,以免延誤傳真收發。
四、公司值班管理條例
一、總則:為保障公司正常工作秩序不間斷和財物安全,特製定本制度。
二、管理體制
1.員工值日:公司依據自身情況,設立公司或部門值日制度;
2.部門主管值班:公司依據自身情況,設立公司部門主管值班制度。
三、管理要點和內容
(一).員工值日。
1.目的:維護公司日常工作秩序,及時聯絡、處理事務;
2.一般以工作時間為責任時間;
3.值班要點:
1).巡察辦公場所保潔情況;
2).電話記錄、處理、轉送;
3).領導交辦任務。
(二).部門主管值班
1.目的:以公司業務工作為主;
2.一般以下班時間或節假日為值班時間;
3.值班要點:
1).接待下班後來客;
2).處理未完成工作;
3).處置下班後的突發、緊急事件;
4).值班人員接打值班電話,應記錄來電時間、單位、授話人、主要內容;
5).值班接待來賓要記錄來訪時間、單位、來訪人、主要內容,提出處理意見;
6).值班人員要按規定準確填寫值班日誌。
四.值班規定
1.遵守值班紀律,按時交接班,有事須先請假,以便安排臨時代替人員;
2.值班時堅守崗位,不得聚眾打牌、看電視、嗑睡;
3.在規定的時間做好防盜、防火等工作,尤其加強對重點部位的監管;
4.接待來賓外松內緊、熱情招呼,具有高度警惕性,善於鑒別來人意圖,要守口如瓶,不能隨便亂說;
5.值班人員密切關注領導活動行蹤,遇到緊急情況即能取得聯系,須將公安、消防、醫院、供水、供氣、供電、通訊等部門及火車、飛機、計程車的地址、電話、路線等信息置於明顯處,以備應急需要;
6. 遇到緊急事件,首先要冷靜,敢於負責,一方面大膽採取應急措施,以免貽誤;另一方面及時匯報主管領導或和公安部門報警。
五.接聽值班電話應注意:
1.禮貌相待:不論打進、接入,應主動通報公司名稱、職務、姓名,如對方未通報,應客氣詢問清楚;
2.使用語言文明,切忌粗聲粗氣;
3.對重要或較長的電話內容,可請對方復述一遍;
4.對要求打公司領導的電話,首先問清對方的單位名稱、職務、姓名,然後婉轉回答「請您稍等,我給您找一下」之類的話再處置;
5. 對打聽事情、咨詢類擔心條態度和藹、禮貌對待、恰到好處地回答;
6. 除緊爭情況隨時報告外,一般將若干電話內容集中到一起,有條理地予以報告;
7.加大節假日值班力量,由公司部門主管帶班,徵求下屬中同意後排定值班表,印發各有關部門和人員;
8.根據需要,可安排公司單身職工多兼值班工作,並給予適當的加班補貼。
7. 辦公室管理制度
獎勵制度
1、工作中的改革、創新被採納並給公司帶來效益的,獎勵100—500元;
2、發現重大問題並及時解決,為公司減少不必要的損失,獎勵100—500元;
3、工作中任勞任怨,卻遭他人無理排擠、打擊,但為了公司的利益,而不計較個人得失,獎勵200元;
4、發現有損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為,
5、一年中,連續5次獲獎勵,年終再次給予5次獎勵的總和。
懲 罰 制 度
1、對公司不忠實,謊報情況及散布流言蜚語的,開除。
2、對公司及公司的職工(包括管理者)的缺點及錯誤不能正面提出而私下進行議論的,解聘,情節嚴重者開除;
3、私做交易而謀求非法收入的,開除。
4、由於對公司職能部門及有關人員在行使權力時不能理解又不通過正常渠道申訴,或由於其它任何原因,而擅自對其他職工及人員揚言「不想幹了」等類似語言的,解聘。
5、對客戶的疑問不解釋、不解答、不落實的,罰款20—200元/次;對上級布置的任務,同事拜託的事無回話的,罰款20—100元/次。
6、有意怠慢工作或工作不努力的,解聘;未能完全履行自己的職責的、發現公司財物受損、丟失而不管不問的,解聘。
7、應急情況離開,未交接好自己手頭工作而又沒向公司匯報的,罰款20元/次。應急請假、正常請假及正常調休,在自己安排的天數內,不能如期回公司又未補辦手續的,視同擅自離崗。上班時擅自離崗的,罰款20元—200元/次。
8、工作時談論與公司無關的話題、說風涼話及冷言冷語的,罰款20元—50元。
9、管理人員如採用正確的手段指出自己的缺點、錯誤及對自己提出批評的職工採取不理智的態度、泄私憤或打擊報復時。罰款20元—200元/次,並免職同時解聘,情節嚴重者開除。
10、在匯報工作時報喜不報憂,對同事及上級進行
11、上班時,工作有工作的樣子,走路有走路的姿勢。對丟三落四的工作方法和吊兒郎當的走路姿勢,公司將提出嚴重的警告,五次不更改,解聘。
12、員工在工作時無意中犯了錯誤而能主動向主管人員承認的,象徵性地處罰1元錢;對企圖隱瞞錯誤的要從重處罰。
考 勤 制 度
1、公司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和曠工。
2、公司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原則上每周正常工作時間不超過42小時,每日正常工作不超過8小時。平時工作如有加班在2小時內不支付加班工資。
3、上下班認真填寫考勤記錄,實行上班簽到、下班簽出制度。上、下班考勤記錄由辦公室負責統計,並於月初將上月考勤情況及時報送財務部作為扣發工資、支付加班工資和發放滿勤獎的依據。
6、遲到、早退超過五分鍾則一次扣款2元,超過10分鍾則一次扣款4元,超過三十分鍾扣半天工資,超過一個小時的視為曠工一天,一個月累計遲到達三次視為曠工一天,曠工一天每次扣50元,每月曠工三天當自動離職。
7、公司實行月滿勤獎和年滿勤獎制度。每月上班28天為滿勤,月滿勤獎為50元/月,連續12個月滿勤為年滿勤,獎為600元/年,經考核達到滿勤標準的員工滿勤獎年終公司一次發放。
8、上班外出辦事需要向辦公室或部門經理講明所去地點、時間、所需辦事宜,如有不相符而影響工作的按曠工處理,上班時間無事不離崗、不串崗、不做與工作無關之事。
休 請 假 制 度
1、公司建立調休、請假制度。部門經理以上人員休假、請假半天、員工兩天以上(含兩天)應提前半天向總經理報告,履行手續經批准後方可離崗;部門副經理、一般員工休假、請假兩天由部門經理視工作情況予以審批;所有休假、請假均由辦公室進行登記。未請假離崗視為曠工。
2、每月工作平均天數為21.17天,加班計發工資、請假扣發工資以此標准計算。婚、喪假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女員工產假為30天,哺乳期內,上下班時間每天縮短2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