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屬機關
國家和省級是行政單位,地級市是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縣級市是全額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
主要負責機關的後勤綜合管理、公共機構節能、公務用車管理、機關基建及宿舍管理、機關食堂和機關幼兒園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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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單位:
行政單位是指進行國家行政管理、組織經濟建設和文化建設、維護社會公共秩序的單位,主要包括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以及實行預算管理的其他機關、政黨組織等。與行政機關是有區別的,這里主要是財政上的概念。
事業單位:
事業單位一般是國家設置的帶有一定的公益性質的機構,但不屬於政府機構,與公務員是不同的。一般情況下國家會對這些事業單位予以財政補助,分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還有一種是自主事業單位,是國家不撥款的事業單位。
事業單位的明顯特徵為中心、會、所、站、大隊等字詞結尾,例如會計核算中心、衛生監督所、司法所、銀保監會、質監站、安全生產監察大隊等,二級局也為事業單位。事業單位分為參公事業單位以及普通事業單位。普通事業單位分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參公改革之後的事業單位在省公務員招考中招考,普通事業單位在事業單位招考中招考。[1]
參考資料:
事業單位_網路
行政單位_網路
B. 機關事務管理局是什麼性質的單位
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是國務院管理中央國家機關事務工作的直屬機構,成立於1950年12月,原名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1954年更名為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2013年3月更名為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
負責中央國家機關經費、財務、公務用車、國有資產和房地產管理,負責指定范圍的黨和國家領導同志以及有關服務對象的生活服務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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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職能
一、負責中央國家機關事務的管理、保障、服務工作。擬訂中央國家機關事務工作的政策、規劃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擬訂中央國家機關後勤體制改革政策、制度並監督實施,指導後勤服務單位業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中央國家機關有關社會保障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
三、按規定負責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制訂相關具體制度和辦法,承擔產權界定、清查登記、資產處置工作。負責中央國家機關公務用車的編制、配備、更新、處置工作。
四、按規定製定中央國家機關財務管理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提出加強行政運行經費、機關服務經費、住房改革支出經費管理的建議;負責中央國家機關行政辦公用房建設與維修項目經費、離退休經費、公務用車經費等專項經費的管理。按規定指導中央國家機關會計事務工作。
五、負責中央國家機關房地產管理工作,制定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按規定負責行政辦公用房建設項目審核、計劃編制、建設監管;負責辦公用房和辦公區建設的規劃編制、權屬登記、使用調配。負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單位用地管理工作。
六、負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在京單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擬訂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集中住宅區的建設和物業管理工作。按規定負責住房資金和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工作。
七、承擔全國公共機構節能推進、指導、協調、監督的具體工作;監督管理中央本級公共機構節能工作,承辦指導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主管部門開展本級系統內公共機構節能的有關工作;會同有關方面開展公共機構節能宣傳、教育和培訓等工作。
八、按規定承擔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集中采購管理工作。受委託承辦集中采購目錄外的項目采購。
九、負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在京單位人民防空工作。
十、指導和協調中央國家機關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社會事務管理工作。按規定指導並組織實施中央國家機關後勤員工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工作。
十一、負責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副省級市人民政府駐京辦事處的管理和協調工作。制訂政府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的相關制度和標准。承辦國家有關重大活動和國務院重要會議的總務和經費管理工作。
十二、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參考資料:網路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
C. 國家稅務總局屬於什麼性質的機關
國家稅務總局是國務院主管稅收工作的直屬機構,正部級。前身是財政部稅務總局(正局級),成立於1950年,1988年改名為國家稅務局,為國務院直屬機構(副部級),1993年定名為國家稅務總局。主要職責有:
(一)具體起草稅收法律法規草案及實施細則並提出稅收政策建議,與財政部共同上報和下發,制訂貫徹落實的措施。負責對稅收法律法規執行過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稅政問題進行解釋,事後向財政部備案。
(二)承擔組織實施中央稅、共享稅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的徵收管理責任,力爭稅款應收盡收。
(三)參與研究宏觀經濟政策、中央與地方的稅權劃分並提出完善分稅制的建議,研究稅負總水平並提出運用稅收手段進行宏觀調控的建議。
(四)負責組織實施稅收徵收管理體制改革,起草稅收徵收管理法律法規草案並制定實施細則,制定和監督執行稅收業務、徵收管理的規章制度,監督檢查稅收法律法規、政策的貫徹執行,指導和監督地方稅務工作。
(五)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規范納稅服務行為,制定和監督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制度,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履行提供便捷、優質、高效納稅服務的義務,組織實施稅收宣傳,擬訂注冊稅務師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
(六)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
(七)負責編報稅收收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開展稅源調查,加強稅收收入的分析預測,組織辦理稅收減免等具體事項。
(八)負責制定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擬訂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中長期規劃,組織實施金稅工程建設。
(九)開展稅收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參加國家(地區)間稅收關系談判,草簽和執行有關的協議、協定。
(十)辦理進出口商品的稅收及出口退稅業務。
(十一)對全國國稅系統實行垂直管理,協同省級人民政府對省級地方稅務局實行雙重領導,對省級地方稅務局局長任免提出意見。
(十二)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D. 局級單位下屬的事業單位是否屬於黨政機關
局級單位下屬的事業單位不屬於屬於狹義的黨政機關,屬於廣義的黨政政機關。
2013年7月23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對黨政機關進行了說明:
本通知所稱黨政機關,包括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各級黨政機關派出機構、直屬事業單位及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適用本通知。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參照本通知執行。
一般意義上的黨政機關,指的是狹義的黨政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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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政機關包括以下三類:
一、黨組織
國家;省、自治區、直轄市、縣級市、縣級區、縣;鄉級區、鄉的中國共產黨委員會。(如省委、市委、縣委、鄉委)。
二、政府組織
國家;省、自治區、直轄市、縣級市、縣級區、縣;鄉級區、鄉的人民政府。(如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縣政府、鄉政府)。
三、機關單位
國家權力組織機構的各部委、司、省廳、市、區、縣、鄉的局。(如教育部、省公安廳、市衛生局等)。
E. 什麼是機關局屬單位
就是由該局直接管理的二級機構(非內設機構)。
F. 公安局屬於什麼機關
公安局是公安機關的組織形式,是主管公安工作的政府下設職能部門。受所在地政府、上級公安部雙重領導
G. 局屬單位與局機關科室有什麼區別
這位大俠,這個單位和科室在公務員等級制度里分的很清很細,詳細你查公務員等級吧,共十五個級別你自己去看!
H. 局裡機關分為幾種局
你所說的如是地級市,市政府所轄局為縣級。如市財政局、市農業局回等,局以下設科。答
市以下是縣(區、市),縣(區、市)政府所轄局為科級。如縣財政局、縣農業局,局以下設股。
另外,有的局所屬的某項工作業務多,任務比較重,往往也設二級局。如市建設局管理環衛的叫市環衛局,副縣級,屬市建設局管。同樣,縣建設局管理環衛的叫縣環衛局,副科級,屬縣建設局管。
I. 局屬單位與局機關科室的區別
局機關和其所屬事業單位的關系,是上下級的隸屬關系!
局屬單位和據機關科室有以下區別:
1、地方不同
局屬單位是外設單位,和總局不同地方。局機關科室是屬於局裡的科室
2、職能不同
局屬單位所管業務和總局不同,而機關科室是運轉總局的子體
3、體制不同
局所屬單位雖然隸屬於總局,但是體制安排確實另行一套。而機關科室的體制服從總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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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職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職務:共10級。
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股所級(股級)屬於縣區設置的領導職務,是一種沒有級別的管理層級(相當於一級科員)。
將縣區級機關內設機構名稱統一為「股」或辦公室,規范設置縣區「股所級」這一沒有級別的管理層級 。
股級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條例》以及地方法規設置的,如《黑龍江省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規定》中設有股級。
J. 民政局屬於什麼性質的單位是政府機關部門還是事業單位
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會行政事務的職能部門,而事業單位是指由政府利用國有資產設立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所以民政局屬於政府直接管理的行政單位,而不是事業單位。
拓展資料:
民政局履行著「上為政府分憂,下為群眾解愁」的重要職能,主管救災救濟、雙擁優撫安置、民間組織管理、基層政權建設、城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區劃地名等工作。
政府機構在廣義上指中央和地方的全部立法、行政、司法和官僚機關。狹義的政府機構僅指中央和地方的行政機關、官僚機關,即依照國家法律設立並享有行政權力、擔負行政管理職能的那部分國家機構,在我國,亦稱為「國家行政機關」。
事業單位(Public Institution)是指由政府利用國有資產設立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事業單位接受政府領導,是表現形式為組織或機構的法人實體。
事業單位一般是國家設置的帶有一定的公益性質的機構,但不屬於政府機構,與公務員是不同的。一般情況下國家會對這些事業單位予以財政補助,分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等。