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聽證會流程
⑴ 什麼是價格聽證會制度
當地物價漲價合理不合理,符合不符合當地人生活水平和收入
⑵ 想做一個政府蔬菜價格聽證會的方案,政府該如何制定方案,以芹菜為例
依據《價格法》關於定價聽證的規定,原國家計委於2001年發布了《政府價格決策聽證暫行辦法》,並於2002年對該暫行辦法進行了修訂,重新發布了《政府價格決策聽證辦法》。該辦法實施6年來,對規范政府定價聽證行為,提高政府制定價格的科學性、民主性和透明度發揮了重要作用。同時,價格聽證會在實踐中也暴露出一些問題:一是對聽證會性質規定不明確,以至於社會上有人將聽證會看作定價決策會,認為應當實行少數服從多數原則;二是聽證會的透明度有待提高,公開性需要加強;三是「聽證會代表」的稱謂、產生方式不夠科學,難以發揮「代表」的作用;四是對「聽證會代表」意見的最終採納情況及理由缺乏公開反饋機制。以上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定價聽證制度輔助政府制定價格作用的正常發揮。因此,有必要修改原聽證辦法。
⑶ 召開價格聽證會行政事業單位什麼部門推薦產生
政府價格決策聽證是指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在制定(調整)實行政府指導價或者政府定價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前,組織社會有關方面,對制定價格的必要性、可行性進行論證。《價格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制定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公用事業價格、公益性服務價格、自然壟斷經營的商品價格等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應當建立聽證會制度。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主持,徵求消費者、經營者和有關方面的意見,論證其必要性、可行性。」政府價格決策實行聽證制度,有利於溝通政府、經營者和消費者在價格制定方面的意見,有利於加強社會對政府價格決策行為的了解和監督,促使經營者加強經營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政府定價的科學性。因此,政府價格決策聽證是提高政府價格決策的科學性和透明度,促進政府價格決策的民主化和規范化的重要途徑。
⑷ 建立聯動機制後,調價就不用開聽證會了嗎,有何依據
由市人大、政協等有關部門以及相關專家學者、經營者、消費者組成的10名代表,在聽取了《關於調整天然氣價格暨建立價格聯動機制聽證方案》報告後,從天然氣價格調整必要性、維護消費者利益等多個方面和不同層次對調價及建立價格聯動機制發表了不同意見和看法。
⑸ 為什麼要舉行價格聽證會
我國處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時期,但是仍有大量公益產品的價格由政府進行管理。為了增加政府價格決策行為的公開性與科學性,我國價格法規定:政府在制定重要的和涉及國計民生的商品價格時要召開價格聽證會,廣泛聽取社會意見,提高政府定價的質量。
價格聽證制度的本質是要求政府在進行決策時尊重人民當家作主的政治權利,維護人民的合法權益。
⑹ 什麼是聽證人什麼是聽證會申請人
聽證人是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工作人員、定價機關工作人員,以 及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聘請的社會知名人士、專業人士擔任。聽證會 主持人由聽證人中的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兼任。聽證會申請人是消費者、經營者自願報名參加聽證的人。相關法律法規如下:
《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
第八條 聽證會設聽證人,代表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專門聽取聽
證會意見。
聽證人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工作人員、定價機關工作人員,以
及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聘請的社會知名人士、專業人士擔任。聽證會
主持人由聽證人中的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兼任。
聽證人不得少於三人,具體人數及人員構成由政府價格主管部
門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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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
第十一條 聽證會參加人由下列方式產生:
(一)消費者採取自願報名、隨機選取和消費者組織或者其他
群眾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
(二)經營者、與定價聽證項目有關的其他利益相關方採取自願報名、隨機選取方式,也可以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委託行業組織、
政府主管部門推薦;
(三)專家、學者、政府部門、社會組織和其他人員由政府價
格主管部門聘請。
隨機選取可以結合定價聽證項目的特點,根據不同職業、行業、
地域等,合理設置類別並分配名額。
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可以根據聽證項目的實際情況規定聽證會
參加人條件。
定價機關、聽證組織部門的工作人員及其近親屬不得擔任聽證
會參加人。
⑺ 召開價格聽證會前收費單位需提供哪些材料
政府價格決策聽證指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制定(調整)實行政府指導價或者政府定價重要商品服務價格前組織社關面制定價格必要性、行性進行論證《價格》第二十三條規定:制定關系群眾切身利益公用事業價格、公益性服務價格、自壟斷經營商品價格等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應建立聽證制度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主持徵求消費者、經營者關面意見論證其必要性、行性政府價格決策實行聽證制度利於溝通政府、經營者消費者價格制定面意見利於加強社政府價格決策行解監督促使經營者加強經營管理、降低本提高政府定價科性政府價格決策聽證提高政府價格決策科性透明度促進政府價格決策民主化規范化重要途
⑻ 灤師附小幼兒園價格調整聽證會方案
從灤縣西站路口(205國道,就在灤縣西站對面不遠),坐環城車,票價可能是1.5元,到老城商業城下車,走路有5分鍾就到了。(問路的話,就問灤師在哪就行,一提灤師當地人都知道)
⑼ 價格聽證會的結論和最後定價的關系應當是怎樣的
從1998年5月至今,《價格法》實施整整三年。《價格法》其中有一個重要內容,就是第二十三條所規定的:「制定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公用事業價格、公益性服務價格、自然壟斷經營的商品價格等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應當建立聽證會制度,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主持,徵求消費者、經營者和有關方面的意見,論證其必要性、可行性」。那麼,上海的價格聽證會制度,究竟實施得怎樣?
據統計,三年來本市共舉行價格聽證會8次(見表),涉及公房租金上調、水價調整等。記者同時還了解到,盡管沒有全部召開聽證會,但本市大多數價格調整都充分考慮到了民意,調價幅度的科學性也都被後來興旺的市場所證明。既然順應民意,為何有些價格調整沒有按照《價格法》召開聽證會?專家指出:這表明,有時候在有些部門的心目中,價格聽證會似乎只是一種形式,而非政府定價過程中的必要組成部分。
價格與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關,制定價格是一件事關穩定大局的大事。上了年紀的市民都知道,在計劃經濟實施指令性價格的年代,哪怕是一盒火柴上漲2分錢,都必須報國務院批准;某種商品價格的調整,都是以機要文件的形式傳達到各地,直到要調整的當天才能開啟文件。進入市場經濟,物價政策放開了,政府管價格的范圍越來越少,但難度卻越來越大。煤氣、自來水、城市用電、非義務教育階段收費等牽涉到千家萬戶切身利益的價格到底怎麼定?除了要考慮市場供求情況這一符合市場經濟規律的因素外,有關部門還應當充分聽取老百姓和相關方面的意見,科學決策。
專家指出,建立聽證會制度,既保證了作為最終價格承受者的老百姓參與定價的權利,也提高了價格決策的民主性和科學性。之所以有時會被「忘記」,除了相關部門意識不強外,某些規定的不明確性也是原因。比如,對召開價格聽證會,現在只是用「應該」而不是「必須」的字眼,因此無法確認不開價格聽證會是否就是違法行為;再比如,鐵道部有權制定鐵路票價,卻沒有規定要召開價格聽證會。對此專家認為,應盡快出台一套《價格法》的實施細則,尤其是對價格聽證制度作出規范。據悉,本市正在醞釀出台一套價格聽證會的詳細制度。
完善的價格聽證會應該是怎樣的?專家認為,公開、公正、民主是聽證的靈魂所在。首先,要強調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壟斷性商品的價格,非經聽證不得確定;其次,聽證會可以通過媒體向價格利害關系人公開,並接受輿論監督;第三,聽證會內容由會議主持機關記錄備案,公眾有調閱該記錄的權利;最後,若聽證會代表的意見未被採納而對最終價格決定持異議的,應由做出該決定的單位負責向其解釋原因。唯此才能確保政府的定價行為是為市場各方所接受的公正行為。
價格聽證會如何舉行
據了解,今年與百姓生活關系密切的調價方案一個接一個,諸如分時電價、教育收費、葯品價格、水價和部分電信資費等。如果舉行價格聽證會,有哪些步驟?
有關部門向記者介紹,實行價格聽證會制度的商品和服務范圍,按定價許可權由有關價格主管部門根據條件具體確定,一般包括電力、自來水、民用燃料、交通運輸、郵電通信、醫療、教育、住房、有線電視和主要旅遊景點門票等。價格聽證會由價格主管部門主持,組成人員主要由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群眾團體代表、經濟技術專家、學者、政府有關經濟管理部門、經營者、消費者的代表組成。
關於價格聽證會制度的主要內容,由申請調定價的經營者及其主管部門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如實向價格主管部門提交調定價格申請書。其內容包括企業概況及其生產經營狀況;目前存在的困難;上年度及當年的財務成本資料及財務審計或驗查結論;經許可權技術部門認可的關於調定價格項目的質量認證文件;調定價格的理由;所在地區內外和國內外同類項目的現行價格水平;申報調整價格的水平以及調價後對各方面的影響程度;本企業成本增支消化程度以及其他有必要介紹的情況。
價格聽證會制度的程序是,首先由申請調定價格的部門或企業向聽證會匯報調定價格的申請,並由價格主管部門介紹有關政策和初審意見;其次,由價格主管部門綜合聽證會意見並提出決策意見,反饋給價格聽證會進行第二輪論證、質詢;最後,價格主管部門在聽取採納聽證會合理意見的基礎上,在規定期限內制定最終調定價方案,正式行文頒布實施。
眾說紛紜話「聽證」
群眾代表劉福長:我參加過一次關於高中教育收費的聽證會。總的感覺是,有關方提供的材料很粗糙,關於收費的論證也不全面。聽證會既然是《價格法》規定的,就應該充分聽取各方面的意見,而我們有些價格聽證會卻給人這樣的感覺:這些決定已經定了調子,無須爭論,聽證僅僅是為了符合程序而已。對合理的漲價,我們老百姓也認為是應該的;即使有不了解情況的市民持不同意見,也可通過聽證會進行溝通。現在的聽證會范圍小,很難起到溝通、理解的作用。
市政協委員張洪明:價格聽證會有利於保障人民群眾參與公共決策的權利,也有利於政府決策的科學性。本市目前的價格聽證會尚處於初級階段,實踐得少,問題和規律都缺乏把握,如會議時間太短,材料太薄太粗,信息太少,因此無法對問題進行深入研究,客觀上就難免有些粗糙,對決策的效用還不大。
價格聽證會應該是價格制定的一個過程而非一個了結,是一個系列而非僅僅一個會議。應該有不同層次的人參加,特別是有能夠對問題作出定量分析的專家參加,而相關行業也應該為各界人士提供相當完善的信息。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價格聽證會的質量。
華東政法學院教授徐士英:政府定價的范圍主要是一些無法開展充分競爭的公用事業等行業,這些領域屬於自然壟斷,而壟斷行業一旦純粹以營利為目的,對公眾的影響就很大。因此國家出台《價格法》規定這些部門制定價格需要召開價格聽證會,一方面是對群眾權益的保障,更重要的意義是以此來約束壟斷,保證公平和競爭。
我國是從計劃經濟模式走過來的,慣性還在。一些企業看上去是市場化的主體,實際上其觀念和行事作風依然留有過去作為政府部門的痕跡。某些政府主管部門也未能及時轉變觀念和職能,偏重這些行業的利潤,而沒有充分考慮消費者利益。調價本身並沒有錯,價格變動勢在必然,關鍵是要把調價理由充分透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