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困戶出列標准
㈠ 評貧困戶的標準是什麼
評貧困戶的標準是:
1、年人均純收入低於貧困標准(2010年2300元不變價)。
2、年人均純收入=工資性收入+生產經營性收入+財產性凈收入+轉移性收入-生產經營性支出。
3、住房方面:實際居住C級、D級危房且自身無力改造。
4、醫療方面:家庭因病致貧,且成員未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5、教育方面:家庭適齡成員因貧輟學,或家庭因學致貧。
貧困戶識別的范圍:有脫貧攻堅任務的縣(市、區)農村戶籍常住人口。
(1)貧困戶出列標准擴展閱讀:
農村貧困戶優惠政策:
一、農村低保金
2017年開始各地都出台了相關政策,提高了農村低保金額,而且實現了分類施保。按照申請人家庭年人均純收入與保障標準的差額發放。
二、農村醫療保障
讓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大病和慢性病得到及時有效救治,進一步擴大醫療貧困戶,讓貧困戶的就醫費用個人負擔大幅減輕,健康扶貧,改善因病返貧的情況。
三、農村危房改造補貼
按照規定,只要在農村危房改造范圍之內的,都能夠享受到農村危房改造補貼,而額度按家庭困難程度,補貼2000-20000元不等。
四、光伏扶貧
所謂的光伏扶貧,是指在農民所居住的房屋頂和農業大棚上鋪設太陽能電池板,使農民可以自己使用這些電能,並將多餘的電量賣給國家電網。而賣給國家電網的部分就是扶貧補貼。
五、貧困戶免費職業培訓扶貧
組織開展貧困家庭子女、未升學初高中畢業生等免費職業培訓,從而使得具備一定創業條件或已創業的貧困家庭勞動力都有機會接受一次創業培訓。
六、易地搬遷脫貧
所謂的易地搬遷脫貧,是指將生活在缺乏生存條件地區的貧困人口搬遷安置到其他地區,並通過改善安置區的生產生活條件、調整經濟結構和拓展增收渠道,幫助搬遷人口逐步脫貧致富。
從而確保有勞動能力的貧困家庭後續發展有門路、轉移就業有渠道、收入水平不斷提高,實現建檔立卡搬遷人口搬得出、穩得住、能脫貧。
㈡ 貧困村的退出標準是什麼
貧困發生率低於3%;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當年全省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上;有集體經濟或合作組織、互助資金組織;行政村通瀝青(水泥)路;有安全飲水;電力入戶率達到100%;有標准化村衛生室。
拓展資料
貧困村相關法律
(一)制定實施年度脫貧計劃。每年年初,縣級根據全區整體脫貧計劃,採取倒逼方式制定年度脫貧計劃,明確年度脫貧對象。對列入年度脫貧的貧困戶進行重點扶持。
(二)入戶認定。在縣級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鄉鎮人民政府組成驗收工作隊,隊員由縣、鄉幹部、駐村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員和幫扶責任人組成,每組兩人以上。按照自治區制定的貧困戶脫貧標准,每年年底對年度計劃脫貧戶進行入戶認定。
達到脫貧標準的,驗收工作隊員填寫《貧困戶脫貧「雙認定」驗收表》,戶主和驗收工作隊員、幫扶責任人雙方簽名確認。完成入戶認定後,工作隊員將《貧困戶脫貧「雙認定」驗收表》交村民委員會。
(三)村評議公示。召開村民大會對年度脫貧戶進行民主評議,提出年度脫貧初步名單,在自然村(屯)、村民小組等村民活動較集中地方進行第一次公示。
公示期內,村民有異議的,通過村委會或直接向鄉鎮人民政府反映,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工作隊員進行調查復核。經公示無異議後在《貧困戶脫貧「雙認定」驗收表》中填寫村委會審議意見。初步名單和《貧困戶脫貧「雙認定」驗收表》報鄉鎮人民政府。
(四)鄉鎮審核公示。鄉鎮人民政府對各村報送的初步名單,對照《貧困戶脫貧「雙認定」驗收表》逐項內容進行審核,並填寫鄉(鎮)審核意見。
脫貧名單在各行政村村民活動較集中地方進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內,村民如有異議可向鄉鎮人民政府反映,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工作隊員進行調查復核。公示無異議後的名單提交縣級扶貧開發領導小組。
(五)縣級審定。縣級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按照自治區制定的貧困戶脫貧銷號標准,對各鄉鎮報送的《貧困戶脫貧「雙認定」驗收表》進行審定。脫貧戶名單報自治區、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備案。
(六)公告。經審批確定為脫貧戶的,在行政村公告。縣級扶貧部門組織各鄉鎮相關工作人員,根據認定的脫貧戶名單更新扶貧信息管理系統相關信息,實行動態管理,建立貧困戶脫貧檔案。
㈢ 請問評貧困戶的標準是什麼
您好!不同國家、不同時期或一個國家的不同地區、不同城市,經濟發展水平不同,貧困的標准不同,目前國際貧困線標準是世界銀行提出的按購買力平價計算1 天1 美元收入的標准。
中國的貧困線標准調整了幾次:1986年,國家統計局作了一項關於中國農村貧困標準的研究,確定農村人口最低生活標準是年人均200元;到1990 年這一標准相當於300 元;到1995年,把通貨膨脹、物價上漲的因素考慮在內,這個標准被調整為530元;在2000年 「八七」攻堅計劃完成時,貧困標准已經調整為625元; 2005 年為683 元。這一標準是農村絕對貧困戶的標准,而不是相對貧困標准。
絕對貧困:指個人或家庭缺乏起碼的資源以維持最低的生活需求,甚至難以生存。在測量絕對貧困標准時,一般只考慮為了維持身體健康而絕對必須購買的物品,並且,所購買的物品應當是最簡單最經濟的。
相對貧困:指個人或家庭所擁有的資源,雖然可以滿足基本的生活需要,但是不足以使其達到一個社會的平均生活水平,通常只能維持遠遠低於平均生活水平的狀況。2005 年,我國的農村相對貧困標準是684-944元。
近年來,城市貧困戶的問題逐漸顯現,中國城市貧困標準是按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計算的,各個城市這一標准有所不同。
謝謝閱讀!
㈣ 貧困戶的標準是什麼
貧困戶
最新標准:人均年收入低於2300元。
㈤ 在我國貧困戶的評選標準是什麼什麼樣的家庭才算貧困戶
國家對於貧困戶其實是有非常嚴格的劃分的,主要可以分為:絕對貧困人口、相對貧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一般來說年均純收入低於865元的家庭就算是貧困戶,但是目前現在好像已經將標准調到了4000元/年。光看經濟其實有的時候也是不夠的,有的時候還要住房、糧食、勞動力、家裡是否有人讀書等等綜合的方面來看。有些人可以說他們貧困,但是是否達到貧困戶還得看他們的年均純收入十分達到標准。
所以認定貧困戶是比較嚴格的,首先看你的收入,收入符合再看你的住房、溫飽、勞動力等方面評估,只有這些都達到了貧困的標准,才會認定被貧困戶。所以貧困戶的認證是很嚴格的,這目的就是為了讓真正需要錢的人得到資助,而並不是給錢給那些人吃軟飯。
㈥ 貧困戶退出標準是什麼
退出標准。貧困人口退出以戶為單位,主要衡量標準是貧困戶年人均純收入穩定超過國家扶貧標准且吃穿不愁,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有保障(即「兩不愁、三保障」);在此基礎上做到戶戶有安全飲用水、有生活用電、有廣播電視。
退出程序。
(1)確定目標。每年11月底前,縣級脫貧攻堅領導小組根據「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將下一年度貧困人口減貧任務下達到有關鄉鎮和行政村;行政村確定預脫貧戶並在省脫貧攻堅「六有」大數據平台中標注。
(2)民主評議。每年11月底前,村「兩委」組織召開村民代表大會進行民主評議後提出當年擬退出貧困戶,經村「兩委」和駐村工作隊核實、擬退出貧困戶認可,在村內公示無異議後,由鄉鎮政府上報縣級脫貧攻堅領導小組。
(6)貧困戶出列標准擴展閱讀
貧困村
1.退出標准。貧困村退出以貧困發生率為主要衡量標准,原則上貧困村貧困發生率降至3%以下,統籌考慮村內基礎設施、基本公共服務、產業發展、集體經濟收入等綜合因素;在此基礎上做到村村有集體經濟收入、有硬化路、有衛生室、有文化室、有通信網路。
2.退出程序。
(1)確定任務。每年11月底前,縣級脫貧攻堅領導小組根據「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將下一年度貧困村退出任務下達到有關鄉鎮和貧困村,並在省脫貧攻堅「六有」大數據平台中標注。
(2)退出申請。每年11月底前,根據擬退出貧困村「兩委」提出的申請,縣級脫貧攻堅領導小組進行初審並在貧困村所在鄉鎮公示無異議後,上報市級脫貧攻堅領導小組。
(3)審核公告。市級脫貧攻堅領導小組對擬退出貧困村組織有關部門或第三方評估核查。對符合退出條件的貧困村,由市級政府批准退出,並在貧困村所在縣公告。
(4)備案銷號。市級脫貧攻堅領導小組將貧困村退出結果報省脫貧攻堅領導小組備案。縣級扶貧部門負責在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和省脫貧攻堅「六有」大數據平台中對退出貧困村進行銷號標注。
參考資料:網路-四川省貧困縣貧困村貧困戶退出實施方案
㈦ 什麼條件才算貧困戶
貧困戶的界定,可以參照下面標准:
1.即絕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低於627元);
2.相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628—865元);
3.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純收入866—1205元);
4.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純收入1205元以上);
5.無經濟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居(村)民;
6.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
7.在職人員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及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後,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
8.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對象)。
(7)貧困戶出列標准擴展閱讀:
「五看五比」精準識別貧困戶:
「五比五看」工作法:
一、看住房和穿著,就是看農戶的居住條件、穿著情況和生產生活條件,與村屯農戶比貧困程度;
二、看種養,就是看農戶的種養殖和家庭經營情況,與村屯農戶比農業收入和債務情況;
三、看勞力,就是看農戶的勞動力狀況和勞動技能掌握狀況,與村屯農戶比資產和外出務工收入;
四、看讀書郎,就是看農戶中有沒有家庭教育負債情況和在校生現狀,與村屯農戶比其教育支出和發展潛力;
五、看交通工具,就是看農戶有無耕牛或農用車、農機具、摩托車、小汽車等,與村屯農戶比有無便利的交通條件助其發展生產情況。
㈧ 2O18年貧困戶脫貧標準是多少
第一,有穩定持續的收入。2018年人均收入不低於3200元。持續穩定說的是要有自己的產業或者門路,收入能夠穩定。暫時性大額收入不算。
第二,醫療有保證。簡單的說能看得起病,不能因病再次貧困。
第三,教育有保證,學生能夠上學,不能產生因沒錢上學而不上學。
第四,住房有保證。住房說的是不住危房,不能因房子問題出現傷亡現象。危房必須要經過危房改造。
第五,飲水有保證,必須是安全用水。安全用水是指自來水,飲水衛生有保證。
(8)貧困戶出列標准擴展閱讀:
第一步:預退出。2015年年底,縣根據省市要求,結合實際,制定了貧困退出規劃,計劃今後兩年每年減貧4871人,至2017年年底,全縣貧困人口全部實現脫貧。
2016年和2017年年初,縣將根據貧困戶退出規劃及上年度減貧計劃執行情況,下達貧困戶退出計劃(減貧計劃,下同),並與鄉(鎮)人民政府簽訂減貧責任書。
鄉(鎮)在縣下達的年度退出計劃的基礎上,分解落實到村,並與各村簽訂減貧責任書。村根據鄉(鎮)下達的年度貧困退出計劃,將任務分解落實到人,並將年度計劃退出的貧困人口報所在鄉(鎮),由鄉(鎮)在建檔立卡系統內作「預退出」處理。
第二步:精準扶持。縣、鄉、村以及「連心」工作隊、幫扶責任人要對照貧困戶退出條件和需求,因戶施策,制定扶持計劃,並加大扶持力度,進行重點扶持。
第三步:摸底調查。年終,對「預退出」的貧困人口進行摸底調查,調查人員應包括村委會幹部、村民小組長、駐村工作隊幹部、貧困戶幫扶幹部等,填寫貧困戶退出摸底調查表(附後)。
第四步:民主評議。摸底調查之後,由村委會組織召集相關人員召開民主評議會,對摸底情況進行逐戶討論,擬定退出貧困戶名單,並在行政村所在地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七天。
參加民主評議的村民代表必須是作風正派、責任心強,對貧困戶家庭較了解的村民、村小組幹部或村幹部。
村民代表大會對年度擬退出對象的初選要綜合考慮貧困戶的收入、家庭經濟狀況、致貧原因的緩解、住房、家庭成員的上學和就醫等情況,歷年來得到扶持的貧困戶應先列為擬退出對象。
第五步:入戶核實。公示無異議後,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鄉(鎮)人民政府組織相關人員(不得少於3人),對擬退出貧困戶進行逐戶核實,確定全鄉(鎮)貧困戶退出名單,在各行政村進行第二次公示。
第六步:批准退出。公示無異議後,報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審核批准,縣審核後,報設區市、省備案,待設區市、省聯合委託的第三方評估核查後,由縣批准並在各行政村公告。
第七步:退出處理。貧困戶經批准退出後,即錄入信息檔案,由鄉(鎮)在建檔立卡系統內進行「脫貧退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